二、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書記在群眾工作中的作用

二、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書記在群眾工作中的作用

基層黨組織書記作為基層幹部,做群眾工作能力的強弱,直接影響著黨的群眾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影響著領導幹部在群眾中的形象,進而影響著黨在群眾中的形象。因此,基層黨組織書記要自覺做聯係群眾、服務群眾的表率。

習近平同誌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上強調,做好群眾工作是領導幹部的重要職責。是否重視做群眾工作,是否善於做群眾工作,是衡量領導幹部政治上是否合格、工作上是否稱職、領導能力強不強的一個基本標準。基層黨組織書記,作為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從樹立群眾觀點、堅定群眾立場、堅持群眾路線、增進同群眾的感情和創新群眾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麵加強修養和鍛煉,以正確的世界觀立身,以正確的權力觀用權,以正確的事業觀做事,在做好群眾工作中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基層黨組織書記作為黨的基層幹部,要按照黨中央的要求,帶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要把焦裕祿作為立身立行立言立德的標杆和榜樣,帶頭學深悟透、深查細照、篤行實改。要查修身嚴不嚴,看是否做到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覺遠離低級趣味,自覺抵製歪風邪氣;查用權嚴不嚴,看是否做到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製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查律己嚴不嚴,看是否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獨慎微、勤於自省,遵守黨紀國法,為政清廉。要查謀事實不實,看是否做到從實際出發謀劃事業和工作,使點子、政策、方案符合實際情況、符合客觀規律、符合科學精神,不好高騖遠,不脫離實際;查創業實不實,看是否做到腳踏實地、真抓實幹,敢於擔當責任,勇於直麵矛盾,善於解決問題,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曆史檢驗的實績;查做人實不實,看是否做到對黨、對組織、對人民、對同誌忠誠老實,做老實人、說老實話、幹老實事,襟懷坦白,公道正派,帶頭做焦裕祿式的好黨員、好幹部。

基層黨組織書記要帶頭自覺踐行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要求,充分發揮做好群眾工作的示範引領作用。

第一,要切實把關心和服務群眾作為自己的第一職責。當前,在對待群眾利益的問題上存在一些不良現象。有的幹部盲目追求不切實際的“政績”和不計長遠的“發展”,把維護群眾利益武斷等同於抓工程、抓項目,認為大事辦好了、經濟上去了,群眾利益就能自然而然沒有問題了;有的幹部隻注意抓長時間才能見效的工作,對群眾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問題認為無關緊要,置於案末腦後。這些問題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利益,破壞了黨群幹群關係。黨員幹部隻有把關心和服務群眾作為自己工作的第一職責,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才能站穩群眾立場,真正把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要求落到實處。要堅持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的原則。中國共產黨除了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之外,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在任何時候都應該堅定地把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關心群眾疾苦,體察群眾感情,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黨對人民群眾的感情,也是包括基層黨組織書記在內的每一位黨的幹部在關心和服務群眾的過程中培養起來的。要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胡錦濤同誌曾指出:“群眾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要時刻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上,對群眾生產生活麵臨的這樣那樣的困難,特別是對下崗職工、農村貧困人口和城市貧困居民等困難群眾遇到的實際問題,一定要帶著深厚感情幫助解決。”群眾利益無小事,看似微不足道,卻關乎群眾的柴米油鹽、衣食住行;群眾也正是靠一件件事關切身利益的小問題來體會黨和政府的溫暖,評價政策和領導的水平。

第二,要切實把群眾的呼聲作為推進工作的第一信號。人民群眾的呼聲是其根本利益的綜合體現,是指導我們工作的“第一信號”。現在,有一部分領導幹部不願到基層調研,而是滿足於坐在辦公室看材料、聽匯報;有的領導幹部偶爾下基層,也是提前打招呼、層層搞陪同,走走過場、喊喊口號,對基層全麵、真實的情況隻是一知半解;還有的領導幹部害怕聽到群眾的呼聲,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聞不問、臆想曲解,甚至千方百計阻止群眾向上級反映問題,

乃至於對正常反映問題的群眾進行打擊報複。這些問題反映了一些幹部黨性不純、官僚主義嚴重的傾向。黨的十六大以來,每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帶頭轉變作風,輕車簡從,深入全國各地,深入貧困地區調查研究、訪貧問苦,為全黨樹立了典範。2012年12月4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更是強調,“抓作風建設,首先要從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以良好黨風帶動政風民風,真正贏得群眾信任和擁護”,並審議通過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群眾的八項規定。作為基層幹部的基層黨組織書記,更應該本著對群眾深厚的、發自內心的感情去放下顧慮、放開架子,深入到工作的第一線,深入到群眾的最中間,知民之所憂、察民之所慮,確保最客觀、最直接的群眾呼聲入耳、入心。要充分相信群眾,暢通民主渠道,采取多樣辦法,為人民群眾表達願望、反映情況提供方便。要嚴肅認真地對待群眾的意見,正確的意見要及時采納,片麵的意見要及時做好解釋答疑工作,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激化群眾的情緒,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第三,要切實把群眾的評價作為衡量工作好壞的最高標準。我們黨的一切事業都是人民群眾的事業,人民群眾是我們工作價值的最高裁決者;人民擁護不擁護、讚成不讚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是我們事情想得對不對、工作做得好不好的第一尺度。在有的地區和部門,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接連不斷,摻雜“水分”的政績數字越報越大,傷害群眾感情的事件不斷發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屢禁不止。之所以出現這些問題,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在衡量工作好壞上充分尊重群眾的意見,把“對上負責”與“對人民群眾負責”對立了起來。要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對出台的重要政策、開展的重要工作、解決的群眾問題,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實行政務公開,讓群眾及時了解政策措施的出台過程、重要工作的實施進度、群眾反映問題的解決情況,增強群眾的主人翁意識。要加強群眾的監督權,定期聽取群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群眾滿意的就堅持,不滿意的及時改正。要強化群眾的評判權,敢於讓群眾評說,經得起群眾評說,虛心接受群眾評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