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基層黨組織書記聯係服務群眾的機製_五、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製

五、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製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不斷發展,因企業改革改製、城鎮建設管理、勞動人事製度改革、庫區移民搬遷、退耕還林等原因誘發了一些不穩定因素和社會矛盾,嚴重地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和長治久安。

黨的十八大強調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製是貫徹這一要求的重要體現。基層黨組織書記要帶頭切實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製,積極預防和有效化解矛盾和糾紛。

切實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就是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製,防止矛盾的聚合和升級,進而形成信訪事件。在建立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製過程中,必須注意幾個方麵。

第一,要建立矛盾糾紛預警機製。建立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係,強化基層綜治組織建設。建立獎勵機製,增強活力,及時掌握苗頭動態,及時、全麵、準確地搜集民情民意和不安定因素,盡可能在矛盾的醞釀期、形成期發現和掌握。同時建立完善部門報送信息機製,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機製,廣泛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

第二,要結合實際,堅持經常性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開展經常性排查,隨時了解、發現、掌握各種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每年要對經常性排查工作做出部署,根據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做出具體安排。重大活動期間、重要節慶日等敏感時期,各單位、各部門要紮實開展集中排查。基層黨組織對於上級有關部門的安排部署,要按有關要求認真組織好排查落實工作。

第三,要建立製度,堅持職能分工與條塊覆蓋相結合。各單位、各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本轄區內的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本係統的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各企事業單位、社區、鄉(鎮)、村、居委會,負責組織排查本單位本區域的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真正形成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全覆蓋、無疏漏的大排查網絡,確保排查不留死角。

第四,要暢通渠道,堅持信息匯集與分析研判相結合。暢通信息渠道,及時準確和全麵有效地收集信訪信息,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牢牢把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主動權。對涉及可能引發大規模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信息,在及時進行分析研判、采取應對措施、提前做好工作的同時,必須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以便第一時間掌握情況,作出科學決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