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基層黨組織書記聯係服務群眾的機製_三、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製

三、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製

利益協調機製是指在社會係統變化中協調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相互關係的組織、製度和發揮其功能的作用方式。基層黨組織書記要在基層工作中做好基層群眾的利益協調。群眾權益本質上是利益問題。協調利益是多元化社會的客觀要求。利益協調的內容,大致上包括:多元化利益觀念引導,利益獲取行為的規範約束,與時俱進的利益調節,適度的利益補償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無差別的社會,也不是沒有任何矛盾和問題的社會,而是一個通過一定機製不斷化解利益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社會。為了實現這個社會目標,我們一定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按照黨中央要求,從實際出發,努力暢通和規範群眾各方麵利益的協調渠道,自覺按經濟規律和思想規律來切實地推進利益協調機製的建立健全。從當前我國社會發展的現實來看,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製應從以下幾個方麵著手:

第一,建立健全利益引導機製。利益引導,主要是指思想觀念的引導,讓人們樹立起獲取利益要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觀念,教育、引導人們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

長遠利益的關係。我們黨和政府在製定政策時要最大限度地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麵群眾的利益,我們在經濟社會發展中要努力實現各方麵群眾利益的同步增長,使之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但是,各方麵群眾在改革發展中並不一定能夠同時、同等地受益。這就要求我們黨要善於教育和引導廣大幹部群眾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增強主人翁意識和社會責任感。要從思想教育入手,加強社會主義義利觀的宣傳和教育,引導人們正確看待當前社會利益分化的現象,正確認識“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認識到因主客觀能力、條件等不同而導致的利益分配差異的客觀性。

第二,建立健全利益約束機製。利益約束機製,主要是通過法律和道德對人們獲取利益的行為進行約束。法律和道德是利益需求和利益行為的調節器和控製器。法律作為社會規範的重要形式,規定人們的行為方式,協調人們的社會關係,維持社會的基本秩序。要加強法製建設,加強對利益主體的法律約束,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社會環境,引導人們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獲取利益,防止在利益的取得過程中采取權錢交易等非法手段,減少社會利益的矛盾和衝突。要加

強有關法律、製度的配套建設,規範市場經濟主體及其行為,規範市場秩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確保利益主體通過合法途徑獲取利益。道德是引導個體合理確定利益目標、選擇利益行為的內在約束力量,要加強道德建設,約束和規範人們的利益動機和利益行為,引導人們合理選擇利益目標,自覺調整利益需求,科學選擇利益行為,正確處理利益關係。

第三,建立健全利益調處機製。建立健全利益調處機製,調整各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關係,要學會和善於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調處利益矛盾,特別是要學會和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調處矛盾糾紛,把調處利益矛盾的工作逐步納入法製化的軌道;要善於綜合運用教育、協商、調解等行之有效的解決利益矛盾的方法;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和社會利益調節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市場機製為不同的利益主體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調整利益分配格局,減少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不公平感;要完善勞動力市場,為勞動者獲取社會利益創造有利條件;要發揮國家、政府的調控作用,國家、政府是調整社會利益格局的主體。國家通過製定法律及相關製度、政策,為不同所有製、地區、行業的社會成員參與平等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