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樹立正確的公私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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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克己 有奉公——做合格黨員要明辨公與私

◇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樹立正確的公私觀

◇堅持公私分明,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堅持先公後私、克己奉公,發揚人民公仆本色

宋代朱熹說過,君子小人趨向不同,公私之間而已。處理好公私關係,是判定一個人品格高低的重要砝碼。處理好公私關係,決定一個國家的前途命運。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作為黨的幹部,就是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公而忘私,隻有一心為公、事事出於公心,才能坦蕩做人、謹慎用權,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風問題都與公私問題有聯係,都與公款、公權有關係。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領導幹部必須時刻清楚這一點,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也是黨章第三條有關黨員義務規定的基本要求。因此,做合格的共產黨員,必須正確處理“公與私”的關係,要堅持立黨為公,樹立正確的公私觀,要堅持先公後私,克己奉公,要時刻踐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發揚公仆本色。

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樹立正確的公私觀

“公”、“私”觀念是人類價值譜係重要坐標,具有影響風氣變化的強大動力。諸葛亮曾說過:“夫將專持生殺之威,必生可殺,必殺可生,忿怒不詳,賞罰不明,教令不常,以私為公,以國之五危也。”朱熹說:“一心可以喪邦,一心可以興邦,隻在公私之間爾。”如何認識“公”與“私”,如何處理公私關係,是一門大學問。

(一)共產黨人的公私觀

馬克思、恩格斯從解放全人類事業的高度,提出共產黨人要有“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的思想。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過去的一切運動都是少數人的或者為少數人謀利益的運動。無產階級的運動是絕大多數人的、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的獨立的運動”,共產黨人“沒有任何同整個無產階級的利益不同的利益”, “在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鬥爭所經曆的各個發展階段上,共產黨人始終代表整個運動的利益”。

列寧在探索俄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過程中,強調黨要作為整個運動的代表,保衛勞動人民的利益。他指出,“黨是階級的先進部隊,是階級的領導者和組織者,是整個運動及其根本和主要的代表”, “我們的黨團結得像一個人,堅定地捍衛著蘇維埃政權,保衛著全體勞動人民的利益”。

以毛澤東同誌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繼承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公私觀,強調共產黨本身絕無任何私利可圖,應以個人利益服從黨的利益。毛澤東同誌在《反對自由主義》中指出,“以革命利益為第一生命,以個人利益服從革命利益……關心黨和群眾比關心個人為重,關心他人比關心自己為重。”劉少奇在《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中提出,“一個共產黨員,在任何時候、任何問題上,都應該首先想到黨的整體利益,都要把黨的利益擺在前麵,把個人問題、個人利益擺在服從的地位。黨的利益高於一切,這是我們黨員的思想和行動的最高原則。根據這個原則,在每個黨員的思想和行動中,都要使自己的個人利益和黨的利益完全一致。在個人利益和黨的利益不一致的時候,能夠毫不躊躇、毫不勉強

地服從黨的利益,犧牲個人利益。”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承認黨員幹部可以有自己的正當利益,同時也強調黨員幹部要帶頭弘揚大公無私的精神。鄧小平同誌指出,“要教育全黨同誌發揚大公無私、服從大局、艱苦奮鬥、廉潔奉公的精神。”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江澤民同誌強調領導幹部要經得起公與私的考驗,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黨的十六大以來,胡錦濤同誌強調領導幹部要正確看待個人利益、個人得失,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也多次談到公與私的問題。2013年9月,他在參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指出:“作為黨的幹部,就是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是要誠心誠意為黨和人民事業奮鬥,就是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公而忘私。”

在公與私的處理上,十八大黨章也給出了明確答案:“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鬥終身”; “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這就是說,所有黨員不僅要把“公”列於“私”前,且要把“私”控製在“法律和政策規定的範圍內”。

(二)做合格的共產黨員,必須樹立正確的公私觀

正確處理公私關係,樹立正確的公私觀,最根本的就是要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中國共產黨是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核心力量,肩負著曆史重任,經受著時代考驗。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由共產黨的性質決定的。黨章明確指出,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是共產黨員起碼的政治品德和職業操守;公私不分、公款私用、公權己用,既為人民群眾所不容,也難逃黨紀國法的懲治。

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肩負治國安邦、理政安民的大任,立黨為公,還是為私?執政為民,還是為己?二者不可調和,沒有“中間道路”。共產黨員不能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公而忘私,就必然以權謀私、假公濟私、損公肥私、枉法徇私。在現實生活中,一些黨員出現的作風問題,就是源於沒有擺正公私關係,對公與私、合法與非法利益界限模糊,把職權當特權、用公權賺私利;麵對形形色色的考驗與誘惑,缺乏主見和定力,結果“一次讓了步,次次頂不住”。因此,黨員尤其是領導幹部必須樹立正確的公私觀,善於處理好公務與私務、公益與私益、公德與私德等相互之間的關係。

首先,公務與私務須分開。公務是指人類社會的公共事務或社會共同體的共同事務,大到宏觀複雜的國家事務,如國防內政外交,小到數量龐大的各種公共組織承擔的各種微觀事務。私務就是私人事務或個人事務,相較於公務,家庭事務也屬於私務。強調公務與私務必須分開,是因為公職人員都具有雙重身份或社會角色。一方麵,他代表國家政府等公共機關履行公職,手握公權,必須從事公務;另一方麵,他同其他普通公民的身份無異,也有屬於個人或家庭的私務。與此同時,權力具有法定性、強製性、稀缺性、支配性、腐蝕性等特性,如果權力運行得不到有效的監督和製約,就會導致腐敗。因此,如果黨員幹部不能將公務與私務分開,

甚至有意無意地混淆公務與私務的界限,就會產生權力濫用的問題。當前我國易發多發的腐敗問題和各種不正之風,如公車私用、公費旅遊、公款吃喝等,實質上都是公職人員沒有嚴守公務與私務的清晰邊界而肆意妄為的結果。

其次,公益與私益須區別。公共利益是指一個國家或社會中不特定的社會多數成員所共同享有的利益,是關乎社會共同體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和整體利益,可稱之為公共的利益。私益即個人利益或私人利益,是指個人或非公共組織體的權利和利益。在人類社會公共事務治理過程中,公益與私益的衝突問題一直存在。其中最尖銳最難以根治的,就是公職人員特別是政府官員時刻麵臨的利益衝突問題。所謂利益衝突,指政府官員公職上代表的公共利益與其自身具有的私人利益之間的衝突,這種衝突皆因官員的雙重身份而引起。官員本來應當用公權實現公益,而有些人卻反其道而行之,用公權牟取私利,導致公權私用而走向腐敗。黨員幹部如果不能把公益和私益區別開來,如果不能在兩者之間作出正確的抉擇,那麽,必然會出現為了個人利益而侵害集體利益和社會利益的行為,必然會出現與民爭利的行為,這顯然是與我們黨的根本宗旨和執政理念相違背的。

最後,公德與私德須厘清。公職人員的公德不是通常所謂的社會公德,而是特指與其身份相匹配、與其職權相耦合的為官從政的職業道德,即官德或政德。“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公職人員的道德素養和道德形象是一種無形的人格力量。本職工作之外的公職人員作為普通公民,也有一個私德及其養成問題,私德就是一個人日常做人處事、待人接物的品行節操,如重義輕利、樂善好施等。公職人員的公德與私德不是相互對立和排斥的,而是可以兼容並存的,其中公德嚴於私德。同時,兩者的側重點也有所不同:做人誠為本,政德廉為先,勤政廉政是公職人員的基本公德。如果公職人員因私廢公、貪贓枉法,就不是一個私德問題,而是需要依紀依法予以製裁的公德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性是黨員幹部立身、立業、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須在嚴格的黨內生活鍛煉中不斷增強。”“公”“私”二字,也是衡量一名黨員黨性強弱的根本尺子。增強黨性觀念,就要恪守立黨為公。共產黨員就應該樹立正確的公私觀,做到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公而忘私。隻有一心為公,事事出於公心,才能有正確的是非觀、義利觀、權力觀、事業觀,才能把群眾裝在心裏,才能坦蕩做人、謹慎用權,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現階段中國共產黨最大的“公”,是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每一位共產黨員都應當牢記使命,樹立和踐行正確的公私觀,克己奉公,為實現這一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

“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這個問題不僅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且是涉及黨和國家能不能永葆生機活力的大問題。要采取得力措施,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每一位共產黨員都要樹立和踐行正確的公私觀,自覺擔當公仆責任,把公款用於公益,讓公權服務人民,久久為功,孜孜以求,推動作風進一步轉變、黨群幹群關係進一步密切、為民務實清廉形象進一步樹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