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政府購買服務為重點加快公共服務業市場開放

六、以政府購買服務為重點加快公共服務業市場開放

總的判斷是:隨著全社會公共產品需求全麵快速增長,以政府機構和事業機構為主的傳統公共服務體製難以為繼。以政府購買服務為重點加快公共服務業市場開放,充分利用市場力量、社會力量擴大公共服務供給,成為“十三五”創新公共服務體製的重點。

20.明確“十三五”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約束性指標。在傳統事業單位體製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發展相對滯後。2013年我國政府采購規模占全國財政支出的比重為11.7%,其中服務類僅占9.4%。而歐美發達國家政府采購規模占財政收入的比例為30%—40%,服務類占采購總額50%以上。建議把形成公共服務多元供給主體、多元競爭主體作為“十三五”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製度的基本目標,加快形成法治化、規範化、透明化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體製機製安排,爭取使政府采購規模占財政支出比重到2020年達到15%~20%,服務類占政府采購總額比重提高到30%—40%左右。

21.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對體製內事業單位與公益性社會組織一視同仁。除某些特殊領域外,多數公共服務領域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製,政府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體製內的事業機構與體製外的公益性社會組織之間的公平競爭,在同樣成本下,誰能夠提供更多的公益性,政府就向誰購買公共服務。著眼於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總體實現,加快形成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化、市場化的政策體製安排,形成事業機構、社會組織、企業單位組成的多元公共服務供給主體的新格局。

22.推動科教文衛事業單位去行政化。實施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科教文衛等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共服務領域的宏觀決策、宏觀管理和監管,將微觀職能下放到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的公益性強弱,而非行政級別高低確定配置公共資源。把事業單位改造成為法定機構,實質性推動事業單位去行政化,保持並提升其專業性、獨立性。研究製定事業單位向公益性社會組織轉型的綜合性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聯動推進行政體製改革、事業單位改革和社會治理體製改革。

23.放開公共資源市場。與事業機構改革和發展公益性社會組織有機結合,適應多元化的公共需求,全麵放開教育、醫療、養老、文化等民生領域的公共資源市場。適應城鎮化進程,把全麵放開市政工程類、尤其是中小城鎮的公共資源市場作為發展混合所有製的重大舉措,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在汙水處理、軌道交通、供水供暖等城鎮基礎設施領域全麵推廣PPP模式。與政府簡政放權和建設低成本政府相適應,全麵放開公車等行政機關類公共資源市場,發揮市場在公共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切實降低行政成本。

24.加快建立公益法人製度。借鑒國外經驗,結合我國國情,賦予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法人地位。建立公益法人財產權保護製度,創新公益法人認定方式。成立獨立的公益法人認定機構,如公益法人認定委員會,對公益法人進行認定,降低公益法人準入門檻。參照國際慣例,對公益性社會組織的捐贈免稅,對其從事的公益性活動收益免稅。政府依據公益法人提供的公益性服務,確定財政支持規模。

25.加快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立法。將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納入《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的範圍和程序,使之規範化、製度化。盡快出台《公共資源監管法》,明確界定公共資源社會化、市場化配置的範圍和監管程序,加強社會公眾監督和媒體監督,提高監管的有效性。進一步細化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的指導目錄,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