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一帶一路”為總抓手加快服務貿易強國進程

四、以“一帶一路”為總抓手加快服務貿易強國進程

總的判斷是:我國是服務貿易大國,但還不是服務貿易強國。在全球經濟格局深刻變化和“一帶一路”開放戰略深度實施的大背景下,從服務貿易大國走向服務貿易強國,成為我國“十三五”形成開放型經濟新格局的戰略選擇。

13.我國正處於從服務貿易大國向服務貿易強國轉型的關鍵時期。2014年,我國服務貿易規模超過6000億美元,成為全球第三大服務貿易國,但“大而不強”的特點突出。2014年我國服務貿易占外貿總額比重為12.3%,遠低於2013年全球平均19.6%、美國22.1%和印度26.5%的水平。建議把提高服務貿易占比作為“十三五”對外開放的重大任務,爭取到2020年,服務貿易總額超過1萬億美元,服務貿易占外貿總額比重提高到20%。

14.以服務貿易為重點形成自由貿易新格局。把發展服務貿易特別是跨境金融服務,作為四個國內自貿區轉型升級的重點,全麵實施負麵清單管理製度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打造服務業市場對外開放的實驗窗口。加快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商建自由貿易區,形成自由貿易區網絡,拓展與這些國家在金融、信息、物流業等服務領域的開放合作。擴大雙邊和區域服務貿易協定,打破一些國家對我國服務貿易的壁壘,爭取“十三五”率先在新興經濟體、歐洲等國家和地區取得突破。

15.加快發展服務外包,助推服務業企業“走出去”。擴大服務外包示範城市範圍,培育若幹個具有特定服務區域和特色領域供應鏈整合能力的示範城市。重點發展軟件和信息技術、研發、設計、互聯網、醫療、教育、健康護理、文化創意、交通物流等領域服務外包。盡快改革服務業企業“走出去”的審批製度,構建包括金融服務體係在內的服務業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平台。爭取國際服務貿易規則製定的主導權,以更加主動的態度推進雙邊、多邊、區域等層麵的服務貿易談判。在推進APEC、G20等多邊貿易談判上發揮引領作用,在中美投資和貿易談判、中歐投資協定談判等方麵實現重要突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