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以改革助推五大理念落地生根_第三節 用好法治的力量,構建良好法治環境

第三節 用好法治的力量,構建良好法治環境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法治是發展的可靠保障。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加快建設法治經濟和法治社會,把經濟社會發展納入法治軌道。”要推進五大發展理念“落地生根”,就必須充分發揮法治的保駕護航作用。那麽,如何才能用好法治的力量呢?從廣義上來看,深化改革幾乎涵蓋了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層麵,依法治國關鍵在於完善法律、落實好法律,還是得依靠全麵深化改革來完成。具體來說,要切實做到法治對五大發展理念“落地生根”的保駕護航作用,就得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相關法律,改革不利於法律貫徹落實的製度、結構,用好法治的力量,構建良好法治環境。

法治是發展的可靠保障

習近平指出,發展是目的,改革是動力,法治是保障。具體來說,市場經濟作為法治經濟,必須把經濟社會發展納入法治軌道,經濟社會隻有在法治的保駕護航之下才能取得持續健康發展。

法治是發展的可靠保障,這是我們經過數十年的實踐得出來的經驗教訓。1949年以後,黨和國家逐步開始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並強調法治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作用,但是由於各種原因,法治在“**”時期遭到嚴重破壞,我國各方麵發展陷入一團糟的狀態。1978年,在先前經驗教訓的認識基礎上,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製的基本方針,後來逐步提出“依法治國”方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進行了戰略部署。回顧30餘年我國法治發展曆程可以看出,法治興則國興,法治衰則國衰,推進依法治國既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又是市場經濟的應有之義,更是促進我國發展的可靠保障,要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就得依靠法治的力量。

從實現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來看,法治是必然要求。習近平指出,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使各方麵製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國家治理體係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核心是堅持依法治國,形成完善的法律製度體係;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核心是堅持依法辦事,實現國家和社會各項工作的法治化。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內在地對法治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通過將各種國家治理製度上升為憲法和法律,使其定型化、精細化,以法律的普遍約束力和國家強製力保證其實施,提升國家治理體係的執行力。對這一點,我們是有深刻教訓的,在“**”時期,我國的法製遭到嚴重破壞,最終帶來的是國不國、家不家,要促使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得一切按照製度走,而製度治國的核心就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

從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來看,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法治既是市場經濟的應有之義,又是市場經濟的可靠保障。離開法治,市場就會混亂,經濟就不可能起飛,更不可能平穩高速運行,這是我們改革開放30多年來得出的一條最基本的經驗。今天,我國正處於大有可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但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要實現有效益、有質量、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就離不開法治的保障。隻有用法律劃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把促進公平正義作為政府的基本價值追求,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行政壟斷、行業壟斷的問題,才能真正防止和消解各種市場無序現象,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係,發揮好政府和市場“兩隻手”的作用。當前,我國提出五大發展理念,要使五大發展理念貫徹落實到實處,更需要發揮法治的監管作用。比如,

綠色發展難免會遇到部分不法人士亂排汙、亂汙染等問題,就需要切實實施好法治的處罰舉措。

此外,法治還是改革攻堅期平衡利益關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公平正義的治本之策。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要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必須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對民生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合法訴求得不到充分表達、兩極分化、貧富不均這些社會頑疾,隻有用法治手段才能根治。解決困難群體的教育、就業、醫療、住房等問題,必須從權利配置、權利實現、權利保障的製度源頭下功夫。實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最終都要通過相應的法律製度體係來實現。

總而言之,無論是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還是發展市場經濟、化解發展中的各類矛盾,尤其是促進五大發展理念“落地生根”都需要發揮法治的可靠保障作用。隻有切實推進依法治國,形成良好法治環境,才能更好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才能護佑五大發展理念更好地貫徹落實。

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

對於許多人來說,權力是個好東西,權力等於金錢、等於美色、等於闊氣的排場、等於奢靡的生活。但是我們也可以看到,有了權力,既可以為老百姓做好事,又可以造福社會。簡而言之,要看權力是如何運行的。假如頭上懸著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那麽掌權者就不敢隨便亂揮霍手中的權力。對此,習近平提出要“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讓權力運行在陽光下”,這裏的“製度”某種程度上就是黨紀國法,“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也就是要在權力頭上懸著黨紀國法這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鄧小平在反思“**”的教訓時特別重視民主法製的重要性。1978年,鄧小平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講話中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製。必須使民主製度化、法律化,使這種製度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也強調指出,“**”產生的重要條件之一就是沒有把黨內民主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加以製度化、法律化,或者說雖然製定了法律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遵循。從我們當前形勢來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係正在逐步完善,但是在實際執行中仍存在部分黨和國家領導幹部沒有完全按照法律辦事,沒有按照規矩辦事,出現了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現象,給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造成重大損害,既損害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也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製、不能腐的防範機製、不易腐的保障機製”。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明確指出:“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牢固樹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對於黨員幹部而言,權力不僅要關進國家法律製度的籠子,還得嚴格遵循黨內法規製度和政治規矩。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已經製定出台36件重要黨內法規,其中準則1件、條例6件、規則6件、規定14件、細則9件。而且,製度執行力也在切實加強,中央改革辦督察局對重點改革文件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把黨內法規執行納入黨委督察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執行檢查常態化機製,從而確保製度真正成為“硬約束”。

理論鏈接

製度一經形成,就要嚴格遵守,堅持製度麵前人人平等、執行製度沒有例外,堅持維護製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種行為,使製度真正成為黨員、幹部聯係和服務群眾的硬約束,使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真正成為黨員、幹部的自覺行動。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6月18日

切實推進製度治黨,是黨在麵對權力與法博弈的重大戰略抉擇中,為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體係現代化,夯實黨的執政基礎作出的重大貢獻。但是權力與法的博弈始終存在,違反黨紀國法的不良現象始終存在,我們不僅要繼續完善黨紀國法,還必須強化製度執行力,切實用好製度的籠子。

法治要成為社會共識

用好法治的力量,構建良好法治環境不僅需要厘清權力界限,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如果沒有全社會的參與,沒有形成全社會共同的法治環境,要用好法治的力量也隻是鏡中花、水中月。這就要求我們加強和深化全社會的“法治文化”建設,提高人民群眾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維,讓法治成為社會共識。

“法治文化”是一個從確立“依法治國”戰略一開始就提出的重要概念。自從中宣部、司法部提出開展群眾性法治宣傳教育以來,許多省市積極組織開展了群眾性的法治文化建設活動,社會各界特別是法學和司法界陸續提出了“法律文化”“法治文化”等具體項目,探討法治文化建設,並取得了可喜成果。但從總體看,法治文化建設並未達到一種新型文化建設所應有的高度,也難以與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戰略要求充分對應,廣大人民群眾對於國家法律的了解還處於比較粗淺的程度,更不用說用法了。甚至被視為市場經濟中間力量的諸多企業家也仍在打擦邊球,為了自身利益而違反國家法律,這並不是說他們不知道國家有相關的法律規定,而是他們隻看到了自身利益。再舉個例子,我們的老百姓在自身利益受損之時,也基本不會走正常的法律途徑,依靠法製手段去維護自身權益,而更多熱衷於上訪等非持續性方式。這不排除我們的幹部在執法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疏忽、不足,但也充分反映了我們的社會還沒有形成依法治國必需的法治文化和法治思維,法治還沒有形成社會共識。因此,用好法治的力量,構建良好的法治環境需要建立必要的法治共識。

知識鏈接

法治思維

簡單而言,法治思維就是將法治的諸種要求運用於認識、分析、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是一種以法律規範為基準的邏輯化的理性思考方式。因此,法治思維需以法治概念為前提。人類政治文明發展至今,對法治概念的認知盡管不完全一致,但對其核心內涵包括精神、實體、形式等層麵諸要件已經有基本共識存在。就我國當下情況而言,經過30多年砥礪耕耘,在法治概念上的初步共識也已基本具備。這是之所以提出法治思維命題的前提。

習近平指出:“要深入開展法製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形成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也提出要“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具體而言,人民群眾信仰法治,是建設法治國家的思想基礎。隻有全體人民都自覺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才能形成濃厚的法治氛圍和良好的法治環境。

在當前,按照黨中央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要求,我們不僅要完善硬製度層麵的法律,更要重視軟製度層麵的培育,也就是做好普法教育,著力提升全社會的法治文化、法治思維,構建起依法治國所必需的法治共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