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責任”的落實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兩個責任”的落實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的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大舉措,也是中央針對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如一些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同誌對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認識不到位,主體意識不強,重經濟發展輕廉政建設,不能很好地履行“一崗雙責”的職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沒有得到很好落實,責任追究失之於寬、失之於軟、不想追究、不敢追究、不會追究等提出的工作要求。在“十三五”時期落實好“兩個責任”製度,對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是黨的建設重要基礎性製度。作為執政黨,中國共產黨實際上承擔密切相連的兩項主要責任,一是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二是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執政能力,兩項責任統一於黨領導和推動國家政治進步與社會發展的偉大實踐之中。因此,黨要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更好地承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責任,首先必須切實履行好自省責任,即始終堅持做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把黨的自身建設搞好,做到打鐵自身先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度,就是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自省自勵責任的關鍵性製度。

早在20世紀90年代末,黨中央就頒布實施了《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並把這項製度的重要性提到了“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的高度。為適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新形勢,2010年黨中央、國務院又對這項製度進行了修訂完善,進一步明確了實施黨風廉

政建設責任製的宗旨,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的體現和落實。

作為反腐倡廉乃至黨的建設的基礎性製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在實踐中取得了重要成效,提高了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潔從政意識和責任意識,增強了勤政廉政、拒腐防變的能力,在懲治和預防腐敗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不容忽視的是,在取得成績的同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自身規定及執行環節也暴露出不容忽視的問題。在新的形勢下,我們要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完善現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

其次,“兩個責任”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重要發展。有效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前提,是科學合理地配置責任。明晰責任才能履行責任。黨風廉政建設的實踐證明,領導責任與主體責任、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集體責任與個體責任、主要領導責任與班子成員責任混雜一起、糾纏不清,是製約黨風廉政建設成效的重要原因。因此,厘清黨風廉政建設相關主體的責任尤為重要。一是要明確區分承擔責任的主體。各級黨委、紀委、黨委的職能部門以及國家機關中的黨組織,責無旁貸地都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主體因素,都應該分別承擔並有效落實各自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同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還必須落實到人,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都應被賦予明晰的責任,真正做到黨風廉政建設每個責任主體都能“守土有責”。二是要科學劃分責任的內容和邊界。如上所述,黨委、紀委、職能部門、班子成員都承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其中最重要的是合理區分黨委、紀委承擔的責任——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

“兩個責任”同時確定了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進一步發

展和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度。黨委的主體責任意味著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與責任的統一,內含黨委主要負責人對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領導與主體責任的有機統一,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主體長期虛置問題,強化了黨委在黨風廉政建設過程中的“權責一致”;監督責任是紀委作為黨內的專門監督機關地位的回歸,是解決監督職能分散形成監督合力的重要舉措,是切實實施責任追究製度的體製保障。

◇ 抓牢主體責任“牛鼻子”

最後,“兩個責任”的有效落實,可以進一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落實“兩個責任”的重要意義,要求對每一個問題都要分清黨委負什麽責任、有關部門負什麽責任、紀委負什麽責任,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究,有責必問。習近平在十八屆中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指出,各級黨組織要擔負起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王岐山同誌到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專題調研時強調指出,要牽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責任層層壓下去,切實擔負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各機關部門單位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紮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部分單位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思想重視不夠、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力量薄弱等問題,還存在個別頂風違紀等現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基於以上情況,落實好“兩個責任”,把黨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紮紮實實地落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各項工作中去,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