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德國社會民主黨的“新東方政策”及其影響

第五章

走向緩和(1969—1975年)

以維利·勃蘭特為首的德國社會民主黨正確地估計了國際形勢,借執掌政權之機從60年代末開始推行“新東方政策”。這不僅引起了歐洲乃至世界政治局勢的連鎖變化,也同樣導致了社會黨國際根本政策立場和趨向的重大轉折。從此,推動東西方緩和成為了它的中心任務,同時也為它確立了觀察國際問題的新基點,開拓了更為廣泛的活動範圍。這樣一來,社會黨國際各個方麵的政策乃至其自身的組織結構也麵臨著進行新的調整、改革的任務和要求。

第一節 德國社會民主黨的“新東方政策”及其影響

1966年,聯邦德國的政治局勢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方麵在國內,爆發了聯邦德國自成立以來的第一次全麵經濟危機,導致社會矛盾激化,極右勢力抬頭,引起相當多的人政治態度趨向激進;另一方麵在國外,50年代提出的“哈爾斯坦主義”(其主要政策主張是:不承認“兩個德國”的現實,主張聯邦德國不和與民主德國建交的國家建立外交關係)與60年代以來國際形勢的變化極不適應,使聯邦德國在外交方麵鮮有作為,陷於孤立地位。內外交困的局麵使原先執政的基督教聯盟黨和自由民主黨的聯合陣線終於破裂。這樣一來,德國社會民主黨(以下簡稱“德國社民黨”)便同基督教聯盟黨組成了“大聯合政府”。由此,德國社民黨未經慘烈的大選搏殺便得以作為執政黨而發揮作用。這是自1946年重新建黨21年之後、自1949年第一次大選17年之後的第一回,彌足珍貴。而更值得慶幸的是,社民黨由此得到機會實施其醞釀已久的“新東方政策”。

“新東方政策”,既是外人的稱謂,也是政策製定者甘願承認的。其“新”,反映在相對於戰後聯邦德國政府始終遵循的舊式、以哈爾斯坦主義為特征的東方政策,對於社民黨自重建以來在德國統一問題及相應的一係列問題上所堅持的立場兩個方麵。其主要內容是:承認二戰後歐洲各國的政治現實(包括疆界),謀求改善與蘇聯和東歐各國的關係;同時,承認東德的獨立主權國家的地位,且願意以和平方式謀求統一。“新東方政策”首先是同勃蘭特的名字聯係在一起的,然後又通過他當選為德國社民黨的主席而逐漸被社民黨的領導集團乃至全黨所接受。“大聯合政府”成立後,勃蘭特出任聯邦副總理兼外交部長,“新東方政策”也開始從設想變為現實。1976年1月,聯邦德國首先同羅馬尼亞建立了外交關係,這是對東歐國家關係的一次突破。8月,勃蘭特訪問羅馬尼亞,簽訂了進一步發展雙方經濟和文化關係的協定;此後不久,又同捷克斯洛伐克簽訂了互換經濟代表團和有關物質交流、付款便利的協議。1968年1月,同南斯拉夫恢複了早已中斷的外交關係;隨後,又同匈牙利和保加利亞等國著手進行建交談判。

在1969年9月舉行的德國聯邦議院大選中,德國社民黨挾其三年聯合執政期間的傑出表現,以其強調推行更為深刻和廣泛的改革的口號贏得選民的大力支持。新政府以社民黨為主、聯合自由民主黨組成,勃蘭特成為戰後德國社民黨的第一位聯邦總理。此時,他非但沒有因一年前的蘇聯入侵捷克斯洛伐克事件以及由此而導致的歐洲緊張局勢而改變初衷,反而全麵實施“新東方政策”,並著手解決其中最為關鍵的德國統一問題和戰後領土安排問題。首先,緩和與蘇聯關係。1970年8月,《蘇德互不侵犯條約》在莫斯科簽署,這為“新東方政策”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同年12月,勃蘭特趕赴華沙,同波蘭總理西倫凱維茨簽訂了關於兩國關係正常化基礎的協定;然後改善兩個德國關係,1972年12月,“兩個德國”在波恩簽署了包括有互相承認對方主權並強調發展相互友好關係條款的《關於兩國關係基礎的條約》。1973年12月,聯邦德國又連續同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和保加利亞簽約正式建交。1974年3月,兩個德國之間的“關於設立常駐代表處的議定書”生效。雖然一個多月以後,勃蘭特便因“紀堯姆案件”而被迫辭去政府總理職務,但“新東方政策”此時已基本實現了最初的設想和預期目標。聯邦德國已不再是先前那個對東方自我隔斷、對世界自我束縛的國家了。

“新東方政策”雖形成於聯邦德國的特殊環境之中,但也受到整個國際形勢的促動。“新東方政策”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最終形成並得到實施的一個決定性因素又是西方聯盟集團內部關係、首先是德美特殊關係的變化。戰後20多年來,聯邦德國的經濟發展十分迅速,已成為西方世界僅次於美國的經濟大國。在經濟上,它是歐洲共同體的支柱;在軍事上,隨著法國退出北約,它的作用愈顯重要。因而美國和西歐在相當程度上形成了對聯邦德國的嚴重依賴。這同戰後初期的情形構成了鮮明的對照。經濟實力的增長助長了要在政治上謀取發展的願望,同時也為這種願望的實現創造了必要的物質條件。

勃蘭特等人提出“新東方政策”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改變聯邦德國那種“經濟上的巨人、政治上的矮子”的尷尬處境。它作為“西方政策”的補充,就是要在“紮根西方”的同時,自由、積極主動地發展同蘇聯和東歐國家乃至更廣大的西方世界以外的地區的全麵關係。可以說,“新東方政策”是聯邦德國為在政治上實現自主自立、爭取更廣闊的外交發展餘地而進行的努力。就結果而言“新東方政策”不僅改變了聯邦德國的外交僵局,而且對戰後以來經常以德國問題為症結所在的歐洲東西方關係的緩和有重要的推動作用。“新東方政策”之所以有此效果,並不是它建立或推翻了新或舊的力量對比關係,而主要在於它提出了一種更能適應國際形勢發展的對外政策新思維和新方法,並且在更大範圍內引起了廣泛的思想震動,導致了以新的視角和方式來觀察國際形勢和設想具體的政策。與此相應,這種由於設計者、推行者的緣故而帶有一定的社會民主主義色彩的“新東方政策”,更是以杠杆效應的方式作用於社會黨國際。就此而論,“新東方政策”至少是在下述三個方麵對社會黨國際產生了影響。

第一個方麵便是“新東方政策”的成功實行證實了在保持歐美特殊關係,維護西歐聯盟的同時,可以而且應當謀求更大的獨立性。

歸根到底,“新東方政策”並不是全向開放的政策,更不是非結盟化的政策。從勃蘭特等人提出這一政策的初步設想時開始,他們便反複多次地強調聯邦德國是屬於西方聯盟的,所謂“新東方政策”將導致聯邦德國的中立化乃至“芬蘭化”的說法純屬無稽之談。用勃蘭特本人的話說便是“:我們的民族利益不允許我們站在東方和西方之間。我們的國家需要同西方保持合作和協議的關係……”(Brandt,1976, p.236)在這個意義上,“新東方政策”隻不過是聯邦德國長期奉行的“西方政策”的“補充”。實際上,隻有立足於西方,“新東方政策”才有意義和價值。或者說,“新東方政策”實施的基礎,恰好是長期形成的且相當牢固的西方聯盟關係,尤其是德美特殊關係。

“新東方政策”隱含具備一個前提,即它是對現有聯盟或集團關係的雙向承認和肯定,既承認北約、共同市場這樣的聯盟集團關係,也承認華約和經互會那樣的聯盟集團關係。這種承認的要害,就是肯定這種現實的必然性或相對合理性,進而明確不打

算用武力改變這一現實。為此,“新東方政策”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放棄(德國社民黨)立黨(聯邦德國)立國以來的領土要求和立即、盡快統一德國的主張。

就此而論,在“新東方政策”中,結盟與獨立是並行不悖的:獨立基於結盟之上又融於結盟之中;結盟非但不能代替獨立甚至不能妨礙獨立。二者相輔相成,構成了這一政策的主幹。聯邦德國的狀況也是整個西歐狀況的縮影。戰後以來,西歐經濟實力和一體化的發展也同樣改變著西歐同美國的結盟關係。過去那種以支配和依從為主要內容的關係已有重大改觀。因而整個西歐也在追求政治上的相對獨立,但又不放棄現有的結盟集團。法國更早一步以退出北約的一體化軍事組織的方式作出了這種努力。與之相比,基於“西方聯盟”關係的“新東方政策”顯然也符合那些經濟實力不如聯邦德國、軍事實力不如法國的西歐大多數中小國家的利益訴求。同時,聯邦德國和法國的做法在以對蘇聯和東歐國家實行緩和並加強交往作為保持獨立性的重要手段之一這方麵又是共通的,這對整個西歐更具有啟發意義。

對於社會黨國際來說,“新東方政策”鞏固和發展了從60年代初以來不斷加強的自身獨立性,尤其是從具體的政策抉擇層次上啟發了社會黨國際。一是在集團內部,應當加強歐洲一體化的發展和相互間的團結,支持歐洲的獨立性,妥善處理同美國的關係,在同美國保持友好關係的同時,也注意避免因盲從而被拖入被動、孤立的陷阱,甚至不惜批評美國的損人利己行為或為世界大多數人民所唾棄的行為。實際上,“新東方政策”的確為社會黨國際處理某些偶然性事件的做法提供了相對固定的行為模式和政策抉擇引導。二是在集團之間,應當既堅持承認原有的集團分野,但又要超然於集團立場之上,鬆動集團之間的僵硬關係,由此而尋求更大的靈活性和活動度;尋求同第三世界、不結盟運動國家廣泛交往和建立聯係,甚至尋求同對立集團的國家進行接觸和合作。

第二個方麵是說明應當消除東西方之間的緊張局勢,爭取全球緩和。

就“新東方政策”的預期目標和實施結果而言,其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實現了東西方之間的緩和。從廣義的角度看,它對現實存在的集團劃分和結盟關係的承認,是為了確定不同集團間的相對穩定狀態,力求結束導致不安定乃至引發戰爭的緊張對峙和對抗。因此,它追求的是協調聯盟之間的利益和關係,促進政治、經濟和文化方麵的交往合作,從而維護霸權國以外的中小國家的獨立生存以及最重要的國際和平和安全。從狹義的角度看,它要求打開聯邦德國同蘇聯東歐國家以及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外交僵局,實現關係正常化基礎上的關係緩解。因為聯邦德國的生存和發展需要同其東鄰國家保持良好的正常關係。如果東西方關係持續緊張,特別是與蘇聯的關係持續緊張,那麽便會不時出現50年代初那種幾乎瀕臨戰爭邊緣的重大危機,而聯邦德國便隻能嚴格依附美國和西方聯盟,無法擺脫僵化、封閉的對外狀況和在國際舞台上活動餘地十分有限、對外政策抉擇範圍相當狹小的處境。上述這兩方麵是聯係在一起的,隻有東西方之間實現集團陣線穩定之上的相對緩和,聯邦德國才可能求得同蘇東集團的緩和。反過來,戰後以來德國問題往往是東西方關係緊張的根源,聯邦德國在領土和統一問題上的頑冥不化又是東西方之間難以由對抗對峙轉變為對話的症結所在,因而聯邦德國對蘇聯東歐國家關係的變化又是東西方之間走向緩和的關鍵條件。因此,就其主要內容而言,“新東方政策”首先是一項緩和政策。

而且,在“新東方政策”實施期間,聯邦德國同蘇聯東歐國家簽訂的幾乎所有關係正常化的條約、協定或建交聲明中都載有“在有關歐洲同國際安全問題及相互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的內容。(陳樂民:第266頁)在其背後,這標誌著新的“共同安全”的概念正在悄然取代舊的“集體安全”概念,由積極組建軍事集團和重整軍備轉向共同裁軍和軍備均衡。因此,伴隨著“新東方政策”形成具體的成果,歐洲安全會議也由設想成為現實,美蘇之間開始了限製戰略武器的談判並達成了一定的成果,北約和華約之間亦開始了關於共同裁減中歐部隊和軍備的談判,聯合國裁軍委員會經曆了多年停頓之後其參加國數量在此時擴大且形成為常設性的多邊裁軍談判機構,掀起了一股由緩和而至裁軍、以裁軍而促緩和的**。

當然,“新東方政策”從形成伊始便帶有“以接近促變化”的戰略意圖。對西方世界而言,它包含有通過長期的緩和過程逐步促進蘇聯東歐國家“和平演變”的長遠打算;對於聯邦德國而言,它又特別具有在未來東西方和解的條件下,和平實現德國統一的意義。正如大力支持並實際參與推行“新東方政策”的德國自民黨人、“小聯合政府”第二任外長根舍所說的:“歐洲對東方的緩和政策,尤其是德國政策的中心要素,是要在分裂的歐洲尋求和維持彼此相安無事的妥協辦法—這種辦法使東西方拋開在可預見的將來無法解決的根本衝突,在不同的思想觀念和不同的長期目標的鴻溝上搭起對話和合作的橋梁。如此行事的意圖是要在短期內緩解歐洲分裂的後果;從長期來講,則在於促進東歐和蘇聯本身的演變過程,最終……在歐洲建立真正的和平秩序。”(陳樂民:第267頁)

但也應當承認,經曆過戰後20多年時緩時急的對峙對抗之後,“新東方政策”畢竟代表了又一種更為明智的選擇。它以承認現有的集團劃分和結盟關係為前提,以促進集團間的緩和為主要目標,實際上也是充分肯定了不同的社會製度和國家之間可以而且應當和平共處,可以而且應當進行交往和合作。在某種意義上,這種“以接近求轉變”更多的是強調和平競賽的作用,其長遠的意圖很可能隻是一種一廂情願的憧憬和設想。社會主義國家的未來的發展變化終究將取決於這些國家自身,而非外部因素。更何況社會主義國家完全可以,而且確實利用了由“新東方政策”而推動的緩和,積極而有原則地加強了同西方的交往和合作,為本國的社會主義建設引入了更多資源,包括可以利用的外來資本、技術和材料。這在戰後初期直至50年代的“冷戰”**年代裏是無法辦到的。

對於社會黨國際來說,“新東方政策”所包含的緩和意義對它的衝擊最大。長期以來,社會黨國際追隨美國,支持組成集團、支持“冷戰”甚至重整軍備。雖然經曆了國際形勢的變化,但社會黨國際尚未明確真正的政策轉向。“新東方政策”一方麵使它認識到“冷戰”的錯誤正逐漸淡去,僵硬的“冷戰”思維已不符合變化了的國際形勢,支持“冷戰”實際上對它並無任何裨益,反而嚴重局限了它的活動和思想。過去若幹年裏的搖擺、猶豫以及外界對它的非難非議大多數是由於支持“冷戰”而引起,同時又因為“冷戰”的存在而無法擺脫。因此,它隻有在和平的條件下才能在國際舞台上有所作為,而最有作為的領域又在於爭取和平。另一方麵,使它認識到爭取緩和首先是爭取東西方兩大集團間的關係緩解、消除緊張狀態,進而在全球範圍內爭取和維持和平。它過去也曾強調和平,但大多或過於空泛而終無所指,或著重談論東方的威脅而反增緊張。“新東方政策”使它直麵兩大集團的緩和必要性,又進而認識到美蘇兩個超級大國在這方麵所負的主要責任,同樣也領會了中小國家乃至自己這樣

的國際組織可以從中發揮積極作用。換句話說,“新東方政策”為社會黨國際提供了切實可行的和平戰略和路線指引。

第三個方麵是說明在堅持固有的思想主張的同時,可以而且應當進行超意識形態的合作。

“新東方政策”的重大特征之一便是其超乎於傳統的意識形態分歧之上的初始構想。東西方集團的形成和東西德分治的開始無不帶有意識形態爭端的色彩。在“冷戰”**之際,一方麵是雙方重兵集結、劍拔弩張的軍事對峙,另一方麵更多的則是雙方利用各種輿論宣傳工具相互發起的尖銳攻擊。“自由世界”對“極權世界”, “社會主義陣營”對“西方資本主義陣營”,在很大程度上便是基於對立的意識形態爭端而形成的對立局麵的鮮明寫照(在這當中,民主社會主義理論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此,謀求東西方之間和東西德之間緩和的“新東方政策”勢必直接觸及到“冷戰”時期最僵硬,也是最核心的意識形態陣線問題。此外,“新東方政策”最早由德國社民黨領導人勃蘭特提出且首先在黨內獲得支持,同時,圍繞著這一政策,德國社民黨又以在野黨的身份進行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在這當中,也突出表現了超意識形態合作的特征,具有超越社民黨與共產黨人曆史分歧的特色。因此,“新東方政策”堪稱不拘泥於過去、不拘泥於傳統、不拘泥於意識形態分歧的傑作。

在“新東方政策”由設想變為現實的過程中曾經曆過一次重大突破和一次重大考驗。1964年初,勃蘭特當選為德國社民黨主席,這意味著德國社民黨對他所倡導的“新東方政策”的認可。同年11月,在德國社民黨代表大會上,勃蘭特對“新東方政策”進行了具體的闡述,並列入競選綱領。1965年1月,以勃蘭特為首的德國社民黨競選班子發表聲明再次重申這一政策的要點。至此,“新東方政策”已被確定為德國社民黨對外政策的指導思想。雖然在這年9月的大選中,社民黨仍未贏得政權,但勃蘭特等人並未消極等待而是在積極尋找時機進行準備。1966年2月,民主德國統一社會黨在《新德意誌報》上發表了致聯邦德國社民黨的公開信,呼籲雙方就德國問題進行討論。實際上,自1951年以後,統一社會黨每年都重複提出同樣的要求。但這一次卻引起了積極的反響。1966年3月18日—4月15日,社民黨領導層內部反複研究,最後作出了明確同意的答複。接著,雙方商定派出代表分別在民主德國和聯邦德國各舉行一次會晤。社民黨代表由主席勃蘭特和副主席魏納等人擔任以表示對此事的重視。(陳樂民:第249—250頁)這確實是一次有突破意義的事態發展。因為自重新建黨後,德國社民黨便堅決拒絕同一切共產黨的交往。僅僅在6年以前即1960年1月,社民黨的理事會和委員會還共同通過了《同東方接觸準則》,規定社民黨不同共產黨發生任何組織上和政治上的聯係,而且特別強調不同民主德國統一社會黨進行任何接觸。(klotzbach, p.457)盡管這次會晤由於某些技術方麵的原因而未能實現,但其意義並不因此而稍減。正如勃蘭特在原定舉行第一次會晤的那天在電視台發表的講話所說:“我們正在經曆東西方兩個強權集團的變化和東西方關係的新發展,西歐和東歐都在擺脫陣線僵化的狀態。”(Brandt, 1976, p.113)這表明了為現實需要而超越分歧的意向。對此,魏納更是直言不諱,他說“:我們直率地說,我們準備而且也能夠努力使德國人民找到和平,用不著事先要求共產黨人不當共產黨。”(陳樂民:第250頁)有意思的是,從1967年開始,西德社民黨同意大利共產黨建立了經常性的聯係,並求助後者打開與蘇聯和東歐國家共產黨的關係。(殷壽征和蔣裕國:第150頁)

1966年10月“大聯合政府”組成後,“新東方政策”得到貫徹並初步形成了一些成果。但1968年8月蘇聯入侵捷克斯洛伐克事件的發生又使之麵臨重大考驗。這一事件在國際上引起極大的震動。一時間,關於蘇聯軍事威脅的議論和加強西方軍事聯盟的呼聲不絕於耳,緩和進程乃至“新東方政策”發生逆轉的可能性大為增加。但在勃蘭特等人看來,侵捷事件畢竟發生在東歐集團內部,其根本原因在於捷克斯洛伐克的離心傾向。這樣一個事件未必會影響和幹擾東西方集團間的緩和進程。同時,意識形態分歧和對立同國際政治現實也是不同的問題。對蘇聯的譴責和批評可以主要集中在意識形態、價值判斷上,但在國家關係上不必也不應走到極端對抗的地步。(SI:SII, 1968, No 16-17)因此,西德社民黨及其領導人劃定了一條界限,在現象上則表現為口頭和文字中對蘇聯提出強烈的指責,但並未在實踐中放棄已開始實施的“新東方政策”;雖然又著重強調這一政策中依賴西方聯盟的一麵甚至提出加強軍事聯盟的必要,但並未放棄求得兩大集團間關係緩和的努力。為了求得外界廣泛的理解和支持,勃蘭特等人還利用各種機會到處遊說,宣傳自己的主張。正是因為這樣,捷克斯洛伐克事件的意外“插曲”最終未能中止“新東方政策”的實施。到1969年勃蘭特執掌總理府大權後,又以更大的熱情推行這一政策。“新東方政策”的這次考驗最為確切地說明了“超越意識形態”的含義。“超越”不等於“放棄”,意識形態的分歧和對立並不因“超越”而不複存在,意識形態方麵的爭論和對抗有時還會依然激烈。但是,不能用意識形態方麵的判斷取代對政治現實的分析,也不能因意識形態分歧而導致國家關係的徹底破裂或對抗。

但同時,西德社民黨因推行“新東方政策”而開始的“超越意識形態”又是有所限製和區別的。對於它來說,同東方國家包括民主德國的共產黨、同西方其他國家的共產黨如意大利共產黨是可以交往和合作的,但決不同本國共產黨進行接觸。尤其是在1966年10月參加政府、聯合執政後,社民黨還改變了1955年以來始終對“緊急狀態法”草案所持的反對態度,支持通過了這一帶有戡亂反共色彩的法令(張契尼、潘琪昌:第157頁)。同時,還支持並且繼續實施了限製共產黨人參與政府公務的“職業限製法”。當然,社民黨采取這種做法有著各種各樣的考慮,但其中最根本的仍然是對共產黨人及其思想主張所持有的意識形態偏見。由此,“超越意識形態”又有了一種國內與國外的界限劃分和區別對待。

對於社會黨國際來說,堅持民主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而與共產黨人對立是其立身之本,放棄這方麵的分歧和對立等同於自我消滅。因此,對它啟發更大的倒是“新東方政策”中對“超越意識形態”所設定的界限。實際上,自60年代初以來,社會黨國際在活動中也同樣甚至更先一步采取了這種做法,隻是未能明言而已。就此而論,“新東方政策”實施過程中的“超越”又驅使社會黨國際明確自己在這方麵的態度。

綜合“新東方政策”對社會黨國際的上述三個方麵的影響,則又可以看到,“新東方政策”進一步推動社會黨國際以更加合乎現實的眼光和方法看待現實世界的變化,不拘泥於曆史、傳統和長期固有的見解,力求對變化做出合乎現實的反應。這樣一來便導致了70年代初社會黨國際在某些重大問題上發生變化和調整政策,也暴露了它在另外一些重要問題上仍然落後於形勢的客觀變化,進而又醞釀了更全麵的改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