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發揮人民監督作用_二、暢通兩個渠道

二、暢通兩個渠道

人民群眾中蘊藏著治國理政、管黨治黨的智慧和力量。從嚴治黨存在哪些問題、怎樣落到實處、如何持之以恒,人民看的最清楚,人民最有發言權。讓人民支持和幫助我們從嚴治黨,就要注意暢通兩個渠道,一個是建言獻策渠道,一個是批評監督渠道。暢通人民群眾建言獻策渠道,有助於從嚴治黨有的放矢、對症下藥;暢通人民群眾批評監督渠道,有助於從嚴治黨保持常態長效。

從嚴治黨,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暢通群眾建言獻策和批評監督兩個渠道就必須提高群眾的監督意識,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完善群眾的監督保護機製,創新群眾的監督形式,優化群眾的監督環境。

一是提高群眾的監督意識,激勵其參與監督。在大多數老百姓的心目中,黨政機關領導幹部是管著老百姓的。盡管人們也了解黨是為人民服務的,是人民的公仆,但更多的人內心裏是認為這些都是走形式、走過場。雖然隨著我國社會民主的發展,民眾的監督意識有一定的提高,但也有群眾認為隻要不損害自己的利益,就事不關己,明哲保身,不願監督。群眾參與監督是一種特定的勞動方式,馬克思曾指出:“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 利益是導致政治參與的重要動因,盡管利益不是絕對的和唯一的,但確實是非常必要的。實踐表明,群眾參與監督,大都與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有關。要吸引群眾的參與,強化群眾的監督意識,就必須與群眾的利益有機結合起來。必須建立一套有利於群眾監督的利益機製,要讓實施監督行為的人民得到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鼓勵。隻有確立這樣的利益機製,才能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並形成監督的持久力量。

二是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讓群眾了解我們黨的相關信息,保障群眾對監督對象的知情權是搞好監督的基本前提。群眾參與反腐的廣度和深度,依賴於他們了解和掌握的信息。如果群眾對所監督的人或事一無所知,那麽群眾參與建言獻策和批評監督就無從談起。因此,黨政機關及領導幹部對於重要的決策事項、重要幹部任免、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和大宗資金開支等涉及

群眾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和工作,必須要經過集體討論決定,並及時向黨內外群眾公開,積極推行政務公開、收費公示、辦事公開和服務承諾等製度,利用公示牌、公示欄(牆)等渠道,以及報刊、電視、電台、互聯網等載體,及時、全麵地進行公開,公開辦事製度和辦事程序,讓人民群眾知道公務處理的結果以及不服處理進行申訴的方式和途徑,讓群眾了解相關的信息,保障群眾的知情權,為群眾參與監督提供便利條件。

三是完善群眾的監督保護機製。保護人民群眾監督權益,保護監督群眾的人身安全,是做好群眾監督工作的重要環節。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製和打擊報複。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由於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人民群眾因舉報違紀違法行為遭到打擊報複的現象屢見不鮮,打擊報複的手段也是多種多樣。因此,群眾對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或者檢舉、揭發、申訴、控告時,往往會懼怕個別國家機關和公務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對其進行打擊報複而不敢理直氣壯地行使自己的監督權。這既給群眾監督帶來了幹擾和破壞,也給廣大群眾造成了許多精神壓力,不利於調動廣大群眾的監督熱情。因此要建立健全群眾監督的保護機製,從立法上保護群眾參與,要嚴格保密規定和嚴打報複行為,尤其要改進和完善舉報製度,對群眾來信來訪要建立保密製度,對泄密的人要依照法律程序嚴肅查處,保證舉報人合法權益,對舉報的人和事要建立檔案,確保群眾舉報都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要嚴厲懲處打擊報複者,解除群眾的後顧之憂,充分發揮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是創新群眾的監督形式。為進一步暢通群眾建言獻策和批評監督的渠道,充分發揮人民監督作用,聽到群眾的好意見,發現黨員幹部的真問題,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不僅要充分運用已有的監督形式,還要運用現代的科技手段,創新思路和載體,為群眾建言獻策搭建廣闊的平台,加強群眾的監督力度。群眾可以通過參加人大、政協等組織,參加社會聽證會,開

展民主評議政府機關活動等形式,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權力的行使;黨政機關領導幹部還可以通過設立意見箱、群眾熱線電話和短信、舉報電話、網上評議、設立接待來訪日、召開座談會、走訪等形式,為群眾建言獻策創造條件,廣泛征求群眾意見,讓群眾廣泛參與政府公共事務決策,與群眾麵對麵的交流,聽到平時聽不到的聲音,看到平時看不到的問題,將群眾的意見建議作為政府決策的重要參考,切實解決群眾關心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讓群眾敢說話、想說話、愛說話。為了保證群眾所享有的監督權利能夠真正地實現,我們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拓寬群眾參與的渠道,以增強群眾監督效果,提高群眾監督質量。

五是優化群眾的監督環境。黨員領導幹部要主動打開門,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胡錦濤指出,各級領導幹部都要牢記,我們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隻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行使權力就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並自覺接受人民監督。自覺接受監督是規範領導幹部權力運行的重要保證。權力是個怪東西,既可以縮小一個人的優點,也可以放大一個人的缺點。這正如恩格斯所說:“權力一旦被人性惡的一麵所利用,造成的影響必然是負麵的。”各級領導幹部都或多或少地掌握著一定的權力,能否認真履職、正確用權,自覺接受監督,既是保證領導幹部個人健康成長的基本前提,又是促進一個地方和單位科學發展的客觀需要,更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中提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群眾的意見是我們最好的鏡子。隻有織密群眾監督之網,開啟全天候探照燈,才能讓“隱身人”無處藏身。這實際上是從黨外監督的層麵強化從嚴治黨的保障,我們有理由相信,通過暢通兩個監督渠道,擴大群眾監督的廣度和深度,廣大黨員幹部作為從嚴治黨的對象必不敢逃避,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作為從嚴治黨的主體必不敢懈怠,當為官有為成為常態,黨紀嚴明成為常勢,黨的領導能力和執政基礎必能根深葉茂,永遠年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