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堅決遏製腐敗蔓延勢頭_三、嚴格監督執紀紀律

三、嚴格監督執紀紀律

執紀審查是嚴肅的政治任務,審查紀律就是政治紀律。這些年來,中央紀委先後下發多個文件,健全和完善了信訪、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等各項製度,形成了依紀依法進行黨內審查的製度體係。實踐中,各級紀檢機關在查辦案件中,能夠嚴格依紀依法辦事,嚴格遵守黨內審查審批程序要求,保證了查辦案件工作的順利開展。但也要看到,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不嚴格執行黨內審查審批程序甚至違反黨內審查程序的問題,給辦案工作帶來了不良影響。這要求我們進一步對規範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把依紀依法審查作為鐵的紀律抓緊抓好,把保障審查對象人身安全的責任落實到崗,堅決守住不發生事故的底線。

第一,認真落實紀律審查工作有關規定。要進一步明確側麵了解、初核、立案、采取“兩規”措施等辦案各環節審批程序,進一步完善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等各個環節工作標準,並把嚴格履行程序貫穿於辦案工作的受理、初步核實、立案、調查、移送審理等各個環節,嚴格按程序請示報告、堅決杜絕任何不講程序的做法。同時,必須按規定使用審查措施,嚴格審查措施的使用條件和時限,使用審查措施必須具備規定條件,履行規定程序,嚴格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嚴格審查措施的適用對象,審查措施僅適用於與案件有關的組織、人員和事項;嚴格審查措施的審批權限,紀檢機關暫予扣留、封存有關文件、資料和物品等,經縣級以上(含縣級)紀檢機關負責人批準;監察機關查詢存款,暫予扣留與貪汙、賄賂、挪用公款等有關的財物,提請人民法院對存款采取保全措施,並經縣級以上(含縣級)監察機關負責人批準;使用建議停職檢查、建議暫停執行職務、建議調離原工作崗位

和建議免職等措施,經紀檢監察機關領導集體研究後按有關規定程序報批。

第二,加強執紀審查部門間的相互製約和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紀律檢查職能過程中,要嚴格落實責任製,強化案件監督管理室、紀律檢查室、案件審理室等職能部門之間的相互製約和監督。案件監督管理部門要全麵履行職能,加強對辦案工作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主要對辦案過程中遵守辦案程序、履行辦案手續、執行辦案紀律,使用重要辦案措施,辦案場所安全保障,涉案款物暫扣、移交、保管以及處理,保障被調查人員合法權益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紀律檢查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內部監督,加強對辦案人員的管理和監督,推行辦案部門主要負責人向紀委常委會議專題報告辦案工作製度,建立健全查辦案件重要事項報告製度,健全集體研究討論案件製度。凡涉及違紀事實或者重要證據的認定、案件處理、銷案以及其他重大、疑難問題,必須經過集體研究討論,保證辦案工作嚴格依紀依法進行。案件審理部門要加強對辦案工作的製約和監督,案件審理部門要堅持原則,如實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發揮對辦案工作監督的職能作用。

第三,落實並嚴格執行辦案責任製。建立案件回查機製,對有案不查、壓案不辦、瞞案不報的,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完善辦案綜合考核、案件責任終身負責等製度。上級機關要加強對下級機關的監督,上級紀檢機關可以采取受理投訴、案件督辦、重點案件過問、案件質量檢查等方式對下級紀檢機關辦案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在專案組成立臨時黨組織,加強對執紀審查人員教育監督管理,堅決防止跑風漏氣、泄露秘密,嚴格涉案資料和款物管理。對省區市審查安全進行督促檢查,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要進一步嚴格執行初核、立案請示報批製度,遵守審查紀律,依規依紀進行審查。規範涉案資料和款物管理,決不允許泄露秘密、以案謀私。加強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紀律審查安全事故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第四,加強審查安全工作。經過多年的實踐,紀檢監察機關在依紀依法查辦案件方麵積累了很多經驗,形成了一些好的製度,取得了很大成績。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保證了查辦案件工作的綜合效果,總的情況是好的。但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有的辦案人員工作方法簡單、作風不文明;有的不按程序辦事,甚至存在未審先定、先定後審的問題;有的在辦案過程中操作不規範,管理監督不嚴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實增強法製觀念,牢固樹立依法監督、依法執紀意識,嚴格依紀依法、安全查辦案件。嚴格遵守審查程序和保密紀律,依紀依法安全辦案。要注意保障被審查人員的合法權利,特別是他們的申辯權、申訴權、人身權、知情權和財產權。調查認定的事實材料、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及處分決定應同本人見麵,本人提出的合理意見予以采納。在案件調查處理過程中,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及時告知被調查人、被處理人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及有關事項。認真遵守嚴禁刑訊逼供、嚴禁侮辱人格等辦案紀律。要注意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多做思想說服工作;要重視人性化管理,滿足其正當合理的要求。全麵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對基層辦案工作的指導,認真落實辦案安全工作責任製。對辦案安全事故必須嚴肅追責,既要追究相關人員的直接責任,也要追究黨委和紀委有關領導的責任。加強教育、提醒、警示,守住不發生嚴重安全事故的底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