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突破瓶頸:消除阻遏發展的體製性障礙_四、健全社會保障製度,構築社會安全網

四、健全社會保障製度,構築社會安全網

社會保障製度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社會正義的重要工具,是現代社會的安全閥和減震器。但是由於我國社會保障的落後,社會保障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這對於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是不利的。

(一)當前我國社會保障製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社會保障覆蓋麵還不夠寬。最大的問題在於農村,社會保障的陽光還沒有普照到農村地區。城市社會保障範圍也遠遠落後於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大量的城市集體企業職工、個體經營者、私營企業職工、外資企業職工、自由職業者尤其是進城農民工仍未享受到社會保障的溫暖。

第二,社會保障程度還不夠高。從整體上說,現在的社會保障程度還是比較低的,致使社會保障的功能大打折扣,滿足不了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比如農村合作醫療製度,在解決農民因看病貴而致貧方麵作用有限。再如,在農村養老保險方麵,對於1995年40歲的人來說,按人均每年150元的交費水平,且按當時複利12%累計計息,至60歲退休後每月隻能領取養老金額15元,這一保障力度顯然過低,不利於達到社會保障體係的有效性要求。

第三,社會保障基金還不夠到位。現在,社會保障基金實行“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的辦法,由於地方財政有限、企業效益差、個人觀念落後等原因,社會保障基金不能全部落實,拖欠現象嚴重。

第四,社會保障管理體製還不統一。一是部門分割。不同的社會保障往往由不同的主管部門負責,如養老保障問題,國企職工歸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公務員歸人事部門負責,貧困群體歸民政部門負責,造成多頭管理,相互碰撞,管理成本高,管理效率差。二是地區分割。不同地區的社會保障基金很難自由流動,從而影響了社會保障在全國範圍的統一。

第五,社會保障法律還不夠健全。雖然近年來我國加強了有關社會保障製度方麵的立法工作,製定了《社會保障法》、《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等法律法規,但由於或者還沒有製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者還有一些領域仍然沒有製定相應的法律法規,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法律還不夠健全,以致造成對

社會保障基金的挪用侵占現象時有發生,侵犯了群眾利益,也不利於廉政建設。

(二)社會保障製度的不健全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1.社會保障製度的不健全不利於共同富裕的實現

社會保障實際上是一種社會再分配形式。通過強有力的社會保障功能可以有效的糾正市場失靈,扭轉收入差距加大的趨勢,防止和減少因老、因病、因災、因禍、因失業等原因而造成的貧困,從而有利於實現共同富裕。但是,由於我國社會保障製度的不健全,社會保障的再分配功能不夠,因而不能有效地遏製貧富分化的趨勢;對於社會貧困人員的救助也顯得十分有限,因老、因病、因災、因禍、因失業等原因而造成的貧困也就勢所難免。

2.社會保障製度的不健全不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律是有時因需要擴大再生產增加人員,有時又因提高了生產率或壓縮生產而需要裁減人員。這就需要市場上能儲備足夠的自由勞動力以維持社會再生產的順利運行。而要使這部分勞動力能隨時投入生產,就要能使他們在失業狀態下也能維持自身及其家屬的生活,以便再生產出市場所需要的勞動力。於是,社會保障便不可少。由於我國的就業形勢異常嚴峻,失業保險遠遠跟不上社會的實際需要,因此,大多數失業人員及其家屬的生活是比較困難的,這就不利於失業人員自身的勞動力再生產,也不利於下一代勞動力的再生產。現在,我國正處於勞動力無限供給的時代,這個問題還沒明顯暴露出來,但從長遠來看,社會保障的滯後是不利於為市場經濟提供充足與合格的勞動力的。

3.社會保障製度的不健全不利於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和諧社會的前提應該是保持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障能夠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基本的生活需要,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社會保障實際上是一種社會再分配的形式,有利於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社會保障折射出的是互幫互助的人際關係和社會風尚,有利於人們之間的團結友愛。由此可見,社會保障既是市場經濟平穩運行的製度基礎,也是社會和諧穩定的製度基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建立健全社會保障製度。但是,由於我國社會保障製度的不健全,社會保障在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形成團結友愛的社會風

氣方麵,發揮的作用有限。這是不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的。

(三)健全社會保障製度,構築社會安全網的路徑思考

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們必須下定決心,抓緊健全社會保障製度。為此,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根據一元化要求,努力建立健全覆蓋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製度

首先,要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建設,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製度,維護農村居民的社會保障權益,改變農村社會保障嚴重滯後的局麵,讓社會保障走向農村,惠及農民。其次,逐步要建立公有製經濟和非公有製經濟相統一的社會保障製度,讓社會保障走向每一個角落,覆蓋全體國民。

2.根據具體國情,盡力提高社會保障程度

要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出發,結合中國人口眾多,城鄉、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具體國情,循序漸進地提高社會保障程度,切實增強社會保障的保障功能,提高社會保障的有效性。

3.根據投資主體多元化原則,多方籌措社會保障基金

改變過去由國家和企業承擔一切保障費用的做法,根據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原則,建立健全由國家、企業、個人和社會共同投資的籌資格局,以確保社會保障資金來源。同時,要根據安全原則和經濟原則,經營好社會保障基金,使其不斷增值,從而造福於國民。

4.根據統一化原則,健全社會保障管理體製

要改變社會保障管理政出多門,條塊分割,效率低下的傳統體製,建立起統一協調高效的管理模式。要設立統一的專業機構專門管理,以利於社會保障計劃的統一製訂、社會保障基金的統一調度使用。

5.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法製建設

要製定完善的社會保障法律體係,為社會保障提供良好的的法律服務。要嚴格依法監管社會保障基金的使用和運營,嚴禁挪用、侵占,對於違法使用社會保障基金的行為要堅決打擊,絕不姑息,以確保基金的安全,確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確保社會保障的經濟基礎。

總之,我們一定要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深刻認識社會保障在當今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性,切實做好社會保障工作,真正構築起充分可靠的社會安全網,從而為改革開放保駕護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