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食人花骨

……

城西,王家。

這個時代,還沒有路燈之類的,晚上還有著“宵禁”的製度,像王家這種大戶人家,不但早早閉門,甚至還有仆人值夜,以防雞鳴狗盜之輩。

但王家卻是個例外。

月光下,王家兩道高高的大門,並沒有關閉,而是往內打開。

像是在迎接什麽人。

遠處,緩緩走來一人。

這人舉止僵硬,麵無表情,似乎是認得路一般,徑直來到王家,走了進去。

在這人進去後,旁邊,一個黑影也跟著翻身上牆,將身軀隱藏在黑暗中,跟上前去。

正是李二。

奇怪的是,進門後,若大的屋子裏,居然空****的,一個人也見不到!

富麗堂皇的屋子裏,臥榻之上,雍容華貴的王老板正側臥著,吸著煙槍,火光一明一暗。

在他身邊,站著一個侍女,正是昨天,給楊雄送食盒的丫鬟。

那人緩緩往前,猶如提線木偶般,緩緩穿過前院,進入內屋。

侍女見狀,提醒王老板:“主人,又來了一個孝敬的人。”

“挖了吧。”

“是!”

得到王老板的命令,侍女從旁邊,拿過一個木盤。

盤子上,盡是幹涸的血跡,還未靠近,就血腥味撲鼻而來。

那人卻是毫無所覺,停在侍女麵前。

侍女抓起一把尖刀,過去,將那人的衣服解開,一刀下去。

很快,胸膛切開,心被挖了出來。

奇異的是,即便如此,那人也依舊麵無表情,仿佛感受不到任何疼痛般,隻是直愣愣的看著前方。

王老板吸了一口福壽膏,吐出煙霧,問:“都到齊了麽?”

“回主人,一共到了十一人,還差一人。”

“差一人?”

“差誰?”

“就是昨天下午,過來吃流水席,沒搶到菜,後麵單獨給他送了食物的那小子。”

“原來是他。”

王老板仰起頭,吐了口煙:“再等等吧,估計那小子,還沒把福壽蟲吃下去呢,也可能還未毒發,畢竟那小子的靈魂,目前看來,應該是這批‘貢品’裏,最強大的一個。如果一直沒來孝敬的話,明天入夜,你去他家看看。”

“是。”

“下去吧,這皮囊,賞你了。”

聽到王老板的話,侍女麵露喜色,連忙點頭:“多謝主人!”

當即伸手,便將那屍體,扛在肩頭,帶了出去。

等到侍女離開,王老板這才掙紮著身軀,爬了起來,整理一下衣服,端著那個盛放著人心的木盤,往裏屋走去。

而前院,侍女放下屍體後,伸手抓住她自己的腦門,用力就那麽一撕。

頭蓋骨裏,伸出一條類似花骨朵一樣的花枝來。

那花骨朵嗅到屍體的味道,迅速綻放,裏麵竟是一張長滿了鋒利牙齒的嘴!

很快,就傳來一陣“呼哧、呼哧”的聲音。

“侍女”重新掩上,將地上的衣物,收拾丟掉。

殊不知,這一切,盡數落入了潛伏屋梁上的李二眼中。

……

“取油?”

此時,天色大亮。

李二已從王宅返回,將自己見到的東西,盡數匯報給了楊雄。

聽李二這麽一說,楊雄也是驚住:“這大布商、大富豪王老板,合著,也是個邪祟啊。大隱隱於市,居然連巡夜司的人都沒察覺,真是牛逼了去。”

靠著每年的“流水席”,暗中篩選合適的人,哪怕是死了,也都以為是吃東西撐死的,沒人會懷疑到王老板的身上。

而他為了偽裝,篩選的條件,也是極其苛刻,不但需要靈魂強大,還需要身世孤寡,家中並無他人,這樣才好“毀屍滅跡”。

怪不得會選上自己呢。

而且,聽那個侍女,和王老板的對話,顯然並不打算放過他。

要是他今天,還沒“主動”前去王家的話,那侍女,就會找過來。

正好。

楊雄揉了揉發脹的太陽穴:正愁找不到邪祟剝皮呢。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那侍女,和王老板,應該都是邪祟,解決的話,又可以得兩個煞皮。

完美。

……

今日無事,飲酒吃肉。

見楊雄準時捧場,鳳姐滿臉笑容:“楊掌櫃的,你這天天來喝酒,可別誤了自己的生意呀。美酒雖好,可不要貪杯哦。”

“誤什麽誤,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嘛。”

楊雄笑著,隨口回了一句:“除了酒外,再給我上一盤鹵豬耳朵,半斤熟牛肉。”

手裏有錢,也就不吃茴香豆了。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鳳姐美眸閃動,略作沉吟,眼神裏,露出欽慕之意:“這詩,以前怎從未聽過?細品之下,卻又如此驚豔。將隨性、灑脫,和美酒,完美闡述了出來。這詩,難道是楊掌櫃自己作的?真沒想到,楊掌櫃居然有如此才氣。”

“咳、咳,沒有,沒有,書上看到的,覺得好聽,不自覺就記下來了。”

楊雄忽然想起來,這個世界,雖然大體走向,和自己前身的世界類似,但多多少少,諸如朝代更替、曆史名人這些,還是有些出入的。

自己沒仔細研究對應的曆史,也不知道有沒有李白,更別提李白的成名詩了。

“是麽?”

鳳姐明顯不信:“你可別騙我,我也自小讀書,似這等詩句,絕不可能籍籍無名的。”

自小讀書?

這個時代,能讀書的女人,那都不是普通人家,非富即貴,又怎會來這個地方,拋頭露麵,開一個小小的酒肆?

看來,這鳳姐的身份,不一般呐。

當然,相比之下,他對今晚,要來找他的那個“女人”,更感興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