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翻案】
陳遠並不熟悉國內的法律流程。他和盧青青來到了盧浩博工作的地方——陽城天光律師事務所。他們找的人是盧浩博的上司,也是準備給盧浩博做辯護律師的洪福。洪福是陽城的金牌律師,不過陳遠看了一下,他的成功案例大部分都是一些經濟案,刑事案件很少。可能陳遠的質疑惹惱了洪福,他有點不高興,對於陳遠他們的問題也顯得有點愛理不理。
不過陳遠還是了解到了,現在盧浩博的情況還算不錯,隻是到了公安局偵查階段,雖然說人證,物證,都有,但是因為盧浩博並不認罪,所以公安局隻能等檢察院的正式逮捕令下來才能正式將盧浩博移交給檢察院,進行下一步審問。
所以陳遠他們隻要能在檢察院的正式逮捕令下來之前找到盧浩博不是殺人犯的證據,就可以將他救出來。
時間上確定了,剩下的就是如何找出盧浩博是被冤枉的證據,這也是整個案子的最大難題。人證太多,除了陽城浩雲天台餐廳的服務員,陽城酒店的保潔員,甚至還有隨後趕來的一名警察的口供,都讓盧浩博百口莫辯,至於物證,在張瑤的手機裏,兩人的聊天記錄,加上屍體裏化驗出來精ye,都和盧浩博百分之百銜接。
如何突破這麽完整的證據鏈,找到背後的疑點呢?
陳遠陷入了沉思中。
會不會人真的就是盧浩博殺的,隻是他不知道?可是,如果真的是他殺的人,整個證據鏈卻也太完整,巧合的讓人不太相信。
因為之前公安機關進行了案件調查,所有很多相關證據都被取走了。這樣一來,對於陳遠來說就顯得更加被動了。
如何證明一個人的清白?最直接的證據就是找到他的不在場證明。但是這點盧浩博顯然不適合,所以隻能通過人證和物證來尋找突破點。通常來講,最容易作假成本最低的就是人證,其次是物證。因為人證可以通過收買,錯位,甚至幫凶進行偽造,但是物證就比艱難,因為會有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我需要你幫我找一下這幾個人的全部背景資料。”陳遠決定從人證入手,盧青青是報社的記者,調查普通人的背景她有很多辦法。所以陳遠的要求對她來說並不難。
兩天後,盧青青將人證的所有資料都放到了陳遠的麵前。
接下來,陳遠做的一切事情讓盧青青有點摸不著頭腦。比如陳遠又去了陽城浩雲酒店,還在28層開了一個房間,並且讓盧青青在房間裏洗澡,然後他才進來。盧青青問了幾次陳遠的做法,但是都沒有得到回答。
2017年1月22日,正月二十五,星期日,宜祭祀、解除、斷蟻;忌修宅、嫁娶、行喪。
根據之前的約定,陳遠帶著所有資料,在盧青青和洪福的陪同下來到了公安局為盧浩博翻案,因為案子涉及到了檢察院批示階段,所以陽城市檢察院也派來了兩名監督員。去之前,盧青青還媒體朋友過來幫忙,所以整個翻案過程被迅速推上了新聞頭條,一時之間成了整個網絡上的熱門新聞。
陳遠第一次麵對這種情況,還是有點緊張。對麵聆聽的人分別是之前負責盧浩博案件的陽城公安局刑偵隊隊長關鵬飛以及他的直接上司陽城公安局刑偵科科長陸誌國;陽城第一人民檢察院監督員楊帥、宋曉敏以及陽城部分媒體代表。
盧浩博以及之前的相關人證全部來到了現場。
“陳遠,你確定代表洪福律師來做這次辯解嗎?”關鵬飛是這次案件的負責人,他做刑偵多年,對於這個案子基本上確信無疑,如果是一個律師來辯解,他還覺得說得過去,但是根據陳遠的簡曆,他不過是一個殯儀館的工作人員,唯一讓人覺得意外的是在他上大學的時候,曾經幫同學翻過案。
“確定,是我來辯解。”陳遠點了點頭。
“那開始吧,你有什麽不同意見可以講出來。這是關係到案件的公正性,不是兒戲,如果你的辯解沒有實際作用,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關鵬飛說道。
“我知道。”陳遠點了點頭,開始了自己的辯解。
對於這個案件,因為之前新聞的報道,所有人都清楚目前整個案件的情況。所以陳遠簡單介紹了一下案件的過程。盧浩博與相識半年的網友張瑤(網名小叮當)選擇在聖誕節見麵,然後約在陽城浩雲酒店天台餐廳吃飯,飯後,張瑤提出去她開好的房間2809房間聊天。十分鍾後,盧浩博下樓來到2809房間。然後裏麵的張瑤已經洗過澡,房間裏燈光昏暗,兩人發生了性關係。並且整個晚上,盧浩博與張瑤發生了三次性關係。一直到第二天上午十一點四十分,陽城浩雲酒店服務員林阿花按照酒店規定來敲門打掃房間,進入房間後看到了一身是血的盧浩博,並且看到了**被殺死的張瑤。
於是酒店立刻打了報警電話。
二十分鍾後,陽城公安局刑偵隊隊長關鵬飛和相關隊員來到現場,法醫對張瑤的死亡現場做了現場調查,然後比對了盧浩博身上的相關信息。
兩天後,也就是2017年12月26日,法醫給出了具體的屍體的檢驗情況,張瑤體內的精ye證實是盧浩博的。然後張瑤的致命傷口是心口中刀,根據現場情況,凶手是殺死張瑤後,再將她放到了**。凶器是一把23CM的仿軍用匕首,根據調查,是盧浩博與一個月前同微信好友謝峰購買,結果沒過幾天,匕首就丟了。可是,卻在案發當天晚上又突然出現了。並且成了殺死張瑤的凶器。
關鵬飛人證調查走訪方麵,陽城浩雲酒店天台餐廳服務員宋偉明證實了張瑤在吃飯後先下樓,十分鍾後盧浩博跟著下樓的事實,並且在這十分鍾,盧浩博顯得很急躁,很緊張。
陽城浩雲酒店28層的監控攝像頭也清晰的記錄了張瑤和盧浩博先後進入2809房間的畫麵。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一點四十分,服務員林阿花用備用房卡打開門,發現了凶案的發生。
人證物證均證明盧浩博和張瑤進入了一個房間,然後第二天發生了凶殺案。雖然盧浩博並不承認自己殺人,但是這在強悍的人證物證麵前已經沒有什麽說服力。
“整個案件情況是這樣的,對嗎?關隊長。”陳述完案件後,陳遠問了一下關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