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當大兵要先簽合同

在我考 ASVAB 之前,我跟海軍簽了一個臨時合同(Temporary Contract),就是說我感興趣,想參加什麽的,不重要。如果考完試以後,你又不打算參軍了,軍方可以把你的這個臨時合同撕掉,因為這不是正式合同(Official Document),屬於前期工作,你可以反悔。大部分人後來都簽了正式合同,加入了海軍,因為本來就是你自願來的。但是也有一些人去了軍事基地,通過了 ASVAB 考試,卻又不願意去了。軍方把你的臨時合同撕毀就完了,沒有問題。

考完試以後,在 4 月或者 5 月,我又去了一趟巴爾的摩的軍隊招兵處理站(MEPS),去做體檢,要做 2 天。很多要去海軍的人,都集中到那個地方進行體檢,做不同項目的檢查,檢查骨骼什麽的,很詳細。如果沒有問題,他們就讓你穿上衣服,去一個地方。你一坐到那兒,他們就讓你簽合同。你在那兒簽的合同,就不是臨時的了,是正式合同。你隻要一簽字,就不能反悔。我們簽合同時還要宣誓,就是發誓說你是誌願參加海軍,這樣我們簽的合同就有法律效力了。

別的軍種我不知道,但是海軍的合同是一簽 4 年。除非因為身體的原因,你實在幹不下去了,否則你就必須給海軍幹滿 4 年,少一天都不行。當然如果你不好好幹、搗亂,海軍也可以把你趕出來,那樣的話,你就什麽福利都得不到,等於前麵的活白幹了。

2003 年,因為美國在伊拉克打仗,又在阿富汗打仗,很多人不願意參軍,怕被送到戰場上被人家打死了。所以美軍推出一個新政策,就是你簽 2 年的合同也行,出去後也給你所有的軍人福利。有些人參軍就是奔著這個短合同去的,有的是想進軍營混 2 年,把失業風頭躲過去再說;有的是想搞點學費,出來後繼續讀書。後來我們也有同事幹完 2 年就走掉的,不過這樣的人不多。我還是跟美國海軍簽了 4 年合同,因為我覺得自己學習太差,出來後也不知道能幹什麽,還不如就在軍隊裏幹上 20 年後退休,把這輩子幹過去。軍隊的合同是一期一期簽,簽夠 5 期,就是 20 年了,軍隊就會給你提供養老金,直到你去世。

到了這一步,媽媽也就同意我參軍了。就算她不同意,我也必須去,因為我已經簽了合同,反正是要走了。我去簽合同之前,已經告訴過她。她不同意,但是也拿我沒有辦法。後來她慢慢想開了。她舍不得我受苦,怕我有危險,她為了我,付出了很多很多,實在不能失去我。可是她也知道,孩子如果不離家,就長不大。不吃苦,不成人。她不能永遠把我當嬰兒捧著,那樣我可就真的完了。再加上從小到大,我都不是一個學習好的學生,從來沒有像許多華人孩子那樣學習拔尖,所以媽媽覺得,我出去工作鍛煉一段時間,也不是什麽壞事,讓我去看一看這個世界是什麽樣子的,對我以後的生活也有幫助。

所以最後媽媽支持我了。她說我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特別服從命令的人,適合當兵。我在美國上了 4 年高中,學習上的獎拿不到,卻每年都能拿到全勤獎。就是說,在這四年當中,1000 多天,我從來沒有遲到過一次,也從來沒有早退過一分鍾,更沒有曠過課、逃過學。她說就是哈佛、耶魯、麻省理工最好的學生,也做不到這一點,看來我就是當兵的料。她認為我是去海軍,不會遊泳不行,就掏錢讓我趕緊去學遊泳,可是已經來不及了,我剛能在水裏浮起來,就參軍走了。

1.5 我離家入伍時跟媽媽擁抱告別。後麵那個白人女子就是我的參軍招募員米歇爾·斯耐格女士

從我跟海軍簽訂入伍合同到進新兵訓練營這段時間,我也沒有閑著,而是參加了海軍的一個升級計劃。大部分參軍的人,進去時的軍銜都是 E1,就是最低級的小兵。海軍也可以讓你提前升級,但是你必須參加學習。很多人看要走了,要去受苦了,趕快吃喝玩樂。我說我笨鳥先飛,學一點是一點吧,就報名去學。海軍給我一本書,叫作《提前升級計劃》(Early Entry Date Program),裏麵是一些最基本的海軍知識。他們讓我看書,再做後麵的作業,隔一段時間還要考一次試。等到這一本書看完了,作業、考試也都通過了,他們就給我升級到 E2。我 7 月參軍,6 月學完,所以我參軍時就是 E2,肩膀上有兩道杠。我進軍隊後過了 9 個月就自動升為 E3,出海打仗時因為表現好,又被破格提為 E4。軍隊裏都是軍銜低的要尊重軍銜高的,而且軍銜高工資也高,所以我這一步算是走得很對。

我跟軍隊簽訂合同之後,他們就給我定下一個日子,要送我去新兵訓練營(Boot Camp)。我本來想等一等,跟我的朋友查理一起走,畢竟我是第一次離家,心裏還是有些擔心,有個伴好得多。可是他 6 月才高中畢業,有很多事情要做,7 月中旬才能走。軍隊不讓我再等,讓我 7 月初就去參加新兵訓練。

我是 2003 年 7 月 3 日離家去新兵訓練營的。當時我們家剛買了新房子,那天上午我一直在搬家,中午時到外麵油漆室外的陽台。正幹著活哩,我中學的幾個朋友來了,要給我送行。下午他們和媽媽就把我送到紐瓦克市主街上的那個當初我報名參軍的招兵站,我跟媽媽、斯耐格女士、查理以及另外幾個朋友一一擁抱,說聲再見,就上了一輛麵包車。我不記得媽媽哭沒哭,我不敢看她。

那輛麵包車出發後轉了幾圈,接上周圍幾個地方的新兵,一共 6 個人,又去了巴爾的摩的軍隊招兵處理辦公室。到了那兒,軍隊給我們發了飛機票,我們就穿著平民的衣服,坐上商業航空公司的飛機,飛往芝加哥(Chicago,IL)。那天我一走,就被關起來了,一直等到從新兵訓練營畢業,又在佛羅裏達上完課,才回來過一次。我從小沒有離開過家,這一走,就是 3 個月見不到媽媽。

我們從巴爾的摩機場(BWI)起飛,到大湖(Great Lake)旁邊芝加哥的機場(ORD)降落。到了那裏,已經有從新兵訓練營開來的大巴士在等著接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