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古怪的眼神

2013年3月2日,星期六下午,陽光明媚,江市地鐵一號線西湖文化廣場站。

地鐵站外的馬路中段有一個紅綠燈,此刻,一個男人手裏正提著一隻碩大的行李箱,耐心地站在路口等待綠燈。

不過顯然更多人缺乏這種耐心,尤其是在繁忙的道路上,仿佛一群人一起闖紅燈,就無所謂素質高低了,大家穿梭而過,知道車不敢朝一群人撞過來,於是闖紅燈就成了理所當然,每個人都跟隨周圍的人流穿行而過。

男人鄙夷地看著人群,輕蔑地笑了。“人們已經想不起來第一次闖紅燈的時間了,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綠燈亮了,他拉起行李箱,朝地鐵站走去,來到自動扶梯前,旁邊一對大學生情侶正與他並行步上扶梯,看到他上去後,主動退開一步,直到他離得遠了才跟上,因為他看上去不太“平易近人”。

他大概四十歲,穿著件皺巴巴的夾克,頭發看起來很油膩,似乎很多天沒洗,戴著一副破舊的塑料眼鏡,眼睛微微腫脹著且布滿血絲,臉上覆蓋著一層油脂,又混合著灰塵,渾身透出濃重的酒氣和汗臭。如果他手邊多根棍子,就是丐幫弟子了。

無論多擁擠的車廂,人們都會善良慷慨地為乞丐騰出方圓一米的舒適空間,何況是在路上。

下了自動扶梯後,男人拖著那隻笨重的行李箱,繼續往前走,周圍人聞到他的滿身酒氣,都主動遠遁。他毫不在意,往購票機裏投入硬幣,拿到一張地鐵卡,然後慢吞吞地朝安檢口走去。

這時,他注意到遠處地鐵站另一個出入口的台階上,有目光向他投來,他扶了下眼鏡,也朝那裏看去。那裏站著兩名中年男子,一人滿臉怒意,緊緊握著拳頭瞪著他;另一人麵無表情,隻是用手指了指自己的眼鏡。他心領神會地做了一個很輕微的點頭動作作為回應,摘下眼鏡,臉上露出一絲不易覺察的微笑,隨後又戴上眼鏡,再也不看他們倆,繼續朝安檢口走去。

快到安檢口時,他裹了下舊夾克,弓起背,縮著頭,拉著行李箱,突然加快了步伐,跟著人群往前擠,似乎想混在人群中間穿過安檢口,但還是被保安攔住了。“箱子放上去過安檢。”

“我……我這裏麵是被子。”他微微一停頓,攥緊了行李箱把手。

保安見過太多第一次坐地鐵的土人了,像往常一樣隨口應付:“所有箱包都要過安檢。”

“裏麵……裏麵真的是被子。”他試圖再往前一步,但保安伸出大手,像張印度飛餅一樣攔在了他麵前。

“所有箱包都要過安檢。”保安重複了一遍,絲毫沒有商量的餘地。

“真的是被子,不用檢。”他身體向一旁傾了下,擋住了後麵排隊的人,引起身後一陣不滿的催促聲。

保安抬起頭,開始打量起這個渾身透著酒氣的男人,隻見他臉上寫滿了慌張。保安眉頭微微皺起,心中開始警惕,本能地握緊了手中的對講機。

對視了一兩秒後,突然,男子一腳朝保安猛踹去。“我不進去了!”他用力過猛,一腳踹翻猝不及防的保安後,掉頭一聲大吼,凶悍地撞開身後排隊的人群,一把掀翻隔離欄,拖著箱子拔腿就跑。

在逃跑的過程中,他摘下眼鏡扔到麵前,故意一腳踩碎它。

保安急忙爬起身,抓起警棍就朝他追去,一邊大叫“站住”,一邊朝對講機狂喊“請求支援”。

地鐵站很擁擠,男子拖著沉重的大箱子沒能跑出多遠,就被趕來的幾名保安前後包夾圍在了通道中間,隨即,兩名駐站的派出所民警也趕了過來。

“你們別過來啊!”男子見無處可逃,站在路中間,箱子立在身後,屈膝呈半蹲狀,一隻手張開五指,攔住要衝過來控製住他的保安和民警,怒目圓睜,“別過來,我有殺傷性武器!”

一聽到“殺傷性武器”,所有人本能地停下腳步,心中頓時一緊。警察趕忙示意乘客往後退。

地鐵站裏的乘客吃驚地看著這一幕,按照社交慣例,有危險是吧,先別管那麽多了,人們紛紛拿起手機,對這個奇怪的中年男子拍了一通照,發到網上。當然,也少不了有人調到前置攝像頭,自拍美顏一番,配上文字“我就在地鐵站,出了大事,好危險啊,怕怕的”。

民警和保安死死盯住男子,預防他的下一步動作。男子也死死盯住他們,一隻手伸進了衣服,一把抽出一個乒乓球拍,揮舞著喝道:“別過來,你們怕不怕?你們別過來啊,箱子裏真沒東西!”

見他所謂的“殺傷性武器”隻是一個乒乓球拍,圍觀人群發出一陣哄笑,手機拍照鍵按得更快了。

民警頓時鬆了口氣,看來這家夥是個喝醉酒的瘋子,若是強行衝上去控製住他,免不了腦門被乒乓球拍甩上幾下,瘋子力氣通常比較大,還是從身後包抄為妙。同時,民警注意到了他的後半句話,不禁把注意力轉到了他身後的大箱子上。民警隔空揮舞著警棍,厲聲質問:“箱子裏裝著什麽?”

“沒……沒東西。”中年男子慌張言語。

“打開!”民警的語氣不容置疑。

“不……不能碰……”

這時,被身後突然跳上來的民警一把抱住肩膀的他還在試圖揮舞乒乓球拍,但立馬就被其他民警和保安撲上來壓倒在地,疼得他嗷嗷直叫。

控製住他後,民警轉身看著箱子,剛要去打開,男子突然高聲大叫:“不能打開,很危險,會爆炸的!”

當聽到“會爆炸”時,民警的手停在了半空,誰也不敢對這可疑箱體貿然行動。民警轉過身,盯住他,同時掏出對講機,向上級匯報,說地鐵站裏有個行為古怪的男子攜帶一個可疑箱體,人已被控製住了,但對方稱箱子打開會爆炸,他們不敢貿然行事。

涉及公共安全問題誰都不敢冒險,尤其地鐵站民警都受過專門的突發應對訓練。

很快民警得到上級回複,既然箱子是被那個男人拉來的,那表明拉著應該不會出什麽事,隻要不打開就行。先把箱子移出地鐵站,放到馬路空曠處,對馬路實行臨時交通管製。

現場的警務人員連忙啟動廣播,通知乘客西湖文化廣場站臨時停運,地鐵過站不停留,請乘客盡快有序出站。

與此同時,民警不敢耽擱,硬著頭皮小心翼翼地拉住箱子,盡量不顛簸,往地鐵站外移去。

“怎麽這麽重?該不會真的是炸藥吧?”一名民警低聲道。他們一拉箱子就感覺不對勁,由重量可知裏麵不可能是被子——得有一百多斤重。

另一名民警什麽話也沒說,一臉嚴肅,絲毫不敢怠慢,如果箱子裏這分量是炸藥分量,那威力簡直不可想象,他想到今天出勤早,還沒來得及看女兒一眼。

身後那個該死的嫌疑人還在苦苦勸他們:“危險啊,小心一點,千萬別打開,你們倆還年輕。”

聽得兩名民警突然好想爸爸媽媽。

很快,地鐵站外的道路上車輛被清空,兩頭實施交通管製,警方拉起了前後二十幾米的警戒線,中間立著那隻箱子,旁邊是被民警控製住的嫌疑人。

在這期間,西湖文化廣場站因某男子攜帶可疑箱體而緊急停運的消息在社交網絡上迅速發酵,這是江市地鐵一號線試運行三個月以來首次因突發事故而停運,媒體記者紛紛趕往事發地,警戒線外的乘客們拿起手機充當自媒體實時播報著這一新聞。大家都在猜測箱子裏到底是什麽,有人猜炸藥,有人猜毒品,有人猜音響和話筒,因為看裝扮這男人像是苦大仇深、很有故事的流浪歌手,可能隻不過在《中國好聲音》上沒得到導師轉身,於是轉投行為藝術想獲得大眾的關注,結果還沒來得及被人問“夢想是什麽”,就被民警撲倒在地無法動彈。

十五分鍾後,下城區公安分局的刑警和排爆隊、機動隊趕到現場,用儀器檢查過箱子後,發現裏麵沒有爆炸品,可當警察現場打開行李箱時,遠處圍觀的人群集體發出了一聲驚呼。

一具**的屍體!

這條新聞迅速在江市炸開了鍋。

2013年3月2日晚上。

下城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審訊監控室,大隊長和副局長走進門,朝裏麵的值班警察問:“怎麽樣,招了嗎?”

一名警察指著畫麵裏正銬在椅子上的男人,說:“嫌犯已經承認人是他殺的,具體過程還在交代,態度很配合。死者是他朋友,據他說是因為債務糾紛一時衝動失手殺了人。”

副局長看了眼審訊監控,聯想到他今天的行為,撇嘴道:“這人腦子有病吧?”

“腦子正常,還是個律師呢。”

“律師?”

刑警說:“他叫張超,是個律師,開了家律師事務所,他本人專接刑訴案,好像在江市還小有名氣。”

“刑辯律師張超?”大隊長微微皺眉回憶著,“這人我好像有點印象,對了,去年我們有起案子移交檢察院,嫌犯找了他當辯護律師,聽說辯得挺好的,最後法院判了個刑期下限,搞得檢察院同誌一肚子氣。”

副局長朝畫麵裏的張超看得更仔細了些,遲疑地問:“他殺了人後,把屍體帶到地鐵站做什麽?”

“拋屍。”

“拋屍?”副局長瞪大了眼睛,“帶到地鐵站拋屍?”

“他想坐地鐵去市郊,到那兒把屍體連著箱子拋到湖裏。”

副局長一臉懷疑地看著監控裏的張超,道:“這怎麽可能?哪有坐地鐵去拋屍的?他為什麽不開車去?”

刑警解釋:“張超是在他的一套房子裏殺害了被害人的。殺人後,他很害怕,在房子裏待了一晚上,今天上午,他下決心準備去市郊拋屍,毀屍滅跡。拋屍前,他喝了很多酒壯膽,結果……他酒量不好,喝醉了,不敢自己開車過去,怕出交通事故,酒駕被查的話,一定是連人帶車一起被帶走,箱子裏的屍體馬上就會曝光。所以他選擇打車,可是很不幸,他坐上出租車後,到了地鐵站附近時,出租車被一輛拐彎車輛追尾了,兩個司機都說是對方責任,報了交警來處理。他怕交警趕來發現箱子的事,就借口有急事,從後備廂裏抬出箱子先行離開了。這時他突然想到地鐵站還在試運行,猜想安保不是很嚴,就想混上地鐵,再一路坐到市郊拋屍,所以就去地鐵站碰碰運氣。結果在安檢口被保安攔住,他心中膽怯掉頭就跑,被保安和民警趕上來圍住了。”

副局長皺眉道:“那他為什麽在地鐵站一會兒說有殺傷性武器,一會兒說箱子會爆炸?導致本市地鐵站第一次停運,新聞都炒翻了。”

刑警無奈道:“他那時酒勁上來,頭腦已經不太清醒了,心裏又害怕箱子被民警打開,驚慌失措下,徹底胡言亂語。現在他倒是酒醒了,說對地鐵站發生的一切隻記得大概,又有些模糊。”

大隊長吐口氣:“難怪剛抓來時他一副醉醺醺的樣子,連話都說不清楚,一個勁地說箱子裏沒東西。”

副局長點點頭,又叮囑手下刑警:“他是刑辯律師,對我們的調查工作很了解,對他說的話不能全信,要仔細審,別讓他鑽了空子,他交代的筆錄要和後麵的證據勘查一一核實,這起案子影響很大,不能出錯。”

“那是一定的,”大隊長瞥了眼監控裏張超低頭認罪的可憐模樣,冷笑,“刑辯大律師啊,自己犯了事,還不是得老老實實交代?即便對司法程序再清楚,人贓並獲,現場那麽多目擊證人,狡辯抵賴也沒用,隻能老老實實認罪,配合我們工作,也許最後還能請求法院輕判。”

審訊室裏,張超垂頭喪氣,目光裏透著無助,語氣也是有氣無力的,似乎對目前自己的遭遇深感絕望。

審訊人員問他:“你用繩子勒死死者時,是從正麵還是從他身後?”

“我……我想想,當時場麵很混亂,記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好像是從他身後。”

兩名審訊人員用眼神交流了一下,一人道:“你再想想清楚。”

“那……那就是從正麵。”張超很慌張,整個人處於恐懼之中。

“作案用的繩子你放哪兒了?”

“扔外麵了?垃圾桶?好像也不是,我殺人後很害怕,後來又喝了酒,到現在頭還是很痛,腦子裏一片混亂,好多細節都記不清了,我……我怎麽會就這樣把人勒死了,我……我根本沒想殺死他的……”他痛苦地按住頭,輕聲啜泣著。

副局長又看了一會兒監控,囑咐他們:“如果案情不複雜,那你們這幾天就辛苦一點,早點核實完畢移交檢察院。這案子我們要快點結案,今天是本市地鐵站第一次停運,記者都快把公安局擠爆了,市政府也打了好多個電話催促,上級要求我們用最快速度向社會通報案情。”

大隊長點頭應著:“法醫今晚會出屍檢報告,案發現場已經派人初步去看過,等明天白天再派人仔細勘查一遍,和他的口供一一比對,看看有沒有出入,順利的話,三四天就可以結案了。”

接下來的幾天,一切調查核實工作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張超認罪態度很好,錄口供很配合,殺人動機、過程都交代得很主動,想來因為他是刑辯律師,很清楚流程和政策,希望以此求取輕判。他也被帶回案發現場,指認了現場,找到凶器,法醫拿出了屍檢報告和物鑒報告,與嫌疑人的口供一一比對核實。

各項證據與他的口供完全吻合,所有證據鏈都齊全。

其實這本是起稀鬆平常的凶殺案,隻不過當時引發地鐵站停運半小時,這是江市地鐵一號線試運行以來首次因突發事故而停運,現場又有成百成千個目擊者看到了箱子裏的屍體,連日來這起案子一直是網絡上的熱門話題,各地新聞媒體記者更是天天往公安局跑,追蹤報道案件背後的真相,為大家提供茶餘飯後的談資。

所以下城區公安分局在幾天後特別組織了一次新聞發布會,公布整起案件的來龍去脈。

嫌疑人叫張超,曾經在一所大學裏擔任法律教師,後來辭職當起了律師,他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深感後悔。

死者叫江陽,曾是清市檢察院的一名檢察官。他和張超相識十多年了,大學時,他是張超的學生,畢業後兩人一直保持著聯係,屬於很好的朋友關係。

不過江陽為人不端,當檢察官期間收受他人賄賂,還向他人索賄,賭博,並且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因此他前妻多年前與他離婚,他也隨後被人舉報到紀委,後經查實被判刑入獄三年。

出獄以後,他常跑到江市找張超,借口是工作、家庭不順過來散心。張超對這個十多年的老友很是熱心,他父母前幾年過世後留下了一套市區的小房子,他免費提供給江陽居住,還一直勸他振作起來,找份像樣的工作謀生。江陽也表態要重新開始人生,說前妻獨自帶著孩子租房住,他實在不忍心。他向張超借了三十萬元,說要回清市買房,與前妻複婚,到時再做點小生意。

張超很大方地把錢借給了他,可過了一個月,江陽再次問他借錢,他心中起疑,找江陽前妻打聽,她卻壓根兒沒聽江陽說過買房的事,更沒聽江陽說過要複婚。在他一再追問下,江陽隻好承認這些錢被自己賭博花完了。張超大怒,要江陽還錢,江陽不但不還,還想問他再借錢翻本。兩人多次發生爭吵,還打過架。就在案發前兩天,兩人因爭吵打架驚動了派出所民警,派出所裏還有出警記錄。

終於,3月1日晚上張超再次去找江陽,兩人爭吵中又動了手,張超一時衝動用繩子將江陽勒死了。

事後,張超深感恐懼和後悔,不知所措,他不敢報警,因為一旦報警,他現在讓人羨慕的事業、家庭就都將毀於一旦。

他呆坐在房子裏整整一夜沒回家,第二天,張超決定前往市郊拋屍來掩蓋這起命案。因拋屍前喝了不少酒,他不敢自己開車,於是打車,結果出租車與其他車輛發生了剮蹭,情急之下,他拖著箱子跑到了旁邊的地鐵站。在醉酒和恐懼的狀態下,發生了後麵的事。

證據方麵非常充分,小區門口的監控顯示,張超的座駕於3月1日晚上7點駛入小區,隨後兩人在房子裏發生衝突。江陽死於當晚8點到12點之間,是被人從正麵用繩子勒住,機械性窒息而死的,凶器繩子上有大量張超的指紋,死者指甲裏有大量張超的皮膚組織,張超的脖子、手臂等處也有相應的傷痕。

張超第二天拋屍一開始坐的出租車也已找到,司機說當時張超帶著一個很大的箱子,看得出箱子很沉,張超拎了好幾次,花了好大力氣才抬上後備廂,其間司機還問他需不需要幫忙,他拒絕了。他一坐上車,司機就聞到他身上滿是酒味。出租車開到離地鐵站一個路口的馬路上時,被一輛拐彎的私家車追尾,司機與私家車主討論賠償事宜期間,張超借口有急事,就先行下車搬了箱子匆忙離開。

一切口供都與調查完全吻合。

案子很簡單,新聞發布會很快結束,記者們還不滿足,希望能采訪到凶手,了解他的想法。警方商量後又征求了張超本人意見,他認罪態度好,並且願意接受采訪,於是警方便安排記者隔著鐵窗進行采訪。

幾個問題的答複和發布會內容差不多,當被問及是否後悔時,張超停頓片刻,很平靜地麵對鏡頭。“也沒什麽好後悔的。”

這句話沒有引起任何人的警覺,新聞也照常播出。

沒人覺得有什麽不妥,一切熱鬧的新聞在幾天後就耗盡了大眾的新鮮感,很快無人問津,很快煙消雲散。很快,人們再也記不起在鐵窗那頭接受采訪的張超,以及那一刻他有點古怪的眼神。

2013年5月28日,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張超殺害江陽一案。

這次開庭非常引人注目。整起案件極具新聞傳播的第一要素——“話題性”。

當初地鐵運屍案發生後轟動全國,網上有大量網友拍到的現場照片。手裏揮舞乒乓球拍的張超被做成各種表情包,帶著動感節奏的神曲《你怕不怕》廣為人知。新聞曾連續多天霸占各大媒體頭條,甚至一些明星發通告都無奈地避開這幾天霸榜日。

警方向社會做了案情通報後,又激起了新一輪的話題爭議:“你交到過欠錢不還的朋友嗎?”“你的好朋友問你借錢去賭博,你借不借?”大多數人都遇到過被人借錢不還的情況,人們就算記不起初戀長相,也不會忘記借錢不還者的“音容笑貌”。於是,輿論滔滔如水。

被害人江陽本人聲名狼藉,受賄、賭博、嫖娼,還坐過牢,甚至他前妻接受媒體采訪時,都不願開口替他說話,更是激起大多數人的同情心,認為張超殺人是一時衝動,應該輕判。

在法院公告開庭日期後,當初的新聞再度發酵,很多網站做了專題頁麵報道。全國各大媒體記者紛紛申請旁聽,熱烈程度堪比明星涉案——還是一線大牌明星的待遇。

除了吸引公眾之外,這起案件也引起了全國法律圈的關注,因為這次張超請的辯護律師團太大牌了。

他本人就是刑辯律師,在江市圈子裏也算小有名氣,不少朋友以為這次他會自己辯護,可他的家屬最後為他找來了兩位刑辯大腕。

一位是張超早年讀博時的導師,如今已經六十多歲、退休在家的申教授。申教授是法律界權威,“刑法修正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的委員。另一位是張超的同門學長,申教授的得意弟子,號稱本省“刑辯一哥”的李大律師。

申教授已多年沒上庭了,李大律師則一直活躍在刑辯第一線,隻不過他收費很高,請得起他的人不多,張超能請到他顯然是因為申教授。兩位大牌律師同台為他辯護,這種場麵很是罕見,諸多法律界人士也都向法院申請旁聽,學習兩位大律師在這起案子上的辯護策略。

案情本身很簡單,不涉及不方便公開的隱私,法院征求了張超和被害人江陽家屬的意見,雙方均同意公開審理,於是法院特地備了個大庭來盡可能滿足旁聽人數的需要。

庭審前,公訴人與被告辯護律師交換前置證據,法院開了三次模擬庭,張超都沒有任何異議。

開庭後,很快,檢察官宣讀了起訴書,出示罪證,詢問被告對起訴書是否有不同意見。所有人都知道被告認罪態度好,整起案件案情簡單,犯罪過程清晰明了,理所當然地認為他沒有意見。這隻是走個過場,重點是待會兒辯護律師與公訴人關於張超犯罪的主觀惡意性的辯論,看是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

這時,張超咳嗽了一聲,拿起一副前幾天才向看守所申請佩戴的眼鏡,不慌不忙地戴上,隨後拉了一下黃馬甲,使得囚服更挺一些,整個人看起來更精神些。

他微微閉上眼,過了幾秒鍾,重新睜開,挺直了脊背,緩緩開口道:“對公訴人的犯罪指控,我個人有很大的不同意見。”

大家感到一絲好奇,他的兩位大牌律師對視一眼,但都以為是他想自己反駁檢察官對犯罪主觀惡意性方麵的指控,隻不過他這開場措辭聽著有點怪怪的。

“請被告陳述。”法官說道。

張超低下頭,嘴角露出一絲旁人覺察不到的笑意。他摸了摸額頭,然後不緊不慢地抬起頭,朝後麵諸多旁聽人員掃視了一遍,說:“今天我站在這裏,我很害怕,但更多的是不解,我不知道為什麽我要站在這裏接受審判。因為我從來沒有殺過人。”

他臉上寫滿了無辜,仿佛比竇娥還冤,但接下來整個法庭都被一片驚訝和唏噓聲所籠蓋,法官都快把錘子敲斷了。

“什麽……你沒有殺人?”檢察官有些反應不過來。檢察官應付過很多故意殺人案的公訴,被告往往也隻能從是故意還是過失的角度進行申辯,從沒遇到過被告對前麵的證據都沒異議,突然最後冒出來全盤否認殺人的情況。

申教授連忙小聲提醒:“你幹什麽!證據確鑿,你現在翻供已經來不及了,隻會加重刑罰!我們不是早就商量好對策,你隻能從犯罪主觀上辯,我和李律會幫你!”

張超低聲向導師道歉:“對不起,有些真實情況我隻能現在說,再不說就來不及了。”

他不管兩位大牌律師,目光朝著旁聽席上的眾多記者和政法從業人員筆直投射過去,深吸一口氣,突然將音量提高了一倍,鎮定自若地說道:“我說,我沒有殺人!法醫出具的屍檢報告顯示我在3月1日晚上8點到12點間殺害了江陽,但實際情況是,3月1日中午我就坐飛機去了北京,第二天也就是3月2日上午坐飛機回江市,在江陽被害的時間裏,我沒有任何作案時間。關於我在北京的情況,有兩地的機票、監控、登機記錄、酒店住宿記錄可以查,並且,我在北京的這一天,分別去會見了我律所的兩位客戶,一位和我一起吃了晚飯,另一位跟我在咖啡館聊到很晚。在這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裏,大部分時段都能證明我在北京,無人證明的獨處時間隻有幾個小時,在這短短幾個小時裏,我不可能從北京回到江市,殺了人後再次回到北京。江陽是被人勒死在江市的,當天我全天在北京,怎麽可能是我殺的人?我之所以在公安局寫下認罪書,是因為我在裏麵受到了某種巨大的壓力。但是,我沒有殺人,我是清白的,我相信法律!我相信法律會還我清白!我要求出示相關證據!”

他環顧一下沉默的四周,隨即挺起胸,目光毫不躲閃地迎向了所有人。

當天晚上,最具轟動性的新聞引爆網絡。凶手試圖坐地鐵拋屍被當場抓獲,現場有成百成千個目擊證人,事後凶手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還上了電視認罪。結果到了庭審這一天,他卻突然翻供,一席話推翻了檢察官的所有證據鏈,法院當庭以事實不清為由,暫停審理。

原本清晰明了的案件頃刻間變得撲朔迷離。

事後,他的兩位大牌辯護律師告訴記者,事發突然,張超在此前的會麵中從未向他們透露過這一情況,但目前看來,張超在江陽被害當天人在北京的證據是充分的,至於張超在公安局到底有沒有受到某種壓力,他們不方便做過多猜測和解讀。

當天媒體的新聞稿中,引述了張超自稱在受到某種巨大壓力的情況下才寫了認罪書的說法,事實上他根本沒有犯罪時間,人們有充足的理由懷疑張超遭到了警方的刑訊逼供。

就在幾個月前,省高院平反了轟動全國的一樁冤案,當年的辦案人員被調查通過對嫌疑人刑訊逼供來獲取根本不存在的犯罪口供。這樣一來,下城區公安分局辦案人員更是對張超的案子百口莫辯。

法律學者、人大代表看到相關報道後,紛紛建言對案件和相關辦案人員進行嚴肅調查。

與此同時,省市兩級檢察院領導大怒,認為公安在這起案件辦案的過程中存在嚴重貓膩,極大抹黑了本省司法機關的形象,監察部門則要求隔離約談辦案民警。

下城區公安分局頓感壓力巨大,正、副局長一齊趕到市政府匯報情況,盡管他們反複表明此案中他們從未對張超進行刑訊逼供,張超認罪態度一直很好,證據鏈也非常紮實,但上級領導對他們的工作依舊半信半疑。

一位領導問他們:“張超那天坐飛機去了北京,你們怎麽會不知道,怎麽沒查他的機票、酒店記錄?”副局長直想罵對方白癡,如果張超不承認自己殺人,警方自然要他出示不在場證明;當時他自己承認殺人,難道警方還要證明他犯罪時,人不在北京,不在上海,不在世界的其他地方,才能定罪?何況審訊時,張超交代了案發當晚他去找了江陽,警方調取了小區門口的監控,看到他的座駕於晚上7點駛入小區,誰想到張超現在翻供後說這車借給江陽了,座駕裏的人應該是江陽,而不是他!

另一位管司法的副市長當麵拋給他們一句話:“如果你們證據鏈紮實,那張超現在怎麽可能翻供?”一句話更是問得他們啞口無言。

最後,為了給社會一個交代,省公安廳、市公安局、市檢察院決定成立高規格的三方聯合專案調查組,由江市刑偵支隊支隊長趙鐵民擔任組長,各單位分別抽調骨幹人員,約談相關辦案民警,詳細地重新調查這起案件。

“你用繩子勒死死者時,是從正麵還是從他身後?”

“我……我想想,當時場麵很混亂,記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好像是從他身後。”

兩名審訊人員用眼神交流了一下,一人道:“你再想想清楚。”

“那……那就是從正麵。”張超很慌張,整個人處於恐懼之中。

“作案用的繩子你放哪兒了?”

“扔外麵了?垃圾桶?好像也不是,我殺人後很害怕,後來又喝了酒,到現在頭還是很痛,腦子裏一片混亂,好多細節都記不清了,我……我怎麽會就這樣把人勒死了,我……我根本沒想殺死他的……”他痛苦地按住頭,輕聲啜泣著。

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的一名檢察官暫停了投影上的視頻,看了眼對麵坐著的一幹警察,隨後麵向所有人。“審訊監控很明顯證明了,下城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存在誘供行為。”

那些警察臉上透著忐忑不安,麵對人數比他們還多的省公安廳、市公安局和市檢察院的領導,仿佛做錯了事的小學生,不知所措。

趙鐵民咳嗽一聲,道:“你們有什麽不同意見嗎?”

大隊長停頓幾秒,鼓起勇氣回答:“我覺得……我覺得我們不算誘供,這是正常的審訊。”

“不算?”檢察官鼻子哼了一聲,看著手中材料,“你們審訊張超時,問他是從正麵還是從身後勒死死者,他說記不清,猜了個身後,你們讓他再想想清楚,不就是暗示他死者是被人從正麵勒死的?還有作案工具、犯罪時間等細節,他交代時明明說記不清楚,為什麽最後他的認罪書上寫得這麽清楚明白?還不是你們查了現場後,要他按照現場情況寫下來的?”

大隊長對這些質疑無言以對,張超被抓後,對殺人一事供認不諱,但一些細節他自己也記不清了,這是人之常情,殺人後,在緊張恐慌的情況下,自然會對一些細節感到模糊,何況他後來又喝了酒。警方調查了現場後,張超對調查結果沒有異議,最後也是在完全心甘情願的情況下寫下的認罪書。

錄口供時,張超態度很好,供述細節上他自己記不清時,警方自然會根據現場情況對他進行提醒,所有審訊都是這麽做的。誰承想他在殺人這件事上供認不諱,卻在細節交代中耍花腔,故意說記不清了讓警方提示他,等到庭審翻案後,檢察院調取相關的審訊錄像時,這審訊過程就成了警方無法辯駁的“誘供”證據。

他覺得張超從被捕那一刻,就給警方下了一個套。

檢察官打量了一會兒這隊沉默的警察,突然嚴肅地問:“你們說實話,張超被捕後,你們是否對他有過刑訊逼供?”

“沒有,絕對沒有!”大隊長脫口而出。

其他警察也集體附和起來,這個問題上絕不能模棱兩可。更何況,天地良心,他們真是冤枉,他們自問張超被捕後,認罪態度好,而且這案子性質上是**犯罪,所以他們從未對他施加一些強迫審訊的手段,相反,在初步調查結束後,他們就把張超送入看守所,還給了他獨立的單人監牢,後來雖說又提審過幾次,但都是一些簡單的細節核實,可以說,張超從被抓進來到最後庭審的幾個月裏,從未受到過任何虐待。現在整個社會和上級機關都質疑他們刑訊逼供,他們真是百口莫辯。

檢察官臉上透著不置可否的表情,看著其他專案組成員,嚴肅地說:“對是否存在刑訊逼供,我們還會做進一步調查,目前看,誘供這點是確鑿的,程序上違規了。”

警察們無法辯駁,檢察官打發他們先出去,由專門人員單獨對話。

一隊人默默地起立,沮喪地挪步離開,到門口時,大隊長突然轉身麵向諸多領導,大聲道:“我發誓我們沒有對張超刑訊逼供,可以安排他本人跟我們對質。我敢肯定張超涉案,這是他故意設的局,就算現在他翻案了,我也敢肯定他涉案!”

開完這個專案組的初步交流會,組長趙鐵民回到了辦公室,看著麵前一堆資料,包括張超來回北京的機票、機場登機記錄、北京的住宿記錄、監控錄像的人像識別鑒定報告、他在北京與客戶會麵的多方口供等,這一切都表明,張超在被害人的死亡時間段內,人在北京,沒有任何的犯罪時間。

張超堅稱,他沒有殺人,之所以會提著裝江陽屍體的箱子,是因為他3月2日上午回江市後,就去找了江陽。他和江陽都有那套房子的鑰匙。他敲了門,沒人應,於是他自己掏鑰匙開了門。進門後,他看到地上擺著一個大箱子,打開箱子就發現了江陽的屍體。張超當時很害怕很緊張,他檢查了房子,門鎖沒有明顯損壞痕跡,窗戶也是關著的,隻有他和江陽有鑰匙。加上最近他多次和江陽發生爭吵,聲稱要把江陽趕走,就在前兩天還打架驚動了派出所民警。因此,突然麵對這樣一個裝著屍體的箱子,他擔心匆忙報警後,警察很可能會懷疑是他殺的人。他從沒遇到過這種情況,非常害怕,於是在房子裏喝了許多酒,結果腦子更亂,才頭腦發昏想到直接去拋屍。

可如果這就是真相,那他之前為什麽要認罪?

趙鐵民一開始也懷疑分局刑警迫於該案的社會影響力,對張超采取了刑訊逼供,捏造了一開始口供中的犯罪事實,企圖盡快結案。可他初步了解情況後得知,不但下城區公安分局刑偵隊隊員全部矢口否認,甚至他派去看守所見張超的刑警也打電話過來,說張超自己也承認警察沒有刑訊逼供。

警察沒有刑訊逼供,為什麽他前麵認罪最後翻供呢?

據張超的說法,那是因為他在公安局裏受到一股無形的莫名的巨大壓力。

氣場壓製,這就是他的答案。

這個答案會讓大部分臨終病人來不及交代後事,先走一步。幸虧趙鐵民是個久經風雨的警察,不過他還是感到內心受到了傷害。

現在趙鐵民的工作很不好做,專案組的初步工作當然是要查清當事警察是否存在刑訊逼供事實,但更重要的是查清江陽被殺一案的真相,抓出真正的凶手。

要不然,真凶沒抓到,對江陽被害一案依然茫然不解,對社會通報當事警察沒有刑訊逼供,公眾會信沒被刑訊逼供的嫌疑人全部認罪又翻供嗎?上級會信嗎?對全國司法圈能交代得過去嗎?

所以,當務之急,還是要查清真相,抓獲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