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千絲萬縷(18)
“不管盤龍山上炸響的第一顆地雷是那隻倒黴的羊誤打誤撞踩上的,還是受到聞忠和史際的有意驅趕所致。在這顆地雷被踩響之後,村裏並沒有組織對盤龍山進行排雷,這就給了聞忠和史際發現、或重新埋下另一顆地雷的機會。”
“他們這麽做的目的是什麽,沒人知道。”
“聞忠很可能具有‘反社會型人格’,將自家地下室設置得如同‘渣滓洞’一樣,就足以說明這一點。他很可能以虐待人、殺人、分屍為樂趣。”
“他和史際發現盤龍山上還有另一顆地雷,卻沒有告訴村裏其他人,或者隨機重新埋下另一顆地雷,他幹這些事的目的有可能是為了好玩,也有可能就是想看哪個倒黴蛋會踩上去,甚至就不需要理由。這符合‘反社會型人格’行為受偶然動機驅使的特征。”
“黎玉真突然出現,並且把史際帶走,極可能犯了聞忠的逆鱗。”
“童年時候的聞忠,麵對聞達的家暴,毫無疑問扮演了弱者和受害者的角色。但麵對比他年齡更小,更為羸弱的史際,聞忠又會扮演什麽角色?”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當一個弱者被欺壓,往往會把怒氣撒向更弱者。”
鬼使神差,李竹道居然脫口而出說了一句魯迅的名言。
然後,他又接著說道:“聞忠是不是勇者我們姑且不論,但僅從他特意設計修建的地下室來看,毫無疑問他不是個會保護弱小的人。”
“所以,比他更為弱小的史際,很可能就會遭受他的欺淩,接受他的怒火。這也是‘螃蟹定律’。”
釣過螃蟹的人都知道,竹簍中放了一隻螃蟹,必須要記得蓋上蓋子,否則它就會爬出來。但是如果多釣幾隻放進去後,就不必再蓋上蓋子,這時螃蟹再怎麽掙紮也是爬不出來的。
為什麽呢?
因為當有兩隻以上的螃蟹在簍子裏時,每一隻都爭先恐後地朝出口處爬。
但當一隻螃蟹爬到簍口時,其餘的螃蟹就會用鉗子抓住它,最終把它拖到下層,由另一隻螃蟹踩著它向上爬。如此循環往複,無一隻螃蟹能夠成功。
這就是許多弱者、或者是遭受壓迫的許多人的心態:如果我不幸,那麽我就想看到別人也不幸,甚至更不幸;如果我過得不開心,那麽我就想看到別人也不開心,甚至更不開心;如果我爬不上去,那麽我就拉住別人,讓別人也爬不上去。
這就是著名的“螃蟹定律”。
“同樣因為‘螃蟹定律’,黎玉真如果帶走史際,史際毫無疑問就能脫離苦海,甚至會讓聞忠失去欺負更弱者的機會。這在聞忠看來,極可能就是‘豈有此理’。”
“我聞忠都還沒從家暴的‘竹簍裏’爬出去,你史際就想爬出去?門兒都沒有。由此,聞忠極可能就產生要把黎玉真弄死的想法。在當時的聞忠看來,也隻有黎玉真死了,史際這隻最為弱小的‘螃蟹’,就沒有機會再從‘竹簍裏’爬出去。”
“當然,有了弄死黎玉真的想法,並且還有利用盤龍山上,隻有他們才知道那一顆地雷位置的這一辦法,最終實施起來,聞忠毫無疑問仍然需要史際的同意和配合,但這也難不倒聞忠。”
“很多村民回憶,小時候的聞忠似乎對史際特別‘關照’。大到穿衣、發型,小到洗菜盆子該怎麽放,聞忠對史際都會有所安排。但仔細一琢磨,這實際上何嚐不是一種精神暴力?”
“同時,這也是聞忠控製欲強、慣愛‘支配他人’的又一體現。”
“聞忠對史際有沒有武力暴力,這一點不能確定。但在我看來,他欺負史際的方式當中,至少就有無孔不入的行為控製,這一特殊的精神暴力。”
“黎玉真突然出現在‘地雷村’,村民們都能看出來,她當時極可能回來找的是聞達,而不是史際。她如果真在乎史際,當初就不會丟下他一個人跑路。”
“聞忠會不會也知道這一點?家暴環境中成長的孩子普遍心智早熟。聞忠在高中時,就能利用同學和班主任老師之間的矛盾,進而煽動人心,將班主任老師換掉,這充分證明聞忠的心智至少比同齡人要早熟很多。”
“所以,我認為聞忠極可能也知道黎玉真真正要找的不是史際,而是聞達。至於最後提出要將史際帶走,僅是她用以給自己化解尷尬的借口而已。”
“黎玉真之前丟下史際,單獨一人跑回越南,這對史際來說,無疑是一次巨大的心理傷害。史際在之後長期遭受家暴,很有可能由此會對黎玉真心生怨恨。”
“聞忠主動要‘送’黎玉真和史際母子二人,在我看來,聞忠極可能就是想要借此機會,利用黎玉真並非真心實意來找史際這一點,在途中對史際進行‘遊說’,進而給史際的心理造成二次傷害,讓史際對黎玉真的怨恨蓋過理智和情感,甚至形成**犯罪的一時衝動,從而將史際爭取到和他一邊。”
“我剛才已經說過,聞忠對史際極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的精神暴力,也就是行為控製。在這一基礎上,聞忠對史際實施‘遊說’計劃,其成功的可能性較大。”
“同時,聞忠有‘反社會型人格’,作為在同樣條件下成長的史際,雖然沒有明確線索顯示他也有‘反社會型人格’,但他在之後幫助聞忠打理種子公司,甚至替聞忠接送屈露露來回學校讀書,這至少說明史際同聞忠之間的關係一直都比較親密。也印證了史際似乎一直都在受聞忠‘支配。”
“一個同具有‘反社會型人格’的人關係親密,甚至受其支配,這說明史際至少不會是個什麽‘正常人’。”
“被自己的親生母親拋棄在異國他鄉,之後又長期遭受嚴重家暴,這也注定史際不會‘正常’,甚至多少也會形成一些‘反社會型人格’特征,比如‘缺乏羞慚感’,或者沒有親情觀念、情感冷漠、麻木不仁。”
“如此種種條件,聞忠‘說服’史際,讓他和自己配合,利用地雷炸死黎玉真,也就並非什麽不可達成的目的。”
“事實證明,聞忠在‘送’他們母子二人的途中,極可能成功‘說服’史際,最終他們二人聯合起來製造了‘黎玉真被地雷炸飛’這麽一起‘意外事故’。”
何友誌一邊聽著李竹道的長篇大論,一邊翻看手裏的資料。李竹道說完以後,他也不吱聲,仍舊來回翻看,並時而停頓,低頭沉思。
良久,何友誌抬起頭來,看著李竹道:“聞達的死,是不是也十分可疑?”
李竹道點點頭:“在村民們眼裏,阮星竹是一個賢惠溫和的女人,並且尊老愛幼,無可挑剔。但在我看來,這卻極為不正常。這麽一個近乎於完美的女人,為什麽能心甘情願忍受家暴?”
“不想回到原本貧窮的生活,毫無疑問是一重要原因。”
“但有沒有什麽辦法讓她既能免除家暴,又能不回到原本貧窮的生活?”
“有。辦法很簡單,隻要聞達死了,她同時又能擁有聞達的財產,她的目的就能達成。這應該才是阮星竹一直沒有離開聞達的真正原因。一個看起來甘願遭受家暴的女人,有所圖謀才更為符合邏輯。”
“但她和聞達的‘跨國婚姻’並未經過官方登記,嚴格來說,她也一直都屬於私自越境的‘偷渡客’,即便聞達死了,聞達的遺產也不會和她產生半毛錢關係。”
“但阮星竹卻懷孕了。無論阮星竹有沒有官方認可的身份,她同一名中國男人,在中國境內生下的孩子毫無疑問就是中國公民,這讓她的孩子享有對聞忠財產的合法繼承權。”
“這樣一來,隻要聞忠一死,她肚子裏的孩子就能繼承聞忠遺產的一部分,這和她本人繼承沒什麽區別。”
“但聞達在什麽時候死,才是合適的時機?至少要在阮星竹懷孕的時候,這樣才能保證她的目的達成。同時,聞達的死必須看起來還得同她阮星竹毫無關係,不然,一旦在中國進了監獄,那就和她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馳。”
“所以,表麵看起來心甘情願忍受家暴的阮星竹,實際上極可能一直都在思考怎樣才能弄死聞達,同時又能讓自己置身事外。”
“直到聞達舉家搬遷到清河市,阮星竹似乎才找到這一辦法。”
“據村民們說,搬去清河生活後,阮星竹學會了做海鮮。很多人去過清河市聞達家裏,幾乎去的所有人,每次在他家吃飯吃的都是阮星竹做的海鮮,並且味道還很好,讓人讚不絕口。”
“問題在於,聞達有酗酒的習慣。一個長期酗酒的人,如果每天都食用海鮮,極大概率會引發心腦血管方麵的疾病,比如心梗、腦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