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3

村子裏有些土生土長的馬屯人,也有些不知道從哪搬來的,我夏家的王城直到我的父輩那裏才算建成,奶奶生了三個孩子,而大姑因病早辭於世,二姑也算早嫁於人,到了我爸爸那裏,家中仿佛就隻剩下一個獨生子。

說起來也算逍遙,當年爸爸追媽媽的時候僅僅是因為一個打賭。並不否認賭局的魔力,而是感歎原來如此骨感的現實也有如此戲劇般的場麵。

以下皆為意**,原諒我什麽都不知道。

“那林屯董家的二丫頭聽說長得靈氣的很,而且還沒對象。”

“嘿,是嗎?那真是太好了。”

“我賭你會失敗。”

“哥幾個可就你沒對象了。”

“哈哈,你們可看好了。”

說時遲那時快,我的爸爸便已經把繁殖後代作為人生中最重要的目標了,也不知道是用了什麽“歪門邪道”終於獲得了媽媽的芳心。

啊啊,我想起來了,“我們結婚以後,我給你買一輛小電瓶車,然後把從那林村到馬屯的路給修好。”媽媽信以為真,結果是二手的小破電瓶車,而路也沒修。

從這開始,回歸主題——我的英語為什麽如此的差。

鬱悶的我研究了幾十年才得出結論——果然是因為我沒有留過學,大概。

好了,不開玩笑的說,因為當時認識不夠深,所以才“犯下錯誤。”這裏“錯誤”指的是愚笨不開竅,因為我仔細想過,如果當事人所麵對的一切不利因素都是因為自身的軟弱所導致的話,那我豈不是罪惡慘重,而我現在所進行的寫作行為也隻能解釋為——為了讓自己的內心得到些寬慰。就像是電影中的吸血鬼不食人無法生存下去一樣,從而判斷出食人也並不是錯誤的決定,所以才有什麽道義啊,法律啊,哲學啊,提出把如此複雜的人變得像是某件隻為了達成某種目的的工具,該不會是我在講什麽鬼故事吧?

好了,就當這是既定事實吧,但是當時的時代也沒有人和我講一下如此重要的事情,就算你說“即使我講出來了,你也一定不會理解的吧,況且你是誰啊,為什麽我一定要幫助你啊,我能得到什麽,找不到行動理由的話,就算是神明大人在世也很無奈吧!”但我依舊不會原諒當時的自己,為什麽愚蠢到沒有人拯救自己就不會自救的程度呢?難道老師規定你寫不完作業不許走嗎?即使尿褲子啦又有什麽好尷尬的呢?寫書的目的難道就不能是自己寬慰自己嗎?人如果都變得像塊無雜玉錦一樣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吧?正因為人類有著種種無法根除的劣質性根源所以人類才謳歌著世上罕有的純潔高尚的品質嗎?正因為自身不斷地被掠奪著,才能感同身受的理解這種悲哀,也正因被苦難不斷折磨,才能感同身受的在被苦難摧毀後清醒地大踏步向前走。

所以,我總感覺我說跑題了。按照本書作者給本書的計劃安排原本是:第一部分——童年;第二部分——大學及社會;第三部分——入世方式;第四部分——辭世前言。但是發現自己寫著寫著就寫跑題了,也難怪,因為作者從小就是一個愚笨的小孩兒。

話說回來,我知道自己為什麽一提到英語什麽的那顆暴躁的心就無法平靜下來了,啊,原來是我愛國呀!——好吧,英語至今是我想要逃避的麵對的苦難,真是的,我小時候到底遭遇了什麽啊,一提到英語就瞬間沒了興致,同樣都是語言,而我卻可以用中文把自己的思維方式表達清楚,可一到英文就不行,我可真是傲慢啊!於是我這麽想著,仿佛即使現在再去關注英文也不像想象中的那麽“苦難”。

“語言不論如何改變,而表達作者的思想方式才是重中之重的關鍵,也就是載體。”於是我便這麽想著。在小學了解到它不過是由26個英文字母變化構成的果,但我卻沒這麽想,我便第一次清醒地認識到了這種局限性,於是後麵的無數次局限性認知的經曆我便就在此跳過了。

“IF”小學中唯一還記憶猶新的一個單詞,“給我說200遍IF,然後在抄寫200遍,寫不完不許走!”現在回想起來,就連老師也害怕我未來的可能性了吧。

陽光還算不錯,隻是窗外的向日葵有些迷惘,因為太陽雖是渾身散發著光芒,卻狡猾的像隻狐狸,一不留神就從自己的身邊消失地無影無蹤。

學校的大門上掛著一塊木板,上麵寫著——牛村小學,兩旁兒的木匾上用油漆刷著鮮明光亮的秀娟字——一縷村風吹故鄉,萬樹桃李結滿園。請忽略:其實我從前真以為這裏是什麽果園。

進入大門,兩側便是還算健壯的鬆樹,圍繞著鐵籬笆包圍了整個校園,一到體育課時我們便在鬆樹的庇護下乘涼嬉戲,記得還有一趟戶外的英語課,我們全班十幾個人大部分都坐在兩架乒乓球台桌上,互相地考對方單詞,一起背誦古詩,真是有趣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