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八十年代(12)
“建國,說話!”
大隊長煙杆敲了敲桌麵。
“是打算等孩子開學後去……”
“陳建國!!!”
梁月咬牙切齒。
擼起袖子就想弄死他,走走走,他想去哪啊,也不怕被人坑了,到時候人都沒了。
想到這,梁月又氣又怕。
大隊長看梁月對陳建國發火,氣不打一處來,“梁月,你想做什麽,給我注意點,他出去幹活怎麽了,不然跟你幹倒買倒賣嗎。家裏沒錢,你就跑回城,建國想出去還不是你害的!”
“我……”
梁月拳頭緊緊握著。
那雙杏眼蓄上委屈的淚水。
“叔,不是你想的那樣。”陳建國開口,臉色有點難看,他並不想有人指責梁月,那是他的妻子。
提起她的離開。
就像是給他扇耳光。
是他無能,才會讓她走。
“陳建國,你還護著她,你知道她在城裏做了什麽,幹什麽回來,甚至說句難聽的,你從來沒見過她爹媽,哪天她想走就走。”
大隊長吸著旱煙,恨鐵不成鋼。
那是大隊裏幹活最勤快的後生,也是他最欣賞的人,沒想到現在倒買倒賣,還因為維護他那不怎麽樣的妻子,跟他置氣!
“叔,這是我們家事。”陳建國臉色是真的難看了,本來就膚色就黑,如今堪稱真真正正的黑如鍋底。
“行,你家事,我也不想管你,現在地裏活你不幹,跟著她倒買倒賣,她把錢給你嗎,別到時候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大隊長吸著旱煙出去了。
今天他來,就是想陳建國早點回去幹活,再不濟,他早點出去幹活也好,他走了,梁月總不至於狠心把孩子拋棄。
不然那她就是殺了親生兒子。
可如今,梁月說什麽,陳建國做什麽,跟以前一模一樣,他就真的不害怕梁月走了。
大隊長可不信梁月那因為相親就回來的話,林安然知青說的對,就梁月那嫌貧愛富,好吃懶做的樣子,怎麽可能會好端端回來跟陳建國過安生日子。
他今天之所以那麽跟陳建國說,就是覺得哪怕他今天真的生氣,未來也肯定會感激自己。
大隊長抱著犧牲小我,拯救他人的偉大心態走了。
剩下陳家小院無比安靜。
梁月蹲坐在房門口發呆,陳曉華緊張的不知如何是好,陳建國默默把推車上的東西端回廚房,然後開始忙活。
很快,梁月也進來幹活。
陳曉華緊隨其後幫忙幹活,薄唇緊緊抿著,今天和爸爸媽媽一起幹活本來是很開心的。
那個大伯伯為什麽要來。
好討厭啊。
小家夥氣得大力揉麵團,整個腮幫子都氣鼓鼓的,可梁月也沒心思逗他,離孩子上學不到十天,十天後陳建國就得走了。
那麽他即將遭遇路匪。
梁月不想那樣的事情發生,可他們感情本來就沒有普通夫妻那樣好,更何況她還離開了家裏一年。
將肉餡剁好調料,又去把豆沙弄好,包了一些後,梁月隔壁王嬸子家買菜。
王嬸子看她整張臉耷拉著,也知道大隊長去了她家,忍不住好奇心問:“梁月啊,是發生什麽事了嗎?”
梁月欲言又止,最終忍不住委屈說:“我回來了,陳建國就得走,我不讓,大隊長就說我遲早得回城,沒必要在乎我。”
“啊……這……他也太過分了吧。”王嬸子感覺大隊長瘋了。
哪怕人家梁月不想回城。
聽他那麽說都想回城了。
反正回不回都得遭罵,那還不如回去呢。
“就是啊,有病,一把年紀腦子長到狗肚子裏去了,瞎管閑事兒,閑得發慌,TM的,要不是他年紀大,我想揍死那老不死的。”梁月雙目噴火。
王嬸子瞧著樂出聲,“就是說,他閑得發慌,你別跟他一般見識,好好過小家日子才是正經道理。建國大了,怎麽著都行,但嬸子跟你說,你走了,孩子最遭罪啊。”
想到陳曉華。
王嬸子就想起他被狠揍的模樣。
拉著梁月的手拍了拍,“梁月,你要是走,你把孩子帶上吧,建國是有本事人也勤快,可他帶孩子真不行,就隻問問孩子有沒有吃飽,自顧自的幹活,孩子去幹什麽了他也不知道。”
“曉華,他是不是被欺負了?”
“哎,是啊,不瞞你說,我都見過好幾次那些小孩欺負他,跟他說難聽的話,還打他,我也就隻能喊一嗓子,找上門人家都不搭理我的。”
王嬸子是真希望梁月留下來。
現在曉華感覺都不一樣了,有股鮮活勁,不像之前,小小年紀,死氣沉沉。
所以梁月如果不留下來。
那就帶著孩子走吧。
“謝謝嬸子,我知道了。”梁月對她扯出個勉強的笑容,又問她今天有空沒,“你中午幫我包兩個小時包子,我給你兩毛錢。”
“真的!”
王嬸子這下是有點驚喜了。
她家相比陳建國家,自然富裕很多,可花錢也是捉襟見肘的,在休息時間賺兩毛錢是很值得的啊。
要知道她一把年紀了。
在地裏幹活一天,也就兩毛錢。
“自然,我下午要去賣包子,你幫幫我,我也早去早回,晚上別整得太晚。”梁月道。
“行啊,就是兩毛錢會不會有點多?”王嬸子感覺自己有占便宜的嫌疑。
“不會,你來吧,咱倆也好嘮嘮嗑,免得我整天麵對兩個悶葫蘆,自己把自己憋死。”
“哈哈哈哈,成,我吃完飯找你去。”
“好!”
梁月應下就回自己屋。
剛出門呢,就見一個小家夥飛快地跑了。
梁月樂了,敢偷聽,還怕被抓啊。
陳曉華本來不想偷聽的,可媽媽去隔壁好久,爸爸讓他瞧瞧,他恰好聽到王婆婆跟媽媽說起離開的事情。
媽媽好像沒說不走。
但也好像沒說走。
哎——
大人的心思,真難猜。
梁月走回家,發現小家夥耳尖都沒紅哎,看來臉皮逐漸加厚啊。
她去王嬸子那買了豆角。
才花了一分錢。
今天吃個簡單的,豆角炒肉沫。
肉沫直接從調好的陷裏挖一勺就夠了,晚上她打算賣半隻雞來吃,好好犒勞犒勞自己,免得被某人氣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