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陸璘在那屋前駐足良久,到胡進寶都有些疑惑,才動步繼續往前走。
走到最後麵的一片山坡,胡進寶指道:“就是這兒了,這片山地原來是村裏的,竹子是最開始自己長的,沒幾年就連成一片,結果前幾年,張萬在這兒蓋了個院子,然後就說後麵這山坡是他家的,別人家裏要根晾衣篙都不許人去砍。”
這件事倒是村裏人都踴躍開口,七嘴八舌說起來,總結起來就一條:這山坡和竹林確實是村裏的,大家一起的,張家卻自個兒占了。
陸璘問:“此事胡進寶將張萬告上了縣衙,有人能上公堂作證麽?或者要一同狀告的?”
村民們互相看看,其中一人上前道:“我,我作證,告狀,都行。”
“我也作證。”
“我作證。”
……
因為關切到自身利益,又好像是穩贏不敗,村民紛紛站出來表示願意作證。
在這聲音裏,另有人說道:“我還作證張家確實占了胡進寶家五丈地,以前張家祖宅比現在大。”
“我要告狀張萬兒子砸了我家抽水的水車!”一人說。
陸璘看向他:“你去縣城找會寫狀紙的,替你寫好狀紙上交到縣衙去,縣衙自會處理。”
這時張萬從田間回來,跑步衝道陸璘麵前道:“你都已經把我們打了板子,下了大獄,還要怎麽樣?這分明就是公報私仇!我都知道了,你是那施菀的男人,你就是因為以前的事故意找我們家的茬!”
此話一出,所有人都安靜下來,看向陸璘。
陸璘看著張萬,冷聲一笑,隨後緩緩道:“不錯,她是我妻子,我就是要為她出氣、為她報仇怎麽樣?隻要你有事,我就要查,查到能將你關個十年八年,能將你流放,有本事,你便行得端坐得正,別讓我找到把柄。”
“你……”張萬臉色又是鐵青,又是慘白,半天說不出話來。
陸璘則看向周圍村民道:“你們有其他受過張家欺負的,盡管到縣衙來告,隻要證據確鑿,本府自然還你們公道,賠錢的賠錢,物歸原主的物歸原主。”
村民議論紛紛,有人問:“你不是官差,你是知縣?”
陸璘正色回道:“是,我自京城而來,姓陸,是安陸縣新任知縣,你們若有冤屈,無論是不是和張家有關,都可以到縣衙告狀。”
“我就說,那天我見過他,在施重貴家墳地上。”其中一人道。
“真是他啊,施家不是說和他和離了嗎?”
“那我也要告狀,就告張萬,他打傷我家耕牛!”
陸璘假裝沒聽見其他那些聲音,看向聲稱要告狀的人溫聲回答:“好,耕牛於農家是貴重財物,若你能提供人證物證證明確有此事,張萬有責任賠償你。”
那人高興起來,連忙說著有人證,一旁張萬氣極敗壞看著陸璘,卻不敢動彈分毫。
人群最外麵,施家三嬸馬蘭香牽著小孫子圍在一旁,靜靜看著這一幕。
在坡地旁待了一會兒,陸璘和李由就在村民的跪拜中離去了,今日是現場查實,等開堂日,胡進寶的案子才會真正判決。
到下午,施重貴從田間回來,馬蘭香將村裏發生的事說給施重貴聽。
施重貴從鼻間哼出一口氣:“那姓陸的能安什麽好心。”
“不管他安的什麽心,他能把張萬拉去打板子,那就是好心。”馬蘭香說。
施重貴冷著臉不想搭理。
馬蘭香又說:“我想去告狀。”
這下施重貴愣了,問:“告什麽狀?”
“大伯那個房子,當時賣周鐵根家才賣了十兩,現在找他買竟然還要十八兩,這不是坐地起價嗎?當時這房子就讓他討了便宜,我要去把房子告回來,就讓我十兩買回來。”馬蘭香說。
施重貴回答:“就算當時便宜賣了,那也是菀丫頭賣的,房子也是菀丫頭的,你憑什麽去告?”
“我們也姓施呀!”馬蘭香說,隨後歎聲:“菀丫頭是個姑娘家,她在縣城也買了房,這村裏的房肯定不會要了,現在也沒人住,不是白白便宜那周家了?等兩年老二就說親了,還讓他睡廚房?他肯人家姑娘也不會肯,要是把大伯家那房買下來,他到時候也好說親是不是?”
施重貴皺著眉,沉默很久,最後道:“不是說攢幾年錢去打磚麽,這房子和你也沒關係,你告的哪門子的狀?”
“但今天那陸璘明明白白說了,他就是要替菀丫頭出氣,要找張家的茬,讓全村人有狀都去告,我就告這房子當初隻賣了十兩,告他們家逼死大伯!
“你說打磚,打磚的錢都得好幾兩,還要買梁,買瓦,買塊地,要打家具,你算算得多少錢,大伯那房子多好!”馬蘭香說。
施重貴無言以對,妻子說的事都是實實在在迫在眉睫的難題,但他總覺得這事好像和張家扯不上關係,那房子賣十兩還是十八兩和他們也沒關係。
但他不懂法,講不出道理,最後道:“你想去告狀,和菀丫頭商量過麽?我看她就不會想告。”
這下輪到馬蘭香沒話了。
她明白侄女是個心善的人,也不喜歡為了幾兩銀子去打官司,之前她偶然和侄女提過想從周家手中買房,周家竟然開價十八兩,侄女就說,人家現在不是急賣,自然是想開多少開多少,看著一點都不生氣的樣子。
所以她要為這房子去告狀,侄女肯定不會同意。
可她就想試試,那陸璘今天的話讓她覺得可能有希望,或許是他說菀丫頭是他妻子,或許是他說要替菀丫頭出氣。
反正明天村裏好幾個人要去縣城找人寫狀紙,她和他們一起去,寫個狀紙也不費幾個錢。
第二天,馬蘭香獨自一人去了縣城。
找人寫了狀紙,便到縣衙遞了上去。他們這些狀紙收上去後還得去審核,如果縣衙受理,就會排號,然後等到放告日來審理。
幾天後,馬蘭香又到縣衙,與她一同來的人都拿到了號牌,就她拿到的仍是自己那張狀紙,上麵寫了幾個紅色的字,她也不懂是什麽意思。
問旁邊書吏,書吏看了一眼,不耐煩回道:“駁回,不用告了,縣衙不受理。”
馬蘭香忙問:“為什麽不受理?”
書吏正想斥責她離開,卻見師爺李由從外麵進來,知道知縣不許官員與胥吏對百姓敷衍了事,便耐住性子回道:“不受理可能是案子不歸縣衙管,也可能是沒道理,或者是其他什麽原因,反正就是審不了。”
馬蘭香喃喃道:“這是知縣回的?其實我認識你們知縣,我和你們知縣是親戚。”
書吏忍不住笑起來:“你和知縣是親戚我還和知縣是兄弟呢!是親戚你自個兒給他說啊,跑來遞什麽狀紙!”
馬蘭香知道他是諷刺自己,臉上紅一陣白一陣,書吏將狀紙遞給她,倒也接著說道:“這也不是知縣回的,是我們專門審核狀紙的驗查使回的,你再去找外麵寫狀紙的人,或是找個訟師幫你看看。”
馬蘭香接了狀紙,喪氣道:“謝謝官爺。”然後失落地退到了一旁。
的確是試一試,並沒抱太大希望,但真白花幾文錢被駁回來,仍是難受。
二兒子到時候怎麽成家呢?眼看一年等不得一年了。
想了想,她又上前問那書吏:“那怎麽才能讓你們知縣看見這狀紙呢?我能去見見你們知縣麽?”
書吏忍不住斥責道:“行了你,知縣大人是你想見就能見的麽,做夢呢你!”
“我侄女是他夫人……”馬蘭香說完,又有些心虛地輕聲補充:“以前的。”
但書吏卻沒聽見她後麵的補充,聽見前麵的話就大笑起來:“那讓你侄女去給知縣吹吹枕邊風嘛!”
這時連帶旁邊幾人也笑了起來,馬蘭香又難為情起來,正要轉頭離開縣衙,前麵走來一個人。
李由看著她問:“什麽以前的夫人?”
馬蘭香記起他來,之前就是他和陸璘一起去的施家村,但她不知道他是什麽官。
前麵書吏倒是恭敬道:“李師爺。”
馬蘭香這才知道他是師爺,但這個官是大是小她也不知道。
這時李由伸出手,示意馬蘭香將狀紙給他。
馬蘭香立刻遞出去,他接過看了眼,問:“你是代你侄女告狀?”
“是,代我侄女告狀。”這時她低聲道:“我就是施家村的,上次在村裏知縣大人還提起過她,她以前和知縣做過夫妻。”
李由微微一驚,問:“你可認識城裏的施大夫?”
馬蘭香立刻道:“對,就是她,她就是我侄女!”
李由溫和一笑,說道:“你要想見知縣,我帶你去見?”
馬蘭香大喜:“真的?”
李由點頭:“真的。”
一旁書吏怔怔看著這一幕,不知道是自己錯了,還是這世道錯了。
普普通通一個農婦過來,說和知縣是親戚,然後……
他娘的真是親戚!
這是什麽詭異的事!
馬蘭香跟在李由身後往縣衙走,心裏緊張又忐忑。
前些日子她還罵過陸璘呢,現在又跑來見他,是不是有點……
但想到那房子,她又覺得一切都值得,反正試試也不花錢,他是知縣,她不能說他是知縣就有冤都不來告狀是不是?
見到馬蘭香出現在縣廨,陸璘吃了一驚。
帶她進來的李由一副平常模樣道:“大人,這施家村村民的狀紙被駁回了,她不明白,所以想來見見大人。”
馬蘭香原本還不知道見了陸璘怎麽說話,沒想到這師爺已經幫她說了,她還挺滿意,覺得這師爺人真不錯。
陸璘卻在最初的意外後開口道:“三嬸,您有事那天怎麽沒直接同我說?是告什麽狀?”
之前在墳前吵架,馬蘭香還不覺得,這時候在這縣衙內,聽他叫自己這聲“三嬸”,馬蘭香立刻覺得心裏熨帖起來,恨不能讓剛才那官爺來看看,她真和知縣是親戚!
“這是嬸娘被駁回的狀紙。”李由將狀紙遞過去。
陸璘接了狀紙迅速看一眼,才知是為施爺爺那座房子。
他抬眼道:“三嬸,您到後麵來坐下說吧。”說完吩咐李由:“上茶來。”
李由退下了,陸璘帶馬蘭香去了隔壁一間僻靜的房間,讓她先坐,自己也坐下來,認真看起狀紙。
馬蘭香在漆光鋥亮的紅漆圈椅上坐下,不由想起多年前曾在陸府長過的見識,過過的兩個月富貴時光。
沒一會兒,李由端來兩杯茶,是新嫩的綠茶,碧色的茶水,冒著茶香。
李由又出去了,馬蘭香沒去喝茶,靜靜等著陸璘。
陸璘將狀紙看完,問馬蘭香:“三嬸是代菀菀告狀?”
“是……”馬蘭香回答。
陸璘又問:“那她知道嗎?”
馬蘭香遲疑一會兒,終究是說了實話:“還……不知道。”隨後又很快道:“隻是沒來得及和她說,後麵肯定會說的。”
陸璘這時說道:“說起來,上次的事實在是抱歉。我原本要帶我弟弟去爺爺墳上賠罪,或是向您和三叔登門賠罪,菀菀不同意,不得已才沒去。不敢求您和三叔原諒,隻是我自知理該向您道歉。”
馬蘭香發現這陸璘比七年前還和氣,那時候他眉眼總是淡淡的,看著溫和有禮,其實是不太願意搭理她們,但這次卻不同,他的神態雖然仍有一種做官的貴氣,但那種客氣的感覺就像他是晚輩,是她的侄女婿一樣。
上次的事都互相罵過了,也沒有實實在在的損失,馬蘭香很快道:“那個沒事的,他也是不知道,也沒做什麽,小孩子家家的,不妨事。”
“是他胡作非為,不講道理,三嬸能原諒他,是三嬸大度,我代他也替自己謝過三嬸。”
雙方說好後,陸璘就說起狀紙上的事:“三嬸是之前問過周家,他們說要十八兩才肯賣房?”
“是,一分也不肯少。”馬蘭香生氣道:“這不是不講道理麽,當初他從菀丫頭手裏就是十兩買的,這過了幾年,房子都舊了,反倒還要漲到十八兩,分明就是欺負人!
“當年那是什麽情況,其實他們當初就是看見咱們遭難,故意狠心壓價,那麽好的房子,說出去都沒人信!現在竟然一口氣要漲那麽多!”
陸璘沉默了一會兒。
其實下麵的吏員駁回狀紙也是按章辦事,三嬸告周家,要原價拿回房子是不可能的。
不管當時他們是不是趁火打劫故意壓價,那也是雙方同意的,白字黑字自願簽好的契約,現在他要賣,也可以想賣多少就賣多少,這是他的自由。
的確不厚道,但並不違背買賣律法。
“這個房子縣衙也沒有權力判他十兩銀子賣給您,但他們開這麽高的價,無非是覺得這房子值這價,這買賣的事,就看雙方的想法和意願。
“三嬸說的對,這房子如今舊了,長期無人看顧,也會越來越荒敗,我手下有些能說會道的人,我可以派人去勸勸這周家人,如果順利,興許他們願意便宜一些賣。”陸璘說。
馬蘭香失落:“是這樣啊……那,他能聽勸麽?”
陸璘道:“不妨一試,而且這事確實是他們做得不厚道,三嬸最多想出多少錢買?”
馬蘭香見他還問這個,便覺得可能有希望,回道:“十……二兩?或十兩。”
陸璘點點頭:“好,我有機會派人去勸勸,若是成了,也算我對三嬸的致歉。”
“這……那個事都過去了,而且也不是你的錯……”馬蘭香連忙道。
陸璘又說:“三嬸來找我這事就不要給菀菀說了,她並不喜歡我,我怕她生氣,反而影響這買賣。”
馬蘭香立刻點頭:“好,我先不和她說。”
陸璘又寬慰囑咐她幾句,才送她離開。
從縣衙大門出去,馬蘭香又歡喜,又為難,一是這事好像真的有希望,看陸璘的樣子似乎能辦成,這樣她就能用十兩或是十二兩銀子買回大伯家的房子,二是她找了陸璘辦這事,還瞞著菀丫頭。
這欠陸璘的,可是個大人情。
瞞著菀丫頭,也著實不該。
但那麽多銀子的**,讓她忍不住繼續朝著這個方向走……本來十兩銀子就要花上他們家所有的積蓄,還要借,而十八兩,則是賣了他們也拿不到。
和實實在在的房子比起來、和未來的日子比起來,其他骨氣親情什麽的,都算不得什麽,暫時該放下就放下吧,陸璘他是對不起菀菀,這幫他們一點,也好像是應該的?
如此一勸自己,馬蘭香便放心起來,對她來說,隻要能拿回那房子,其他的事她都願去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