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江懷黎要不斷這麽提醒自己,才能維持麵上的平靜。

維持麵上的平靜就不容易了,接話是不太可能了,難道他要說,對,他取得那些成績,都是瀾王和他一起努力的成果?

安靜了一會兒,陶瀾不樂意了,“怎麽不說話?”

“……”江懷黎想了想,“還有半個時辰的路程,王爺既然也曾勤學苦讀,不如我們來對詩?”

陶瀾:“那就安靜著吧。”

“……”

一路安靜。

半個時辰後,兩人到達尚雲寺。

江懷黎跟陶瀾說:“王爺,尚源大師是得道大師。”

他想對陶瀾說,等下見了尚源大師,說話要注意點。

轉而一想,他沒這個資格,而且瀾王發瘋病要是能控製,就不是那個瘋癲暴虐的瀾王了。

陶瀾掀開薄薄的眼皮瞥了他一眼,“等下不管發生什麽事,你不要嚇到。”

“……”

什麽事需要讓他提前做好準備?難道他不僅會瘋言瘋語,還會對尚源大師動手?

進了尚雲寺,江懷黎找到一個僧人,說明來意。

那僧人說:“很不巧,尚源大師外出雲遊了。”

江懷黎愣了一下,“雲遊?大師可有說什麽時候歸來?”

那僧人道:“這很難說,雲遊長了幾年,短了也得有個十天半個月?”

那僧人走後,陶瀾一臉可惜地說:“沒想到,他竟然嚇跑了。”

江懷黎:“……”

他按了按額角,原本聽到尚源大師去外雲遊而生出的一絲絕望,被這句衝得七零八碎。

江懷黎考慮是不是再找個跟尚源大師比較親近的人,問一問能不能確定他的歸期時,就看到了那個熟悉的,稱尚源大師為師祖的小僧人。

他向這邊走來,看了陶瀾一眼,“王爺,江施主,我剛才聽到你們來了。”

江懷黎說:“剛才聽說尚源大師去外雲遊了,小師父知道他何時能歸嗎?”

“尚源師祖短時間內不會回來,但他跟我說,如果江施主再來尚雲寺,可以把一件事告訴你。”

“什麽事?”

小僧人說:“江施主從尚雲寺離開後第二天,皇上曾派人來問尚源師祖他跟江施主說了什麽,又是什麽意思,江施主和瀾王殿下成親,會不會影響國運和瀾王。”

江懷黎立即問:“尚源大師怎麽說?”

小僧人:“師祖說,瀾王和江施主成親大吉,和瀾王成親即是江施主的枯木逢春。”

江懷黎手指收緊,沒想到他的最後一條路被堵得這麽死。

怪不得那天他和瀾王一起去找皇上,皇上說他們在一起很好,他都有生機了。

如此,皇上更堅定讓他們成親了,誰來都沒用。

小僧人走後,江懷黎還站在原地,久久沒動。

“必須要跟本王成親,絕望了?”陶瀾說:“既然這樣不想跟本王成親,你殺了本王得了,這才是你最後的辦法。”

江懷黎心一跳,轉頭看到笑眯眯的瀾王,他冷下臉說:“王爺莫要胡說,謀害親王是誅九族的大罪,再說,我怎能如此。”

陶瀾:“反正又沒有瀾王府的護衛,你偽造成土匪殺的不就行了。”

確實沒有王府護衛。

江懷黎驚訝地看向瀾王,這次瀾王跟他出來,還是出京城,竟然沒有王府護衛跟著?

陶瀾靠近他一步,垂頭看向他,笑問:“殺不殺?”

江懷黎很難形容他此時的笑,他笑得很自然,有些溫柔,在他這張臉別樣的勾人,勾人去殺了他,好像他很樂意死一樣。

這比那些瘋言瘋語更瘋,江懷黎因這從骨子裏冒出來的瘋怔住幾息,然後冷聲道:“不殺。”

“那好。”陶瀾抬起頭,“既然這樣,懷黎啊,我們協議結婚吧。”

江懷黎:“……”

這又是什麽?

“走,去車裏給你看我寫了好久的婚前協議書。”他心情不錯地對江懷黎伸出手。

江懷黎冷臉看著他伸過來的手。

“都過了這麽多天了還不給拉手啊。”他收回手,不知道想到什麽,陰鷙之氣又湧上了臉,“你都讓江浩嚴在瀾王府門前抱你,還不讓本王拉手!”

江懷黎:“……”

他有瘋病。

他又一次在心裏提醒自己。

江懷黎呼了口氣,“王爺先請。”

陶瀾黑著臉走進馬車,等江懷黎也在他對麵坐好後,從懷裏拿出一張紙遞給他。

江懷黎接過來時,就掃到了頂端碩大的幾個字:婚前協議書。

甲方:陶瀾

性別:男

年齡:十八

身份(證):大晟一等親王,皇上五子。

乙方:江懷黎

相別:男

年齡:十八

身份(證):大晟六等縣候(曾經),禮部尚書江浩嚴嫡長子。

江懷黎:“……”

他食指指骨抵在額角按了按,才繼續看下去。

“茲因不得已的原因,兩人將於四月初二成親,為挽救誤入歧途的男人,為保證雙方利益和婚後幸福,參照《大晟律法》相關規定,雙方基於協商,做出以下約定。”①

“一、婚姻存續期間內,兩人保持純潔的男男關係。乙方不得勾引甲方,甲方不能強迫乙方,未經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養外室,兩人一起營造純潔的表麵夫夫關係。

二、乙方承諾幫甲方奪皇位。甲方承諾乙方一旦坐上皇位,雙方就和離,並予乙方丞相之位。雙方要齊心協力,互幫互助,不得有異心。

三、婚姻存續期間,若甲方死了,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若未登上皇位:甲方所有遺產都歸乙方。

(二)若已登上皇位:甲方給予乙方攝政王之位,監國之權。

四、乙方嫁妝屬於乙方婚前財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要信任甲方、尊重甲方,甲方對乙方亦然。

六、如遇到催育,責任在雙方,不得推諉。

七、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以上協議一旦簽字終生有效,雙方熟讀並背誦。

晟華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三。”

江懷黎看完後,手撐在額頭上久久沒能說出話。

陶瀾為自己正名:“本王不會成為升官發財死老婆的中年男人。”

江懷黎:“……”

他昨晚冷臉的原因是這個嗎?主要是他要他輔助當皇上,這種離譜的事。

陶瀾有點不滿:“就是不能公證了。”

江懷黎:“……”

他還想過要公證?

怎麽公證,婚前協議書上寫“參照《大晟律法》”,《大晟律法》有關於奪嫡登基的律條嗎?

江懷黎終於忍不住說了,“王爺,我昨晚覺得你的辦法驚天地泣鬼神,是因為那個辦法要通過你坐上皇位,你,你……”

陶瀾:“懷黎啊,你要對自己有點信心。”

“……我不是自卑之人。”

“那你,那你是對本王沒信心?”

江懷黎沉默。

“你竟然不相信本王?”陶瀾好像才反應過來,他指著婚前協議第五條,“男人婚前就做不到的事,婚後更做不到。”

江懷黎又沉默了。

這樣怎麽相信?他到底哪裏來的自信?

在江懷黎看來,幾位親王皇子中,最適合最有可能繼承大統的是明王,這是他十年伴讀得出的結論,除了明王,他還想過源王,甚至想過堰王,就是沒想過瀾王。

當然不是因為瀾王沒和他們一起讀書。

瀾王病弱,瀾王瘋癲暴虐,瀾王要和他成親了,哪一項都能滅掉這個可能。

民間沒名聲,朝野沒勢力,自己可能還無後,怎麽打敗從小就為奪嫡準備的幾位親王?

而且,為大晟子民考慮,他並不是一個好皇帝。

江懷黎說:“王爺,我們成親,這協議就算了。”

所有能做的努力他都做了,既然這樣,江懷黎聽天命。

他不打算再抗爭了。

既已盡力,也沒那麽難受。

陶瀾竟然不同意了,“婚前協議書是對雙方利益的保證,得有。”

江懷黎:“……”

他嫁給瀾王還給陪送一個皇位?

“你又不吃虧。”陶瀾不理解地看著他。

江懷黎:“……”

陶瀾把他手裏那份離婚協議遞給他,“一式兩份,一人一份,妥善保管。”

然後他說:“懷黎啊,我們協議結婚吧。”

江懷黎:“……”

陶瀾不滿地看他一眼,又問:“懷黎啊,我們協議結婚吧。”

江懷黎:“……好。”

這個叫什麽婚前協議書,他隻是當瀾王瘋病上來的玩鬧。

江懷黎隻答應跟他成親。

在這這輛飛奔回城的馬車上,賜婚聖旨第六日,他從一開始的堅決反抗,到親口應下。

親口答應當一個男王妃,從此科舉功名與他無關,朝堂政事他隻能在暗處關注。

“這就算求婚成功了。”陶瀾滿意地笑了一下,又狠狠地皺起眉,“那你就是我的未婚夫了,好奇怪,這背德感。”

江懷黎:“……”

跟瀾王在一起,他根本沒有悲傷的機會。

馬車先停在瀾王府,送陶瀾回去。

他下車前,緊張地問江懷黎:“你那裏沒有本王的什麽東西了吧?”

江懷黎:“……沒有了。”

陶瀾鬆了口氣,“明天你終於不會來給我送東西了。”

江懷黎:“……”

他起身要下車,都彎腰站起來了,視線落在江懷黎身上,不滿道:“怎麽穿這麽少?”

說著他脫下身上的外袍披在江懷黎身上,“豈曰無衣?與子同袍。”

他彎腰給他披衣服時,兩人靠得特別近,江懷黎能看到他眼裏的嚴肅和認真,但他對上他的眼睛,還是下意識問:“哪個‘子’?”

堂堂瀾王眼裏閃過心虛,視線移到了右邊。

“……”

瀾王大婚倒計時,九日。

京城傳聞,瀾王把江浩嚴的大婚策劃批得一無是處,又讓江浩嚴給出天價嫁妝才肯成婚,可見他對這場婚禮有多抗拒。

京城又傳,瀾王和江懷黎一起去尚雲寺,江懷黎從馬車上下來時滿臉麻木,心如死灰,可見又發生了什麽重創他的事。另,他身上又披著瀾王髒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