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圖窮匕見
根據災後實地檢測, 李晗堯家殘骸裏發現了大量助燃劑的痕跡,其中大部分助燃劑都潑在書房——這顯然是一場人為縱火。同時,與李晗堯家一同被燒毀的,還有大量以王念之為首的□□團體相關的犯罪證據。
事後, 有目擊證人提供線索, 說火災前李晗堯與王念之曾爆發過劇烈的爭吵。同時, 多人能證明,王念之本人經常以“放一把火滅你全家”這樣的威脅掛在嘴邊。因此,這案子最後的凶手, 毫無懸念地落在了王念之頭上。
雖然王念之到死前也沒有承認這件事,他的說法, 是李晗堯為了保護一些人, 畏罪自殺。
火災發生在夜晚,一家人都在睡覺,剛出生的小兒子,大約還沒醒來,就因為吸入太多焚燒後的氣體而昏迷了。事後,李晗堯家裏抬出了三具屍體, 已經燒得焦黑, 經法醫確認身份信息後, 死者分辨為:李晗堯夫妻二人,以及他們兩歲的小兒子;而另外一個房間, 住著育兒保姆和他們五歲的大女兒,由於離火源相對較遠,這兩人被消防員救出時還有生命體征, 但事後保姆搶救無效死亡。
林鶴知把死亡信息看了兩遍,忍不住喃喃:“李晗堯……竟然真的還有一個女兒生還……”
段夏眉心深皺:“可我幫忙整理了筆錄, 李家人都說這個小女孩嚴重燒傷,搶救無效死亡了。”
林鶴知彈了彈卷宗:“如果真的死了,應該會算進這個案子的傷亡裏。”
“好吧,”段夏說道,“那假設,這個女孩搶救成功活了下來,那麽按照警方正常流程,這個女孩成為孤兒,應該是直接交接社會工作者,然後送去福利院之類的……”
說著,她從卷宗裏找出幾個名字:“可以去問問當時在案子裏的老民警,還有李晗堯女兒當時送去搶救的醫院。”
幾方打聽下來,林鶴知打聽到了一些李晗堯女兒的消息。
一個重症燒傷的孤女,父親又沾上了當時市裏最大的□□案,曾經的親朋好友都迫不及待地撇清關係——以至於小女孩的醫藥費越欠越多——醫院在做完基礎的搶救以後,無法維係後續治療。可就在院方要放棄的時候,一個燒傷科病友的母親,幫李晗堯女兒繼續支付了醫療費用。
原來,那位母親自己也有一個五六歲的女兒,因為意外事故重度燒傷,已經在醫院去世了。母親無法接受自己女兒因為自己疏忽而重傷去世的事實,恰好,遇到了另外一個,燒傷程度有機會活下來,卻無人醫治的孤女。
女人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或者說,一個贖罪的機會。
二十年前許多記錄都不全,當年負責這個案子的社工已經離開了這個城市,聯係不上了,但根據早已退休的醫護人員口述,當年那個幫這個女孩把醫療費續上的女人,好像姓莊。
林鶴知心中一動——夜鶯本人,也就是那個名叫莊與歌的女孩——如果李晗堯的大女兒現在還活著,的確也是這個年紀了。
“莊與歌,”林鶴知問道,“她的身份背景,你們當時查過嗎?”
段夏一愣:“我隻知道她沒有親人,唯一的母親在幾年前死了。”
“都對的上,不是嗎?”
段夏再次調取了莊與歌的身份信息,找到了十年前的住址。她去老小區實地考察了一圈,了解到十年前莊與歌母子的確住在這裏,鄰居知道這個毀容的小姑娘,並非莊母的親生女兒,打小就是毀容的,性格特別內向。
所謂“煤氣爆炸毀容,輟學沒有高考”,不過是夜鶯本人對網友說的一麵之詞,警方從來沒有去證實過她到底是如何毀容的。現在來看,夜鶯所說“煤氣爆炸”的那段“艱難歲月”,恰好是莊與歌養母病故的時候,從此孑然一身,輟學做起了全職主播。
被毀容的女兒,死去的兒子。
目前看來,李晗堯所經曆的一切,倒是已經在李湧進子女身上一一應驗了。
從複仇的角度來看,很公平,不是嗎?
可是,凶手以“李晗堯女兒”的身份,用著夜鶯的聲音,但顯然,這一切背後的策劃,並非莊與歌其人。李家人大約是以為,沒人給那個女孩續醫藥費,重度燒傷一定活不下去,可事實是,李晗堯女兒好好地活了下去,而在她全新的生長環境裏,不可能再接觸到李家上一輩的那些仇恨。
所以,不過是有人利用了李晗堯女兒這個身份,來向李湧進複仇,並進一步實現自己的目的。
林鶴知翻閱著李晗堯一案的資料,發現李湧進、秦山嶽一塊兒給趙建城做了汙點證人,檢舉揭發了不少王念之的罪行,並都推到了李晗堯身上。
根據正常邏輯,一對親密無間的兄弟,一起經營生意,誰私底下做了一些不幹淨的事,雙方應該都是知情的,不太可能存在這種“一麵倒”的情況。這趙建城也不知道拿了多少好處,還真把李、秦二人摘得幹幹淨淨。再加上,諸多證據毀於那場大火,就算有人懷疑,也沒有法律意義。
在李晗堯的卷宗裏,林鶴知注意到一張白邊泛黃的彩色老照片——無論是色彩,還是圖片裏人物的發型與穿著,都透露著濃濃的九十年代氣息。看背景,這似乎是一家那時候的歌舞廳,照片正中,一個身材高大的男人和一群姑娘左右擁抱。
照片背後的備注裏,這似乎就是王念之開的一家歌舞廳,而照片的主人公是李晗堯。
林鶴知的目光落在李晗堯懷裏的女人身上,那個姑娘用胳膊摟著李晗堯脖子,皮膚雪白,腰肢軟得像是一條蛇。她回頭看向鏡頭,笑得極明豔,極年輕。
林鶴知莫名覺得這個女人很眼熟。
他看了半天,猛然起身,拿著照片衝進了單瀮辦公室:“給我調古曼童的案子,這個女人——”
“這個女人是不是年輕時候的朱琳琳?”
現代技術對比五官很有一套,很快,結果出來了,這個與李晗堯**擁抱的年輕女郎,的確就是朱琳琳。
林鶴知有些詫異:“他倆竟然關係這麽好?”
倒是單瀮並未覺得太過驚訝:“朱琳琳後來嫁的老公,就是李氏集團內部的高管。她認識李晗堯,似乎也是情理之中?畢竟,本來就是一個圈子裏的人。”
林鶴知愣了愣,又問:“她真的沒有生過小孩嗎?”
“和她的老公一定是沒有,”單瀮看向他,“為什麽這麽問?”
林鶴知垂下眼,又搖了搖頭:“沒,就突然想起來,她之前的胡言亂語,說自己聽到了孩子和自己說話。”
*
海外一艘漁船,在捕魚的時候,意外捕撈上來一具屍體。或者說,他們捕撈上來的,是屍體的一部分。
天氣熱,屍體又浸泡在海裏,因為腐爛、水流破壞以及海洋生物啃食,已經失去了頭顱和下半身,隻剩下膨脹的軀體,套在一件灰色的小馬甲裏,奇怪的是,小馬甲底部還有兩個類似無人機機翼一樣的小螺旋槳。
由於翡翠號在附近沉沒,單瀮第一時間獲得了消息,當天,林鶴知就收到了部分屍塊。
法醫組給無頭軀幹測了DNA,很快,結果出來了——
這軀幹正屬於海上失蹤的李墨婷!
小羅拎起那件自帶螺旋槳的小馬甲,忍不住咂舌:“這姑娘咋想的呀?她以為自己是一艘遊艇嗎?!”
“聽說她不會遊泳……”
小羅露出一個地鐵老人看手機的表情:“穿著這破馬甲,也不可能幫她遊泳吧?你掂掂,這螺旋槳好沉的啊?會遊泳的人背著都累哦,她一個不會遊泳的想啥呢?這可是大海誒,我的老天!”
而林鶴知更加關注的,是馬甲身後一條長長的、透明的、極細的魚線。這條魚線緊緊地纏繞在馬甲的一個救生鉤上,林鶴知拿皮尺測量了一下長度,在那一瞬間有些恍惚:“我知道了……”
“我知道了!”
“哎——屍體還沒剖呐——”小羅在身後喊他,“你就看一件馬甲你就知道了呀?!”
林鶴知脫下手術服,“嘭”的一聲摔上了解剖室大門。他拉了一塊白板,在單瀮辦公室裏召開了一個臨時會議。
他在白板上簡單地畫了幾筆,勾勒出李墨華墜海的那個船身過道。
“首先,在案發後,我在這個位置發現了一根困住的魚線,但是被剪短了,隻剩下大概小拇指這麽點,”林鶴知在工具間門口畫了一個紅圈,“其次,我們在李墨婷的屍體上發現的魚線,長度和這個過道差不多。”
說著,林鶴知又在欄杆與門之間,畫了一個被魚線吊著,卡在欄杆上的小人:“所以,我認為,李墨婷當時應該是昏迷,或者已經死亡了,但凶手給她穿了馬甲,並以魚線吊著,以這樣的姿態掛在欄杆邊上。”
“而且,她的身體得在欄杆外側。”
“我們都知道,這個凶手有能力操控船內部係統,特別是電子鎖,以及服務台電話。在此之前,他用錯誤的房間號撥號,引導大家慢船找墨婷,在引起混亂之後,單獨引導李墨華抵達這個鮮有人至的過道——我不知道他是怎麽做到的——或許是單獨給李墨華房間打了電話。”
“反正,李墨華來到這個位置,從這裏看過去,他就會看到一個依在欄杆上,看上去似乎要跳海的李墨婷。而就在這個時候,凶手隻需要從工具間裏剪斷魚線,李墨婷就會掉入海中。”
“這個時候,死者身上的螺旋槳發揮了作用。”
“如果沒有螺旋槳,李墨婷的身體應該會直接沉下水去,但因為這個馬甲的設計,李墨婷的身體應該能夠漂浮著,向前推進一段時間。所以,李墨華毫不猶豫地就跳了下去,並且遊出去了一段距離。”
“這個螺旋槳可能是定時的,也可能是被凶手遙控的,隻要停下,李墨婷就會沉下去。所以,李墨華很快就找不到李墨婷了,而我們發現了在海裏茫然四顧的李墨華。當然,李墨婷的屍體迅速腐化,四肢與頭顱掉落後,腸道內部充斥著大量腐爛氣體,大約隻需要2-3天的時間再次浮起,被漁船打撈。”
說到這裏,林鶴知眼神亮晶晶的,像一個終於做出壓軸題的孩子:“而且,我終於確定凶手是誰了。”
單瀮問:“是誰?”
林鶴知興奮道:“就是李庭玉!”
“李墨華出事的時候,你全程都看著李庭玉——”單瀮皺了皺眉,“林鶴知,這話是不是你親口和我說的?”
“是的,我又沒騙你,我的確是全程看著他。”
單瀮眉心皺得更深了:“那你看著他殺人?”
“那個救生圈,就是李庭玉飛出去的——我的意思是,那個救生圈是他選的,他解開欄杆上固定救生圈的繩子,把東西拋到李墨華身邊——可是我們誰都不會注意到,這個救生圈是動過手腳的。”
“應該也是魚線吧……”林鶴知想了想,“這個魚線太細了,你在白天都看不清楚,更何況是晚上?這次的魚線,連在救生圈與螺旋槳之間,且有一個伸縮裝置。李墨華在救生圈裏,是被救生圈的魚線拽過去的,然後他腳還在水下亂蹬,自己把自己絞進去了。”
“之前我一直以為,是海裏有一個人——大概率是李墨婷——在水下抓著李墨華的腳,把他拽進螺旋槳裏。因為李墨華的右腳腳踝處,有一個比較新鮮的手印,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他是被人拉下去的。”
“顯然,李墨婷穿著這樣一身背心——沒有潛水裝備——是無法在水下完成拽人任務的。如果不是人,那要實施‘謀殺’,李墨華隻能是被那個裝了魚線的遊泳圈拉過去的。”
“現在想來,這個手印,反倒是凶手畫蛇添足的敗筆。要是沒有這個手印,我還真不至於這麽快懷疑到李庭玉身上。”
“因為,李墨華出事,李庭玉是第一個接觸他身體的人——我親眼看著李庭玉下去把他撈起來,期間,李墨華還滑落了一次,李庭玉再次下潛撈人。當時,螺旋槳已經停了,他有足夠的時間拆出魚線裝置,在人腳踝上按出手印,並且在他的胸口塞進一張帶有紅眼睛的紙巾。”
“上岸後,第三個收到紅眼睛的,是他自己本人——”
“這就更好解釋了,房卡上的紅眼睛,就是他自己給自己畫的,順便給自己接下來的‘死亡’埋下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