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小貔貅

警方第一時間對附近的環衛進行了摸排。現在垃圾分類十分嚴格, 如果垃圾中出現人類殘肢,很難逃過環衛的眼睛。可是,放眼整個寧港,都沒聽說哪個垃圾箱裏發現了人體殘軀。

可是, “流浪狗腹內發現人骨”這一小道消息不脛而走, 自媒體遇到這種博人眼球的新聞, 仿佛嗅到了新鮮大糞的蒼蠅。整個故事中途又被人添油加醋,傳成了“寧港市區狗吃人”,“寧港市某處有一具尚未被發現的屍體”, 以及“有人拿人骨頭喂狗”等版本,五花八門, 逐漸離譜。以至於, 寧港平安不得不出來辟謠——

市內暫未發現不明屍體,狗吃人係不實消息。

警方手上,與屍體相關的直接線索,始終就隻有那麽幾塊碎骨頭。林鶴知在顯微鏡下仔細把玩著最大的那塊橈骨小頭碎片,沉默不語。

“你能不能從這骨頭上看出來,這人男的女的?多大年紀?”

“你問我?”林鶴知冷笑一聲, “你還不如問佛祖。”

單瀮:“……”

“告訴你狗肚子裏發現了人骨, 你不信我, 一定要找人二次確認。”林鶴知從目鏡前抬起頭,半點都不掩藏臉上的嫌棄, “現在知道是人骨頭了你又著急。單隊,這隻是一塊橈骨而已,又不是恥骨聯合!”

單瀮聽出了點幼稚的怨氣, 想笑卻努力繃住嘴,耐著性子:“我不是不信你, 隻是走個程序。”

林鶴知看了他一眼,這才慢悠悠開口:“年齡性別死因都需要更多的骨頭,但我現在有點懷疑,骨頭的主人不是最近死亡的。”

之前肉眼看,覺得沒什麽問題,林鶴知到鏡下觀才發現,這塊骨頭其實非常幹淨,或者說,破壞程度比較高,關節麵已經沒有任何軟骨、結締組織殘留。林鶴知不清楚狗的消化係統是否能把骨頭消化得這麽“幹淨”,但另外一種解釋,就是微生物分解。

也就是說,這是一具已經白骨化了的屍體。

一種可能,是狗意外刨了老土墳,並非刑事案件。

可是,寧港市區是不允許土葬的,隻有跑到偏遠的農村、山上才有土葬墓地,更何況,紫藤花公園以及河邊步行道附近,老小區一塊塊豆腐似的擠在一起,直徑八公裏內沒有野山林,也沒有墓園。

唯一有小樹林的地方,就是紫藤花公園,警方已經帶警犬搜了一遍,沒有發現任何人類殘骸。

而另一種可能,是很久以前,有凶手在某處藏了一具屍體,但一直沒被發現。或許是因為風吹雨打改變了地貌,或者狗在哪裏刨了個坑,讓屍骨重見天日。

冬天屍體腐爛得比較慢,如果真是第二種情況,林鶴知迅速思考著——最早也是去年死的。

可是,狗吃到骨頭的地方,到底在哪裏呢?

偵查民警派出去了十幾對,拿著毛毛的照片,挨小區詢問是否有人曾見過這樣一隻流浪狗。隕石邊牧,怎麽說都是肉眼識別度比較高的品種,雖說最後變成了泥水落湯雞的模樣,她在剛走丟那幾天應該還有點“狗樣”。可奇怪的是,從紫藤花公園到河道步行街,就沒有人說見過這樣一條狗在遊**。

不過,說到底,轄區內沒有發現死者遺骸。沒有死者,自然也就沒有案子,隊內狀態整體比較輕鬆,大多把這當成一樁奇聞軼事來談:“你不要低估流浪狗一天能走的距離,邊牧也不是小型犬,一天跑十幾公裏都是有的。可能最開始走岔了路,跑到山裏麵去,又溜達回來了。”

可是,林鶴知總覺得自己無法被這句話說服。

但凡這狗有能力獨自跑去十公裏外的山上,吃了骨頭再回來,怎麽可能找不回家?

林鶴知再次調出了毛毛剛被找到時的照片,放大,仔細研究,試圖從毛毛身上找出蛛絲馬跡。很快,林鶴知注意到一件事——

毛毛的腳。

那天在河邊上看到的那些流浪狗,頭頂心和背部都相對幹燥,主要是四肢,以及腹部的毛,一茬一茬地黏在一起,濕濕的,仿佛沾了水。可是,毛毛剛被撿到的時候,腦袋和身上,看上去好像是淋了雨,可腳背上與腹部的毛發卻相對幹燥。

寧港四月多雨,下一陣,停一陣,路邊積了不少水,所以,流浪狗腹部和腳應該更容易濕才對,可是看毛毛這個腳,根本就不像是奔襲過十幾公裏去山區刨墳……

更像是在附近活動。

林鶴知打開寧港市的衛星地圖,思考著毛毛能去哪裏。最後,他頭疼地捏了捏眉心,心說,如果狗能說話就好。

轉念一想,林鶴知又有了主意——

狗不會說話,但邊牧也不是傻子啊!

毛毛本是一條年輕健康的邊牧,手術後兩天,就開始下地走動,四五天後,基本已經活蹦亂跳了。

“毛崽哇,前幾天都去過哪裏?”女主人摟著狗子,親昵地揉了揉她腦袋,“帶麻麻和這個叔叔也去看一看,好不好?”

狗子拿腦袋去蹭主人的掌心,委屈地“嗚”了兩聲。

林鶴知再次拿出那塊骨頭,放到毛毛鼻尖讓她嗅了嗅。

“毛崽啊,你還記得這塊骨頭是哪裏吃的嗎?能不能帶麻麻去呀?”

邊牧甩了甩尾巴:“嗚噫!”

毛毛東聞聞,西嗅嗅,拽著繩子帶著主人與林鶴知跑了起來。穿過河邊步行街,邊牧帶大家拐進了一條狹窄的巷子,左右兩邊都是寧港市的老小區。

巷子又窄又破,但麻雀雖小,五髒俱全,麵館、咖啡館、農貿商鋪、與服裝工作室擠在一起,一樓店鋪直接在人行道上晾衣服、炒菜,巨大的軍綠色垃圾桶就擺在馬路邊,不到大腿高的小孩子們尖叫著穿梭……

林鶴知有些意外地問:“平時散步你們會來這裏嗎?”

女主人神情凝重地搖搖頭:“這裏太髒了,我沒有帶她來過。”

可毛毛一路嗅嗅停停,最後在一處下地台階入口處甩起了尾巴,“汪汪”地叫了起來。那是一幢破舊的居民樓,右側有個台階通往正門,地下室是可以從人行道上直接走下去的。

地下室門口停著一輛破舊的電動車,後麵有個巨大的快遞箱。林鶴知走近一看,就透過磨玻璃窗與人打了一個照麵。

咦?這人不就是馮濤?

男人有些猶豫地推開門,一直很乖順的邊牧,突然齜牙咧嘴地擺出了一個充滿攻擊性的姿勢,要不是主人拉著牽引繩,毛毛怕不是要衝過去咬人了。

“轟”的一聲,零星的線索在林鶴知腦中瞬間連線——

原來如此!

馮濤這人根本就不是什麽“狗偵探”……

每天投喂流浪犬,不過是他製造的假象。平時,馮濤會仔細觀察附近名貴的犬種,找到目標就下手偷狗,關進自己的地下室裏。等主人家發布尋狗啟示後,或者說過一段時間,他再以“您的狗被流浪狗帶回來吃東西”為理由,再把狗還給主人。

大部分主人尋回愛犬,都會有償答謝,再加上大家都知道馮濤日常投喂流浪狗,多少還會再送他幾包狗糧。比如,光是尋回毛毛這件事,女主人就給他了5000元作為答謝。

這一偷一還,倒還成了生意。

所以,毛毛消失的這兩個禮拜,邊牧壓根就沒有在外麵流浪,而是被馮濤關起來了!所以,從紫藤花公園到河邊步行道,從來沒有路人見過一隻流浪的邊牧;所以,照片裏,毛毛的腳和腹部並不像真正的流浪狗那樣濕,但馮濤為了營造出毛毛流浪兩周的假象,直接把一盆水扣在了她身上,所以她身上比腹部更濕……

女主人聞言,頓時瞪圓了雙眼,馮濤也是一張臉煞白,哆嗦著:“你——你胡說八道什麽!”

“狗——狗我都給你找回來了,你怎麽還血口噴人!”馮濤瞪著林鶴知,出來後就轉身鎖門,“我,我還有事,我要出門了。”

林鶴知迅速按住了他的手腕,不讓人鎖門:“我想進去看看。”

男人手腕上還裹著繃帶,頓時吃痛,但很快又擋了上來:“不——不行——你沒有權力直接進我家門——”

“你以為我關心你偷狗嗎?”林鶴知冷笑,壓低了聲音,“不我不關心,但我需要知道你把狗關在什麽地方,因為那裏有一具屍體!”

“屍……屍體?”馮濤茫然地看著他,手上倒撤了力,但嘴裏依然否認,“什麽屍體?我……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

而在他腿邊,邊牧憤怒的吼叫聲始終沒有散去。

林鶴知推門走了進去。馮濤租的房子就是個地下室,根本就沒有客廳與臥室的區分,床和飯桌都擠在同一片空間裏,沒有廚房,隻有一個很小的衛生間。

沒有籠子,隻有大包喂流浪狗用的狗糧。

看上去,的確沒有地方藏毛毛。可是……如果毛毛沒有被藏在這裏,她為什麽要對著這個房間大叫呢?

林鶴知冷著臉,轉過身:“你當時把狗藏哪裏了?”

馮濤突然又理直氣壯了起來,大喊著“哪來的屍體你這是私闖民宅”,想讓對方出去。兩人再次發生了一些肢體碰撞,林鶴知順手一扯他手腕上的繃帶,上麵赫然是被咬的牙印,而非馮濤之前所說的“外賣擦傷”!

“誰咬的?毛毛還是其它的狗?”這回,林鶴知百分百確定了自己的猜測,他故意往人傷口上一用力,馮濤吃痛叫了起來。

“你現在還不肯承認,是嗎?你敢打開這個吸塵器嗎?你猜猜我在吸塵袋裏會不會找到這條隕石邊牧的毛!”

林鶴知鉗著他的牙印又使了點暗勁,傷口崩裂,血湧了出來,馮濤秒慫:“啊啊啊——痛痛痛——對不起我錯了——”

“地下室!我這裏還有一間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