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認錯爹的第一百零七天:

京郊的湯山不算高,景色卻屬實不錯。

層巒疊嶂間,是信步上鳥道,是頂峭鬆多瘦*,是煙嵐雲岫的青山綠水。絮果進京的這十年來,不知道來了湯山多少次,卻沒有哪一次看到了群星還在璀璨閃爍時它的樣子。

不得不說,挺震撼的。

氤氳繚繞的山林間,本還是一片霧蒙蒙的樣子,卻因為鍍上了一層月光的清輝,而意外呈現出了一種清冷孤傲的遺世獨立。萬籟俱寂下,影影綽綽的婆娑樹影,在星漢燦爛中忽明忽滅。

絮果執杖登山時,隻隨便套了件水青色的長衫,他本還擔心在初夏時節這樣穿會不會太熱,沒想到行至半山腰就已經開始覺得發冷,額頭上明明因為爬山而出了不少汗,被山間的冷風這麽一吹,隻恨不能再披個大氅。

不等絮果開口,連亭就把早準備好的外衫遞了過來。

除了衣裳外,連亭隨身還帶著牛皮水囊以及一些飽腹的點心。他隻是來讓兒子和他爬山的,不是讓他吃什麽沒必要的苦。

絮果畢竟才十六,很快他就一邊吃著精致的小點心,一邊重拾了活力。

在爬了這麽久後,絮果的腦子已經緩慢的重新“開機”,變得靈光了起來,人也重新變得聒噪。他的性格一向如此,哪怕一開始是個起床困難戶,如今醒都醒了,來也來了,自然就再次快樂起來了啊。

絮果一邊和阿爹溜達著上山,欣賞著沿途從未見過的風景,一邊問:“阿爹你以前也來爬過湯山嗎?”

連亭這次爬山並沒有帶其他人一起,隻有他和兒子兩個。他看上去對山路好像特別熟悉,不需要誰來指引,也不需要什麽提示,他就能駕輕就熟地帶著兒子上山,不隻是尋常人都在走的大路,還包括了每一條山間的小徑。

不管遇到了什麽,連亭都能對兒子說出個一二,好比從哪裏走能看到水杉,也好比往哪裏去能在山溪裏釣到大魚。

所以絮果才會有此一問。

“是的,我來過。”連亭點點頭,給出了一個並不意外的答案。如果他沒有爬過,又怎麽會準備的如此萬全呢?事實上,連亭爬湯山的次數還不少呢。過去最少也是一年一次,多的時候有可能一天之內就要上下一趟。

因為……

連亭每年都要陪當時還是皇後的楊太後來湯山祭祀啊。

貴人可以乘著軟轎、滑竿舒舒服服的上山,內監和宮人可就沒有那麽大的“福氣”了,哪怕連亭當時已經深受楊皇後信重,也不可能為他壞了規矩。因為一旦這事被苛責細行的先帝知道,那這樣的賜轎就不是對連亭的寵愛,而是害了他的利劍。

其實跟著楊皇後上山還好,雖然爬山辛苦,但連亭自幼隨師父習武,並不覺得爬山是一件多麽需要體力的活兒。他大氣也不喘的就能從山腳爬到山頂。

一如現今與兒子爬山的這個清晨,他都沒出什麽汗,兩人走的很慢,一路有說有笑還走走停停,連亭根本沒察覺到什麽體力的流失。

真正苦的還是隨先帝聖駕來湯山。因為眾所周知的先帝兩大特色——摳門以及苛責細行。先帝的摳門和史大人的摳門是截然兩種不同的摳,後者是為了建設貧窮的家鄉而在省錢,隻會從自己身上扣錢,而前者卻單純是為了自己享受,去不斷地壓榨旁人。

作為先帝朝時的“旁人”,那過的真是苦不堪言。上山的路上沒有半口水喝、半點吃食也就算了,先帝還不允許他們有絲毫的“偷懶”,必須勻速且規矩地爬上巍峨的高山,越是體麵的內監宮人,越是不能“懈怠”,他們不僅要保持飽滿的精神,還要隨叫隨到,在上山的隊伍裏來來回回、上上下下的跑動。

先帝每年來湯山的次數不定,避暑、圍獵、泡溫泉……隻要想起來了,就會來一趟。這樣的折磨連亭一年之內要體驗好幾次,早就形成了肌肉記憶。

雖然連亭說的輕描淡寫,但絮果卻是越聽越氣。連帶著對湯山都好像帶了一股憤怒,整個人都氣鼓鼓的。他再也不要覺得這裏好看了!

反倒是連亭抬手,彈了一下兒子光潔的腦門,搞不清他的小腦袋整天都在胡思亂想什麽:“你不會以為我帶你來爬山,是為了憶苦思甜吧?”

絮果雙手捂頭,懵逼的看著阿爹:“不是嗎?”

那當然不是啊。

雖然先帝不做人,但湯山是無辜的。事實上,連亭還挺喜歡這裏的,因為這裏不僅有先帝朝時的不愉快,還有不錯的回憶。

某年先帝前腳上山,後腳就天降暴雨,一行人被困在山頂的行宮。偏先帝突發奇想,宣召賢安公主覲見。

賢安大長公主當時還隻有公主的頭銜,因與先帝不睦,並未隨駕,隻是她當時剛巧也在湯山,隻不過是住在自己的莊子裏,身邊是正值年輕氣盛、還在讀書的兒子不苦,以及……他兒子不知道第多少任的小爹。

外麵電閃雷鳴,風雨大作,先帝非要在這個時候見自己的妹妹,很顯然就是在故意折騰。

但別人不僅不能勸,還隻能陪著敬著高呼聖明。當時負責傳旨的太監,正是連亭的師父張感恩。張感恩一直都有風濕的老毛病,事實上,在宮裏跪來跪去的內監就沒幾個老了後能逃脫風濕怪圈的,隻是張太監的尤為嚴重,尤其是在這種連綿的陰雨天,在剛剛經曆了劇烈的爬山運動後,他連正常行走都是在咬牙堅持。

連亭不可能看著他師父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跑去半山腰的公主莊子宣旨,脾氣不好的賢安公主說不定都不會讓他的師父進門。

所以,連亭主動請纓,準備替他師父去吃這個閉門羹。

年輕的連亭穿著褐色的蓑衣,冒雨疾步於山間。但偏就這麽不巧,一棵有幾人合抱那麽粗的水杉被雷劈下,滾落到了山間,正好把唯一的大路堵了個水泄不通。連亭不得已,隻能繞道選擇小路,他想盡快下到山腰……

但這樣大的雨,大路都不好走,更遑論泥濘的小徑,哪怕連亭有武功傍身,也幾次險些滑倒。

後麵到底發生了什麽,連亭其實已經沒有多少記憶了,隻記得忽然一陣天旋地轉,再睜開眼時,他就已經落入了捕獵的陷阱之中。

叫醒他的,是跟他一樣倒黴掉下來、正在“離家出走”的不苦大師,好死不死壓在了連亭的身上,卻也及時讓他清醒了過來。

那個時候不苦還叫紀複嶼,沒有道號,已經是個遠近聞名的紈絝少年郎。據他自己說,他當時不是離家出走,隻是命運的指引讓他遇到了連亭。但就賢安大長公主說,不苦當時就是接受不了她又給他換了個小爹,還是自己的同窗,負氣出走,沒想到外麵下了這麽大的雨,他又沒臉認慫就這麽回去,才在莊子外麵亂轉,一個不慎踩空,才落入了陷阱。

比著了道的連亭還顯得像個傻逼。

是的,連亭不是自己掉進去的,而是從行宮離開前就已經喝了藥,藥效發作後,被與他同行的小內監推入了陷阱。

連亭當時的腿被獸夾所傷,鮮血混合著雨水與泥土肆意橫流,嚇的紀複嶼差點以為自己壓的是一具屍體。幸好,連亭最後還是睜開了眼睛,不僅能喘氣,還會說話,他一眼就認出了不苦這個公主子,希望他能踩著他脫離陷阱,去給賢安公主傳旨。

不苦都急瘋了:“都什麽時候了,你還在想著傳旨?你就這麽愛崗敬業嗎?”

連亭反倒是很冷靜,他判斷了一下自己的受傷程度,以及陷阱離莊子的距離,並不覺得自己一定會死。但如果賢安公主沒有在大雨中前往行宮,那他反而不太可能活下去。

“聽著,隻有你能救我了。”雖然連亭對紀複嶼這個草包衙內並沒有報多大的期望,但也隻能試一試了。

“我知道啊,當然隻有我能救你了,大哥,你在流血啊。”不苦正在笨拙的想要撕開自己的衣衫給連亭受傷的小腿包紮,他當時根本不知道連亭是誰,卻也不想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死在自己眼前,“你配合一點好不好?”

那真的是一個亂七八糟又倉皇無措的雨夜,連亭身體的溫度在極速消退,他沒辦法再和不苦多聊,隻拚著最後一口氣,半起身把人扔出了陷阱。

說真的,能成功,連亭都覺得挺不可思議的。

而不苦也不是個隻會哭的傻子,雖然就這樣上來他還挺懵的,卻還是在落地後,及時反應了過來,擦幹眼淚,爬在洞口邊對連亭大喊:“你堅持住啊,我這就去喊人,我一定會回來救你的,我一定會!”

連亭卻隻記得一件事:“傳旨。”

“知道啦,我娘一定去,她不去我就躺地下不起來。但你也要堅持住啊,你要是死了,我就打死不讓我娘去了!”

很顯然,後麵這是一個情急之下口不擇言的激將。

連亭卻躺在陷阱裏仰頭望著夜空心想,如果我死了,我哪裏還管你娘去不去呢?不去最好,氣死龍椅上那個傻逼。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不苦兌現了他的承諾,他從沒有在大雨中跑得那麽快過,也再顧不上什麽麵子不麵子,第一時間衝回莊子裏喊人救命,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努力把事情都交代了個清楚。一邊安排侍衛救人,一邊讓他娘趕緊先去行宮。

連亭說對了,賢安公主還真沒打算去見她的皇兄,他想折騰她,她就一定得被他折騰嗎?

但不苦卻哭的更凶了:“不行啊,娘,你要是不去,那就是害了我的救命恩人。”嗯,雖然在連亭看來是不苦救了他,可在當時不苦的理解裏,他反而覺得是連亭救了他。如果沒有連亭把他扔上去,他倆很可能會一起在那個雨夜凍死在陷阱裏。

賢安公主實在是拗不過真要躺地上哭的兒子,隻能冒雨乘轎走小路上了一趟行宮。當然,也是因為她也覺得是連亭救了她的兒子,她才會想要還了這份人情。

但這個故事並不是連亭今天要對兒子表達的重點。

重點是,當他們一起爬上山頂,在雲開霧散下見到了金光罩頂時,連亭說:“後來有一年,我也是在這麽一個大清早起,被你不苦叔叔喊來爬山,看到的這麽一場日出。”

不苦很喜歡這樣心血**的發瘋,他就這麽蹲在山頭,兩手搭在膝上,亂沒有形象的叼著一根野草,在碎金一般的陽光裏,歪頭問連亭:“怎麽樣,很好看吧?”

在煙波浩渺的群山環抱中,他們一起在山頂上享受了一頓不算精致的早膳,有熱氣騰騰的花茶,有焦脆獨特的酥黃獨,反正都是隻有不苦這樣的富貴閑人才會覺得有趣的東西。

一如絮果如今的心緒。

“不要因為別人進入了某個階段,你就也著急想要與別人一樣。當個你不苦叔叔那樣的富貴閑人不好嗎?”說真的,連亭其實是很羨慕不苦的,他覺得兒子若能像不苦一樣逍遙自在的過完這一生,就會是很理想的一種狀態了,“當然,這話不要告訴他,我是不會承認的。”

長日盡處,我站在你的麵前,你將看到我的傷痕,知道我曾經受傷,也知道我曾經痊愈*。

“你的朋友們都很忙、沒辦法隨時約出來沒錯,但你可以成為那個永遠都有空、能被約出來的朋友啊。”

作者有話說:

*信步上鳥道,頂峭鬆多瘦:引自晚唐詩作《登山》。

*酥黃獨:宋代的一種點心。

*長日盡處,我站在你的麵前,你將看到我的傷痕,知道我曾經受傷,也曾經痊愈:泰戈爾的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