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女朋友。
三個字簡短扼要, 好像裹挾一層魔法夢幻外衣,拂上心口,如浮雪般輕, 似蜜糖般甜,徹底讓人淪陷溺斃。
耳邊微風掠至, 不知怎的, 那種感覺被無限放大, 有點飄忽不定,卻又真真切切存在。
成年即接吻、戀愛,應該沒那麽多人像她一樣大膽吧。
堪稱得上“佼佼者”?
估計算是。
想到這,溫書梨忍不住評價自己真的賺翻了, 高考拿狀元, 對象好看到炸天, 隻對她一個人好、黏著她、保護她,深情又專一。
這就叫事業愛情雙豐收。
遐想天馬行空,甚至連以後的生活日常都提前看到了畫麵, 一起買菜、做飯、喂貓, 還有……
“想什麽呢?”
沈厭放在她背後的手不太安分,稍微動了動,碰到她凸起的肩胛骨,但沒做壞事,隻是相觸。
視線下落那枚銀質戒指, 眉眼含笑, 眸光上移,與她四目相對。
嗓音漫不經心的:“計劃怎麽打我主意?”
嚴謹一點來說, 和她現在想的差不了多少, 因為另一半都是他。
溫書梨沒有否認, 嗯了聲。
小白鞋向前邁了一步,雙手捧起他的下頜,故意用很輕的聲音:“我在想,我以後要賺好多錢,最好像山一樣高,多到花不完,然後……”
一字一頓,更輕了,“包、養、你。”
金屋藏嬌?想法的確不錯。
有的時候,溫書梨又覺得自己挺虧的,從高二開學到他們認出彼此的那段時間,全然是沈厭暗戳戳撩她、接近她,自己什麽也不知道,還把他當朋友。
後悔,非常後悔!
她要一次不落地撩回來,想看他臉紅、看他不知所措、也想看他隻能展現給自己的另一麵。
小姑娘多少有點釣係屬性在身上。
這語調,真引人犯罪。
沈厭低頭輕笑,肩膀隱隱顫動,繼而抬眸,可以看清他的鴉羽長睫染了幾縷細碎月光,喉結左側的黑痣滾了一下,又一下。
讓人想摸。
沒關係,她親過了,心裏還算平衡。
他那隻左手依然在她身後,右手揚起,下一秒,掐住她的纖纖細腰,很輕,舍不得傷她那種,連帶著她整個人往後退了一步,喪失主導權。
俯身,附在她耳側:“好啊,我等你包養。”
好癢。
救救救命!
還是撩不過他!
想逃走,現在就逃走!
但晚了不止一步,沈厭箍住她的腰,擋住唯一的去路,又說:“溫書梨,我說過什麽你忘了嗎?”
怎麽不叫“梨梨”,她還想再聽聽。
什麽什麽?每天發生這麽多事情,她怎麽可能記得那麽清。雖然自己答應過他有關於他的一切都不會忘,但人的記憶力有限,內存不足,存檔……存不了。
耍賴意味。
看她的反應已經知曉,應該忘得差不多。
沈厭也不生氣,表情是明目張膽的寵,可說出的話卻不由得使她的心懸了些高度,“今天我會很過分,你得承受住。”
不是這樣的,他說的明明是“我會比平常過分”,在她十八歲生日這天。
他現在壞得徹底,捉住她記性差的弱勢,可勁兒欺負。
努力翻出記憶,溫書梨想起來了,欲想反駁,對方欺身壓過,不給她思考的機會。
瘦白指節下意識遮擋唇瓣,身後無路可退,前方也不行,隻能佯裝求饒的樣子,“放過我吧,我沒忘,我記得你說……”
打斷她,再一次。
鬆開腰肢,略顯敷衍地睨了眼四周,又偏頭,輕輕撥開那對白皙雙手,“周圍沒人,剛才那次不算。”
以為沒了後語,直至後四個字緩緩入耳,欲/望不減,“再親一下。”
沈厭說到做到。
這次並非淺嚐,而是溫柔又強勢覆上她的雙唇,輕輕碾過,鼻息間的薄荷氣味似有若無,清涼、滾燙。
簡直是矛盾的載體。
少女身子半仰,姿勢原因,盡顯窈窕,實在受不太住,她的指尖從少年的側臉緩緩遊移,尋找依偎,不經意間觸碰他的鎖骨。下一刻,野性被點燃,一發不可收拾。
撩撥微輕,如點點春水,卻最為致命。
角度傾斜,係在兩人脖頸的兩枚銀質戒指墜了些許,好似擁有無法排斥的吸附力,叮當碰撞,相互纏繞。
周遭沒有其他人,隻有他們。
吻了多少秒,不知道,她隻知道她要缺氧了,瀕臨窒息,像極了擱淺幹燥沙灘奄奄一息的海洋生物,虛脫、發軟。
如果剛成年就舌/吻,好像有點過分。
沈厭避開這個想法,但也好不到哪去,他就是壞人。
終於,他退開,她倒他懷裏,淺淺呼吸。
“小玫瑰,生日快樂。”
少年吻了吻她的發頂,像安慰貓咪,“成年快樂。”
-
成年送戒指,極少數人才會想到。
這個想法,沈厭早在溫書梨生日的前一個星期產生。
根本原因歸於太想把她留在自己身邊了。
最開始,送生日禮物這件事,沈厭詢問過遲川和盛柳,因為沒有經驗,所以找兩位助攻幫幫忙。
盛柳自稱“情場小王子”,不過是假的,一年交女朋友不超過三個,對不起他這個稱號,主意出得更是一塌糊塗。
應該說是,偏離主題。
他明明問盛柳送什麽成年禮物給未來對象比較好,後者抓住“未來對象”四個字又叭叭叭叭叭了一頓。
對話根本不在同一個頻道。
盛柳想的是:搞什麽啊,追這麽長時間了還沒追到手,情書寫一封不行,寫十幾封、幾十封,不行的話寫一兩百封,就不信打動不了。
終究是盛柳想得太簡單。
寫情書早就過時了,不過,她寫的不過時,對,她還欠了他一封情書。
初步判斷,盛柳沒多大用。
好在有遲川。
遲川關鍵時刻很靠譜,畢竟溫書梨和沈厭是他磕的第一對cp!絕對不能be!
相對於盛柳的無效瘋狂輸出,遲川直接簡單一句話:“阿厭,你這麽喜歡梨子,那就送認為最重要的,代替不了的。”
“戒指怎麽樣?定製。”沈厭說:“代替不了,獨一無二。”
聞言,遲川差點驚掉下巴,剛吞進喉嚨的橘子猛地嗆了他一下,咳嗽停不下來,臉憋得通紅。
“阿厭,你認真的?”
他拍了拍胸口自救,緩了緩,“勸”他:“不是阿厭,你想想,梨子成年送戒指,那結婚送什麽啊,總不能用碳酸飲料的易拉罐環求婚吧,除了戒指還有很多重要的東西,再想想再想想。”
不無道理,但這不代表戒指隻能送一次。
戒指,代表熱戀與忠誠,神聖愛情的象征。
她應該會喜歡。
沈厭眉尾稍動,篤定說:“不用想了,戒指,下午找人定製。”
這麽長時間的相處下來,遲川對他的了解足夠多,一旦認定,便不會輕易改變。
固執?應該有。
但放在感情上,非她不可,癡情,也深情。
喜歡一個人、愛一個人不分年齡,哪怕現在的他們在外人眼裏很大概率讓人誤以為一時興起,也許別人有這個可能,但沈厭沒有,他從來沒有。
他是一眼定終生。
……
那天下午,沈厭找設計師商談好戒指外觀、成色、還有內圈嵌入的英文字母等。
設計師是老牌的,尤為注重細節,方案最終敲定已經是六個小時之後了,很難想象,一枚小小的戒指,需要折合一整天四分之一的時間。
遲川困得不行,眼睛惺忪開合,遠處一看像是沒有骨頭似的,整個人黏在了休息區的沙發上。
見沈厭過來,他先打了個哈欠,揉眼,“好了?設計師怎麽說的?是不是覺得你特難伺候?”
末了,還補充一句:“我要是那位設計師,早就被你磨得沒耐性了,下午一點到晚上七點,你也不看看我有多無聊,誰家訂製戒指需要六個小時,天都黑了哥。”
這哪是一句,分明好幾句。
遲川喋喋不休:“我應該在家裏待著打遊戲,反正高考過後我媽也不怎麽管我,怎麽想的,腦子當時抽了,真後悔跟你來……”
“請你吃飯。”
沈厭向他拋了瓶水,又從兜裏拿了一個方正的盒子,同樣拋過去,下巴抬了抬,“報酬。”
遲川以為自己是免費的廉價勞動力、工具人,天知道還有意外之喜。
是他念叨好久的一塊機械手表,他攢錢就為了買它,沒想到,他的好哥們兒居然替他收了。
沈厭是清溪省的榜眼,獎金不少,一塊手表而已,收了就收了,送人。
再加上他家裏不缺錢,長得又帥,天之驕子無疑。
“我去,阿厭,你太懂哥們兒了,咱倆不愧同為三年寒窗。”遲川做了個抱拳手勢,“我突然感覺這六個小時‘嗖’的一下過去了,一點兒也不長。”
迫不及待戴上,連連誇讚:“不錯不錯,跟你就不客氣了,都是兄弟,這頓飯我請!”
“出息。”沈厭輕哂。
出了店,遲川碰了下他的胳膊,“走啊,吃夜宵去,火鍋兒走起,高考後我的經濟自由了,我爸、我媽、我舅,還有很多親戚都給我塞紅包,不要不行。”
有點欠揍。
忽然想到什麽,遲川恨自己說太快,拍了下嘴,表情歉意,“對不住阿厭,我……”
街邊燈火闌珊,光亮暖黃澄澈,照落少年的黑色T恤,色調一冷一暖,正麵交織,冷調完全壓製。
沈厭滑手機的動作一頓,隨後又恢複如常,自動略過話題,“哪家?說個地址。”
遲川想說他經常去的那家,話到嘴邊,倏然變成了:“阿厭,你打算……什麽時候告訴梨子?”
他是偶然才知道的,以沈厭的性格,也不會主動說。
這個話題涉及他的私事,本不方便過問,但既然成為伴侶,就要坦誠相待不是嗎。
少年眸光黯了黯,沒應。
站於瀝青路一側,身影愈發孤寂。
作者有話說:
阿厭親親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