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調查案發現場

第30章 調查案發現場

“汪叔說那起案子的確是‘烏鴉圖案’所為,是這幾天,他犯的第一起案件。就是方才,城西又發現了第四起他犯的案子。汪叔他們已經在案發現場了,我們也得快點過去。”柯摩斯說完就急匆匆出門了。

“等等我呀。”我關好事務所的門後,急忙追上去。

我們抵達案發現場時,現場已停滿了救護車、消防車與警車,在忙碌的工作人員中,我們好容易找到了汪叔。

此時,汪叔看上去更加瘦弱與疲勞,煞白的麵孔與布滿血絲的眼睛表明這段時間以來,他都沒好生休息過。

“小斯,你們來了。”看見我們,汪叔迎上來。

“汪叔,你說是‘烏鴉圖案’做的?”看著麵前一片焦黑,基本隻剩下個空架子的房屋,柯摩斯問道。

“你跟我過來。”說罷,汪叔領我們繞開正門,來到房屋的後麵的台階上,指著其中一個樓階的側麵說道:“你自己看。”

果不其然,在台階側麵,印有一隻巴掌大小的黑色“烏鴉”,盡管因為大火的關係,圖案有些模糊,但卻不難辨認其形狀,這是我首次看見“烏鴉圖案”作案後留下的“烏鴉”。

這已是4天來的第4起了,若再加上這一起,受害人數已多達14人,其中包含5個兒童。你方才打電話問我的那起案件,就是第一起。案發現場離這裏並不遠。”說完,汪叔一臉嚴肅地看著柯摩斯說,“小斯,你也見過‘烏鴉圖案’的殘暴了,假如被他知道你並沒有死於四年前的事故,他肯定會回來找你的,因此...”

“汪叔,你不用再說下去了。你的意思我明白,我知道你是關心我的安全。但真要我退出案件調查,恐怕是辦不到的。若你不願意幫忙,我也用自己的方式調查,即使你利用權力把我關起來,我也能逃出去,你沒忘記四年前我是怎麽逃脫的吧。因此,汪叔,你若真關心我,就不該阻攔我,而應當開誠布公,把你知道的全部的案情信息,毫無保留地告訴我,因為隻有當我抓住了‘烏鴉圖案’,我才會真正的安全。其他人也是一樣。”柯摩斯打斷汪叔的話說,“並且,根據我的觀察,這些案子,不一定是真正的‘烏鴉圖案’犯下的,很可能是一個模仿犯所為。”

“哎,我真拿你沒辦法,你跟你那個爸一模一樣,都是強脾氣,行,我答應你,將我手上掌握的資料都給你,也讚同你參加到這起案件的調查中來,但你所有的行動都必須聽我指揮,不能亂整,另外,我會派兩名警察隨身保護你的安全,小斯,這是我能做出的最大的讓步了,同時也是我的底線。辦案是我們警察部門份內的事,你一個外人參與進來,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但我還是同意了,因此,你要明白我將為你承擔多大的壓力。”汪叔露出嚴肅的表情,很明顯地,他知道若任由柯摩斯一個人去亂整,可能會更加危險,因此不得已做出讓步,看柯摩斯點頭後,才繼續說:“至於你說不是此案並非‘烏鴉圖案’所犯,我們警方也懷疑過,終歸,以前的‘烏鴉圖案’雖有搶劫殺人的記載,卻從沒性侵與縱火的情形,隻是關於這一點,還沒找到相關證據來證明。”

“行,隻要不阻礙我調查此案,我可以在結案前聽從你的指揮。至於你說的派警察保護我,我想不用了吧。這麽做的話,反倒更易暴露我的行蹤。”柯摩斯說罷頓了頓後,又接著說:“這些先不說了,汪叔,本案受害者呢?他們情況怎麽樣?”

“還能怎麽樣?房子燒成這副模樣,人還能幸存下來簡直是奇跡了!事實是,房主一家三口人無一幸免,屍體已被救護車拉走,等候法醫進一步鑒定。其他方麵,消防隊與鑒別科正在取證中,要不要去看看?”汪叔搖搖頭,看上去,他的心情也很沉痛,然後從兜裏拿出兩副潔白的手套遞給我跟柯摩斯。

戴好手套後,我與柯摩斯就跟隨汪叔進入這個基本被燒成空架子的房屋。進門後給予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股濃烈的焦糊味道及一地的積水。在這種又髒又亂的環境中,幾名身著警服的工作人員,有的蹲著,有的站著采集證據。

柯摩斯進入房屋後,沒有逐一查看,而是總體上掃了一眼整棟屋子,接著站在三個標記在地麵的黃線邊沿,問汪叔:“三名受害者的位置是在這裏嗎?”

“是,這裏是房主,這裏是他老婆,這個小的是他們的兒子。”汪叔說明。

“大火是什麽時間燒起來的?小區裏的安保人員呢?難道就這麽眼睜睜看著人被燒死嗎?”我有點憤怒,因為現場情況實在是觸目驚心。

“按照報警的保安講述的,他們是在晚上8點左右時看到房子裏冒出滾滾濃煙,跑過來查看時就急忙打電話報了火警,同時聽到房子裏有人在喊救命,也想衝進去救人,但火勢實在是太猛了,根本無法進去。”汪叔答複,“等消防車趕到時,已來不及了。”

“怎麽那麽快,像這種別墅式的建築,防火設施應該很到位。這火燒的速度也太快了點吧。”我不能理解,類似這種高檔住所,其所配的防火設施都是有明確要求的,即使發生火災,也不可能一下就大到進不去的程度,我甚而懷疑是不是保安沒有盡到職責,才會釀成如此慘劇。

“這個不難,估計是用了助燃物,類似酒精或汽油這種能加速燃燒的東西。”柯摩斯好像在思考什麽,同時進入其他房間查看後說道,“房間中雖已燒得焦黑一片,但從留下的情況來看,房子在被放火前被洗劫過,很明顯,這是又一起入室搶劫再縱火毀滅現場的案子,根據受害的三人均在客廳,及門口又有數個行李箱一般的燒焦物來看,受害的三人應當是剛剛旅遊回來,在進門時被凶手製服。”盡管先前聽亡魂說過他的受害過程,但看此現場,明顯凶手用的手段與當初害亡魂一家時用的手段如出一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