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順理成章
第261章 順理成章
盡管,我還是好奇,很想聽他們將話說完。四年前的四月十二日,到底發生了什麽事,竟然能讓汪叔態度,發生這麽大的轉變。但是,我也清楚,這樣的場合,不適宜問這話。
不過,就在此刻,褚羽終於想起來,跟汪叔的反應幾乎一模一樣,明明身受重傷,卻從病床上坐了起來,大驚失色地說道:“四年前的四月十二日,莫非是柯見勇柯大哥的案子?”
經他這麽一點,我立馬明白過來,原來,四年前的四月十二日就是柯摩斯的雙親,被“烏鴉圖案”製造的車禍殺害的案子。
怪不得柯摩斯先前會氣成那個樣子,可能換成其他的人,碰到這樣的事,都無法保持鎮靜。要明白,弑父之仇,不共戴天啊。
往後,整個房間陷入一片死寂,我們四個人都沒再說話,隻是滿臉沉痛地看著對方。
忽然間,汪叔好像察覺到另一件事,一下轉過頭看著柯摩斯說道:“若老曾是‘烏鴉’組織的人,更是喪心病狂的‘烏鴉圖案’,那誌洪呢?他不會也是‘烏鴉’組織的人吧。”
“不是,將記有曾伯自首書的筆記本,交到我手上的,正是曾誌洪。若他也是‘烏鴉’組織的成員,又怎麽會做這種事情?”柯摩斯說道。
“那就好…”汪叔連續說了幾遍“那就好”以後,好像終於放了心,在長出一口氣之後,說道:“真希望他們,不要再卷入這個漩渦之中,如此,也算是我對老曾這個過去的摯友,一點交待吧。”
“說起來,小斯,你先前所說的,我基本都理解。但有關我的案子,真凶明顯就是厲良,為什麽你還說跟‘烏鴉’組織有關聯?難不成厲良也是‘烏鴉’組織的人嗎?”褚羽問道。
“厲良應該不是‘烏鴉’組織的人。說難聽點,以他在警局的職位,‘烏鴉’組織還瞧不起。他隻是被人利用了。”隨後,柯摩斯從兜中取出那些肖馨的素描畫像,依次遞給褚羽與汪叔,之後繼續說道:“我想,二位對案發的過程,應該都了解了,也知道厲良曾在酒吧與一名陌生女子接觸過,並且,那名女子還就犯案手段給厲良提出過建議與意見。”
“哦,這事我聽房法醫提起過,但也許那隻是聊天罷了,並不是故意教唆,並且,就靠這點事,也無法定她的罪。”褚羽一麵盯著畫像,一麵說道。
緊跟著,汪叔看著肖馨的素描畫像,也似有所悟地說道:“想來這就是厲良在酒吧遇到的女人吧,虧得你這麽快就能找到她。但就像褚督察說的那樣,就靠這點小事,是不能定她的罪的。”
“我明白。”柯摩斯牽強地笑了笑,說道:“可是,你們沒感覺這個人有些麵熟嗎?”
“的確有些麵熟,但我記不起在哪裏見過她了,難不成她也是警局的內部人員嗎?這不可能,局裏大多數人,我都是認識的。”汪叔邊搜尋記憶邊說道。
“她當然不是警務人員,否則,厲良怎麽會不認識她呢?實際上,她名叫肖馨,是這家醫院負責加護病房的白班護士。”柯摩斯闡釋道:“就這些,還是房琳跟我說的。”
“原來是這樣,怪不得眼熟呢。哦,我想起來,我曾在那一及的病房中見過她,就在我那次去看望他的時候。”汪叔如醍醐灌頂般說道:“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說她就是故意唆使厲良啊。”
“她那時有沒有故意唆使,這一點我還無法確定。”柯摩斯點點頭,說道:“對了,汪叔,你還記不記得江發財?”
“江發財?唔,你說的就是那個效仿‘烏鴉圖案’,數次入室盜搶,還縱火殺人的模仿犯嗎?我自然是記得的,這算是我經辦的大案之一。”汪叔回應道:“但是,那案子與她有什麽關聯呢?”
“到底有沒有關聯,我也無法下結論。但是,在那個江發財逃跑時,被真正的‘烏鴉圖案’槍殺在醫院五樓衛生間中,案子至今沒破吧。”柯摩斯說道。
“的確是這樣的。你意思是說,殺死江發財的凶犯會是她?並且,她也是‘烏鴉’組織的一員,一眾‘烏鴉圖案’卡戎裏的一份子嗎?”汪叔吃驚地說道。
“從現在掌握的種種線索來看,確實有這種可能性,但缺少證據,所以不能輕易下結論。”柯摩斯點點頭,說道:“但是,倪鉉被匿名舉報的事,小原曾懷疑過那一及,認為是他做的。但當時被我否認,這是因為,那一及還躺在加護病房中,身體也處於恢複期,他應該不具備寄送信件的能力。但如果肖馨真是‘烏鴉’組織的人,而那一及也真的是‘烏鴉’組織裏代號‘薩麥爾’的角色,那這一切都順理成章了。”
原來如此,怪不得柯摩斯先前說所有的事都連起來了,隻是,這些應該還停留在猜測層麵上,終歸,目前還找不到任何的證據,證明這個肖馨就是“烏鴉”組織的一員。
正當我想闡述這個想法時,汪叔已經搶先一步,說出我要說的話來。而柯摩斯自然而然地說出他的要求:“因此,汪叔,我想請你幫個忙,安排一兩個機靈的人,監控這個肖馨,不知方不方便?”
“完全沒問題。”汪叔說道:“還有,說到倪鉉,我剛剛就想跟你說一下他的事。”
“倪鉉怎麽了?不會真被查出受賄了吧。”我有些不敢相信。
“這方麵倒沒有,不過他的事情還是很複雜。很可能,即便從廉政署出來,也不會再派他負責‘烏鴉’組織的案子。”汪叔答道。
“這是為什麽?究竟出什麽事了?”這真是船遲又遇打頭風,破鼓總有萬人捶,怎麽好好的,又收到個壞消息呢?
看我們問得很正式,汪叔思忖了片刻後說道:“實際也沒什麽,但就現在的情況來說,盡管無法確定他的貪腐行為,不過,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槍械裝備及濫權這兩點行為已經可以坐實了,因此,即便廉政署到最後把他放出來,局裏還是會酌情給予他內部處分的。”
“這我清楚,但即便要處分,最多就記個過吧。你怎麽說他不會再負責‘烏鴉’的案子了呢?”柯摩斯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