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不賣!

第162章 不賣!

惡少離我僅百米。

他不動,我便躊躇著走了過去。

再看到他,心裏寒意十足。

這貨又瘦了,瘦的連皮都看不出了,整個人就像醫學院的骨骼架。

找到富一代後,他胖過一陣,因為我,他現在比之前還要滄桑。

發如鬃,神似鬼,好似街頭連破碗都欠奉的流浪漢。

本以為捅他一刀後,他會精心守護孤獨,沒想到,他竟然追過來看護傷害了他的人。

看著喜歡的人和另一個人燦爛溫存,他本該如此凋零頹敗吧。

我沒辦法喊他兄弟,沒資格,永遠都沒機會了。

我甚至無法再看下去,目光躲閃著從兜裏掏出煙,自顧自點了一支,將煙盒和火機遞過去。

他沒說話,機械地接過去,生疏地點了一支,剛吸一口,劇烈地咳嗽了起來,像是要把肺咳出才算完。

我沒敢替他拍打,卻找到了話題:“戒了?”

他強忍著又吸了一口,竟然止咳了,板著骷髏臉說:“不一定。”

“我得走了。”我必須告訴他。

“玩夠了?”他雙眼無神,好像不是在和我說話。

我沒再說什麽,從未如此認真的看著他,煙頭燙手的時候,我扔了它,轉身離去。

我沒回頭。

我想,他也不會轉身,所以,我抹了下瀟灑的淚。

自由了。

他有要守護的人,那個人比我重要。

我可以離開他們,但是,淚水隻能模糊視線,卻無法刪除那些美好的記憶。

謝謝你們,曾經有,已是我今生最大的幸事。

我不知道自己的狀態算是悵然還是悲觀,隻是下意識的走,上車,下車。眼前人和景象都與我無關,沒有什麽可留戀的。我有自己的目的地。

一路上,餓了吃,渴了喝,困了睡。

曾臨過喧囂,會過雅致,到達灰暗之地的時候,腦袋裏依然隻有他們進進出出。

就好像這旅程是場夢,記憶中的一切都顯得如此虛幻,無論怎麽努力都抓不到,總是如此飄忽不定。

我打了個哈欠,揉著眼睛說:“小安子,給朕更衣。”

“老兄,醒醒吧,快到地方了。”

沙啞的嘶吼警示我,曾經故意漠視,原來是害怕失去的痛苦。

我掙紮著支起眼皮,晃晃悠悠地坐了起來。

還在免費搭乘的驢車上麵,叫醒我的是去賣洋貨的老板——豪哥。

我在他捆紮的洋貨中——一堆破衣爛衫。

據他說,這一車出手,他可以掙個百八十,一個月都不用愁了。

他的預期盛產幸福,這挺好的,但他肯定想不到,他要發了。

我身上還有不少現金,他已經答應賣洋貨時幫我儲備物資,之後,我留現金就沒意義了。

他是個合適的接盤俠,他人不錯,剛見麵就送了我一身美國黑人穿過的牛仔服,和他身上的一樣,鬆鬆垮垮的乞丐服,還髒兮兮的。他管這叫潮。

人好就命好嗎?當然不是,我之所以願意將“遺產”贈送,最重要的一點是,他有驢。

談驢之前,他所謂的集市嚇得我神經錯亂了一陣。

沒有人山人海,沒有叫賣聲,沒有一望無際的貨物攤,更沒有五顏六色的貨物。你根本不會眼花繚亂,隻有空氣中彌漫著的塵土氣息。

此地就是戈壁中幾塊苟延殘喘巨石陣,荒漠中可以遮蔽些許風沙的安息點。

如果是晚上,你一定會認為這是個亂墳崗,但現在,它與沙漠僅一步之遙,熱風攜粗砂相迎,我覺得驢都要崩潰了。

釋放它後,它自行選了個避風點獨自倉惶。

我和豪哥學它的樣子,將身體蜷縮起來迎接說好的集市。

這一等,就是裹著沙粒的兩頓飯。

遠處的沙丘輪廓清晰,丘脊線平滑流暢,背風麵流沙如瀉。

夕陽染沙時,勁風後繼無力,駝玲驚起藏匿此處的幾隻飛鳥,丘脊線零星略過疲憊的身影。

溫度驟降,我選擇回到洋貨窩中避寒。但夜幕降臨後,我不得不挑選衣物加身,不然的話,我的窩馬上就被拆完了,也就沒機會添加衣物了。

豪哥的洋貨的確很是搶手,這裏可以以物換物,也可以現金交易,都是批量,所以驢車上的貨物很快被三隊駝商一掃而空。

豪哥進賬一張紅票和些許“散碎銀兩”,除此之外,竟然還有一袋風幹肉。

這家夥囂張了,大門牙一直呲著。

這時候我的物品就突顯了出來,一個大行軍包,裏麵是防風帳篷、羽絨睡袋、頭燈和手電、大量電池、營地鍋、餐具、洗漱用品、防曬霜,必備的藥品。另附一個食品包,裏麵是火腿、果珍、熟肉、巧克力等高熱量食品,大量瓶裝水。

除此之外,我口袋裏還裝著GPS導航。

目前,就差豪哥的驢了,有了它,就可以啟程了。

剛巧它主人正在興奮當中,我湊過去遞了支煙,“豪哥,跟你商量個事唄?”

他接過煙,歪叼著,開裂的嘴唇吐出沙啞的聲音:“支支吾吾的,有話說,跟我還見外。”

我把準備好的打火機點燃,朝驢車拱嘴,“把那袋子風幹肉賣我吧?”

“賣啥賣,都給你。”他探頭來點煙。

我忙趁熱打鐵,朝驢子拱嘴,“仗義!那把你家老二也給我唄?”

他線眼突然大睜,立刻後退,一臉的惶恐,“那可不成,我全家就指望它……”

我擺手打斷他,把早就準備好的現金掏出來。

他眼睛瞪圓,迅速將身邊的破衣裳扔過來蓋上吃驚的源頭,壓低聲音感歎:“你特麽是銀行啊?!”

我有些尷尬,因為這些錢是我偷安懿的,按他的意思,我算是搶匪了,所以我隻得幹笑。

四顧之後,他用粗笨的手指戳我額頭,“小子,你要不想死,以後就別在這地方拿出來。太多,會要人命的。你以為我非讓你換上洋人的破衣服是為什麽,它袖子長,能把你金表擋住。”

“謝謝豪哥指教。”我把衣服蓋著的東西推給他。

“幹嘛?”他瞪著眼。

“買你家老二。”

“不行!”他的表情根本沒商量的餘地。

我想了下,有GPS導航,金表上的指南針不要也罷,於是便掀開袖子,打算把表也摘給他。

他一把按住我,“你傻呀?!咱倆是老鄉,我外人都不坑,坑你幹嘛?你這麽多錢,買駱駝都夠了,但是,我家老二不行。不賣。”

“豪哥,你也看到了,我準備這麽多東西,沒有四條腿,我哪都去不了。我時間有限,沒工夫去買駱駝了。”我是打心底沒料到他不同意,所以現在隻能眼巴巴地望著他。

他看了看最後一波消失的駝商,其實已經看不到了,隻能提取隱匿風聲中的駝鈴聲。

之後他明顯糾結了一下,艱難而堅定地說:“那也不行,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