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最後瘋一次
第74章最後瘋一次
林裳,不是我不愛你……隻是,我僅僅是一隻愛上了鴻雁的麻雀,當你遠途跋涉累了的時候,暫時停在了我身邊的枝椏上喘息,你我並肩站立,甚至彼此依偎……可當有一天你張開翅膀向天遨遊的時候,我竭盡全力撲騰翅膀,卻也隻能和你越來越遠……
我輕輕關閉了林裳的臥室門,痛苦地蹲倒在地,用雙臂緊緊摟緊了脖子,指甲在脖頸上劃出了一道道紅腫的血痕,我默念著對不起……對不起……許久許久,心疼得不想再疼了,麻木了,淚流得不想再流了,淚幹了。我無心再睡,在狹窄的客廳裏來回遊蕩,像一頭憋出了脾氣的困獸。逃離的念頭剛剛產生,便像火星落在了幹柴上,熊熊烈火,燒盡了一切的不舍和留戀。
拖出灰塵鋪滿的行李箱,將衣櫃中一件件物事丟了進去,滿滿當當地緊緊塞成一個大包裹。換上粗帆布的破洞牛仔褲,穿起久違了的哥特T恤和夾克,擦亮了棕色的馬丁靴套在腳上,拿起衛生間的電剃刀,將鬢邊兩側的頭發剃得幹幹淨淨,再將頭頂的長發高高梳向腦後,噴了不少的發膠。從珍藏的飾品盒裏取出許久沒有戴過的耳釘和骷髏戒指,將耳廓和手指點得閃閃發亮,再給脖子套上一條綴著一顆被匕首洞穿的心髒的金屬項鏈。
掏出夾克裏的粉底、眉筆和純黑色唇彩,是的,一個哥特搖滾歌手是擁有這些裝備的。我塗了粉底,挑了兩條極囂張的眉,再用力塗抹了純黑色的唇彩。
看向鏡中的自己,除了眼神是陰鬱的,其他一切,仿佛都變成了六七年前那個桀驁不馴的瘋子。
背起我的吉他,抱起喵妹兒和它好好親熱一番……離開家之前,我找出一疊稿紙,取出筆來,心想無論如何,也應該跟林裳說些什麽……
第一張稿紙的語氣是虛偽的輕快,寫了一半撕掉揉成一團丟在一旁……第二張稿紙的內容是詳盡解釋我無法接受她感情的原因,沒寫完就覺得自己懦弱,撕掉……撕掉揉爛了十來張紙,歎口氣,知道一切都是徒勞。最後一張紙上,僅僅寫明了我要去外地工作,要她幫忙照顧喵妹兒。
將留言放在了餐桌上,最後一次環視這間老屋子,盡管我依然很不舍,但妝容後的我的目光,是陰狠的冰涼的,毫無波瀾的。拖起行李箱,打開房門,將行李箱提了出去,回頭預備鎖門,忽然看到林裳送我的隨身聽,適才被我隨手放在了桌角,此時正孤零零地躺著。
我咬咬牙,拉動把手,鎖門下樓……叮叮咣咣地拖著箱子下了幾層樓,忽而又歎口氣,將箱子丟在一旁,伸手狠抽了自己幾巴掌,衝上樓開門,將隨身聽拿起,裝進了口袋……
魏航的摩托車上改裝了重低音的音響,我將手機連上音響,找到Lacrimosa樂隊的文件夾,將音量開到最大,點著發動機,轉動油門,催促摩托車速速進發。幾秒鍾後,呼嘯的夜風吹得我幾乎睜不開眼睛,並且身上的熱量迅速被帶走,背上背著的吉他袋像一隻飄飛的風箏,卷著空氣的阻力,像是要拖著我不讓我前進一般……我卻不顧一切地發狠繼續加速……摩托車突突突地轟鳴著,車載音響咚咚咚地聒噪著,我卻啊啊啊地嘶吼著,像一個騎著哈雷摩托的傷心的牛仔,在50號公路那一眼望不到頭的路上飛馳……我發泄著情緒,可這些情緒卻像肺泡裏緊緊沾滿的煙焦油,黏糊著肮髒著,離不開我的身軀。
……
摩托車徑直開到“殘缺”,鎖了車,拖下行李箱,背著吉他,一把推開大門。
我還沒走進大門,卻先由門裏跑出一個女人,她穿著黑色緊身外套,捂著嘴掉著眼淚,耳垂上帶著“航”字的耳釘閃閃發亮。
肇可可看了看我,卻沒說半句話,紅著眼睛扭身跑開了。我沒心情理會明顯是受了魏航委屈的她……我連自己都搞不定,我還能搞定誰?
迎著酒氣混合著放縱的喧囂衝了進去,像是跳進了一個悶濁的地窖。我目空一切地走向舞台,將行李箱丟在一旁,卸下背上的吉他袋,打開拉鏈取出了吉他。待魏航、尕龍、崽崽和小廝正準備演唱的歌曲結束,我抱著吉他跳上了舞台,喊道:“《Irgendein Arsch ist immer unterwegs》!快點!”
魏航可能是一下沒認出是我,愣了一下,這才帶著些許的驚異的語氣,指著我,對在座的早因我的出現而興奮和交頭接耳的酒客們說道:“這是三兒,樂隊的前主音吉他手,今晚可能是抽風了,打扮成這幅模樣現身。”
台下眾人歡鬧著將酒瓶和骰鍾在酒桌上砸響,吹著尖銳的口哨,有節奏地喊著:“三兒!三兒!三兒!”
我忽然覺著自己就像演唱會上猛地跳上舞台,僵直立著,還未開口就整暈了一票歌迷的邁克爾傑克遜。我喘著粗重的呼吸,將吉他背帶背在身上,將魏航擠在電琴的位置上,自己占據了主唱的中心位置,向樂隊吼道:“Irgendein Arsch ist immer unterwegs!”
這是一首德語的哥特搖滾歌曲,是瑞士哥特搖滾樂隊Lacrimosa的一支歌曲。在趕赴殘缺的路上,我已經單曲重複了許多遍這曲我十分喜愛的搖滾。此時站上了舞台,我更是迫不及待地下意識地掃動著琴弦,發出一陣不和諧和弦的雜音……我要親自唱響這支歌。
“三兒,這歌嘛,咱們缺個鍵盤手……要不,換首歌?”
魏航無奈笑笑,舉起酒瓶對麥克風說道:“各位,喝酒!今晚我就陪這個瘋子玩玩……他媽的三兒,玩音樂的裏麵,也就是你個傻逼,端著民謠琴唱哥特了……”
鼓手小廝無奈敲敲鼓邊,對魏航抱怨道:“老大,這歌沒有鍵盤的話,我和尕龍怎麽切進來?”
魏航扭頭答道:“我用電琴代替鍵盤吧,跟我的點兒進……”說罷,魏航試彈了幾個音,定了節奏和曲調,說:“開始吧!”
“等一下……”台下忽然傳出一聲帶著滄桑的嘶吼。
酒吧昏暗的角落裏,搖搖晃晃地站起了一個男人,他舉起麵前的酒杯,顫顫巍巍地灌進嘴裏,然後緩緩轉身,從陰影裏步步沉重地走出……
竟然是已然喝得爛醉的花逝!
他扶著身前的酒桌和座椅,將自己的身子拖向舞台,舉起手指向我說:“鍵盤……我……我來鍵盤!”
頓時,酒吧裏的人開始壓縮越來越濃烈的情緒,仿佛雨前的天空,卷起了越來越厚的積雨雲。一些年輕的女酒客已經忍不住興奮的情緒而驚聲尖叫了起來,像是陣陣電閃雷鳴。
花逝幾乎是被酒客們推著爬上舞台的,他走到我的身邊,扶著我的脖子,用迷茫的眼神看看我的臉,忽然眼神迷離地笑道:“打扮……打扮得挺像那麽回事……”他伸出手來問我:“唇彩,你的唇彩呢?給我。”
我掏出唇彩,花逝醉笑著瘋瘋癲癲地給自己也塗了個黑透了的嘴唇,撲在鍵盤旁邊,向已然躁動的全場聽眾擺出噤聲的手勢,而後滿意地點點頭,手指突然發力,一串在他即興改編下難度極大,但極烘托情緒的前奏已然奏響。
花逝的眼睛直勾勾地看向天花板,甚至因此露出了大部分的眼白,他隨著節奏大幅搖動身子,再加時不時醉醺醺的詭異笑容,那神情,仿佛他不是在彈鍵盤,而是在嗑搖頭丸。
45秒後,小廝的架子鼓切進,鼓點帶來的強勁節奏令花逝的琴聲更加有力,一分鍾的鍵盤和架子鼓的前奏過後,我撕裂般的聲音,伴著尕龍的貝斯,像被驚醒了睡眠的雄獅那樣,發出了一開始就將歌曲推向頂點的吼聲。
盡管我的民謠琴在一係列插電樂器的轟鳴中根本聽不到任何音量,但我依然精確地按著每一個和弦,像是一種儀式化的宗教禮儀。我唱著不甚標準的德語,心裏想著這支歌的含義:對你對我,這都已不是什麽秘密,生活常常充滿艱辛,然而我們鬥爭,有失亦有得,最終一切進展順利,經曆這一切真好,但當我們仍在歡呼,就已有人作梗,因為總有些混蛋擋在路,總有些混蛋擋在路上!太多人對和平說得太多,而一些人亦為之努力,然而我們要的總是太多,如果沒有人給予,又從何處索取?我們的生活、我們的愛,一切幾近完美,但卻出現了寄生蟲,噴出毒液把一切毀壞,因為總有些混蛋擋在路上,總有些混蛋擋在路上……
魏航和崽崽配合著彈奏電琴旋律,而在歌曲進行中,他向我投來不解的目光,仿佛是在問我:你不是在家和媳婦兒共度良宵呢嗎?怎麽突然打扮得傻逼一樣來唱搖滾了?瞧你那棒槌一樣的手指,生疏地像五根大蔥……
我同樣向他投去別有意味的目光,你他媽的把肇可可怎麽的了?好不容易有個真心對你的姑娘,你傻逼卻不珍惜……卻也不知這傻逼有沒有讀懂我的眼神。
這一夜,似乎我和花逝,和魏航,同時在音樂中找到了彼此的共鳴……我們的感情在左右著我們對一個個音符的控製,因此這支狂暴的搖滾,竟透著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憂傷。
但漸漸地,我的視野開始空曠和模糊,大腦逐漸開始空白,一個個陰鬱的表情,一段段沉重的回憶便開始走馬燈似的攪和我的腦細胞,像一隻隻順著鼻子鑽進了大象腦子裏的老鼠,不安地竄動個沒完沒了……我開始感到漸漸加重的壓抑……太壓抑了……太壓抑了!
一曲作罷,我聽到了絕對是我表演生涯中,最聒噪的撕裂耳膜的全場嚎叫。在抒發了原始情愫的叫聲中,有人狂灌烈酒,有人砸了酒瓶……
我端著吉他久久無法平息,含著熱淚劇烈地喘息……我終於無法承受這鋪天蓋地的情感的崩塌,跪倒在舞台上痛苦地幹嚎,直到劇烈的咳嗽令我幾乎無法呼吸……窒息的痛苦包圍中,我扭曲地吼著聲音,終於站起了身子,雙手握緊了吉他的琴頸,將琴身高舉在頭頂,像開天辟地的盤古,掄圓了一柄砍碎了世間所有束縛的大鐵斧般,狠狠地砸在了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