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死亡

第22章 死亡

拍過照片,走過去輕輕拉開上麵的被褥,警務人員的呼吸隨著裏麵的屍體的一點點的浮現而變慢,他們必須保持好固定的心態,防止不被突然出現的恐怖景象嚇到。當被褥全部被揭開的時候,做足心理準備的警員們還是嚇了一跳,床上的人並不是人們所臆想的血肉模糊的屍體,而是一具幹屍,似乎細胞裏的全部都被吸出來了。他大張著嘴巴和眼睛,表情扭曲,看起來死前十分痛苦。再看**的,意料之中,他的確實被割掉了。看他的樣子,沒有人知道他是誰,看他的扭曲的表情,大家都斷定他死前一定受到過非人的折磨。不過,法醫很快就給出了出人意料的答案:這個人就是屋子的主人豪哥,身份證登記的名字是楊紹豪,而且,他死前沒有受到折磨,而是相當於持續幾個小時而死,這話讓大家都驚呼一聲,幾個年紀輕的還竊竊私語起來。進一步的觀察發現,這些血跡染得到處都是,可是他的身上卻一點都沒有,就是被割掉的地方,也沒有一絲血痕。從他躺的位置對照天頂上的血團的位置來看,上麵的血應該是從他的部位像噴泉一樣噴上去的,隻是奇怪的是,上麵的血液反濺下來的時候,卻沒有一滴沾在他的身上。最讓人費解的是,一個大活人,怎麽全身血液像是被榨幹了一樣,隻留下一句幹屍,沒有一個凶手可以做到這樣。現在破案的關鍵就是留在外麵的那串帶血的腳印。不過現在在場的人員,出了一兩個經驗老道的人之外,似乎最關心的是豪哥怎麽死的和關於他的持續而死的說法,他們似乎忘了他們是來查案的。

熊鑫用手量了下地上的腳印,再細細的查看了情況後,告訴大家這個離開的人是一個男人。接著新的問題又出來了,豪哥叫的那個小姐到哪裏去了。根據街坊鄰居的反應,豪哥確實帶了個女人回來,而且夜裏還做了**的事情。可是臥室裏滿地都是血,到現在還未幹呢,那個女人不可能直接從床上跳出幾米遠直接跑到客廳,再說,那一串血腳印是從裏麵踩著出來的。此刻,唯一的解釋就是:熊鑫的解釋是從的,離開的那個人其實就是豪哥叫來的女子,而不是男人。可是,這個女子有何能力把一個活生生的男子弄成一具幹屍呢,先別說就算找到了逃走的人,就是找到了,那真的就能知道真相麽?當然,這些事情隻有警察知道,外麵的人根本不知道這麽多事,警察公布的隻是這是一起謀殺案,凶手目前正在追捕中。

處理完了該處理的問題,熊鑫和馬媛去了樂樂家,問起那幅畫的消息,他們表示裏麵所有地方都看了,沒有那麽一幅畫。作為一個朋友,熊鑫和馬媛把裏麵的情況都告訴了林國青和穎之眾人,馬媛更是繪聲繪色的把裏麵血腥的場麵用語言再現出來,聽得樂樂和穎之一驚一乍的,好幾次都嚇得抱作一團。問起那幅畫的消息,他們表示裏麵所有地方都看了,沒有那麽一幅畫。畢業後,林國青進了武警大隊,熊鑫和馬媛進了警局,雖然沒有幾年的工作光景,可是大家經曆的離奇事情都不少,像現在這件一樣這麽離奇的,他們是從未遇到過。穎之的心裏默默的說道,著一定不是科學能解釋的事情,越想越頭痛,樂樂隻得扶她進屋休息。

針對此案件,令警察們想不到的是,上層居然把局裏的領導痛批了一頓,倒不是出了這麽離奇的案件,而是現在上麵特別調查科初步鎖定,豪哥並不是普通的街頭小混混,他真的是黑社會的人,已經涉嫌多起的涉毒案件和殺人案件,為了牽處背後更大的集團,豪哥一直是被當做一個釣大魚的餌放著的,消息稱,最近豪哥還準備和頭目級別的人會麵,打算在保陽策劃實施一係列的違法事,可是豪哥卻突然死了,上層懷疑豪哥是被內部人員謀殺,要求保陽的警察局盡快破案,給上麵一個交代。領導挨批,下麵的夥計自然也不好受,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在三天內找出凶手,大家頓時忙作熱鍋上的螞蟻。好消息很快傳來,一個出租車司機提供線索,當晚在事發地附近有人打車,後來接下一個客人的時候,聽到客人抱怨裏麵怎麽都是血跡,這才發現,剛才乘車的人留下了許多的血痕。可是問那客人的樣貌的時候,司機卻表示不知,隻是確定那是一個男子。這麽看來,熊鑫的判斷沒有錯,而接下來就有得忙活了,就算逃逸的凶手抓到了,那消失的女子的案子又得查了。最後司機回憶說,這個人實在“水天別墅苑”下的車,走進了別墅群中。範圍鎖定了,警察迅速出擊,在警犬的帶領下,最終目標指向了一個地方:萬仁傑的別墅。

“這下麻煩了。”熊鑫歎了口氣。

“怎麽了,有什麽麻煩的?”

“知道屋子的主人是誰嗎?”

“管他誰呢,進去搜人。”說話的小夥子畢竟是年輕氣盛,說話血氣方剛的,卻不知道這個社會水太深。

熊鑫看著別墅發出一聲笑,道:“這是萬仁傑的宅子,他老爸身家億萬的首府,這種地方,不是隨隨便便就能進去的。好了,回去辦手續。”

由於此案關係重大,所有的手續辦起來也快,不像一些小案子,遞交要一個月,審核要兩個月,再傳下來要三個月,一個文件弄下來,半年都過去了,還查個屁啊。他們直接找到萬仁傑,意料之中,萬仁傑表現出極度的不滿,說聲要告死這批人,由於他的不配合,下麵人也無能為力,現在能能說明凶手進了他家,不能說凶手就是他或者是他家人。誰知第二天,萬仁傑卻出乎意料的主動找警局聯係,說是願意盡自己作為市民的一份責任,願意配合警方查案,還可以提供一些線索。萬仁傑交代,有一個人事先確實聯係過他,說有一樣很有價值且他很喜歡的東西要賣給他。就在事發當晚,這個人也確實進入了他的別墅,可是看他一臉的狼狽,還滿身的血腥味,出於安全考慮,他讓保安把這個人轟走了。至於他買通人去豪哥家偷畫和他是否得到那幅畫則隻字未提。

萬仁傑交待的事情未必可信,可是任何一個線索都不能放過。問起那個人的下落,他卻搖頭說不知。

“他應該是一個社會上的街頭混混,這種人我可能認識嗎?”萬仁傑高傲的反問。

警察當然不是省油的燈,萬仁傑說過那人有打電話聯係他,警方自然問他所要對方的電話號碼。萬仁傑搖搖頭,道:“每天想在我這撈便宜的人那麽多,我哪裏會存得下那麽多號碼,就算存了下來了,我也不可能記得他們。你們喜歡可以查啊。”看著萬仁傑這桀驁不馴的樣子,警員們雖然心中看不順,可是也無可奈何,別說人家是首富的兒子,就是看在人家主動合作的份在,也不能給人家臉色看。談道最後,萬仁傑大概是對警察的死磨硬泡耐不住了,也就提供了幾個號碼,可是讓通信公司一查,這些號碼都沒有實名登記過,又查了他們的聯係人,也大都沒有實名登記,照這樣子翻查下去,一直查到有實名登記的人,再反著查回來,那工程量也就太大了,別說三天要破案,就是三個月能不能確定那個號碼還是未知數呢。既然萬仁傑的配合隻能到此,警察把目標轉向豪哥平時的豬朋狗友,那些家夥喜歡在各個娛樂場所出沒,要找到他們並不難,隻要找到一個,那麽一連串的就牽扯出來了。

根據文函提供的,其中有一個叫黃龍的家夥,平時和豪哥走得最近,吃飯、喝酒、泡妞隨時在一塊。很快,警察在一家娛樂場所找到了這個叫黃龍的人,大概平時沒幹什麽好事,所以看到警察的第一反應就是逃跑,可是他哪是訓練有素的警察的對手,才跑沒幾步就被逮到了。被逮到後,他反而一臉的“我怕誰”的氣勢,這類人警察見多了,開始都是挺不配合的,可是一旦真給他們說道厲害關係的時候,很快就萎了。警察直接切入主題,告訴他豪哥死了,現在希望他能配合,否則隨便找個舊案抓他進去也夠他蹲好久的黑房子了。一天說豪哥死了,黃龍果然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就乖乖的坐著等著問話。

他告訴警察,那晚上,一群本來都散了,可是豪哥後來卻又打電話給大家,說是一起出去找小姐。他們當時也都覺得奇怪,照理說豪哥一直都喜歡找開放多話喜歡玩的女子,可是那晚豪哥卻找了一個不說話,看上去滿麵愁容的女子,還破天荒的把她帶回家。後來大家就各自快活去了,也就沒在意豪哥後來的事情,隻是第二天一直聯係不到豪哥。就這樣一個一個的查下去,所有和豪哥走得近的混混級別的人都查了,可是大家反映的情況幾乎都一樣,誰也提不出有價值的線索。他們去那家娛樂場中找到了老板娘,原來那個女子也是一直未歸她們也在為這個問題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