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無人認領 序幕 悠讀文學網

那年秋天,兩個死去的男人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一個我認識,另一個在停屍房我才第一次見到。

第一個叫皮特·沃林斯凱,做事不擇手段的私人偵探。多年前我在伯德夏因調查公司認識了他。為了積攢申請執照所需的6000小時工作時間,我給本·伯德和莫利·夏因打了3年工。他們都是受人尊敬的私人偵探,足智多謀、勤奮敬業。本和莫利偶爾與皮特合作,對此人評價不高。他品性不好,賬目不幹淨。他常常纏著本和莫利要活兒幹,因為他公關能力極差,名聲又差,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推薦他去接單。伯德一夏因公司有時會把臨時監視任務分包給他,或者派他去做常規背景調查,但他的名字從不會出現在交給客戶的報告中。即便這樣,他仍然經常不清自來,或者和律師閑談時故意搬出公司的名字,暗示自己同公司有著緊密的業務合作關係。皮特愛投機取巧,便認為同行也是如此。更麻煩的是他己然將自己的惡劣行徑合理化,並成為行事準則。

8月25日夜裏,皮特在聖特雷莎鳥類保護區停車場外一處黑漆漆的人行道上被槍殺。事發地就在卡連特餐廳對麵,警察下班後都愛喝上兩杯的地方。餐廳裏沒有目擊者似乎有些奇怪,不過那裏的音響超過117分貝,基本等同於一台正在工作的氣動切割機,好不容易音樂停下來,調酒杯裏冰塊撞擊聲也不絕於耳。畢竟,這裏每四分半鍾就要賣出一份瑪格蕾塔雞尾酒。

要不是有個醉漢到外麵去方便,皮特的屍體恐怕得等到天亮才會被發現。我從電視早新聞裏得知皮特的死訊時,正吃著脆穀樂麥圈,背對著客廳裏的電視,無心地聽著。一聽到他的名字,我立刻轉身,看到夜色中被黃色警戒帶圍起的現場。那裏有新聞記者,屍體己抬進救護車準備送往法醫辦公室,現場沒什麽可看。表情嚴肅的女記者在晃眼的聚光燈下幹巴巴地做著報道。肯定已經通知了皮特的直係親屬,否則記者不會報出他的名字。皮特的死令我意外,但談不上震驚。他過去常常抱怨睡不好,因此總是長時間地在外閑逛。據記者報道,和錢包同時失竊的還有他的手表,一塊假白金表帶的仿勞力士。我估計如今的搶劫犯分不出真假,所以皮特的死多數是見財起意的衝動犯罪。皮特那麽愛冒險,幸運女神找上他,把他推下命運的懸崖,也是遲早的事。

第二個就複雜了,一時半會兒說不清楚,真相在幾周之後才慢慢浮現。法醫辦公室在周五下午打電話來,問我能否去辨認一具無名屍,因為在他的口袋裏發現一張寫著我姓名和電話的紙片。我怎能拒絕呢?謎案往往有三個層麵:真相,表相,偵探區分真相與表相。我可以先解釋清楚事件的來龍去脈,然後再來講這通電話。不過,讓諸位和我一樣一步一步親曆這奇異的事件,不是更好嗎?

1988年10月7日,諸事不順。國會支出10,聯邦債務增至26,失業率高達5.5%,郵票一等品的價格從22美分飛漲至25美分。這是國家大事。我一般不關心自己控製不了的問題。那些經濟政策、削減預算、國民生產總量什麽的,政治家又不會征求我的意見。當然我也可以談談自己的觀點(前提是我有一個觀點),不過我非常清楚,沒人會搭理我,那還談什麽呢?我唯一的願望就是主宰自己的小日子。我的小日子就在距洛杉磯150公裏的南加州小鎮裏。

我叫金西·米爾霍恩,私人偵探,女,38周歲。我租的辦公室是一棟有兩間房的小平房,帶衛生間和廚房,位於聖特雷莎鬧市區一條狹窄的小巷裏。小鎮居民85,810人(減去兩個剛死的)。既然我是唯一的雇主兼雇員,公司規模不宜大,隻做些失蹤人口調查、背景調查、證人追查、代辦手續之類的業務,自己養活自己,偶爾也接些法律、財務、房產糾紛寫訴狀的活兒。就我個人而言,我相信法律與秩序,忠誠,愛國情操這些慘遭時代拋棄的傳統價值觀。我還堅信勤勞致富。我按時納稅,每月還賬,所有節餘存進退休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