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知縣難為
第36章 知縣難為
今日天色已晚,要做的就是齋戒、沐浴、擺放三牲祭禮、準備好明日所需的各類器物,晚上還要在城隍廟住上一宿。
大部分工作之前已經由縣衙的人做好了,現在隻需要李致遠完成幾項具有象征意義的工作意思一下。
趁著縣衙人員準備齋飯、熱水之時,李致遠叫住了那個似乎與其他官吏格格不入的黃主簿。
“黃主簿,本官初來乍到,對本縣情況多不了解,要治理偌大的婺源縣還真不不知道如何下手,而治縣先治人,治人必先識人。”
“你任主簿多年,常年經手各類公文、文書,想必對婺源的士紳商賈也較為熟悉,可否將本縣所有官吏以及主要的士紳商賈的情況列個清單,書於紙上?”
黃主簿似乎麵帶喜色,忙道:“縣尊吩咐,無敢不從,隻是不知道縣尊所說之清單具體指哪方麵的內容?何時需要?”
李致遠想了想道:“寫清楚其姓名、籍貫、家世背景即可,無需你評價其為人如何,先有個簡單的認識就行了,這樣也便於本官能盡快視事理政。”
“至於什麽時候要嘛,當然是越快越好,最好明日祭禮完畢就能看到”
黃主簿鄭重答道:“下官一定不負縣尊所托,盡快完成。”
李致遠點了點頭,看著黃主簿遠去的身影,他現在深感時間緊迫、掣肘太多,很難快速進入他想要的工作狀態,而這個黃主簿似乎不太受其他官吏的待見,是不是可以......
自己這幾個佐官下屬沒一個能讓他信任的,這些人在這裏根深蒂固,自己一個外來的知縣真的是孤掌難鳴。
按大明的官場製度,一般都是異地為官的,可不知怎麽回事,這個汪承宣雖說不是婺源縣本地人,但似乎是徽州其他縣的,跟此地汪姓宗族還有些聯係,或許是對知縣及以上的官員才管的嚴格些吧。
怪不得婺源知縣一直缺任,哪個外地人願意單槍匹馬來這個地方和整個縣衙的官吏及地方士紳鬥?
地方勢力盤根錯節,哪怕你是知縣,隻怕也是個無人聽命的“光杆司令”。
不過此次李致遠遇上了個好時機,他可以借練兵剿匪這個由頭繞開錯綜複雜的縣署衙門。
所以李致遠的到來讓某些人害怕了,這才迫不及待地想要致他於死地。
體驗了一回昨夜的命懸一線,李致遠心裏早就暗暗發狠,他還非得讓這幫人不痛快不可。
你們玩弄手段玩的再溜再陰險,遇見拿刀槍的還是得給我跪著唱征服!我就是不按你們的套路來,到時候再來看看到底誰笑誰哭!
齋戒、沐浴,皆按規矩來,一夜易過,第二日的祭祀才是重頭戲。
第二天天一亮,李致遠在卞敏兒的伺候下換上了朝服,開始了繁複的祭祀大禮。
先是一跪三叩頭,祭畢,再從儀門中間甬道入內,接著在大堂行三跪九叩首禮,以謝皇恩,在城隍廟的祭禮這才算完成了。
然後李致遠入縣署內宅祭祀灶王神,再出堂入公座,受縣衙官吏差役拜見。
之後是新官接受官印,先傳諭禮房書吏準備好香案和香紙鞭炮等,李致遠登儀門行一跪三叩首禮。
後升大堂暖閣,望北闕拜印,行三跪九叩大禮,升坐大堂,由司印將印信驗明,即行交接。
到此為止,初為知縣的李致遠總算完成了祭祀這件首要大事。
第二件事情,就是去視察慰問養濟院孤老,這也很好理解,華夏自古以來就講究要尊老愛幼,極為重視孝道,很多朝代都“以孝立國”。
這麽做絕不是說著玩、沒有意義的,盡管自古以來各朝各代弑君殺父這樣的事情多得不可勝數,但是“孝”還是要講的,這主要是為了維護封建倫理綱常,維持統治的合法性。
第三件事情是視察監獄,刑獄事關百姓生死,自然幹係重大,很多老百姓對官員的第一認識就是在公堂上坐堂斷案。
第四件事則是要查清官田民田、官糧民糧若幹,即清查田畝、糧庫,這些都是為了征收錢糧稅收的,這才是知縣實際上最重要的工作。
“民田”很簡單,是老百姓個人擁有的,在誰名下就歸誰,而這個官田就很複雜了。
其中最尊貴的應屬皇莊,是皇室占有的莊園田地,其二是皇帝賞賜給勳貴的田地,這兩種基本與婺源縣無關。
其三是百官職田,即皇帝賜給百官田產,收入供給官吏辦公費用或充部分薪俸之用,李致遠這個小小的婺源知縣自然是沒有的。
其四是一些專用土地,比如學田,租金專供各府州縣學校的教育經費,不可挪移。
其五是江南的“沒官田”,即沒收上來的田產,這在江南較多,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官田,朝廷征收田賦比一般民田重得多,而地權實際上向民田轉化。
到明末,官田多為官僚及地主侵吞並逐漸化為實際上的民田,而官田大多數享有免納田賦的特權,耕種官田的田丁也多享有免服徭役待遇,但他們要為田主服役。
而婺源縣的大量官田被鄉紳地主侵占,李致遠這個知縣是收不到什麽稅的,他真想要清查田地,必然得罪當地鄉紳地主。
前三件事情就是李致遠為官首日需要完成的,明麵上雖說重要,可早已經淪為過場,可還是折騰的李致遠夠嗆。
讓他糾結的其實還是第四件事,到底要不要拿田地動刀子呢?
實際上這些都是大明太祖皇帝所製定的《到任須知》上明文規定的,朱元璋可謂是用心良苦,為知縣們考慮的十分周到,簡直是手把手的教你當官。
李致遠也拿到了吏部給予的《到任須知》,上麵總計有31條,規定的十分清楚具體。
然而,李致遠如今要當好這個婺源知縣遠沒有這麽容易,與現代的縣官相比,他這個明朝知縣最缺的是人事權、財權。
關於人事權,衙門的一眾人馬,都是由上級直接任命的,嚴格來說,縣丞、主簿、典史等並不是知縣的屬官,而是由上級任命的,跟縣令是同事關係,縣令對其升遷去留隻有建議權而無決定權。
而李致遠的這幾位同事別看現在似乎是被李致遠給嚇住了,可他們和當地士紳相互勾結多年,在當地根深蒂固,想對付他們,難!
關於財權,知縣隻管征收錢糧,縣級衙門沒有獨立的財政部門,一切的開銷都是由朝廷由中央按人頭下撥,知縣、縣丞、主簿等官吏差役的月俸是有定數的。
例如李致遠這個七品知縣的月俸就是七石五鬥大米,當然,不是全部發米,會折合一部分為現銀或實物。
地方官府基本上沒什麽計劃外的財政可以用於地方事務,知縣沒錢,想辦事想有所作為就得交好鄉紳,獲得鄉紳的信任和支持。
而明朝後期,江南鄉紳的勢力特別強大,鄉紳幹預地方官府行事無所顧忌,至明末時愈演愈烈。
以現在的形勢看來,李致遠要想獲得婺源本地鄉紳的信任和支持簡直就是個笑話,隻能用些強硬手段了。
待李致遠完成了祀神、恤孤、獄囚三件大事,已近黃昏,黃主簿終於將婺源縣官吏鄉紳豪富的名冊遞了上來。
李致遠接過,認真看了起來,這個黃主簿一手寫的可真好,果然不愧是公文老手。
全縣共有5個官,38個吏,這就是朝廷正式記錄在冊,按月發俸祿的官吏,另外還有役,就是臨時工,朝廷是不發錢的。
正八品縣丞汪承宣,徽州績溪人,年四十又二,舉人,此前婺源知縣缺任時,一直代行知縣之職。
正九品主簿黃誌義,江西撫州臨川人,年四十又五,舉人,主掌文書。
從九品大鱅巡檢司巡檢應聯芳,太平府繁昌人,年三十五。
從九品項村巡檢司巡檢張席珍,江西吉安人,年三十七。
典史方良俊,徽州婺源人,年三十三。
……
另有縣衙“六房”典吏,即吏、戶、禮、兵、刑、工,這些胥吏絕大部分都是婺源本地人。
至於本地士紳則以程氏、汪氏為首,家族龐大,田產眾多,族中子弟既有讀書考科舉的,也有經商發財的,是有名的官商合一的大家族。
看到這裏李致遠頭都大了,不行,他現在哪有心思與這些衙署佐官、六房胥吏搞鬥爭,都火燒屁股了!
他需要一個幫手,還需要一個能幫他處理這些雜事的師爺!可這又該道哪裏去找呢?
在一旁等候的黃主簿見李致遠一直皺眉不語,忍不住上前問道:“縣尊,可是下官所列名冊有何問題?”
李致遠搖了搖頭,道:“那倒沒有,黃主簿這一手字寫的真好,名冊也列的清晰明了,果然不愧為公文老手。”
黃誌義心裏揣度了一番,似乎有些按捺不住,兩撇八字胡一抖一抖的,看起來有些滑稽可笑。
李致遠忍住笑意,問道:“黃主簿這是怎麽了,可是有什麽話要說?”
黃誌義卻表現出一副猶豫再三的樣子,可他那迫不及待地熱切眼神和抖個不停的八字胡差點沒讓李致遠爆笑出聲來。
“下官有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
李致遠心道,老子真想說你還是別講了,看你這個死樣子,憋不死你!
唉,罷了罷了,就順你意說吧。
李致遠嚴肅道:“黃主簿但說無妨!”
黃誌義強壓住內心欣喜,扭扭捏捏地說道:“其實真不是下官嫉妒、詆毀同僚,實乃確有不公之事。”
李致遠心理暗道,嗯,那八成就是嫉妒了,詆毀也是肯定的。
“縣尊你剛才看了下官所寫之名冊,想必已經發現了,這個汪縣丞可是徽州績溪人!”
“按官場上的規矩,他應該避嫌去外地為官的,也不知他使了什麽手段,竟然得以在同為徽州府的婺源縣做縣丞。”
“還有一點,縣尊可能有所不知。”
見黃誌義一臉期待,李致遠也隻好配合,耐住性子“好奇”道:“哦?不知黃主簿說的是哪一點?”
“這個汪縣丞和婺源本地最大的富商汪老爺可是都姓汪的!而且還是沒出五服的同族親戚!”
——————————————————————————————————
崇禎十六年九月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