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刺客2

第2章 刺客(2)

從《史記》起,荊軻的頭上就一直戴著道德的光環,他的身上也被傾注了無限的同情和遐想。因為他要謀殺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後來的秦始皇,而且功敗垂成。人們對嬴政有多痛恨,對荊軻就會有多敬重;對弱者有多少同情,對荊軻就會有多少謳歌。但這是靠不住的。道德的判斷從來就很容易遮蔽真相,做研究卻要的是實事求是,不能感情用事。

那就來作事實判斷。

從司馬遷的描述中我們得知,荊軻是衛國人。他流浪到燕國不走,隻因為熱愛燕國的狗肉和美酒,以及殺狗的屠夫還有音樂家高漸離。這並不能構成所謂愛國主義的要素。也就是說,燕國的存亡,其實渾不關他的痛癢。這是他聽了燕太子丹一番慷慨陳詞後,愣了半天不說話的真實原因。

事實上,荊軻刺秦並非主動請纓,燕太子丹則是買凶殺人。所謂“車騎美女恣荊軻所欲”,便一語道破天機。

字裏行間,蛛絲馬跡,不容小覷。

荊軻,是被當作“神風突擊隊員”的。

當然,也可以換種說法叫“國士待之”。

事實上他的排場之大,成本之高,所用之費,十分驚人。徐夫人之匕首,樊將軍之頭顱;千金之禮品,督亢之地圖;高漸離之擊築,田先生之籌謀。一切高成本又具有戲劇性的要素,在這裏應有盡有,而且驚心動魄,光彩奪目。唯一沒作交代的,是不知道有沒有過行動前的沙盤推演。

這就怎麽看,怎麽像演戲。

沒錯,演戲。包括燕太子丹的“催場”,包括眾人“皆白衣冠以送之”,包括臨別之際痛哭流涕慷慨悲歌,也包括十三歲就會殺人,但見了秦王就尿褲子的副使秦舞陽,都是必需的舞美、道具和伴奏。

是啊,刺殺秦王是何等機密之事,有這麽敲鑼打鼓的嗎?就不怕秦國的臥底和線人?實際上,一次秘密行動的排場越大,戲劇性和儀式感越強,真實性就越弱。結果,作為“無韻之離騷”華彩樂章的荊軻刺秦,便成了燕太子丹編劇和導演的一場大型演出。“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複還”,是主題歌。

這種語境下的荊軻,已不是刺客,而是演員。

可惜戰場不是劇場。一旦“圖窮匕首見”,那就必須動真格。然而正如武林高手魯勾踐所言,荊軻劍術不精,還不肯虛心學習。結果怎麽樣呢?秦王近在咫尺,他卻一敗塗地。

抓,抓不住;刺,刺不中;追,追不上;打,打不贏。隻能在遍體鱗傷之後,靠在柱子上說完最後的“台詞”:嬴政!老子本來就沒想殺你,是要劫持了你做人質,讓你跟諸侯簽訂條約的!

荊軻沒有撒謊,燕太子丹的策劃就是如此:劫秦是第一方案,刺秦不過退而求其次。這是丹的如意算盤,他其實很貪。

問題是,可能嗎?

荊軻心裏多半也沒底。他遲遲不肯成行,恐怕就因為此。

但,偉大的藝術家總是會在內心深處呼喚悲劇的出現。

何況太子已經起了疑心,那就什麽都不要說了。荊軻義無反顧地走向他的戰場或劇場,哪怕明知不能全身而退,哪怕明知這不過一場真人秀。

是的,血濺王廷的真人秀。

殺手情

聶政卻不會這樣。

聶政是豫讓之後、荊軻之前的刺客。與荊軻不同,他的目標很明確,就是刺殺韓相俠累。他的行動也很機密,隻有他和嚴仲子兩個人知道。10

這更像一個職業殺手。

的確,如果說忠義,豫讓執著,荊軻會演,那麽,聶政專業。他的“活”實在幹得漂亮,不但幹淨利落地殺掉了俠累,還清理了現場,掐斷了線索,讓韓國人永遠無法知道凶手是誰,更無法從凶手這裏追到幕後。

這樣的刺客,是手藝人。

手藝人是要有金剛鑽的。沒有金剛鑽,他不攬瓷器活。

就算有,也不輕易攬活。

聶政就是這樣。

沒錯,聶政也是“士為知己者死”。他的出山,主要是感念嚴仲子的看重賞識。實際上,這也幾乎是“中國式殺手”的共同特點。但同樣毋庸諱言,聶政跟豫讓不同。他不是自己要報仇,而是受雇於人,嚴仲子更明明白白是買凶殺人。奉黃金百鎰,前為聶政母壽,就是他出的價錢。

但再高的價錢,聶政也不為所動。他謝絕了嚴仲子的饋贈,明確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許人”。不過,他心裏是領情的。而且他認為,“奉黃金百鎰”正是嚴仲子稀罕自己的表現。既然如此,我聶政“將為知己者用”。

因此,當母親去世居喪已畢時,聶政專程從齊國西行到衛國,在濮陽麵見嚴仲子,並直截了當地說:你的仇人是誰?交給我吧!

嚴仲子大喜過望。

隱忍已久的嚴仲子,決定給聶政配備一支小分隊。因為目標是韓國的國相,也是韓侯的叔叔,此公人多勢眾,防衛森嚴,不易下手。

然而聶政反對。

聶政說,這事絕不可以人多。人多嘴雜,是非也多,哪有不泄密的?後果不堪設想。因此,臣隻能一人前往執行任務。

隻身前往的聶政如入無人之境。他手提三尺之劍,入韓境,進國都,闖相府,上廳堂,在手持戈戟的衛士們還沒來得及反應時,就一劍刺死了俠累。然後,又一聲長嘯,擊殺了俠累的衛隊數十人。

這時的場麵不難想象。那一定是所有人都驚呆了,誰都不敢上前。

聶政開始對自己動手。

他先是割掉了自己的麵皮,又挖掉自己的眼睛,然後剖腹挑出腸子,這才倒地而死。這些動作,他做得有條不紊,一絲不苟,平心靜氣。

聶政,莫非是“冷血殺手”?

不,他有情有義。

什麽情?

親情,還有友情。

事實上,聶政毀容不為別的,就是要保護所有相關人,包括嚴仲子。這也是他反對成立小分隊的初衷。他對嚴仲子說得很清楚:韓衛兩國相距不遠。一旦走漏風聲,韓人舉國與主公作對,豈不危險?

同樣,一旦暴露真麵目,生活在齊國的姐姐豈能不受牽連?

為此,聶政甘當無名英雄。

這就是聶政的情義了。

隻不過他沒想到,自己的姐姐更是一個俠女。

這樣的女人和男人

聶政的姐姐叫聶榮。

聶榮也到了韓國。因為聶政死後,韓國人成了沒頭的蒼蠅。他們不知道這個刺客是誰,為什麽要刺殺俠累,又是誰在幕後指使。冤有頭,債有主。怒不可遏的韓侯下令將聶政暴屍街頭,懸賞千金,務必查清他的真名實姓。

消息傳來,聶榮立即動身,並在韓都街頭一眼就認出了弟弟。

聶榮伏屍大哭。

圍觀的韓國人替她捏把汗。他們說:我們國君正在懸賞追查這個刺客,夫人難道不清楚嗎?怎麽還敢來認屍?

聶榮說:我當然知道,我怎麽會不知道?想我這苦命的弟弟,雖然身懷絕技,誌向遠大,卻因為放心不下老母和妾身,隻能忍辱負重,屈身市井,混跡於販夫走卒之中。現在老母賓天,妾身已嫁,他可以“為知己者死”,也可以大顯身手,揚名立萬了。但,弟弟因為妾身尚存,不忍牽連,竟如此地毀壞自己的容貌。我又怎麽忍心為了苟活在世,而泯滅賢弟的英名呢?

說完,聶榮在韓國人的大驚失色中,哭死在聶政的屍體旁。

這讓人想到了安提戈涅。

安提戈涅是古希臘劇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劇中人。她的哥哥波呂尼克斯在宮廷鬥爭中失敗,被他們的舅舅、新國王克瑞翁宣布為“叛國者”,拋屍郊外,去喂野狗和猛禽。然而安提戈涅卻不顧克瑞翁“收屍者殺無赦”的命令,在哥哥的屍體上撒土三次,以代掩埋。

克瑞翁盛怒。

盛怒的克瑞翁抓住自己的外甥女,問她是否知道國王的命令是不可違抗的。

安提戈涅平靜地回答──我知道。不過,我也知道另一種命令。這命令不是今天或明天的,而是永遠的。誰也不知道它來自何處,但誰都不能違抗它卻不受神的譴責。正是這命令叫我去埋葬波呂尼克斯,因為不能讓我母親死去的兒子沒有葬身之地。

聶榮接到的,莫非也是這樣的命令?

塑造了安提戈涅形象的索福克勒斯,跟聶榮應該是同時代人。距離那位“自殺的刺客”鉏麑,則大約二百多年。11

鉏麑接到的,也是另一種命令。正是這命令讓他義無反顧,正是這命令讓他殺身成仁。當然,這三個人的出發點是不一樣的。

鉏麑是為了國,聶榮和安提戈涅是為了家;鉏麑是為了正義,聶榮和安提戈涅是為了親情。然而他們接到的命令卻來自同一個地方,這個地方就叫天良。

天良在,則天理存。

不過鉏麑雖然死了,靈公卻沒有住手。他設宴招待趙盾,後堂則埋伏著甲士,還有惡犬。靠著別人的幫助,被迫害的趙盾才殺出重圍,逃離國都。如此步步緊逼的結果,是靈公終於被趙盾的堂弟或堂侄趙穿所殺。時間,是在這年的農曆九月二十六日。

但這筆賬,最後還是算到了趙盾的頭上。趙穿殺了靈公後,晉國的太史董狐立即記錄在案,稱“趙盾弑其君”,並在朝廷上拿給大家看。

趙盾說:不對,不是我殺的。

董狐說:你是晉國正卿。你被追殺,並沒逃出國境;你回朝廷,又不嚴懲凶手。國君不是你殺的,是誰殺的?

史官的尊嚴有如哨兵,神聖不可侵犯。

趙盾無言以對。

這就是文天祥《正氣歌》中所謂“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它比刺客的刀子還要銳利,因為人是要有一點精神的。精神的力量雖然無形,卻也無敵。因此,這句話也可以改成“在韓聶榮哭,在晉董狐筆”。

這是怎樣的女人!

這是怎樣的男人!

有這樣的女人和男人,當然會有非同尋常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