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發展篇_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新能力研究

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新能力研究

一、引言

1.課題立題的背景

今年伊始,黨中央、國務院就提出了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胡錦濤總書記提出了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擺在突出位置,大幅度提高國家競爭力的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從上海的實際情況出發,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幹配套政策的通知》精神,頒布了實施《上海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幹配套政策,旨在為上海企業自主創新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全國科技大會和上海科技大會,都強調了要將企業作為科技創新的主體。

作為上海自主創新核心主體之一的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已成為上海企業自主創新的中堅力量。因此,提升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其自主創新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對提升上海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本課題旨在通過對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生存環境的分析,剖析影響其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內、外部要因,解釋製約其自主創新能力形成和發展的瓶頸所在,並為政府製定鼓勵、支持和服務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的相關政策,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提供參考。

2.關於本課題研究相關主題的定義

目前,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我國尚未形成一個權威和統一的定義,本課題所研究的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是指有科技含量、產品附加值和勞動生產率相對比較高、市場競爭力較強,具有一定市場占有率的包括個體企業、私營企業、各種非國有控股的混合型企業及留學生創業企業。此次研究不包括三資企業(外商獨資、中外合資及合作企業)。本課題所指的自主創新是指企業能夠獨立控製和把握創新目標、創新方式與創新進程的技術創新。所指的創新能力是指企業重新組合生產要素,開發新產品、新工藝,開拓新市場的能力,它是一個從新思想的產生到產品設計、試製、生產、營銷和市場化的一係列活動的能力,也是知識的創造、轉換和應用的過程,其實質是新技術的產生和商業應用,它既包括技術創新,又包括非技術創新,如管理創新、組織創新和服務領域的創新。

3.本課題的研究方法

為使案例的選取和數據的采集具有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新能力現狀的代表性,課題研究采用了分層抽樣、樣本評估、結構式訪問及實地考察等調研方法,並設計了專門的調查問卷。課題研究報告采用了定性分析中的例舉說明法和比較分析法。

4.關於課題調查問卷的說明

為使本課題的現狀分析和對策研究能反映和切合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新能力的實際狀況,研究對象的選取能基本反映和代表此類企業的基本構成,使課題報告提出的政策建議和對策更有效、更有針對性和具可操作性,本課題組在存量資料檢索基礎上,組織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比較集中的楊浦、閔行、鬆江和浦東新區80多家企業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召開專題座談會,並專門設計了“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新能力調查問卷”,發放問卷100份,回收率95%。問卷涉及的調查內容涵蓋十個大類近40個相關問題,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管理團隊持股情況”、“技術人才情況”、“研發投入與產業化情況”、“知識產權情況”、“企業對自主創新的看法”、“企業認為的自主創新成功的主要內外部因素”、“企業開展自主創新最希望從政府獲得的幫助”及“企業對政府支持企業開展自主創新活動的具體建議”等。參加專題座談會及接受問卷調查的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涉及汽車配件、新材料、電子器件、電氣、化工、生物醫藥、通訊、儀器儀表、軟件設計等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領域,具有一定的行業代表性和初創企業、成功企業的代表性。

二、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新能力現狀特點分析

(一)上海市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的總體情況

根據不完全統計,截止2005年,上海市非公有製企業總數為47.4萬戶,總注冊資本為7209.3億元。隨著規模的不斷擴大,競爭力也不斷增長,體現在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發展迅猛,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2005年,上海非公企業全年被受理的專利申請量達22918件,占全市全年受理專利申請量的70%;非公企業注冊商標39200件,占總量的40%;上海擁有經認定的民營高新技術企業1538家,占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比重達66.8%;2005年,全市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602項,其中非公企業458項,占全市的76.9%;截止2005年底,本市非公企業技術中心數量已達到38個。本市第一批29個科教興市重大工程項目中,非公企業承擔的項目數量達到10個。以上情況表明,上海市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已成為上海自主創新的主要力量。

為使本課題的調研結果能基本反映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的基本現狀,在選擇調研對象企業時,充分考慮到不同發展階段的不同產業門類及不同創業者類型的企業比重,所選的絕大部分企業在自主創新方麵有過積極嚐試,取得創新成功的企業占有一定比例。這樣為全麵分析上海市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基本產業分布、企業類型、企業自主創新及其能力提升所涉及的內部治理結構、激勵機製、知識產權及其產品和競爭力狀況等內外部因素提供了條件和必要的基本信息。

(二)受訪企業的產業分布及其業務類型

在本課題調研的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中,產業和行業分布範圍見下圖1,其中電子信息業、生物醫藥產業、新材料、新能源及節能技術、光機電一體化等高新技術企業占到70%,傳統行業高新技術及非高新技術產業占到30%,在這些企業中具研發功能的企業達到83%,與研發相關的服務類企業也占到64%(參見圖2),說明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十分注重企業的研發功能。

圖1 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產業分布圖

圖2 調研企業經營功能類型結構

注:以上企業經營功能類型一個企業可能多種類型這與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占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的66.8%,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占全市的76.9%及專利申請總量占全市的70%是相符合的。

(三)企業自主創新的體製和機製分析

課題調研發現,具有現代企業製度特征的有限責任公司已基本成為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組織形式,產權清晰、科學管理、資源配置合理等現代企業的特點基本能在這些企業得到體現。98%以上的受訪企業認為自己具有自主創新的理念、必要性和內在動力。52%受訪企業認為自己的自主創新屬於技術原創;39.5%受訪企業認為自己的創新屬於在別人的基礎上進行的集成和再創新;而22%的受訪企業則認為自己的創新屬於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消化後再創新及技術原創和集成的結合。這說明技術上的原創模式仍為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的主要表現形式,這與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整體上表現出規模小、起步資金小、技術研發人員絕對數量較小的特征直接相關聯的。

在企業對自主創新的研發人才激勵機製方麵,75%的受訪企業會采用薪酬激勵的方式,占各種方式的第一位;66%的受訪企業會采用提供培訓機會的激勵方式;其他激勵方式的企業采用情況依次排列是項目經費資助方式38%、股權激勵方式29%、其他方式12%。上述方式包括各種激勵方式的組合采用(見圖3)。

圖3 受訪企業研發人員激勵方式

可以看出,薪酬激勵是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吸引人才的最普遍采用的方式,股權激勵方式的采用尚不普遍,這也是目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股權高度集中及治理結構尚不合理的反映。

(四)企業自主創新技術研發能力分析

1.研發人員比重和培訓投入分析

問卷調查表明,72%的企業重視並設置有專門的技術研發部門,近29%的受訪企業則由其他部門兼負技術研發的職能。技術研發人員在企業職工人數的比重,遠高於傳統產業企業和國有企業,研發人員占員工人數50%以上的企業占受訪企業的41.9%,研發人員占20%以上比重占受訪企業的71%。研發部門的普遍設立及研發人員的高比重,為企業造就了較強的研發能力。可見,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在體現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研發類人力資源配置上是極為注重的(見圖4:受訪企業技術研發人員比重情況)。

圖4 受訪企業技術研究人員比重情況

圖5

2.知識產權的擁有情況分析

問卷調查和研究分析發現,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自主創新普遍較強的原因之一是企業在發起和初創期大都依托企業創業者(或團隊)所擁有知識產權。經過這幾年的激烈市場競爭和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力度的加大,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和自我保護意識大大提高,擁有發明專利的企業占受訪企業的近70%,且大多同時擁有多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非專利技術訣竅,這充分體現企業擁有較強核心競爭力(見圖6:受訪企業知識產權擁有情況)。但由於企業財力人員的限製,企業在維持知識產權的注冊年費投入及保護知識產權遭受侵犯和維權方麵的資金和人力投入上顯得力不從心和較為無奈。

圖6 受訪企業知識產權擁有情況

注:上述數據中包括每個企業可以擁有多種類型知識產權

3.企業產品和技術的市場競爭力狀況分析

調查發現,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技術創新普遍基於市場需求,受訪企業中69%認為自主創新的動力來源是市場需求。67%的企業也同時認為產品和技術創新也是企業發展的需要;也有31%和11%的企業分別認為企業自主創新的動力是來源於同行業競爭需要和受政府產業政策的激勵。這種對自主創新的動力來源的不同看法也正好反映在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產品和技術市場競爭力的體現上,有65%的企業認為自己企業工藝獨特、質量可靠,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這也說明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市場競爭普遍采用的差異化戰略;有45%的企業認為自己企業產品生產規模和市場占有率處於行業優先;56%的企業已獲得核心專利並且由此核心專利導致的年均銷售收入增長超過1%以上;產品和技術屬於國家或上海重點發展的環保、節能產品且具有行業優勢的受訪企業達31%;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能進入歐美市場的占受訪企業的43%,這一現狀說明,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的能力也得到市場的認可和檢驗。其中一些受訪企業已中標承擔國家和上海市級的科技攻關研究項目,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更多的企業認識到隻有緊緊地貼近市場進行自主創新,才能生存和立於市場不敗之地。同時在企業的自主創新過程中,此類企業由於自身資金和財力的有限,技術研發投入風險意識頗強,技術選擇和資金投入相當謹慎,十分注重市場對企業新產品技術的反應和接受程度。

4.產學研模式的運用分析

盡管相當多的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創始人或骨幹團隊均為科研院所的科研骨幹,但企業在具體的技術和產品研發中,選擇產學研合作模式的企業卻為數甚少,隻有14%的受訪企業嚐試過與科研院所的合作,60%的受訪企業與社會其他研發機構進行過研發的合作,企業普遍反映科研院所的現有機製不符合市場化的需求,科研成果離市場需求和產業化目標相距甚遠,雙方利益取向大相徑庭,且高校技術合作缺乏責任感和責任追究機製。

(五)企業自主創新的成功因素分析

分析研究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自主創新及其能力提升的成功關鍵因素是本課題研究的重點之一,它對政府製定相關鼓勵和扶持政策的取向至關重要。調查顯示,98%的問卷受訪企業認為“具有自主創新精神的企業家”是創新成功的關鍵,這點也與科技型非公企業大多由創業精神的知識分子、科研骨幹和海歸放棄安穩的生活,下海和回國創業的群體構成有關。創新成功的企業本身具有企業家創新的基因。“本企業專利技術的開發”被列為企業創新成功的第二關鍵因素,也充分說明科技型非公企業將科研開發作為企業生存和立足市場的生命線和頭等戰略選擇。“行業發展機遇”因素被列為第三,說明正是由於近十年來市政府將高新技術列為上海市區產業發展和科技進步的重中之重,並賦予優惠的產業發展政策,使企業獲得同等的起跑線,以及近兩年相關市科技領域的投資和準入不斷向非公企業開放緊密相關。其次,“人才激勵機製、企業管理和營銷模式”這些受企業創新文化影響的關鍵因素同樣在列。充分說明,科技型非公企業自身也充分意識到,企業要自主創新成功,人才和管理的優勢是直接關係到企業創新的成敗。

表7 受訪企業自主創新成功的主要因素

科技型非公企業運營資金一直是困擾企業技術研發和發展的瓶頸,從自主創新成功的企業資金來源構成和貢獻度分析來看,創業人員或團隊的自有資金仍高居首位,這從某種方麵說明科技型非公有製企

業的創業者和經營團隊所具有的執著的創業精神和把與企業同命運的責任感之外,也同時讓我們看到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在自主創新進程中所麵臨的尷尬和無奈。

表8 企業創新成功資金類型貢獻度排序

(六)企業自主創新的環境因素分析

企業自主創新的社會環境或自主創新的生態對科技型非公企業的自主創新進程的快慢和成敗至關重要。此次問卷調查發現隻有37%的受訪企業表示對目前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的“生態”環境表示比較滿意,感到十分滿意的為零,覺得一般或不置可否的占37%。不滿意占17%,很不滿意的占9%,這說明上海全社會有助於科技型非公企業的自己創新及其能力提升的社會“生態”環境的改善還有相當大的空間。在企業認為阻礙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主要因素中,“創新成本高”、“缺乏高素質人才”、“政府支持不夠”高居前位。相當數量的企業反映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普遍規模小,起步資金多為創業者自有資金,由於高技術人才引進代價高、高新技術研發生產設備及應付工商、稅收、海關、高新項目認定申請等等成本高,與國有大企業和三資企業等實力企業相比,企業的知識產權投入和維護成本及轉化為生產力的產業化成本均使企業的創新成本居高不下,加之企業的自主創新成果及其產品進入市場目前還要遇到相當一部分產業準入政策的限製及國有企業等技術和產品配套的歧視,遭遇次國民待遇。此外,科技型非公有製創新社會服務體係尚不齊全,更增加了企業創新的各種社會成本,阻礙了企業自主創新的能力提升和發展(圖9:受訪企業認為企業阻礙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因素排序)。

表9 阻礙企業自主創新的因素

調查同時發現,正是由於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在自主創新及其能力提升中麵臨高創新成本、市場準入的次國民待遇、人才流動性大等諸多困難、障礙和壁壘,所以絕大多數企業將“政府的扶持和稅收減免”、“知識產權的保護”、“政府采購機會”、“人才引進的政策放寬”和“融資渠道疏通”看作為改善企業創新外部環境的最重要訴求,並呼籲完善技術市場、形成良好完善的非公企業創新社會科技中介服務體係以及優化風險投入與創新企業結合的模式。這些均說明政府在營造全社會自主創新的社會環境和氛圍,製定相關扶持政策,鼓勵和引進社會各界共同尊重認可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自主創新精神及價值,建立全社會非公企業自主創新體製方麵應具有緊迫感和需要進一步的務實努力。

從此次課題調查問卷、幾次專題座談會交流情況及相關研究分析來看,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在自主創新及其能力提升方麵,總體上呈現以下若幹特征:

1.有強烈的自主創新原動力

由於受市場機會和市場競爭、企業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及企業創業者(或經營者)自身價值和理想實現等諸多因素的驅動,絕大多數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具有企業自主創新的原動力,自主創新已自覺成為增加企業自身綜合競爭力的主要戰略選擇。但由於大部分企業存在股權結構過度集中,治理結構的缺陷和創新文化的普遍缺失,企業自主創新的動力主要來源於企業的創業者或經營者團隊而非整個企業員工的整體,因此,創新的原動力缺乏應有的企業文化支撐。

2.新的產業領域與國家鼓勵的最新科技領域聯係緊密

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大多分布在電子與信息產業、生物醫藥技術、節能環保及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領域,一部分企業已基本具有核心技術競爭能力,有的已成為國家產業技術攻關科技項目的承擔主體。企業分布比較零散,技術研發創新集中在個別細分行業零部件和工藝技術,缺乏產業技術領域自主創新的企業集群,且企業的產品鏈的區位集聚效應缺乏。這顯示企業在產業技術的核心、主流技術上的研發創新能力還較為薄弱。

3.產品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由於大多數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創業起步和發展主要依靠自有資金,所以,產品的設計和生產十分注重低成本的策略,產品價格具有相當的市場競爭力,同時這些企業十分注重市場反饋,研發的產品基本上都是滿足市場需要的產品。但也存在因為企業資金來源的捉襟見肘,使企業在擴大生產、營銷渠道建設和廣告投放等方麵資金缺乏,影響了發展的後勁。

4.重優秀人才的聚集

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創業者大多具有較高的學曆和職稱,因此深知優秀人才對企業的重要性,願意出高薪聘請技術專家和職業經理人。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一般不存在國營企業“武大郎開店”、“論資排輩”等限製人才的弊病。在唯才是舉的用人原則和股票期權激勵的激勵製度下,可吸引到一些技術型人才,在技術背景出身的企業創業者和經營者身邊可以聚集起一個誌同道合的技術團隊,但由於社會誠信缺失等原因,企業在留住人才等方麵缺乏長效機製,寶貴的技術人才流失嚴重,直接威脅到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核心競爭力的可持續保持和提升。

5.有開發和保護自主知識產權的意識

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具有比一般國有企業和傳統產業非公有製企業更強的先發優勢和理念,研究表明,絕大多數企業在初創時就依托創業者自己或團隊所擁有的專利技術或技術訣竅,使企業具有自己的核心專長和差異化的技術領先優勢;企業對其專利技術和核心專長的保護意識很強,申請專利的積極性很高。而不利之處在於大多企業專利等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的路徑漫長且成本高。

6.企業自主創新的宏觀環境有所改善

隨著非公經濟在解決就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增加地方政府稅收等方麵的貢獻日益增大,各級政府也日益重視對非公企業的扶持、服務。政府相繼出台扶持和鼓勵企業作為自主創新主體的各類政策,竭力為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自主創新創造有利的社會環境,建立了許多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的機構,許多企業獲得了政府各類財政資助。說明科技型非公企業自主創新的宏觀環境正在改善。但總體環境對科技型非公企業仍不寬鬆。

三、製約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新能力提升的因素分析

調研表明,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在自主創新及其能力提升的進程中也麵臨了諸多因素困擾,有企業內部的原因,更有企業自主創新所麵臨的社會“生態”環境的外部因素,根據本課題組所做問卷調查、專題座談會及有關研究的積累表明,以下多種瓶頸因素製約著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的開展及其能力的提升。

(一)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內部製約因素分析

1.企業股權結構與治理結構仍不盡合理

企業治理結構的核心是企業經營控製權及其配置。企業的治理結構是受企業股權結構製約的。從現狀調研情況看,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仍多為集權式治理結構,股權大多集中於企業創始人或創業團隊的極少數人,甚至於企業所有者全資控股。企業大多采用了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但家族製或企業所有者說了算的實質並沒有改變。這種集權治理結構在企業的初創期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企業內部各主要成員間的信任成本也較低,有助較小規模企業實現更有效的組織與管理,但不利的方麵是,這種股權過度集中所形成的治理結構容易導致相信“自己人”,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限製了企業從更廣的範圍選拔更有能力的管理者來更有效地配置企業資源,而這種限製對當今科技產業麵對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市場瞬息變化的外部環境進行自主創新和發展來說是一個大忌。

2.人力資源短缺是製約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

大多數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經營者認為影響企業可持續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關鍵因素之一是高素質人才的缺乏。從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技術創新角度看,自主創新需要較大規模的前期投入,同時需要大量科技人才和營銷人才,但由於大多處於創業和初期發展階段的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資金和財力的有限,待遇普遍較低,企業招不到合格的人才,加之企業股權高度集中,普遍缺乏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關鍵技術和營銷人才缺乏使命感,沒有足夠個人發揮的空間,人才流動過於頻繁,流失嚴重,使企業的自主創新的可持續性缺乏保障。

3.企業融資渠道狹窄,資金來源的缺乏阻礙企業自主創新的投入

由於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固有特點,企業的創業和起步大多依賴創業者或創業團隊的知識產權、專業技術等無形資產和有限的自有資金,在銀行貸款目前均需要有形資產抵押的高門檻麵前,企業大多隻能望而卻步,企業又達不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要求,也難以獲得風險資本的支持,有限的自有資金和融資難,直接影響了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所需的產品技術的開發、人力資源建設及市場營銷的可持續投入,從而影響企業的發展後勁。

4.研發人員的流失使企業麵臨知識產權保護風險

由於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規模比較小,企業自主創新研發人員少,研發活動的投入和流程過度集中在少數骨幹研發人員身上,雖然研發的技術成果理論上企業可以通過申請專利的形式加以保護,但現實情況下,由於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治理結構的問題及科研人員工資待遇低等諸多方麵的原因,使企業核心研發人員的流失給企業造成核心技術泄密,甚至人才和技術流向企業的競爭者,直接導致企業核心競爭力受到威脅,加之法律訴訟的高成本,尤其是專有技術的泄密,使企業難以得到企業知識產權的真正保護,給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積累投入的信心保持以及開放式用人機製的形式造成不利。

(二)製約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外部因素

阻礙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因素除了上述若幹主要來自企業內部因素外,企業自主創新和發展的外部環境也存在著以下不同程度的製約和瓶頸因素:

1.公共政策和製度環境存在缺陷

研究發現,涉及非公有製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製度中,最突出的問題是係統性的“次國民待遇”問題。從總體上看,盡管近年來政府對非公有製企業的政策和製度已經大大改善,但由於人們在認識上存在的各種偏見根深蒂固,因此,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還經常受到來自政策麵和製度麵的種種歧視。

2.企業資金來源單一,融資渠道不暢,社會尚缺乏麵向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融資機構和適合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金融產品

調查發現,絕大多數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注冊及初創期營運資金均為數量有限的自有資金的投入,產品科技開發經費、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生產擴大所需固定資產購置等所需資金的開支使企業資金麵臨短缺,銀行貸款又缺少資產抵押和擔保機構;屬於無形資產的知識產權抵押困難重重;國內的各種風險投資基金,隻是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科技部及市級高新技術項目成果轉化創新基金或種子基金等扶持基金的資助條件偏於苛刻,申報手續繁瑣、審批時間長,受惠企業麵窄、單筆資金量小;有關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貸款貼息和融資擔保的政策規定操作性不強,政策兌現難;企業直接融資的資本市場尚未有效形成。這種企業資金來源單一和融資受阻的局麵直接阻礙了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發展和自主創新的後續投入。

3.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在市場準入方麵與國企外企相比還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在政策、公平機會方麵仍受歧視

(1)國有大型企業產品技術等配套存在著排斥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現象。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創新技術和產品難以進入國有企業成套係統、技術、產品及其服務的配套,在性價比占優勢情況下,大多國有企業寧願花高成本進口國外產品和技術,排斥和歧視本國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產品;通訊、電力、公共事業等相關行業的采購,同樣存在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苛刻限製,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合作和配套設置諸如較高注冊資本及用戶數量大小的高門檻,以及采取占有知識產權或主導地位的歧視性待遇。

(2)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有能力通過自主創新實現進口替代的技術和產品,國家缺乏應有的產業保護措施。國家在鼓勵國民、企業及政府采用本國企業創新技術和產品,保護本國創新產品的市場方麵缺乏應有的保護政策,致使民族企業創新技術和產品已經商品化或即將產業化時,就遭遇進口產品充斥市場造成的封殺。

(3)政府采購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新產品的傾斜缺乏可操作性。政府采購是鼓勵和保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並給予實質性市場機會的具體體現,但現在各級政府具體實施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新產品的政府采購時,缺乏有效的落實和監督機製。

4.企業自主創新和發展的社會化服務體係尚不健全,致使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自主創新成本高,效率低

這是絕大多數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深切感到的創新和企業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主要表現為政府相關部門缺乏健全的政策信息服務體係,信息不對稱,企業缺乏了解政府產業投資導向、財稅優惠、資金支持等相關

政策的途徑,未能及時享受企業本應可享受到的優惠政策;社會既有的中介服務機構具有濃重的政府所轄或官辦色彩,缺乏為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服務的積極性和內在動力,服務內容和方式留於表麵,缺乏實效;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宏觀管理體製不順,由於缺少直接服務於中小企業的中小企業局,主管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部門眾多,政出多門,部分政府工作人員政策水平和專業素質欠缺,這些都影響了企業自主創新的積極性;工商、稅務、國土、海關、質檢、金融、物價等管理部門缺乏針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和發展的傾斜和特殊服務政策;政府投入科研院所和公共服務的機構的信息資源管理和技術創新相關資源缺乏切實可行的讓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共享的機製。凡此種種均直接增加了企業自主創新及其能力提升的社會成本。

5.政府製定的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相關政策係統性不夠、政策落實存在“沙漏”現象,主要表現為:

(1)相關政策的製定偏於宏觀,針對性不強,與企業的實際需求存在距離,尤其是資金、人才和產、學、研相關的法律地位等企業極為關注的問題和領域尚不能滿足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及企業發展的實際需要。

(2)政策扶持力度欠缺。盡管上海市政府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自主創新製定了若幹政策,但是企業享受政策的成本往往頗高。表現在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在創辦、起步、發展、壯大過程中遇到的門檻眾多,技術、資金、人才等方麵困難重重,企業在生存和發展急需幫助的關鍵時刻,難以得到政府及金融、財稅等部門的支持。使很多好的項目和企業錯過最佳發展時期。

(3)政策在傳播、接受和執行中存在明顯的“漏鬥效應”。執行和反饋機製尚不夠完善,導致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流失,或缺乏一定可行性。這也就形成了“漏鬥效應”,即政策麵麵俱到,但實際收效麵小,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業本應可以減少的自主創新的成本。

6.產、學、研難以成為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活動中科研活動和成果產業化的有效模式

產、學、研合作難製約了企業科技創新效率的提高和產業化有效路徑選擇,原因主要是利益的不一致和短期行為製約了產、學、研各方的動力;科研院所的成果供給與企業產品市場的結構性失衡影響科技成果的轉化;企業不願介入中試、工程化研究階段。造成資金短缺,產業化合理利益分配機製的缺乏遏製了各方的有效合作。

四、促進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新的政府對策建議

通過上述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新能力提升的成功經驗分析及製約其發展的內外部瓶頸因素的解析,我們認為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是真正意義上的自主創新主體,它既是創新投入和研發的主體,又是受益主體和風險承擔的主體。保持其自主創新能力可持續提升的發展後勁,全社會必須從國家政策和地方發展的角度製定激勵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相關政策。如果說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人力資源建設、資金保障是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內核”,那麽,企業生存和創新所麵臨的政府政策環境激勵是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外核”。在此,我們就政府如何進一步鼓勵和支持上海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可持續發展,製定和采取積極可行的政策和措施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一)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各種激勵機製,突出和注重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服務和協調1.製定促進發展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政府規章,推動設立地方性法規

編輯《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政策指南》,做好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統計,營造有利於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發展的政策法規環境和社會環境。

2.強化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與國家發展戰略的對接

要充分利用科技部提出的國家重要科研基地向非公企業開放,擴大國家科技型中小型企業創新創業基金規模,“863”等“八大科技計劃”支持非公企業進行基礎性研究的良好機遇,在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與國家發展層麵,設計和構建更多的對接渠道,鼓勵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積極參與國家重點項目的開發,參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重大關鍵技術的研發和國家重要研發基地的建設,從而對國家發展戰略有所作為。

3.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盡快製定操作性強、措施有力的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技術保護條例及其配套管理辦法,建立係統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框架,為自主創新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改變現有專利執法、知識產權保護體係,使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保護部門與公安、法院等執法部門進行有效整合,建立知識產權舉報投訴中心,形成快速打擊侵權、有效保護知識產權的合作機製。加強對科技企業和科技人員的法律援助,遏製違法侵權的勢頭;完善知識產權創造激勵機製,加大技術標準專項資金資助力度;支持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創造和掌握自主知識產權,創建自主品牌,使企業的創新價值得以落地和實現。

4.製定技術入股、無形資產評估等管理辦法,使企業家能充分利用分配手段,較好地解決企業和技術持有者的利益衝突

成立企業家服務機構,及時解決企業家在組織創新活動中遇到的問題,降低創新成本。

(二)進一步製定和落實體現平等和公平待遇的行業準入和市場開放政策,保障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成果和產品(服務)的應用和市場機會,保證市場經濟體製下自由競爭機製的運行1.加大市、區縣政府采購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產品和服務的力度,通過產品和技術的應用帶動市場需求,在產品技術指標等相關標準達到政府采購目錄要求的情況下,政府應以法律形式規定優先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產品的采購比例,降低對科技型非公企業在政府采購競標時對企業注冊資本、生產規模、用戶數量等諸多方麵的苛刻要求。

2.盡快製定上海相關地方法規,防止國有大型企業在產品研發招標、產品整機或零部件配套及相關技術服務方麵切實存在的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歧視、限製和排除的現象,以使“國務院關於支持和引導個體經營等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若幹意見”中允許非公有製資本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得到真正的體現。

3.政府應在出台上海技術產品國產化目錄的基礎上,建立一套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進口產品、技術和服務替代申報、公告和社會第三方認證機製和體係,限製國有企業產品、技術配套的盲目進口。

4.基於企業是社會科技創新的主體,而科技型非公企業又是其中的中堅力量,上海市政府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招標及科研經費的發放,應更多地麵向包括科技型私營企業在內的企業,而不是集中在科研院所,由於科技型民營企業的研發具有注重市場應用價值的創新理念和研發模式,政府應給予其充分的參與機會,並在操作上製定一套有法可依的製度和規範。

(三)進一步製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扶持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財政金融政策,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自主創新的瓶頸和融資難的問題1.加快建立和完善科技型非公企業信用擔保體係建設的基本框架。在市、區縣政府及社會第三方有關資信機構推進科技型非公企業信用製度建設及其信息共享建設的同時,應積極鼓勵建立多種形式的科技型非公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並加強對科技型非公企業信用擔保的指導。

2.政府相關部門應根據科技型非公企業的特點,在無形資產評估前提下,積極促成商業銀行探索和實施企業專利抵押的融資模式,真正突破企業自有有形資產和資金規模小的抵押融資瓶頸。

3.市、區縣政府應根據年度財政收入的增長,逐年加大扶持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各種專項資金,資金審核應避免現行的撒胡椒麵的方式,對企業涉及的共性技術(即產業發展中的共性技術瓶頸以及對產業發展關聯性強、帶動性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應給予更多的資金扶持,提高此類技術單個項目的資助力度。創新資金的申報條件應充分考量科技型非公企業的特點,使其更具人性化及實效性。

4.轉變政府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方式,把對高新科技企業的投資轉到開發性金融機構,由他們給科技型非公企業形成股本性和資本性的貸款,或者長期的技術成果轉化貸款,由開發性的金融機構去選項目,並跟蹤和管理,加強對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科研項目的前期科學評審、中期動態管理、後期績效評介,便於投資後的進入三板和二板的操作。

5.加快開放證券市場的櫃台交易,建立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募股融資渠道。進入資本市場融資是解決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技術創新融資問題的重要途徑。雖然讓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全部上市不太可能,但應允許具有一定技術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企業通過場外市場交易等方式發行自己的債券或股票籌措資金。

6.推進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信用管理製度建設。逐步完善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的信用檔案,建立信用等級評估製度,使企業通過積累自身的信用資本爭取更多的融資機會。擴大“企業信用管理崗位培訓”在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中的試點,提高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信用意識和實踐操作能力,提升企業信用狀況,促使其獲得更多的政策便利和交易機會。

(四)完善社會服務體係,大力發展服務型中介機構,推動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走創新之路1.資助建立各類企業工程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創業服務中心,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促使其能夠根據企業需求開展技術中介、技術孵化、技術集成、技術培訓、企業技術診斷等服務工作;集中建立和完善與科技型非公有製企業發展相配套的社會服務協作體係,包括資產評估、產權交易、風險投資、政策法律服務及會計事務等機構;培育和健全技術市場,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壯大技術交易中介組織、技術經紀人隊伍。大力發展谘詢機構,為企業提供包括戰略、管理、市場等方麵的谘詢服務。提供孵化場地和服務設施,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各類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實行開放式管理,組織網絡化,功能社會化,服務產業化,逐步形成覆蓋全市的創業服務體係。

2.製定扶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優惠政策。對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服務的產業技術信息收集、整理、谘詢;為企業技術轉讓服務的技術經紀、技術中介;以及為企業科技成果產業化過程中提供測試、鑒定、中試等技術性、生產型服務業,應享受與高新技術企業同等的待遇。

3.建立一批公益性的技術中介服務機構,這些機構應免費為企業提供信息谘詢、融資幫助、技術中介等服務。加強培育社會化的技術中介服務機構,對願意為企業提供創新服務的技術經紀人提供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製定對企業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服務項目的項目認定和項目資助辦法。

(五)為產學研合作搭建平台、營造環境,加強政府在產學研合作中的協調力度

1.由於企業對資源整合能力的缺乏,各級政府的非公企業管理職能部門應積極為科技型非公企業引薦自主創新所需的產、學、研合作夥伴,牽線搭橋,並宣傳培育合作各方的契約精神,弘揚誠信品德,促進合作各方的信任和融合。

2.政府通過共性技術研究招標和應用推廣機製,更多提供科技型非公企業參與產、學、研合作的機會。

3.加強製定相關政策和法規為科技型非公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產學研合作提供法律保障,保護產、學、研合作各方的權益。

4.組建專門的機構為科技型非公企業產、學、研合作、發展提供服務。政府作為產、學、研合作、發展的支持力量,要為產、學、研合作方搭建信息溝通、技術支持的平台,促進和完善產、學、研合作的社會化服務體係。

(六)全力營造全社會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的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給予科技型非公企業及其創業者、企業家應有的社會地位和法律地位自主創新對企業家和創業者來說需要承擔巨大的風險和壓力,對科技型非公企業來說,更是一種生死存亡的選擇。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如果隻認不擇手段的成功,就會扼殺寶貴的創新精神。各級政府首先要有鮮明的態度,尊重扶持具有創新精神的企業和企業家。媒體要大力宣傳和弘揚這種精神而不是津津樂道於一夜暴富的神話。建議開辟介紹自主創新的企業家專欄以及表彰為自主創新做過貢獻的非公企業家,不管他是成功還是失敗。獎勵的應該是一種精神。隻有把社會的價值觀引導到崇尚創新、探索和執著的追求,才能形成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的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給予科技型非公企業及其創業者、企業家應有的社會地位和法律地位。

(上海市社會服務局新經濟組織服務處)課題組成員組長:上海市社會工作黨委書記、上海市社會服務局局長 許德明副組長:上海市社會工作黨委副巡視員 劉慶組員:上海市科學技術協會調研宣傳部 何繼紅上海市社會服務局新經濟組織服務處 張大鴻 楊國浩 葉芸芸 徐靜嫻 沈俊上海市科技谘詢服務中心 沈靜如 王瑞芳 李培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