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吉林省高校黨建的主要成就_第二節 固本強基,組織建設卓有成效
第二節 固本強基,組織建設卓有成效
吉林省高校始終圍繞辦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學的目標,堅持抓基層、打基礎,以改革創新的精神不斷加強黨的組織建設,把黨對高校的領導落實到把好辦學方向、深化綜合改革、推進依法治校、促進內涵發展的全過程,為高校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有力組織保證。
一、鞏固了黨對高校的領導
加強黨對高校的領導,加強和改進高校黨的建設,是辦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學的根本保證。加強黨對高校的領導,加強和改進高校黨的建設,是全麵提升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應有之義,也是辦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學的必然要求。
(一)堅決貫徹落實了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
通過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對高校領導體製的不斷探索與實踐,從“校長負責製”到“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經曆了多次反複,吉林省高校最終確立了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
1958年中央就明確規定“在一切高等學校中應當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務委員會負責製”,1962年周恩來就這一體製的運轉在《論知識分子問題》報告中作了專門闡述,強調首先要明確黨的領導範圍,黨領導一切是說黨要管大政方針、政策、計劃,黨對各部門都可以領導,不是說一切事情都要黨去管,黨的領導是學校黨委領導。這些論述第一次闡明了學校黨委領導的科學內涵,是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的領導;黨委領導辦法是抓大事、議大事、謀大局,重點管好大政方針、政策、計劃,不幹涉具體行政業務;學校基層單位黨支部要發揮保證監督作用。但是文革中,這一領導體製被廢棄。鄧小平同誌再次複出後,很重視高校的領導體製問題。1977年9月,鄧小平在同中科院負責人方毅、教育部長劉西堯等人談話時指出,“科研機構已經確定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所長負責製,教育部門要緊緊跟上”
。鄧小平同誌使用了“分工”一詞,旨在強調黨委和校長的職責權限要分工明確,不能以黨代政,特別是要真正給予校長合理權限,使其能放手工作,這也正是這一領導體製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但是1985年5月頒發的《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規定:“學校逐步實行校長負責製。”隨後幾年裏一些高校把實行校長負責製作為領導體製的改革方向,造成黨對高校領導的削弱。1990年後,以江澤民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及時總結了經驗教訓,7月,中央頒發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高等學校黨的建設的通知》,明確指出高等學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1994年江澤民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說“關於學校的領導體製,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的高等院校,黨委要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並作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充分行使職權。”這一講話也同樣強調黨委管政策、管方向、管大事情,要支持行政領導做好工作。1996年頒布的《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明確:“高等學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199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把這種領導體製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2010年8月,中共中央頒布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高等學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高等學校黨的委員會統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規定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吉林省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經過多年的實踐得到了不斷地完善,黨委、行政的議事決策製度進一步規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配合的工作機製運行良好。如東北師範大學黨委著力在把握學校發展方向、決定學校重大問題、監督重大決議執行等方麵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認真按照民主集中製關於“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推動實施一批重大發展戰略,學校多次召開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專題研究,做出改革人才培養模式的重大決策,實行師範大學、地方政府、中小學校“三位一體”的師範生協同培養機製,該機製被列入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在全國進行推廣;學校黨委依法依規、積極開展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製度的有益探索,主持製訂大學章程,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內部治理結構實行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製,學校黨委積極發揮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在統籌協調黨政關係上的機製優勢,傳承“政治上堅強有力、事業上開拓進取、組織上團結統一、作風上廉潔自律”的班子建設的優良傳統,暢通黨政一把手溝通機製,建立了黨政一把手“日常事勤溝通,重大事先溝通,全局事深溝通”的機製,形成了“平時學習”加“集中研討”的機製;形成了黨政一把手團結共事、班子成員間協作配合的良好局麵,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經驗在全國高校黨建工作會議上進行典型介紹。
二、加強了基層黨組織建設
吉林省高校嚴格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規章製度,有效地推動了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逐步走上規範化製度化的軌道,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一)以實現全覆蓋為目標,堅持加強組織建設
吉林省高校積極探索基層組織設置形式,構建嚴密有效的組織網絡。針對高校實際,堅持
黨組織與行政單位同步、對應設置,保證每一個機構、單位都有對應的黨組織;針對教師實際,按項目組、創新團隊、科研平台等新興學術組織設置黨支部,使黨支部工作與最活躍、最具有創新能力的組織單元有機結合;針對研究生學習實際,在班級、課題組、實驗室設置黨支部,使黨的工作直接覆蓋到研究生學習活動的基本細胞單位;針對本科學生成長實際,低年級按年級設置黨支部、高年級將黨支部建在班(或專業)上,在學生園區、社團、社會實踐團隊中設立臨時黨支部。
(二)以抓好帶頭人為重點,堅持加強領導建設
吉林省高校一直重視精心培養、選好配強基層組織帶頭人。吉林農業大學、長春工業大學等高校積極探索院級黨組織工作體製,實行學院黨委書記兼任常務副院長,堅持黨支部書記兼任行政職務,推行從青年教師中選拔任用黨支部書記製度,做到“一崗雙責”,把黨支部書記作為培養鍛煉年輕幹部的重要途徑,選任優秀輔導員擔任專職學生黨支部書記,納入科級幹部管理序列,把學生黨支部書記作為“黨的接班人”高度來培養,對學生黨支部書記敢於放手讓他們挑擔子,使他們成為黨建工作的行家裏手。
(三)以增強榮譽感為基礎,堅持加強隊伍建設
吉林省高校積極營造從事黨務工作光榮、受重視、受尊敬的良好氛圍,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黨務工作者。建立健全了專兼職組織員隊伍,在黨務幹部中選聘兼職組織員,為基層黨組織配備兼職黨務秘書,加強對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實施了黨務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加強政策引導,真正重視、真情關懷、真心愛護黨務幹部,為黨務幹部生活解憂、心理減壓、發展鋪路,使他們有為有位,充分調動了黨務工作人員安心崗位、做好工作的積極性,增強了黨務幹部的職業歸屬感和自豪感,營造濃厚的“家味”。有的高校在經費緊張的情況下,設立基層組織活動專項經費,同時積極為基層組織提供必備的場所、辦公設備和用品,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發揮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壯大了共產黨員隊伍
吉林省高校能夠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嚴格遵循“控製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方針,紮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一)加強領導,規範程序,把好“入口關”
1.高度重視,加強規章製度的貫徹落實。吉林省高校高度重視黨員發展工作,從培養德、智、體全麵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戰略高度,在年度和學期的工作計劃中都將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程,並將此項工作作為基層黨組織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預備黨員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發展黨員工作的紀律與監督、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要求等作出了更為明確的要求,增強了可操作性,實現了發展黨員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科學化。
2.嚴格程序,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吉林省高校嚴格執行發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堅持做到未被列為年度發展計劃者不予發展,考察期未達一年者不予發展,政審材料不全者不予發展,畢業班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內不予發展,黨校培訓過期者不予發展,團內推優過期者不發展。對不完全符合相關預審條件,但工作能力強、群眾基礎紮實的學生幹部或在重大事件考驗麵前表現突出,基層黨組織認為有必要發展的,必須上報校黨委審核,審核通過後,基層黨組織方可發展。吉林省高校都明確要求堅持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和組織幹事、全體黨員要認真履行發展黨員職責,同時明確,發展黨員工作作為對基層黨組織進行目標考核和對書記、副書記進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3.嚴格要求,認真執行檢查製度。吉林省高校堅持把黨員質量放在第一位,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有的高校明確規定,學生發展對象應具備四個條件:綜合測評排名或專業成績排名必須居班級前1/2;近兩個學期考試(查)科目一次性通過,無補考現象;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考試成績須符合學校規定的授予學位的有關要求;至少獲得一次院級(或以上)表彰。對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內的成績和綜合測評排名等也作了硬性規定;達不到要求者,視情況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為了隨時掌握各基層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各高校組織部建立了發展黨員工作檢查製度,對發展黨員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和抽查。對做得好的單位給予表揚,對不按規定做的給予批評,對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將進行整改。
4.加強培訓,注重黨務隊伍建設。吉林省高校能夠堅持對黨支部書記和組織員進行輪訓,通過集中授課、自主學習、聽講座、研討會、經驗介紹等形式,特別是專門詳細向他們講解發展黨員工作程序、要求和紀律等,提高了黨支部書記對發展黨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使他們在黨員發展工作中努力發揮骨幹作用。
5.網絡管理,推進黨務工作科學化。吉林省高校根據發展黨員工作實際,全麵啟動了“黨內信息管理係統”建設工作,撥專款優先配備了係統運行所需要的硬件、軟件、網絡設備,為基層黨組織配備了《中國共產黨基本信息管理係統》,在高校內形成係統管理的局域網,實現了對各種報表數據的及時、快速、多樣查詢和再利用,為領導決策提供方便、靈活、直觀的數據支持,實現了高校黨組織和黨員隊伍的動態、規範管理。
(二)教育為主,加強實踐,把好“培養關”
1.對申請入黨人開展了黨的基本知識啟蒙教育。吉林省高校普遍認識到早教育、早選苗、早培養,是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建設的關鍵。長期以來,各高校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對申請入黨人的教育,吸引他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有的高校以新教工崗前培訓、新生入學教育等為契機,向新入校的教工、學生介紹黨的基本知識、黨員條件以及入黨主要程序;邀請優秀黨員作報告,進行典型示範教育,鼓勵他們在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堅持黨員聯係群眾製度,定期組織優秀青年教師參加黨組織開展的有關活動,著力提高黨外教師對黨的認識;對於那些已遞交入黨申請、綜合素質較高的教工或學生,及時派人與其談話,有針對性地進行重點教育。通過這些措施,擴大了申請入黨人的隊伍,提高了申請人的政治覺悟,夯實了黨員發展工作的基礎。
2.對入黨積極分子開展了入黨動機教育。為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吉林省高校在入黨積極分子教育過程中,采取了統一教學大綱、統一教材、統一授課的方式。教育內容以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路線以及黨的優良作風為主,使學員樹立共產主義信念,端正入黨動機,積極以實際行動爭取早日入黨。同時,廣泛開展形勢教育,幫助入黨積極分子正確認識形勢,培養他們的政治責任感和曆史責任感。教學環節上,以課堂集中講授理論知識為主,同時安排自學、小組討論、觀看資料片、社會實踐、撰寫學習體會、閉卷考試、大組交流等。
3.對預備黨員開展了黨性觀念教育。吉林省高校在教學內容的設置上,堅持少而精、要管用的原則,主要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黨的先進性教育。要求預備黨員必須參加一次培訓,培訓情況及考核成績記入培訓登記表。預備期滿者,如果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如期轉正。
4.提供了培養鍛煉舞台。吉林省高校從適應新要求新任務入手,不斷創新黨員教育的內容和形式,做到了黨員教育管理與時俱進。通過開展“先鋒工程”“黨員示範崗”“黨員義工”“黨員目標承諾”“黨員社區指導”等主題實踐活動,推進黨建工作的創新創優,努力做到了堅持理想信念教育與提升素質能力相結合、堅持教育培訓與推進發展相結合、堅持經常性教育與集中培訓相結合、堅持全麵覆蓋與分類施教相結合、堅持教育培訓與搞好服務相結合,使廣大黨員的理想信念進一步堅定、黨性觀念進一步增強、優良作風進一步養成、工作能力進一步提高、先鋒模範作用進一步發揮,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形成了“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三)堅持標準,確保質量,把好“考察關”
1.嚴格培養考察製度。吉林省高校在省高校工委的要求下,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建立健全了與申請人第一次談話、審批前談話、聯係人定期考察、積極分子定期匯報思想、黨員聯係班級等製度,將日常考察、學習考察與任務考察有機結合,聯係人定期與培養對象進行交流,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定期填寫考察記錄,並向黨支部如實匯報考察情況。為切實提高考察工作質量,真正發揮考察、教育的作用,吉林省高校十分注重培養聯係人的選拔工作,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係人,應當由經過一定時間黨內生活的鍛煉,能夠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先鋒模範作用發揮得比較好的正式黨員擔任。
2.建立培養考察機製。吉林省高校十分注重考察入黨積極分子的入黨動機,黨委組織部和基層黨組織定期查閱學生檔案和書麵思想匯報,了解其一貫表現、入黨動機以及自我評價等,看其在平時學習、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情況,看其在重大政治問題上的觀點和態度,看其在個人名利麵前的反映與表現等,不定期與積極分子談話、召開座談會、個別征求意見等,全方位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動機。
(四)暢通渠道,完善監督,把好“群眾關”
1.團組織推優工作規範化、製度化。吉林省高校嚴格規範團組織推優工作,公開推優對象的標準、工作程序及要求,明確未經團組織推薦的團員一律不得入黨。團支部在推優時,參加人數不得少於團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同意票數必須超過實到數的半數,並在團委網站上公示推薦對象名單,進一步增強了推優工作的透明度,擴大群眾的參與麵,以此教育入黨積極分子努力增強群眾觀念,自覺接受群眾的教育和監督。共青團組織經常性地對基層團支部進行抽查,一旦發現違規現象,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理。
2.嚴格執行發展黨員公示製度。吉林省高校實行了發展黨員公示製度,公示以張榜公示為主,會議公示、網上公示等為輔;公示地點做到相對固定、比較醒目、便於多數學生知曉;公示公告注明黨委組織部的電話和電子信箱;做好公示記錄和公示結果的歸檔工作。
多年來,吉林省高校不斷加大在中青年優秀教師,特別是高層次人才中發展黨員力度,變“坐等上門”為“親密接觸”,力求把黨員教師培養成學術帶頭人,把學術帶頭人培養成黨員。發展學生黨員做到摸底動員早、製訂計劃早、播種選苗早、係統教育早、培養考察早,完善了發展黨員工作製度,規範了發展黨員工作程序,進一步保證了發展黨員質量。廣大黨員在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工作中,在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任務中,起到了先鋒模範作用,成為校風、教風、學風建設的優秀代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