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創新驅動發展,打造中國經濟新引擎_讓創新成果成為現實生產力
讓創新成果成為現實生產力
黨的十八大提出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強調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必須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但多年來,我國一直存在著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不力、不順、不暢的問題,一個主要症結就在於科技創新鏈條上存在著諸多體製機製關卡。
比如說,在市場準入方麵,一些行業以企業規模大小為準入標準,導致很多中小企業難以進入;不同地區對環境、質量和安全等標準的執法力度差別較大,有些地方為保護本地企業,故意放寬執法尺度,有些地方為吸引投資采取零地價、減免稅等優惠措施,扭曲了資源配置機製,而受保護的企業缺乏創新動力,形成劣幣驅逐良幣。在宏觀引導方麵,一些地方政府仍習慣於把科技計劃、資助項目和考核評比作為引導企業創新的主要手段,導致企業和研究機構圍著政府的指揮棒轉,甚至為迎合政府要求而偏離市場。在創新主體定位方麵,大學、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功能錯位,大學、科研院所偏向應用研究和試驗開發,基礎研究投入和能力不足,研究層次甚至不如一些創新型企業;技術轉移機製不健全,責任不落實,成果產業化資金短缺。
因此,在實踐中要緊緊抓住三個環節不放鬆。
形成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產學研有效分工協作的創新體係。創新不是為了追求技術的先進性,而應強調市場適應性。實踐證明,在市場上獲得成功的創新不一定是最先進的技術,但一定是能夠適應市場需求、能夠帶來效益的創新。集裝箱的發明就是典型的例證。其發明者是美國的一位卡車司機,他在港口等待裝船時產生了把散貨放進大箱子的想法,正
是這個念頭形成了20世紀最重要的創新之一,徹底改變了傳統運輸方式,使海陸空運輸一體化成為可能,極大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推動了全球貿易市場的發展。
企業最貼近市場,在技術選擇、規模化和產業化方麵具有優勢,應該成為創新的主體。因此,強化企業創新的動力機製,必須讓企業真正成為市場運營和競爭的主體,根據市場需求決定創新投入的方向,營造法治、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為創新產品和服務開辟通道。但以企業為創新主體並不等於創新鏈條上的每個環節都要在企業內部完成,企業主要作為技術集成、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用和市場開拓的平台。而在科學研究、行業共性技術研究開發等方麵,大學和科研院所應充分發揮優勢和作用。
打通從創意到產業化應用的創新鏈條。總體看,創新鏈條包括創意、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到產業化應用和開拓市場的全過程。各環節的市場化程度和風險不同,市場和政府的作用也不相同。在創新鏈的前端,研究開發特別是基礎性研究和競爭前共性技術的開發,大多是實驗室的研究結果,社會效益和風險都比較大,單個項目需要的資金不多,以大學和科研機構研發為主。創新鏈中端是從實驗室到產業化的階段,包括科研成果產業化中試和創辦新技術企業等,這一階段的市場效果尚不明顯,需要資金較多、投資周期長、市場風險大,需要產學研合作。在創新鏈的後端,新技術產業進入成長期,市場應用前景明朗,風險較小,企業和資本市場都有投資積極性。但在現行體製下,創新鏈的前端政府投入較多,後端以企業投資和國內風險投資為主,中端卻投入不足,成為創新鏈的薄弱環節。
夯實創新
鏈的中間環節,要多管齊下。一方麵是加強政府科技經費管理的統籌協調,實行需求目標導向、研究開發和示範推廣一體化的管理。另一方麵是發揮大學和科研機構在科學研究方麵的優勢,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大學和科研機構充分參與的成果轉化平台。同時,要引導風險投資投向新技術產業化初期的創業企業。
培育有利於創新轉化為生產力的生態環境。政府要大力推進科技體製改革,積極營造有利於大眾創業、市場主體創新的製度環境。一是建立公開透明、長期穩定的激勵機製,鼓勵投資者進行長期技術創新投入。製定激勵創新的普惠性政策,減少政府點對點資助企業的優惠,形成各類技術路線和企業公平競爭的環境。繼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假冒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保護創新者的積極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針對我國風險投資容易忽略初創期小企業的狀況,加強政策引導,比如,探索風險投資機構和出資人的稅收優惠政策,為風險投資提供更多退出渠道,政府設立風險投資引導基金。三是加強鼓勵創新的需求政策製定,使企業不僅是創新投入的主體而且要成為收獲創新成果的主體。比如,通過技術標準、安全標準、市場準入等措施促進新技術的利用和推廣;對節能減排等社會效益比較明顯的產品和技術,建立反映資源稀缺性和外部性的價格和稅收體係,促進經濟效益與外部效益的一致性;進一步細化鼓勵創新的政府采購政策,發揮政府采購對創新的激勵作用。四是改進人才評價和激勵機製。人是最重要的創新要素,要建立用人單位和市場評價創新人才的機製,落實股權激勵機製,培育敢於探索、容忍失敗的創新文化,讓一切創新源泉充分湧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