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堅持創新發展_三、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三、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創新始終是推動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向前發展的重要力量。抓創新就是抓發展,謀創新就是謀未來。“十三五”時期,麵對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的重大機遇和挑戰,麵對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趨勢變化和特點,麵對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曆史任務和要求,“必須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五大發展理念”,排在首位的就是“創新發展”。
(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總體思路及主要目標
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就是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破除一切製約創新的思想障礙和製度藩籬,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提升勞動、信息、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效率和效益,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研發人員創新勞動同其利益收入對接,增強科技進步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環境和製度環境。
第一,堅持需求導向。緊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著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通道,著力破除科學家、科技人員、企業家、創業者創新的障礙,著力解決要素驅動、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的製約,讓創新真正落實到創造新的增長點上,把創新成果變成實實在在的產業活動。
第二,堅持人才為先。要把人才作為創新的第一資源,更加注重培養、用好、吸引各類人才,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優化配置,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更加注重強化激勵機製,給予科技人員更多的利益回報和精神鼓勵;更加注重發揮企業家和技術技能人才隊伍創新作用,充分激發全社會的創新活力。
第三,堅持遵循規律。根據科學技術活動特點,把握好科學研究的探索發現規律,為科學家潛心研究、發明創造、技術突破創造良好條件和寬鬆環境;把握好技術創新的市場規律,讓市場成為優化配置創新資源的主要手段,讓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力量,讓知識產權製度成為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大力營造勇於探索、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和社會氛圍。
第四,堅持全麵創新。把科技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統籌推進科技體製改革和經濟社會領域改革,統籌推進科技、管理、品牌、組織、商業模式創新,統籌推進軍民融合創新,統籌推進引進來與走出去合作創新,實現科技創新、製度創新、開放創新的有機統一和協同發展。
到2020年,基本形成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製度環境和政策法律體係,為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人才、資本、技術、知識自由流動,企業、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協同創新,創新活力競相迸發,創新成果得到充分保護,創新價值得到更大體現,創新資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創新人才合理分享創新收益,使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真正落地,進而打造促進經濟增長和就業創業的新引擎,構築參與國際競爭合作的新優勢,推動形成可持續發展的新格局,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二)
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主要任務
201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製機製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幹意見》正式印發。該《意見》明確提出了深化體製機製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八大任務。
第一,營造激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發揮市場競爭激勵創新的根本性作用,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強化競爭政策和產業政策對創新的引導,促進優勝劣汰,增強市場主體創新動力。一是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製度。二是打破製約創新的行業壟斷和市場分割。三是改進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的準入管理。四是健全產業技術政策和管理製度。五是形成要素價格倒逼創新機製。
第二,建立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製。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和各類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調整創新決策和組織模式,強化普惠性政策支持,促進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一是擴大企業在國家創新決策中的話語權。二是完善企業為主體的產業技術創新機製。三是提高普惠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四是健全優先使用創新產品的采購政策。
第三,強化金融創新的功能。發揮金融創新對技術創新的助推作用,培育壯大創業投資和資本市場,提高信貸支持創新的靈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類金融工具協同支持創新發展的良好局麵。一是壯大創業投資規模。二是強化資本市場對技術創新的支持。三是拓寬技術創新的間接融資渠道。
第四,完善成果轉化激勵政策。強化尊重知識、尊重創新,充分體現智力勞動價值的分配導向,讓科技人員在創新活動中得到合理回報,通過成果應用體現創新價值,通過成果轉化創造財富。一是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二是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三是加大科研人員股權激勵力度。
第五,構建更加高效的科研體係。發揮科學技術研究對創新驅動的引領和支撐作用,遵循規律、強化激勵、合理分工、分類改革,增強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原始創新能力和轉製科研院所的共性技術研發能力。一是優化對基礎研究的支持方式。二是加大對科研工作的績效激勵力度。三是改革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評價製度。四是深化轉製科研院所改革。五是建立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技術轉移機製。
第六,創新培養、用好和吸引人才機製。圍繞建設一支規模宏大、富有創新精神、敢於承擔風險的創新型人才隊伍,按照創新規律培養和吸引人才,按照市場規律讓人才自由流動,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有所成。一是構建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二是建立健全科研人才雙向流動機製。三是實行更具競爭力的人才吸引製度。
第七,推動形成深度融合的開放創新局麵。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以更加主動的姿態融入全球創新網絡,以更加開闊的胸懷吸納全球創新資源,以更加積極的策略推動技術和標準輸出,在更高層次上構建開放創新機製。一是鼓勵創新要素跨境流動。二是優化境外創新投資管理製度。三是擴大科技計劃對
外開放。
第八,加強創新政策統籌協調。更好發揮政府推進創新的作用。改革科技管理體製,加強創新政策評估督查與績效評價,形成職責明晰、積極作為、協調有力、長效管用的創新治理體係。一是加強創新政策的統籌。二是完善創新驅動導向評價體係。三是改革科技管理體製。四是推進全麵創新改革試驗。
(三)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著力點
習近平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創新始終是推動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向前發展的重要力量。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正在大力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必須把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好。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就是要推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麵創新,堅持需求導向和產業化方向,堅持企業在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社會主義製度優勢,增強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度,形成新的增長動力源泉,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建議》指出,“在國際發展競爭日趨激烈和我國發展動力轉換的形勢下,必須把發展基點放在創新上,形成促進創新的體製架構,塑造更多依靠創新驅動、更多發揮先發優勢的引領型發展。”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把握好以下著力點。
第一,發揮科技創新在全麵創新中的引領作用,加強基礎研究,強化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推進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科研院所建設,鼓勵企業開展基礎性前沿性創新研究,重視顛覆性技術創新。實施一批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在重大創新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實驗室。積極提出並牽頭組織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第二,推動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完善國家科技決策谘詢製度。堅持戰略和前沿導向,集中支持事關發展全局的基礎研究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醫藥、智能製造等領域核心技術。瞄準瓶頸製約問題,製定係統性技術解決方案。
第三,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形成一批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健康發展。依托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設一批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形成若幹具有強大帶動力的創新型城市和區域創新中心。完善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實施範圍,推動設備更新和新技術應用。
第四,深化科技體製改革,引導構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推動跨領域跨行業協同創新,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加強技術和知識產權交易平台建設,建立從實驗研究、中試到生產的全過程科技創新融資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構建普惠性創新支持政策體係,加大金融支持和稅收優惠力度。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第五,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賦予創新領軍人才更大人財物支配權、技術路線決策權。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勵人才弘揚奉獻精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