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堅持協調發展_二、推動城鄉協調發展

二、推動城鄉協調發展

在協調發展的諸多關係中,城鄉協調發展和區域協調發展,無疑是調中之“調”,重中之重。城鄉協調,涉及到兩大群體,一個是農民,一個就是城市居民。全麵建成小康社會,艱巨的重任在農村,核心問題也在農村。因此,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要推動城鄉協調發展。

(一)加快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

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要堅持從國情出發,從我國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和二元結構的現實出發,從我國的自然稟賦、曆史文化傳統、製度體製出發,既要遵循普遍規律、又不能墨守成規,既要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又不能照抄照搬。要把工業和農業、城市和鄉村作為一個整體統籌謀劃,促進城鄉在規劃布局、要素配置、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生態保護等方麵相互融合和共同發展。著力點是通過建立城鄉融合的體製機製,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目標是逐步實現城鄉居民基本權益平等化、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城鄉居民收入均衡化、城鄉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鄉產業發展融合化。

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當前,我國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顯著增強,具備了支撐城鄉發展一體化的物質技術條件,到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發展階段。順應我國發展的新特征新要求,必須加強發揮製度優勢,加強體製機製建設,把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作為一項長期堅持的方針,堅持和完善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動員社會各方麵力量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努力形成城鄉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要依靠農民。農村要發展,根本要依靠億萬農民。要堅持不懈推進農村改革和製度創新,充分發揮億萬農民主體作用和首創精神,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激發農村發展活力。要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夯實農業基礎地位,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提高農民收入水平。要加快建立現代農業產業體係,延伸農業產業鏈、價值鏈,促進一二三產業交叉融合。要高度重視農村社會治理,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增強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功能,提高基層組織凝聚力和帶動力。

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要繼續推進新農村建設。要繼續推進新農村建設,使之與新型城鎮化協調發展、互惠一體,形成雙輪驅動。要堅持以改革為動力,不斷破解城鄉二元結構。要完善規劃體製,通盤考慮城鄉發展規劃編製,一體設計,多規合一,切實解決規劃上城鄉脫節、重城市輕農村的問題。要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機製,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建共享,創新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決策、投入、建設、運行管護機製,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要推動形成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體製機製,特別是要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關愛服務體係建設。要加快推進戶籍製度改革,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製度,逐步讓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進得來、住得下、融得進、能就業、可創業,維護好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

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要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製機製。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任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頂層設計,加強係統謀劃,加強體製機製創新,采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力爭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逐步實現高水平的城鄉發展一體化。

(二)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強化服務理念,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強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理念,科學合理劃分各級各類政府職能部門公共服務職責,加大基本公共服務投入。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清理、優化、規範行政審批項目和程序。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加快事業單位改革,對涉及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教育、衛生、文化、就業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根據公共性、非公共性和營利性標準進行分類改革,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務。

第二,加強製度建設,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供製度保障。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通過“保低、擴中、控高、打非”縮小收入差距,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創造良好環境和基礎。深化財政體製改革,建立健全以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為取向的公共財政製度。改革轉移支付製度,探索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政轉移支付模式,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優化轉移支付項目,嚴格轉移支付標準和程序,同時探索經濟發達地區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財政幫扶方式。財政投入向基層政府傾斜,向基本公共服務傾斜。

第三,加強法治建設,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供法治保障。適應實際需要,盡快製定出台有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法律法規,從法律製度上確保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主體、資金來源和管理體製的規範性。完善考核評價體係,對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力的部門和工作人員追究責任,確保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落到實處。

第四,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重點、熱點問題。當前,人民群眾關注的基本公共服務問題主要集中在就業、教育、醫療、文化、環境、安全等領域,應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在這些方麵的訴求。把促進就業擺在首要位置,建立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係,確保基本就業服務均等化;繼續完善社會保障體係,加快實現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加大基礎教育尤其是農村基礎教育投入,逐步實現城鄉教育資源配置均等化;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製度,深化文化體製改革,積極發展城鄉公共文化事業,努力實現衛生和文化服務均等化;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食品、生態環境領域的安全問題,確保食品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努力實現城鄉居民安全服務均等化。

(三)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製機製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指出,城鄉發展一體化是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必須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基本方針,協調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加快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努力縮小城鄉發展差距。

第一,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規劃體製。加快規劃體製改革,構建適應我國城鄉統籌發展的規劃編製體係,完善各類規劃編製、審批和實施監管製度,健全縣市域空間規劃銜接協調機製。盡快修訂完善縣域鄉村建設規劃和鎮、鄉、村莊規劃,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製下,探索編製村土地利用規劃,提高規劃科學性和前瞻性,強化規劃約束力和引領作用。

第二,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和監管機製。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加快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探索建立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互聯互通、

共建共享的機製。創新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決策、投入、建設和運行管護機製,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決策機製,通過村民自選、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發揮農民主體作用。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管護和運營。

第三,推進形成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體製機製。完善縣域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的機製。建立城鄉統籌的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協調機製。建立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製度,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健全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製度,完善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製。推進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城鄉統籌發展。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關愛服務體係建設。規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係,促進城鄉區域標準水平統一銜接可持續,完善綜合監測評估製度。鼓勵地方開展統籌城鄉的基本公共服務製度改革試點。

第四,加快推進戶籍製度改革。充分考慮各類城鎮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綜合承載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細化完善和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加快建立和實施居住證製度,以居住證為載體,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對常住人口的全覆蓋。構建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製,明確各級政府承擔的相應支出責任,增強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地區政府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切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第五,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製度。進一步清理針對農民工就業的歧視性規定,保障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權利。加強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係建設。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製度。落實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政策。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原則,突出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社會保障覆蓋麵,把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完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係。完善社會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政策。

(四)推動城鄉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

當前,推動城鄉協調發展要把握好以下幾點。

第一,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製機製,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第二,發展特色縣域經濟,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促進農產品精深加工和農村服務業發展,拓展農民增收渠道,完善農民收入增長支持政策體係,增強農村發展內生動力。

第三,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深化戶籍製度改革,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實施居住證製度,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製,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製。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深化住房製度改革。加大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力度。

第四,促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健全農村基礎設施投入長效機製,把社會事業發展重點放在農村和接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的城鎮,推動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水平,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加大傳統村落民居和曆史文化名村名鎮保護力度,建設美麗宜居鄉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