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製度的設計

第一節 “烏托邦”的秩序: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決策與執行製度的設計

一、托馬斯·莫爾的“烏托邦”

16世紀英國空想社會主義者托馬斯·莫爾《烏托邦》一書的全名,是“關於最完美的國家製度和烏托邦新島的既有益又有趣的全書”。烏托邦的原詞來自兩個希臘語的詞根,“ou”是“沒有”的意思(一說是“好”的意思),“topos”是“地方”的意思,合在一起是“烏有之鄉”。在烏托邦,“老百姓選出國王,不是為國王,而是為他們自己,直率地說,要求國王辛勤從政,他們可以安居樂業,不遭受欺侮和冤屈。正由於此,國王應該更多關心的是老百姓的而不是他個人的幸福,猶如牧羊人作為一個牧羊人,其職責是喂飽羊,不是喂飽自己”。莫爾認為,烏托邦的官員與老百姓和睦相處,“烏托邦人在和諧友好的氣氛中彼此相處。官長不傲慢,不令人望而生畏。老百姓稱官長為父,官長也力盡父職。官長受到老百姓出於自願的尊敬,這是理所當然,絕不勉強老百姓尊敬。總督不同於老百姓的標誌並非身上著袍,頭上加冕,而是手上有一束穀穗”,代表了國家的和諧興旺。

按照托馬斯·莫爾的設想,在烏托邦,“每三十戶每年選出官員一人,在他們的古代語言中名叫攝護格朗特,在近代語言中叫飛拉哈。每十名攝護格朗特以及其下所掌管的各戶隸屬於一個高級的官員,過去稱為特朗尼菩爾,現稱為首席飛拉哈。全體攝護格朗特共二百名,他們經過宣誓對他們認為最能勝任的人進行選舉,用秘密投票方式公推一個總督,特別是從公民選用的候選人四名當中去推。因為全城四個區,每區提出一名總督候選人,準備提到議事會去。總督為終身職,除非因有陰謀施行暴政嫌疑而遭廢黜。特朗尼菩爾每年選舉,但如無充分理由,無須更換。其他官員都是一年一選。特朗尼菩爾每三天與總督商量公務,倘有必要,可以有時更頻繁地接觸。他們商討國事。但如公民私人間發生糾紛(這種情況是不多的),他們總是及時處理。他們經常讓兩名攝護格朗特出席議事會,這兩名每天不同。他們規定,任何涉及國家的事,在通過一項法令的三天前如未經議事會討論,就得不到批準。在議事會外或在民眾大會外議論公事,以死罪論。這種措施的目的,據他們說,是使總督及特朗尼菩爾不能輕易地共謀對人民進行專製壓迫,從而變革國家的製度。因此,凡屬認為重要的事都要提交攝護格朗特會議,由攝護格朗特通知各人所管理的住戶,開會討論,將決定報告議事會。有時問題須交全島大會審議”。這一製度設計具有明顯的民主意識和反對專製的特征。

二、康帕內拉的“太陽城”

托馬斯·康帕內拉是意大利文藝複興時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康帕內拉的著作《太陽城》,描繪了一個不為世人所知、按照根本不同於當時意大利和西歐各國社會製度的原則建立起來的新型理想社會。在這個社會裏,沒有私有財產,沒有剝削,人人勞動,生產和消費由社會統一組織安排,產品按公民需要分配,兒童由國家撫養和教育,教育與生產相聯係,等等。

托馬斯·康帕內拉認為,太陽城的“最高統治是一位司祭,用他們的語言來說,叫作‘太陽’,而用我們的語言來說應該稱他為‘形而上學者’。他是世俗和宗教界一切人的首腦;一切問題和爭端要由他作出最後的決定”。在他的下麵有三位領導人,依次是“威力”“智慧”和“愛”。其中,“威力”通曉軍事藝術,是戰時的最高統帥,負責指揮軍職人員和士兵,掌管軍隊的供應,建設防禦工事,指揮軍事工場和軍事家及其服務人員等。“智慧”管理自由藝術部門、手工業部門和各個科學部門,領導相應的職員與科學家。“愛”掌管有關生育的事務。“太陽”的意見,“威力”“智慧”和“愛”必須遵守。國家全體治理者包括“太陽”“威力”“智慧”和“愛”,以及分屬於他們的9位助手,一共13人。“太陽”和“威力”“智慧”“愛”,“每天舉行會議,來處理日常事務並批準有關選舉的決議和檢查執行決議的情況,同時也討論其他的必要措施”。這種製度類似於歐洲的教會國家製度,但是帶有內閣製的特點,與封建專製製度相比具有明顯的進步性。

三、維拉斯的塞瓦蘭國

17世紀70年代,法國人德尼·維拉斯出版了一本新小說——《塞瓦蘭人的曆史》。《塞瓦蘭人的曆史》是一本遊記體裁的空想社會主義小說。書中描寫載有幾百名歐洲旅客的一艘海船在南太平洋上失事,乘客漂流到一個陌生的海島上,遇到這個島國上的幾個居民,他們帶領這批歐洲人參觀了這個建立在財產公有製基礎上的國家——塞瓦蘭國。

塞瓦蘭國家政體是君主製的,獨裁的,即最高的權威和權力屬於君主一人。君主是國家財產的唯一支配者和所有主。人們把太陽神視為至高無上的君王和絕對的主人。作為國君和神的唯一代表的總督,不僅由太陽神選拔出來就任,而且也經過總議會的選舉和人民的選舉。因為當要選舉總督的時候,總議會就從自己的成員中選出四人,這四個人再進行抽簽。四人中誰抽到太陽神像,誰就作為美麗的太陽神所選中的人,被宣布為元首。所有被提拔擔任公職的人,首先是由人民在每個奧斯馬齊中推選出來的,直至擔任奧斯馬齊長都是這樣。而當某個人升到這個等級的時候,他就成為總議會的成員,就可以代表本奧斯馬齊投票表決和否決。最初,當全國人口還不多的時候,這裏奧斯馬齊長都參加常務議會。但在人口增加以後,他們雖然全都參加總議會,但參加常務議會的,一人要代表四個奧斯馬齊,後來是一人代表六個,現在是一人代表八個。他們把這些常務議會議員稱為“布爾奧斯馬齊長”。按照布爾奧斯馬齊長入選的時間,再從他們當中挑選元老院議員。這樣,他們中間最老的那位便接替新去世的元老的職務。他們襄助總督處理一切重大事務並組成最高議會。他們被稱為“塞瓦羅巴斯特”,即塞瓦利阿斯及其繼承者的助手之意。另外還有一個由布爾奧斯馬齊長組成的低一級的團體,成員為三十六人,提拔擔任“塞瓦羅巴斯特”的職務(當有空缺的時候),或任命為外地各市的總督。“塞瓦羅巴斯特”除了向太陽王總督獻

計獻策之外,幾乎都擔任一定的職務,而且都是重要職務,如將軍,海軍司令,有關建築、糧食、祭祀、學校、典禮以及其他各種事務的長官。他們每人還有自己的特別委員會來履行這些職責。每個市總督下麵還設有特別委員會負責管理市政或省政。

如果發生總督職位空缺的情況,就由塞瓦蘭人中最老的那一位代理總督行使職權,直到最高議會選出繼承人為止。太陽神新攝政宮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召開全國總議會會議,全部奧斯馬齊長和一般來說全體主要公職人員都參加會議。他向眾人宣布,太陽王選中了他本人,並詢問大家是否樂意服從神的也是國王的意誌,承認他是神的攝政宮。於是,每個元老院議員向他表示竭誠輔助和忠誠不渝,其他所有的人則向他和他的議會表示恭順和服從。如果當時他有什麽法案要提出,他便向全體在場的人宣布,說明理由,並交給每個奧斯馬齊長一份副本,請他們好好研究,把他們的意見告訴他。九天以後,就在另一次與此類似的會議上,當眾對這份法律文本加以認可和確定,與會者每人取一份副本帶回。然後總督讓眾人告辭,自己便回宮去。

但是萬一總督變成凶惡、瀆教、專製的暴君,企圖破壞根本大法時,那就要盡一切可能使他恢複理性。如果最後進諫無效,最老的那位塞瓦羅巴斯特便召集總議會會議,向議員們說明原因,並征求他們的意見,問他們是否應當請求太陽神為他指定的總督設一名監護人,以便按塞瓦利阿斯及其繼承人的根本法,執行各項法律,維護法律的全部效力和權威。這時,其他人就會表示同意。於是大家就上神殿去。他們向太陽神焚香禱告以後,塞瓦羅巴斯特們便開始抽簽,抽到太陽神像的那位即被宣布為總督的監護人。這時候的總督就被認為已經失去理智。自此之後,他就不再參加總議會,而被置於冷宮之中看管起來,直到神靈願意恢複他的理性的時候為止。

德尼·維拉斯認為,沒有一個君主的權力能比得上塞瓦蘭國各城市的市長所擁有的絕對權力。這些城市的一切公共財富和公益事業都歸他們管理。他們的命令,隻要符合既定的法律,都會準確無誤地得到執行。

四、摩萊裏的共和國

摩萊裏是18世紀法國傑出的思想家。大約生活在1700—1780年間,他最有影響的著作是《巴齊裏阿達》和《自然法典》。

摩萊裏的《自然法典》設想:在理想的社會中,全國應該成立一個最高參議會,由每個城市派出兩名或兩名以上的代表組成;代表任期一年,由城市參議員輪流擔任。最高參議會的職權在於監察各城市參議會所通過的決議和法令。最高參議會對這些法令進行檢查之後,認可或否決其全部或部分內容。這樣為一個城市所作的決定,在相同問題上適用於其他所有城市,並且經下級參議會同意之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每個參議會要征求政務會的意見,聽取政務會的報告。市長可根據國家元首的命令,執行經最高參議會同意的普通參議會的決議。普通參議會和最高參議會擁有隸屬於法律權力的一切政治權力。國家元首的一般職責在於按照最高參議會的命令,督促遵守法律和根據法律所作的決議;元首的特別職權是管理全國農業及有關行業,以及總管各種倉庫和一切行業的工作。如果國家幅員廣大,元首應按省巡視工作,檢查一切是否恰當執行,在習俗和實際做法上是否各處都盡可能做到一致和有秩序。市長在省長的指揮下,省長在國家元首的指揮下,各在自己的管轄區內執行元首對全國執行的那種職權。各級首長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遇有特殊情況和意外情況,可以實行良知給他們啟示的措施。如果事情對全體有很大福利,必須無條件地執行他們的命令。遇有不太緊迫的情況,他們應征求與自己地位相等的人士或有經驗人士的意見。他們應向本級參議會和上級首長報告和說明自己的工作;省長(或市長)向國家元首報告;國家元首向最高參議會報告。全體參議員、政治首長、行業首長和工長,在對祖國的服務過程中要受到象子女對家長那樣的尊敬和順從。整個行政管理法和基本法律一樣,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摩萊裏的設計很具有理想色彩,但是他忽略了這種理想製度所需要的社會物質條件。

五、卡貝的“人民代表會議”

卡貝是法國19世紀著名的空想社會主義者。卡貝在法國波旁王朝複辟時期,曾經是秘密革命團體燒炭黨的成員,參加過1830年的七月革命;後來因為反對七月王朝,被迫流亡英國。在那裏,他受到歐文的空想社會主義學說的影響。

1840年卡貝發表了《伊加利亞旅行記》。在這部著作裏,卡貝用民間小說的形式通俗而又生動地描述了他所設想的共產製度的國家——伊加利亞。伊加利亞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人民把起草憲法和法律的權利委托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卡貝認為,假使全體伊加利亞人民經常能夠很容易地就集合在一個大廳裏或者廣場上,那麽,他們就完全可以自己來行使主權,親自製定憲法和法律。但是,完全這樣做實際上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們就把不能直接行使的一些權力委托給他們的代表去行使,同時又保留若幹其他權力。他們把起草憲法和法律的權力委托給人民代表大會,把執行這些法律的權力委托給執行委員會(或稱執行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兩千名代表組成,實行一院製,同堂討論議案;它是一個經常或者比較經常集會的常設機構,代表每年改選半數。2000名代表的來源是全共和國的1000個公社,每個公社選出2名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15個委員會,各由133名委員組成。每一個委員會專門負責討論一個類型的問題,如有負責審查國家法規的委員會,有負責討論教育的委員會,有研究農業發展的委員會,有負責工業的委員會,有負責食品分配的委員會,有負責住宅的委員會,有負責衣著的委員會,有負責各項統計的委員會,等等。每一個委員會的人數占公民人數的十五分之一。這樣,就可以集中這個具有高度文化教育水平的民族的全部智慧來不斷地探索各種發展生產和改進工作的途徑,並付諸實施。

卡貝還提出建立省代表大會製度。全國領土劃分為100個省,在省下又分成總共10

00個麵積和人口幾乎相等的公社。每一個省會都位於省的中央,每一個公社鎮又位於公社的中心,這樣的分布是為了便利所有的公民準時出席公民大會。為了使任何有關人民利益的問題不致被忽視,各公社和各省的公民大會都專門討論本公社和本省的事情,而全部的公社和全部的省份,也就是全國人民和他們的代表機構,則負責討論有關全體人民利益的問題,或者說,討論有關國家利益的問題。所有的法律在人民代表大會討論之前或討論之後,都交由1000個公社的公民大會討論。由於全國人民都分別參加了公社公民大會,所以他們就參與了製定法律。省代表大會是由各公社分別選出的120名代表組成,任期兩年,每年改選半數,分成15個委員會,會議公開舉行。

六、空想社會主義者眼中的“決策—執行”機製

首先,空想社會主義認為,國家決策和執行不能從私利出發,應該立足和促進公共利益。其實,早在古希臘時期,柏拉圖就在《國家篇》中說,神用金子造了國家的管理者,用銀子造了國家的保衛者,而用廢銅爛鐵造了工匠和農民,即普通的勞動者。在柏拉圖看來,國家管理者,“首先,除了生活必需品,他們中任何人都不得再擁有什麽私人財產。第二,他們中任何人都不應該擁有其他人不能隨意進出的私房或倉庫。城邦要按照一名智勇雙全的戰士所需要的數量來向他們提供食物,他們必須得到這些食物,作為他們擔負衛士職責應得的報酬,其標準是到了年終既不會多餘,也不會有任何短缺。他們必須住在一起,就像士兵在戰場上紮營一樣。至於金銀,我們一定要對他們說,你們的靈魂中已經有了來自諸神的金銀,所以不再需要凡人的金銀了……因為世俗的金銀是罪惡之源,心靈深處的金銀是純潔無瑕的至寶。……過這樣的生活,他們才能拯救自己和自己的國家。要是他們為自己搞到一些土地、房屋或金錢,他們就會成為業主和農夫而不是衛士,他們就會從同胞公民的助手蛻變為公民的敵人和暴君,他們會生活在仇恨和被仇恨、打倒和被打倒之中,在恐懼中度日,他們會懼怕人民超過懼怕國外的敵人,其結果自然就是他們和國家一起走向毀滅”。傑臘德·溫斯坦萊是17世紀英國掘地派運動的著名領袖和傑出思想家。溫斯坦萊認為,國家管理製度有兩種類型:一是國王管理製度,二是共和管理製度。國王管理製度製造爭端,這種製度反對每個人,每個人也都反對這種製度。而共和管理製度“為被壓迫者、弱者和平民儲備糧食,也為富人、聰明人和強者儲備糧食”,“國王、領主、法學家、地主和僧侶給人類帶來的一切奴役和壓迫,都要再度被這種管理製度所拋棄”。“這種管理製度是早已喪失的一切自由的真正恢複者,因此,它會成為各國人民的快樂,成為整個世界的幸福”。溫斯坦萊提出,所有的公職人員每年都應該改選一次。他因為一個人長期擔任公職,會蛻化變質,不再溫順、誠實和關懷弟兄;而每年更換一次執政者,就會促使所有的人保持公正,待人和藹。這代表了空想社會主義者的一般觀點。

其次,空想社會主義認為,國家的決策和執行必須依靠法治。英國掘地派運動領袖溫斯坦萊比較係統地論述了國家公務人員依法管理的問題。他強調:“管理的一般概念所謂管理就是:對土地建立英明的自由的製度,使人們習慣於遵守有關法令或規定,以便讓全體居民都能在自己出生和受教育的國家中和睦地生活在幸福和自由之中。國家的管理製度包括三個組成部分:法律、勝任的公職人員,以及對這些法律的認真的執行。第一,對每件事情和人們的幾乎所有的行為,都應該規定適當的法律,因為一項法令不能適用於一年四季,而一年的每一季和人們的每一行為都應該有自己的特殊的法令,來規定維持一定的秩序。……要在管理方麵建立真正的秩序,即不能隻是服從公職人員的意誌而不管法律,也不能隻是服從法律而不管公職人員,也不是隻服從這兩者而不管執行情況,而當這三者協調起來的時候,管理製度才是健全的。這三者缺少一個,管理製度就會顯得無力。”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卡貝設想在共產主義社會裏,法律一律由人民選出的代表來討論和擬定,然後提交人民批準,法律完全是符合公共意誌的體現。在空想社會主義者看來,法律和法治在未來社會中具有重要作用。

最後,空想社會主義認為,決策和執行要建立民主製度。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馬布利說,“在這裏,人人都是富人,人人都是窮人,人人平等,人人自由,人人是兄弟”。聖西門指出:“全人類隻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和一些共同的利益,所以每個人在社會關係方麵隻應把自己看成是勞動者社會的一員。”溫斯坦萊提出:“議會是國家的最高正義機關。它每年應改選一次;全國每個中心區、每個城市和一定的農村區都應當選出兩三個人或更多的人參加這一機關。這個機關的職責應當是監督其他所有機關、公職人員、個別人及其行為;它應該掌握全部權力,因為它是撤消所有公訴和改善人民中受壓迫者的處境的全國性代表機關。議會是從共和國的國家最低職位即一家之父產生的。父親應當使被壓迫的孩子不受到任何的欺侮,不應該偏袒任何一個孩子,議會也應當同父親的這種慈愛的關懷一樣,為全國人民解除一切痛苦,不袒護強者而虐待弱者。但是,它首先應當關懷在暴君的法律和權力下呻吟著的被壓迫者,給予他們幫助,因為強者或者得到暴君支持的人是不需要幫助的。”由於在烏托邦社會中,人人平等,因此在決策方麵很民主,在執行問題上也就十分順暢,沒有阻力。

空想社會主義者設計的“決策—執行”機製,一般都是希望在廣泛的民主基礎上,建立起一種運作協調、決策高效、執行順暢的製度體係。空想社會主義的這些想法雖然不能真正實現,但是,他們作為一種人類曾經的理想還是值得我們重視的。“理想的價值不在於新穎,而在於對社會進步具有促進力。某些理想可以肯定是最寶貴的,那就是賦予世界以高尚生活的思想、具有強大社會動機的思想和能在有效的社會製度中體現其精神的思想。”因此,空想社會主義者們那些曾經照亮人類思想天空的“火花”,仍然可以為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製提供思考和借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