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混合所有製是國企改革新路徑
第一節 混合所有製是國企改革新路徑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經濟,是基本經濟製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於各種所有製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這一論斷闡釋了混合所有製經濟的特征、地位和作用。
當前,我們深刻認識到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可以激發我國經濟發展活力,可以更好地適應現代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要求。
經過多年的改革探索和實踐,我們看到,企業實現股份製是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重要企業製度形式。因為股份製包含公有和非公有因素,股東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國有投資機構,可以成為多種所有製交叉混合的有效形式。因此,隨著資本來源社會化、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法人治理結構的日益完善,股份公司正成為混合所有製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
1.混合所有製企業
混合所有製企業是指由公有資本(國有資本和集體資本)與非公有資本(民營資本和外國資本)共同參股組建而成的新型企業形式。混合所有製企業的出現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現代企業製度的確立以及股份製企業的湧現而出現的新興的企業組建模式。
混合所有製企業的發展需要有一定的條件和環境。首先是法律保障製度,要讓出資人依法享有與其出資相對應的權益。其次要建立產權流轉順暢的運行機製。再次要按照現代企業製度的要求,建立規範的委托代理製,構造由股東大會(或股東代表會議)、董事會、經營管理層以及監事會組成的治理結構,並形成對經營管理者既有激勵又有約束的機製和辦法。最後是混合經濟要求不同的所有者之間形成一種凝聚力,共同謀取企業的發展。
總之,混合所有製是通過股份製這種形式把公有和非公有這兩種不同的所有製形式聯結起來,以適應市場經濟體製,提高市場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
2014年,國家版混合所有製企業改革方案還在醞釀中,地方版國企改革已經搶先登台。發展混合所有製已成為企業改革的重中之重。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4年6月,上海、四川、重慶、天津、湖南、貴州等地公布了國企改革方案,在提高混合所有製企業比例、競爭性企業基本成為混合所有製企業的大致目標下,各地也根據自有特色,探索出了各自混合所有製發展路徑。
我們知道,不論是國家層麵混合所有製企業改革還是地方國企改革,在發展道路上都毫不動搖地堅持發展公有製經濟,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發揮國有經濟活力、控製力、影響力,讓國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在具體改革步驟上因地域和環境的多方麵影響各有側重。
2014年6月,國資委相關領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電力、電信、石油、石化、鐵路,包括資源開發等領域可以先放開,率先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配套改革可以遲緩些。
對於哪些央企可以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先要解決央企的分類問題。在國資改革中,將按功能分類國企,采取不同監管手段,其核心是在準確界定
不同國有企業功能的基礎之上,厘清同一企業中的政策性業務與競爭性業務。對國企進行分類管理、考核,是國企下一步改革的基礎。
2.國企改革的基礎問題
國企改革下一步的目標,是更加市場化,讓國資、民資公平競技。在探索如何實行混合所有,混合的比例是多少等問題上,首先要解決國企的重新分類問題即國企的功能定位,這也是國企改革的基礎問題。
許多相關人士認為,國企可以按照各自的性質和功能大致分成三類:
第一類是公益型國企,完全為社會服務的,公益國企應該在大的央企中不要太多,這些國企因為都是為社會服務,資源可以壟斷,價格可以有優惠,資本不足的時候財政可以投資。
第二類是資源型,資源型涉及國家安全,重點就是電力、石油、能源為主的,或者軍工類為主的,它們和公益型和盈利型國企,也是交叉存在的。
第三類是盈利型也就是市場競爭型。這類國企數量最多,要完全走向市場在市場中競爭。
另外,我們遵循市場規律原則,按照企業在不同行業和起不同程度作用,根據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條件的不同,從另外一個角度進行分類。大體說來,有三種行業類型:第一類是完全不接受市場調節的行業;第二類是部分接受市場調節的行業;第三類是完全接受市場調節的行業。前一類行業不具備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條件,後兩類行業可以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
完全不接受市場調節的行業有關係國家安全、提供純公共品以及提供準公共品的行業,具體包括國有企業的尖端軍工企業、造幣及印刷企業等。提供純公共品的國有企業包括道路、城市規劃、城市美化、廢棄物處理等企業;提供準公共品的國有企業包括城市自來水公司、郵政、煤氣、文化設施等。這些行業的國有企業不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是國家和社會安定的維護者,是社會共同需要和服務的提供者。目前來看,這些行業不宜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
部分接受市場調節的行業是自然壟斷行業。自然壟斷行業包括電力、公交、煙草、石油、天然氣、電信、鐵路運輸、銀行等。這些行業的國有企業的運營具有雙重性。一方麵,該類企業具有強大的生產功能,其產出對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領和支撐作用,而營利性則是其發展的重要動力之一。另一方麵,該類企業掌握著國家經濟命脈,對國民經濟具有顯著的控製力和影響力,在國民經濟運行中發揮主導作用,其運行要服從國家戰略要求,如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這類行業可以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但是國有經濟在混合所有製經濟中要占據支配地位,運營目標以社會利益為主,兼顧經濟利益。
完全接受市場調節的行業是加工製造業、建築業、服務業。這類國有企業身處激烈的競爭環境之中,要求擁有高度自主和靈活的決策權和經營權,企業的運營主要受市場規律的調節,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因此,這類行業可以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時要注意區別商業類國企和公益類國企。商業類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化要求實行商業化運作,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
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依法獨立自主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實現優勝劣汰、有序進退。公益類國有企業以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引入市場機製,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和能力。這類企業可以采取國有獨資形式,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還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對公益類國有企業,重點考核成本控製、產品服務質量、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據企業不同特點有區別地考核經營業績指標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考核中要引入社會評價。
如何保持國有企業在經濟領域的控製權,我們可以考慮以國有獨資、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多種方式來實現。
第一類是涉及國家安全和國計民生的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可以采用國有獨資的形式。
第二類是涉及國民經濟命脈和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國有企業,可以保持國有絕對控股。
第三類是涉及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行業的重要國有企業,可以保持國有相對控股,非國計民生的,可以不壟斷,放向市場。
第四類是國有資本不需要控製可以由社會資本控股的國有企業,可以采取國有參股的形式,公益或者是公共事業,比如說像公交和地鐵,就是老百姓的權益要保障。
總之,我們認為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無論如何分類,對國有經濟的成長和壯大的實際意義,還需進一步探討和實踐。
3.混合所有製是深化國企改革契機
除了少數涉及國家安全的國企和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外,其他形式的國企都可以引入社會資本,一些競爭性行業不會設置參股比例上限,比如房地產行業,是鼓勵民資大舉進入的。據相關人員透露,按照方案的表述,電力、電信、石油、石化、鐵路,包括資源開發等領域都可以放開,率先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
當前,混合所有製形式的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在逐步增加,所起的作用也日益增強。根據相關資料,央企引入非公資本形成的混合所有製企業已經超過一半;控股的上市中非國有股權比例也已經過半。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提供的數據顯示,到2010年混合所有製經濟占工商登記企業注冊資本的40%以上,到2012年,混合所有製經濟占企業法人單位的比重達15%,占城鎮就業的比重達14%左右。而據證監會統計,截至2013年10月,混合所有製經濟形式的上市公司占我國境內上市公司的比重在80%以上,資產比重在90%以上。這些說明,除了各種所有製經濟獨自成長發展之外,混合所有製經濟越來越成為各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基本途徑,成為體現我國基本經濟製度的實現形式,也成為我國企業的一種基本組織形式。而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可以鞏固和壯大國有經濟,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奠定堅實的製度基礎;可以有利於消除兩極分化、實現共同富裕,有利於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公平與效率、政府調節與市場調節的統一;可以壯大社會主義經濟成分的力量,也可以壯大非社會主義經濟成分的力量,更有助於提升國家的整體競爭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