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專家解讀混合所有製
第四節 專家解讀混合所有製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混合所有製經濟是我國“基本經濟製度的重要實現形式”。輿論界、學術界對混合所有製問題從不同的立場、角度出發,提出了不同的觀點。概括起來,基本上是兩種。一種觀點認為,應該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國有經濟控股的混合經濟,把發展混合經濟當作擴大國有資本支配範圍、鞏固公有製的主體地位、加強國有經濟主導作用、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一種形式和手段;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應該大力鼓勵和發展私營經濟、外資經濟控股的混合經濟,把發展混合經濟當作資本主義經濟控製、支配、利用社會主義公有經濟的一種形式和手段,希望通過混合經濟這種形式,逐步銷蝕國有經濟,實質上也就是把混合經濟當作推行私有化的一種手段。同樣是講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其出發點、落腳點卻完全不同。
另外,我國經濟改革領域也一直存在著一些基本理論的爭論,其中一個焦點是哪種經濟成分應該成為整個國民經濟的主體。也就是說,改革應該鞏固和加強公有製經濟的主體地位,還是應該削弱公有製經濟、實行私有化,使非公有製經濟成為整個國民經濟的主體。當前圍繞混合所有製的爭論,不過是這一爭論在新形勢下的繼續。
1.國企改革難度究竟難在哪裏?
2014年“兩會”期間,經濟學家厲以寧談到國企改革時對混合所有製情有獨鍾,再次展現了“厲股份”當年的風采。他認為,股份製本身就是混合所有製的法律架構,隻要“公有”與“非公”股份一視同仁,同股同權,所有製就不應是個問題。那麽國企改革究竟難在哪裏?他認為三難,難於上青天。
一難,企業經營權的歸屬。在國有壟斷行業,民營資本即使被允許參股,通常也很難獲得經營權。從資本的權利看,民營資本並沒有“同權”,尤其在多家民營資本參股的國有控股企業,國有股權如老爺當家,民營股權如“妻妾成群”。董事會形同虛設,幾乎沒有關鍵崗位的人事任免權,更不要說遵守公司治理的基本規則。
二難,企業資產的歸屬。國企領導人基本素質是“對黨的事業無限忠誠”,而“事業”通常不以利潤為目標。在這裏我們看到,“黨”和“事業”這兩個關鍵詞給國有企業定了性,有人還進一步把國企解讀為執政黨的經濟基礎。
三難,企業利潤的主要來源。現代企業理論的研究發現,企業利潤有三大來源:一是剩餘價值;二是風險溢價,主要來自於企業家驅動的創新活動;三是規模經濟,主要來自於企業組織節省的市場交易費用。然而國企利潤中有一大塊是來自於市場壟斷和政策保護,政府“有形之手”可以讓國有企業獨享壟斷利潤。國企改革目的之一是讓國企脫離政府保護傘,在市場競爭中追求創新!這就提出了國企改革的第三難:是壟斷利潤,還是創新利潤?
混合所有製並不能克服國企改革的“三難”,卻能為克服“三難”創造條件,這是大家鍾情於它的主要原因。首先,要對症下藥,在混合所有製基礎上實現同股同權,資本麵前人人平等,從而驅動國有資產的資本化;其次,要避免國有資產淪為個別人及其家族的資產,國企董事會應規定非黨員席位所占比例,嚴格執行公司法規定的議事規則,從黨管幹部的行政體製升級為現代公司治理;第三,要內外兼修,在企業內部引入創新機製,在企業外部引入股權交易,讓企業的國有股權比例逐漸下降,從而使公有經濟和非公有製經濟在市場化的改革中逐漸趨同,即在發展中揚棄。
國企改革成功的標誌是在資本市場中的融合,即國企的資本化。國有企業的優質資源和壟斷市場將通過資本市場與全社會分享,而混合所有製就是資本市場創造的資源分享機製。長期以來,基於對資本市場的錯誤認識,人們總想利用資本市場扶危救困,而資本市場的本性卻是創新成長,獎優罰劣,是企業資源配置的無形之手。
國民經濟的城市化在發展中必然走向資產證券化和企業資本化,在這一階段,中國企業的發展將出現兩大趨勢:其一是優質國有企業的資本化,其二是成熟民營企業的國際化。由此推論,未來中國兩大企業群體之間的競爭,合作與融合,將作為經濟繁榮的製度保障,共同成為民族複興的經濟基礎。
2.混合所有製改革成敗在細則
2014年2月,經濟學家葉檀撰文對國企混合所有製發表了文章《混合所有製改革成敗在細則》,認為以往國企改革一波三折,因為法律與利益的邊界沒有劃清,企業管理層在龐大的灰色空間生存,稍有不慎就陷入大獄,或者相反,國企改革成為權貴的樂園,弱勢群體淪為買單者。此次國企改革劃清邊界,建立法治經濟規則,才能有助於社會效率整體提升,認為改革有助於社會效率的整體提升,包括兩方麵的提升:一是企業效率提升,二是交易成本下降。
今年以來混合所有製改革在逐步啟動新一輪國企改革。近期,寶鋼、中航科工和中國海運等多家央企相繼成立了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舞台已經搭好,細則尚未出台,成敗在細則。有了細則,要唱什麽戲,誰是主角,誰是配角,誰將退場,才能清清楚楚。
武鋼集團的改革重點則是探索試行股權激勵和職工持股等混合股份經濟。靈活采用增資擴股、吸收合並、股權置換、股權轉讓等多種形式,推動相關產業投資主體多元化,發展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外資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經濟。鞍鋼集團的小組劃分更加細致。事實上,鞍鋼集團早在2013年底已經劃定了全麵深化改革路線圖:將重點放在戰略結構調整、體製改革、運行機製改革和“三項製度”改革上。中海油在2014年3月的中海油總公司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上指出:改革具體任務主要由各專項小組承擔,目前先設立計劃投資體製改革、資產優化、煉化與銷售改革、人力資源改革和科技改革5個專項小組。萬事俱備,隻待政策開閘。
無論如何改革,繞不過去的問題是,混合所有製改革將產生新的大股東,其持股比例僅次於國有控股股東,甚至由於高層管理人員持股,導致利益被內部人瓜分,風險由公眾股東和國有大股東承擔,最終由納稅人承擔。
2004年前後掀起的關於國企改革的爭議,最終迫使我國的國企改革繞了個大遠路,根本原因就在於法治市場不健全,導致出現某些權貴以小部分資金掌握大資產的極端案例。這些人憑借權力獲取肥厚的租金,並沒有提升社會財富總量,也無助於建立正確的激勵機製,培育我國企業家創業精神。
要避免出現重蹈覆轍,出現類似於俄羅斯市場化改革中的權貴食利現象,停止改革不是好出路,建立正確的激勵機製才是正途。
從效率上說,如果一家企業在高管群體的帶領下效率得到了極大的提升,這些企業家理應獲得改革的紅利。這些紅利可以用股權形式表示,也可以用高薪形式體現。關鍵在於,需要有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核定出企業的真實增長,以及企業的潛在風險,未來將要支付的成本。正確的激勵機製的核心,是享受合理的收益,承擔企業的風險。
立足於現實土壤,有個更好的辦法可以劃清利益與責任的邊界,對於帶領企業做強做大的企業家,以股權加以獎勵,同時設立時限較長的期權製度,如果企業繼續做強做大,並且起碼經受住了一個行業、經濟下行周期的考驗,那麽企業家及管理團隊可以分享期權紅利,如果企業未能經受行業下行周期的考驗,企業家為了迅速做大綁架社會資源,不僅應該收回期權,還有必要設立懲罰機製,減少所持的股權。在具有公共色彩的經濟領域以及短期規模內規模急劇擴張的企業,政府有必要持有一股金股,以保障企業的公共色彩不會褪色,否則在煤氣水電石油土地等領域的企業一旦鬧起脾氣來,公眾將受池魚之災。
關於混合所有製的一係列擔憂,來自於根深蒂固的觀念,來自於以往的失敗經驗,重塑國企改革的信心,隻有靠法治市場。
法治市場不僅僅指遵守現有的法律法規,在飛速變革的時代,製度通常跟不上市場變革的步伐。法治市場的精髓,是指利益各方經過磋商製定遊戲規則,並且遵守共同的遊戲規則,各方嚴守底線,不越雷池半步。我國建立法治市場經濟的過程“道阻且長”,此時以理想國的方式設想利益各方都是君子國中的君子,這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將讓我國國企改革走上歧途,逐利之人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假設,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是不規範市場的普遍現象。在初級市場,各方遵守底線遊戲規則,建立遊戲紅黃牌製度,可以保證市場各方主體不突破法律法規、公序良俗的底線。
改革能否推進,有時候看的不是短期內對社會有多大提升,而是創造了多少敵人,如果改革讓多數人貧困少數人獲利,如果改革將風險推向社會而既得利益階層享受無風險紅利,無論改革名稱為何,都是反社會的改革。如果改革有助於提升社會整體財富,如果改革有助於建立公平的法治經濟,遲早會受到大眾的支持。
3.所有製是國有、集體、私人資本的融合
2014年3月,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副秘書長王忠明撰文《重回國企改革的原點》。他指出,關心國有企業改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這個問題做出了解釋,在關於國企改革的論述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混合所有製。混合所有製不僅與國有企業有關,也與民營企業有關。因為在很大程度上,混合所有製是國有資本與集體資本、私人資本的融合。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的論述,與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相比,很多表述是一致的,甚至可以說是重申了那時的一些觀點。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若幹決定,而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有一些論述上還是回到了當初那個原點,比如現在講的交叉持股、融合發展,在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當中就已經非常明確了。
實際上,在這十年中,國有企業的改革不僅是有一點停滯,甚至還有一些倒退,所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論述的關鍵點是回到了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的原點上。
我們這十幾年沒有往前推進,在一定程度上浪費了改革的時機,從而積累了大量的矛盾,其中就包括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對立。一些國有企業,包括央企在內,都在無序擴張,無度擴張。
今天,我們需要做的不是簡單地去搞幾個拚圖,不是國有資本多大比例、民間資本多大比例、集體資本多大比例,搞這麽幾個所謂的混合所有製企業,而是應該進一步解放思想。
比如長沙中聯重科所在的領域是充分競爭的大型機械領域,不管是混合所有製還是非混合所有製,最重要的一點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它能不能有助於培育或者發揮企業家精神。
從目前中聯重科的股權安排和產權製度來看,它沒有給真正的企業家精神帶來多大的激勵,因為湖南省國資委還掌控著中聯重科近20%的股份。中聯重科的董事長詹純新個人素質非常高,但是由於中聯重科的這種股權安排,作為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的詹純新受其身份限製無法充分展現出他的個人才華。
在這一點上,詹純新與聯想的柳傳誌不同。盡管聯想裏也有國有資本的股份,但柳傳誌絕對是聯想的標誌性人物。聯想實際上也是混合所有製企業,目前聯想依然還有中國科學院的股份,但是中國科學院基本上不管聯想的具體事務,而且它持有的股份也相對較小。這就給了柳傳誌充分發揮的空間,而柳傳誌個人的豪氣也決定了他能夠擁有如此大的知名度。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已經非常明確地提出了建立現代產權製度,而混合所有製經濟的基石就是現代產權製度,國有資本、集體資本、民間資本,體現為產權製度,也就是交叉持股融合發展。
當前的政治體製背景下,在一個特定的階段,保留一定的國有企業,其實在一定程度上已經不完全出自經濟的需求,而是出於社會政治的需求。
所以現在中央會進一步增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活動,能夠讓民間資本更多地去擔當市場經濟的風險,從中最大限度地發揮和培育企業家精神,在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下去造就品牌的轉型升級,使品牌能夠進一步國際化。
因此,我們需要用一種反思精神和自我檢討精神,來體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有關國有企業改革的論述。
在關係到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國有企業應該發揮獨特的作用,發揮一般的民營企業難以企及的作用。這就是國營企業與民營企業的不同分工。比如說“神八”“神九”以及探月工程,不可能讓民營企業單獨來做,可能其中一些零部件配套可以分解出去,但總體上的這種集成是不可能讓民營企業去做的,因為風險太大、投入太大,很難吸引民營企業,並且,民營企業也不具備足夠的實力,來進行這樣的探索性和風險性很大的研究,而這些又關乎國家的安全和國民經濟的命脈,特別是國際競爭所需要的。
國有企業跟民營企業之間有天然的分工,那這樣就與混合所有製產生一定的矛盾。
所以說,混合所有製並不是未來市場經濟的主體,或者準確地說,它不是市場經濟的唯一格局。
在競爭性領域當中,混合所有製經濟可能是主體,但是在非競爭性領域當中,很可能依然還要以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為主,這是由國有企業的屬性所決定的,它更多地要承擔政治社會責任,它在這方麵的職能要遠遠勝過經濟上的利益訴求。
所以說,國有企業不是為了競爭而生,國有企業一旦跟民營企業發生競爭,在某種程度上就已經走偏了。民營企業不能簡單地進入國有企業的領域當中,國有企業更不能輕易地無序擴張到民營企業為主體的競爭領域當中。
那麽在這樣的現實狀況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應該怎樣發展?
首先,要進行國有經濟的布局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哪些是國有企業應該做的,哪些不應該是國有企業去幹的,要把這個邊界給劃出來。
在當前的經濟格局下,國有企業要學會退出,國有企業的數量應該越來越少,但是國有企業數量的減少,並不等於國有資產的比例減少。國有企業要集中到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當中去,要集中到社會保障體係的建設上去,要集中到公共平台的提供上去
。
比如,國有企業修地鐵,基本都是政府投資,這是對的,因為地鐵很難賺錢。但是地鐵建成之後,地鐵的經營權可以交給民營企業去做,包括高鐵也是如此。因為民營企業的做事效率高,它可以給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
比如說2004年的郎顧之爭。它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放大了所有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原本國資委2003年成立的時候,其方向非常清楚,對國有經濟布局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以後,要從198家國有企業、央企逐漸組成80家到100家大型國有企業,具體措施就是改革、改製、改組。
由於郎顧之爭放大了國有資產流失,所以國有企業的改製就停了下來,而當時認為國有經濟是經濟基礎,那好,經濟基礎怎麽能少呢?那就鼓動國有企業進入其他領域,比如國有企業絕對控股,或者相對控股。這樣一來,民營企業就基本上沒有領域可進入了。為什麽會看到民間資本往外走?因為他們沒有空間,幹不動了。
所以未來十年如果不想像過去十年那樣停滯的話,就得像我剛才說過的那樣,首先劃清界限,國有資產做什麽,負麵清單列出來,哪些不要做。比如房地產,我們國有資產就不要進去,商貿流通不要進去,一般的服務業不要進去,都退出來。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給沉悶多年的國有企業改革指出了一條生路。在當前形勢下,國有企業可以先發展混合所有製,接下來就應該讓民營企業控股或者收回來。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出台是不是意味著國退民進的開始?或者說是中國民營企業的春天的到來?
當社會對民營企業的態度進一步端正,那麽國民經濟將會更有活力,同時也會促進民營經濟本身的健康發展。
在民營經濟發展方麵,我們不缺乏所謂的政策措施。因為即使以前有這麽多關於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也沒有讓民營企業生發到更好的狀態。
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前,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看,在當時,“傻子瓜子”的創始人年廣久就是資本家,這在當時是要被抓起來的,因為超過7個雇員以上就是剝削了。但是鄧小平說“不要動”,這帶來什麽樣的影響?影響就是市場經濟迅速地發展起來。在今天的民營經濟當中,最活躍的仍然是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之後成長起來的一批企業家,他們給中國市場經濟帶來了一片新氣象。
現在的社會和經濟環境比當時好多了,那還有什麽深水區?還有什麽風險?我們缺的是案例創新。例如吉利並購沃爾沃之後,已經幾年過去了,吉利依然不能在中國生產沃爾沃,還得要按照獨資企業、合資企業的那條套路去各個部門申報。因為麵對這樣的情況,所以我們需要創新。
現在國企改革有兩個方向,一是要推進混合所有製來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的進程,二是要旗幟鮮明地為壟斷正名,不要把壟斷看成是罪魁禍首,該壟斷的領域要徹底壟斷。比如航空航天領域,就應該理直氣壯地宣布,這就是壟斷領域。事實上,壟斷是一個中性詞,它是根據需要來決定的,它不是洪水猛獸,更不是罪惡滔天的事情,它是輔助國家戰略的,承擔著與國際競爭的任務。
那麽,在這樣一個時段裏,民營企業最好不要進來。因為所謂的幾家競爭,其實加大了技術投資的重複建設,必然是大量地損耗,沒有必要。如果宣布壟斷,不僅可以節約資源和成本,而且在與國際競爭中也能降低自身的經營成本,同時提高服務質量。所以我認為應該是兩個方向,一是國有企業要更加大膽地改革,另外一個則是,在某些特殊的關鍵領域,國有企業則要進行徹底地壟斷。
今天我們為什麽對國企改革有所期待。因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召開,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推進了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給出了發展的總目標。所以大家對未來中國的發展充滿了希望和期待。
4.國企改革重點是引進民企競爭
展望混合所有製與國企改革新思路,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李曙光撰文指出,下一步國企改革的重點,按照市場的邏輯推進改革,並非搞“私有化”,而是引進民企競爭。
他認為,國企改革或是國有資產管理體製改革的議題與世界銀行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布的報告—《2030年的中國》觸發了新的爭論。報告提出的“建議中國縮減龐大的國企規模,使之在運營模式上更接近商業公司”“建議發展民營部門,減少障礙,加強戰略性和支柱性產業在內的所有部門的競爭”等建議,引發了關於國企改革的嚴肅討論。
國企改革是計劃經濟時代遺留的老問題。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國企的出資方式、經營方式、管理方式都需要相應調整。
國企改革已經推行了多年,下一步改革的方向與突破口在哪裏?應在肯定改革成果的基礎上,遵循一定的方向,依循一定的邏輯堅定不移地將其深化。
第一,要堅持國有經濟產業的戰略性調整。1999年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改組國有企業”的指導方針,要求在國有經濟占主導的條件下開展國有經濟的戰略性布局和改組,尤其要求“國有經濟在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支配地位……”“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這是國企改革應當堅持的意識形態邏輯。
第二,要打破壟斷、放開限製,發展“民營經濟”。近年來,國有經濟在很多領域尤其是高利潤行業不斷侵蝕民營經濟份額,鞏固了壟斷,削弱了競爭。國企不斷做大做強,資源分配不斷傾斜;民企生存堪憂,甚至“寄人籬下”。這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多種經濟成分”的要求大相徑庭。因此,有必要打破某些行業的壟斷現狀,發展“民營經濟”,使得國企和民企充分競爭。這是國企改革應當堅持的競爭邏輯。
第三,要樹立國“民”經濟而非國“有”經濟的理念。國企歸根到底是全民所有,就必須要讓國企的收益全民共享,而非個別集團的私人之物。這是國企改革應當堅持的公平邏輯。
這三方麵是國企改革不可動搖的方向,盡管實施起來會遇到百般阻力。這是因為國企改革是一個複雜的係統工程,不僅摻雜了多方麵的利益糾葛,而且涉及已有的製度變革以及其他諸多問題。做蛋糕容易,分蛋糕難。
現階段,社會討論最為熱烈的一些國企改革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麵。
第一,資源型國企的壟斷地位如何改革?一般而言,資源型國企的出現,要麽出於國家軍事政治安全需要,要麽出於公益需要,要麽是改革未到位國企該退出而未退出。對於前兩者,必須保證此類國企的壟斷地位和公益性質,第三者就必須按照市場邏輯加以改革,並非是簡單的私有化,而是引進民企競爭。
第二,地方“大國資”、央地“一盤棋”的理念是否正確?2009年國務院國資委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若幹意見》和2011年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所釋放出的“大國資”、“一盤棋”信號,成為地方國資委將各類國有資產納入統一監管、央地互動的依據,並且逐步實現了包括金融類國有資產、資源類國有資產在內的各類國有資產的“全覆蓋監管”,實現了本省市的國有資產、央企在本省市的國有資產、外省市在本省市的國有資產“放在一個盤子裏進行優化配置”。然而,這種“大國資”“一盤棋”的做法與現行法律規定相衝突。《企業國有資產法》第十一條明確了央地國資委的兩級監管體製:“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設立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授權,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一盤棋”的做法混淆了中央和地方、地方與地方的職責權限,也不符合國資委扮演的“幹淨出資人”角色。另外,“大國資”的做法也尚缺乏法律的規定。
第三,中央層麵現有國資委監管體係之外的其他國有資產如何進行管理。現有的《企業國有資產法》隻能解決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監管問題,除此之外的行政事業性資產、資源性資產、金融資產的監管仍然缺位,尚待規製。所以,有必要在中央層麵成立相應的部門負責監管。
下一階段的國企改革,重點應是宏觀上堅持戰略性產業的調整,微觀上繼續推進市場化,同時保證全體國民享受國企利益。
為此要推進以下措施:其一,推動國企整體上市,對於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國企,可以對具有流動性的資產實行證券化。例如,基礎設施收費證券化、應收賬款證券化、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一方麵可以實現國企的規範改革,一方麵也可以更新國企的管理方式。其二,建立和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製度,統籌規劃國有資本,有效分配資本收益,為國民股東提供更多回報,使得國民股東可以共享國企收益。其三,繼續完善國企的公司治理結構,增加國企的新董事會試點,讓國民股東參與公司治理。其四,國資委定位為純粹的出資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
國企改革是一個利益再分配的過程,使得更多的國民分享國企的利益;這場改革也會經曆陣痛,使得過程並不會那麽順利。“良藥苦口利於病”,隻是為了讓這服藥效果更好且利於服用,尚需要一些“藥引”。這“藥引”就是社會的共識。
5.避免混合所有製的認識誤區
2014年3月,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名譽院長厲以寧發表了《在調查混合所有製中發現的幾個誤解》的文章,對調查混合所有製中發現的幾個問題,談了自己的看法。
厲以寧講到,關於混合所有製,現在討論很多,我對混合所有製做了一些調查,發現有幾個誤解。
第一,現在很多國有企業都已經變成了混合所有製,投資主體已經實現了多元化,基本上沿著現在的路子就可以了。這個說法是不對的。混合所有製實際上是一個改革問題,已經進行的國有企業改革的確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遠沒有達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建立以後所希望達到的目標。關鍵問題在哪裏?關鍵不在持股主體的多少,而是資本能夠在現代企業中發揮作用。現代企業製度的建立要靠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混合所有製建立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法人治理結構真正完善的過程。
第二,現在有些國有企業按照股權結構來說,已經是股份製企業,已經是上市公司,今後就是繼續完善的問題。這個說法不準確。應該這樣說,現代企業僅僅是初步搭起了架子,但並沒有真正實現現代企業製度。試問,股東會開過沒有?董事會怎麽產生的?董事會起什麽作用?監事會又起什麽作用?總經理是聘任的還是從社會上招募的、最有能力擔任總經理的人?這些問題如果沒有解決,現代企業製度往往隻是一個名義而已,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隻有通過混合所有製的建立,把法人治理結構健全了,使企業製度完善了,這樣企業才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三,還有人說,現在國有經濟、國有資本已經退到不能再退的地步了,再退就要越過底線。這種觀點也不準確。這些人還認為:混合所有製企業建立以後,在國家不一定控股之下,是否能夠發揮國有企業應有的作用?這個看法可以討論。或者認為,現在所說的建立現代企業製度是從企業長遠發展的方向來講的,應到此為止,再進一步改革就要觸犯底線了。
首先要明確地指出,國有資本的力量不在於現在資本存量的多少,擁有了多少資本,而在於能夠控製的資本究竟有多大。比如100%國有的,這時,1000億就控製了1000億,比如90%是控股的,就控製1100多億。如控股40%,1000億資本可以控製的資本是2500億。更低的1/3就能控股,這樣就能控製3300多億。對這一點,一定要搞清楚。真正資本權利的發生還不完全在於資本的存量和控製力的大小,而在於經營、管理完善與否。假定1000億資本能夠發揮更大的作用,資本的效率會更好。假定中國國有企業能夠大大提高效率的話,在新的製度下勞動生產率遠不是現在這個水平。
第四,有人說,現在不少民營企業不想走混合所有製道路。這也是誤解、誤導。民營企業中,的確很多是從原來的小企業一步步發展起來的,它們還沒有樹立現代企業經營管理這樣一種觀念,很多是帶有小業主時代的想法,不了解混合所有製的建立是民營企業轉軌、進一步發展非常重要的趨向。民營企業應該了解到,假定不從體製上轉軌,是跟不上時代的,它們隻能停留在現在這個階段。據我在廣東、浙江的調查,民營企業對組建混合所有製企業有顧慮。顧慮在哪裏?他們說,不少民營企業是靠家族的凝聚力在維持,是靠企業家自己個人的魅力在維持。他們念念不忘創業時的艱苦。其他地方的家族企業,也有這樣的想法。簡單地說,他們認為民營企業一旦改為混合所有製企業,家族凝聚力就會消失,企業甚至會解體。民營企業隻要還存著這種想法,很難說能夠真正走上現代企業製度這樣一條路。此外,不少民營企業還對國有企業的改革情況不了解,包括現在不少民營企業家還有一個誤解,認為沒法跟國有企業合作,一合作他就把我並吞了。這種想法是不準確的。要清楚地了解國有企業目前的改革動向。也就是說,國有企業正在改,國有企業的改革關係到今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能不能起決定性作用;再說,建立和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實際上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基本經濟製度。
當前,有必要把為什麽要建立混合所有製,這對國有企業有什麽好處,對民營企業又有什麽好處,講透,宣傳透,要研究些案例,更要培育一些混合所有製改革成功的案例,這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關於混合所有製問題當前討論比較多的,是員工持股製。這也是需要搞清楚的。我聽到以下幾種說法:一是把員工持股製的好處著重放在短期效益上。比如說,企業一上市,股值一增,馬上可以拋掉,賺一筆錢。二是有人說這是福利,我在企業中工作了幾十年,現在你給我一點股,就表示對我過去功勞的承認,這跟改進不改進企業工作關係不大。有了股權,一轉賣,收入就增加了。這不是福利是什麽?三是認為實行員工持股製以後,可以在企業中設立一個組織,叫職工持股會,影響企業的決策,通過有利於員工的決定。其實,職工持股會是不規範
的,反而會形成對完善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幹擾。總之,在實行員工持股製過程中,決不能把它作為一個短期行為來對待。
在這裏,有必要從經濟理論的角度來說明員工持股製的意義和作用。經濟學認為,財富是由物質資本的投入者和人力資本的投入者共同創造的,光有物質資本的投入而沒有人力資本的投入,創造不了財富,創造不了利潤。既然利潤是共同創造的,為什麽利潤隻被物質資本的投入者占有,人力資本的投入者隻能從成本中、從自己的工資中取得收入。近些年來,國外技術創新的企業,都把產權激勵製度放在重要位置。人力資本投入者,上到高管、下到有貢獻的職工,都可以以人力資本投入者的身份取得利潤的一部分,表示他們是共享利潤的。這就大大調整了職工的積極性,跳槽現象減少了。在中國,無論是民營企業,還是國有企業都應該認識到,創新是帶動經濟增長的力量,這個趨勢將來會越來越重要。喬布斯之所以能成功,不在於他本人如何能幹,而在於他擁有一個研究團隊,通過產權激勵能把員工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中國也要走這條路。
企業家作為物質資本投入者和人力資本投入者,應該從理論上搞清楚員工持股製度的意義和規範化的意義,這就使得現代企業製度逐步走向正規。在談到員工持股的時候,建議兩點:一是員工持股應該做到什麽程度,既符合職工的利益,又符合投資者的利益,兩者要兼顧。二是一定要規範化,輕易試點,以後不好收場。不少問題,要研究,可以試點,但不要急於推廣。
6.國企改革掀起輿論新熱潮
南開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特邀教授楚序平談到,國資國企改革已不是新鮮話題。然而,因牽係廣泛,利益重大,每當相關政策出台,仍會在全國各地掀起輿論熱潮。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關於國資國企改革的明確指向引來熱議不斷—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製,組建若幹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一個月後,國資第一重鎮上海就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深化上海國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即“上海國資國企改革20條”)。這並不是因為上海跟得快。恰恰相反,上海的國資改革從未間斷過。在這一輪中央部署的國資改革之前,上海市就已經在2011年出台的“十二五”規劃中提出要“加快推動國資從一般競爭性領域退出步伐,建立國資運營新平台,增強國有股權的流動性,鼓勵國資向基礎設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社會民生等領域傾斜”,“大力推進國有企業集團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逐步取消企業集團管理層級,力爭市屬產業類國資證券化率達到90%左右”,直切混合所有製改革的要義。上海家化、綠地集團、上海城投等都是混合所有製改革的鮮活案例。
未幾,全國各地方緊隨其後,重慶、廣東、黑龍江、天津、山東、江西、河南、海南等地紛紛出台文件,並定調了本地國企改革思路。一輪新的國資國企改革浪潮興起。
我國的國資國企改革遠非一帆風順,似乎總是被貼著“國有資產流失”“國有資產賤賣”“外資侵占”等標簽,坎坷中前行。
關於國資國企改革,楚序平認為:
第一,員工持股改革,意義不亞於嫦娥探月。
員工持股改革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必須遵守“不歧視”原則,堅持按勞分配,不能歧視普通勞動者,使全體員工參與這項改革,不能隻搞管理層持股。
在最新一輪國資改革中,最大的亮點就是“員工持股”。一些地方省份在製定改革方案時,還曾針對“員工持股”提出了專門方案:允許部分關鍵崗位員工出資入股參與企業改製,鼓勵不再控股或退出的企業采用員工持股方式處理勞動關係。
然而,實際上,對於員工持股的具體操作模式,從國務院國資委到不同地方的國資委,仍未取得高度共識。
那麽,國企員工到底應不應該持股,持股員工的範圍如何界定,員工持股比例又該是多少?楚序平認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並在混合所有製企業進行員工持股改革。這和以往的國資改革相比,最大的亮點就是員工持股。股份製改革已經改了20多年,沒什麽新鮮的,就是按照不同所有者投入資本的數量計算成股份,統一使用,按股分紅。無論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製公司,無論是IPO還是整體上市,都是資本與資本的對話和結合,都沒有勞動者的份兒。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最重大的意義,就是允許混合所有製企業實行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其意義不亞於嫦娥探月,是對馬克思主義勞動創造價值理論的一個重大實踐創新,也是社會主義公有製產權理論的重大創新,是當前進一步搞好國有企業的突破口。
混合所有製企業員工持股是有理論依據的,那就是馬克思主義的勞動創造價值論。馬克思在否定私有製的基礎上,提出在社會主義的一個時期可以“重建勞動者個人所有製”,員工持股是社會主義公有製實現形式的新探索。
員工持股也符合現代經濟理論。研究認為,資本、風險、管理、科技、簡單勞動等五個部分,共同創造了企業價值。除了資本價值和風險價值是資本屬性的,其他企業家的複雜勞動、科學家的複雜勞動和普通員工的簡單勞動,都是人力資本,都是對企業的投入。
第二,應在增量上實施員工持股改革。
楚序平認為,員工持股改革不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截至2013年12月末,全國國有企業資產總額91萬億元,所有權益32萬億元。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人民積累的寶貴財富,絕對不能流失。
現在搞員工持股改革,不能打存量資產的主意,不能把現有的國有資產量化在員工身上,不能把員工持股改革演變為瓜分國有資產風。為了實現現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必須堅持在增量上實施員工持股改革原則。
員工持股改革不是將企業股權無償贈送給員工,而是在當年實現利潤的新增範圍內進行改革,將員工應得的一部分勞動報酬轉化為股份,通過工資扣減持股,或者部分出資。
要製定完善的實施政策,要按照按勞分配原則,科學評估量化企業管理層、科技人員、業務骨幹和普通員工的勞動貢獻,根據勞動貢獻核算持股數量和比例。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堅持陽光操作,規範審計評估程序,規範國有資產評估,防止低估企業淨值,防範國有資產流失。
按照國際通行原則,對員工持股的股權價格可適度給予5%~15%的折扣優惠,但是不能過度折扣,防止過度分配。把握好這個原則,就不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員工持股會極大激發企業活力,實證經驗證明,員工持股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30%以上。安徽海螺水泥公司2003年實施員工持股改革後,企業資產從注冊時的8億元增長到987億元,增長了123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遠遠超過同行業企業。
十多年前國有企業員工持股改革,結果出現了“平均主義”“大鍋飯”的問題。關於這次改革怎麽防治新的“大鍋飯”?楚序平認為:20世紀90年代職工持股的一個重大教訓就是持股福利化、持股平均化和過度分紅,結果出現了“平均主義”“大鍋飯”的問題。推進員工持股改革,必須堅持激勵為主原則。
員工持股一般可以分為投資型、激勵型、福利型三種。目前我國實施員工持股,根本目的是以激勵導向為主推進改革,以更好地落實按勞分配原則,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形成利益共同體,提高企業經濟發展績效。要通過科學量化企業內不同崗位職工的勞動貢獻,特別是要讓市場發現企業家、職業經理人、科學家和業務骨幹的價值,根據貢獻大小確定持股數量和持股比例,徹底破解“平均主義”“大鍋飯”問題,防止“撒胡椒麵”,防止福利化的不良傾向。
第三,員工持股比例可參照1∶0.618的黃金分割律。
關於混合所有製企業實施員工持股改革,是否會不斷稀釋國有股權的比例,最終導致私有化或者失去國有企業控製權?楚序平認為,混合所有製企業搞員工持股改革,是探索新的公有製實現形式,絕對不是搞私有化。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公有製經濟的主體地位、發揮主體作用。國有經濟不僅需要一定的質,還需要一定的量,為此必須在改革中有安全閥,治理結構必須有控製柄。隻有這樣,才能確保改革的社會主義方向。
混合所有製企業員工持股,是在利潤轉化為資產這個增量基礎上開展的,設置了一定的安全比例後,隨著員工持股數量的增加,國有股權也在增量,並且在做大蛋糕的基礎上,國有股權的增量會遠遠大於員工持股數量。所以,隻要製度設計合理、執行規範,就不會出現稀釋國有股權問題,也不會出現國家失去控製權問題。
員工持股比例可以根據各個行業、各個企業的不同情況來確定。我們搞員工持股改革堅持的是激勵原則,過小比例可能起不到激勵作用,過大比例則可能因為過度分配而損害國有資本權益。國內外實證研究表明,最終員工持有企業30%以上的股份,會從產權角度對企業高度認同,而小額比例起不到激勵作用,反而容易發生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的問題。
從企業經驗看,中聯重科管理層及骨幹員工持股30%,海螺職工持股49%,這兩家企業都在員工持股改革的激勵下成為全球同行業的翹楚。
在員工持股改革中,員工持股是長期的、逐年動態調整優化的過程,初始階段很低,根據不同行業和企業情況逐年調整,最終可以考慮參考黃金分割律的1∶0.618比例浮動,國家始終保持絕對控股地位。這樣既能極大激發企業員工積極性,又能防止員工持股蛻變為變相私有化。同時,因為激發了員工的創業動力,創造更大更多的價值,把蛋糕做大,更有利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員工持股要覆蓋70%以上的職工。員工持股改革是利益關係的調整和重塑,必須把握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經濟改革政策,要求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在較長的周期和複雜環境下做最優化選擇。馬克思主義認為,勞動創造價值,普通職工的勞動是價值創造的源泉,所以員工持股改革必須以此為出發點。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增加人民的財產性收入。考慮到當前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現實,更需要注重公平。所以,員工持股改革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必須遵守“不歧視”原則,堅持按勞分配,不能歧視普通勞動者,使全體員工參與這項改革,不能隻搞管理層持股。
即使考慮到我國複雜的勞動關係,員工持股也要覆蓋70%以上的職工。普通員工持股也可以和社會保障製度改革結合。股東職工退休後,可以依法將其股份轉讓給其他職工,獲取一筆可觀的現金財產,提高晚年生活水平。管理層持股也可以和其他管理層期權激勵相結合,調動經營管理者的積極性。
第四,要防止私下交易、惡意收購。
十多年前,實施了職工持股改革的企業,有不少最終破產倒閉,一個重要原因是股權分散導致企業難以實現科學決策。怎麽能防止這種情況重現?
股份製企業平等出資,共同經營,同股同權,“人人擁有平等的投票權”。但是,企業需要企業家的戰略決策,企業科學決策不能投票決定。這也是20世紀90年代不少企業失敗的原因。
這次員工持股改革,要堅持促進科學決策原則。防止股權過於分散,使企業決策表決權相對分散,損害企業科學管理決策。可以考慮設置持股員工的不同投票權重,製定內部行權機製,保證科學決策。同時,也要防止部分員工持股比例過高,濫用信息優勢造成內部股東道德風險,強化“內部人控製”,對外部股東形成歧視。
員工持股改革後,是否可能出現這樣一種狀況:許多員工沒有專業經驗管理自己的股權,甚至出現私下交易、惡意收購的現象?
20世紀90年代末期確實出現過這種情況,職工持股改革後,職工股或者原始股在“一級半”市場廣泛流通,甚至被惡意收購,擾亂了資本市場秩序。
當年俄羅斯對國有企業進行私有化改革時,給每個公民發放企業私有化證券,證券的黑市交易泛濫,絕大多數俄羅斯人很快淪為無產者,極少數人一夜間成了億萬富翁。
當然我們的改革不是企業的私有化改革,國有資本存量不能動,隻搞增量改革,但普通員工的股權怎麽管理好卻始終是一個大問題。國企改革,要堅持規範管理原則。可以借鑒企業職工持股會管理經驗,以職工持股會作為獨立社會團體法人進行管理。還可以研究職工持股信托基金管理經驗,由信托基金進行規範化管理。
股權本身具有流動性,但是員工持股股票具有特殊的規範性要求。要對股權授予、股權流動、股權退出等作出前瞻性規定,要確定流動規則,設置退出機製,而不是終身製;要設置有效的股票流動管理製度,防止員工股權外部流失,防止被私下惡意高價收購。要設置企業股權管理的“降落傘機製”,使持股員工範圍始終處在為企業發展作貢獻的員工範圍內。
第五,應給予員工持股法律保障。
員工持股改革涉及法律問題,現行法律還有禁止性規定。下一步應如何實施?應堅持依法改革原則,製定法規,修改法規,給予稅收、金融支持,保障實施員工持股。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作為發起人,從發起人人數上限製了職工持股。證監會明確規定:除少數經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企業外,上市前持股職工超過200人的,一律不準上市。存在工會持股、持股會以及個人代持等現象的公司也一律不準上市,除非上市前予以徹底清理。
國企改革,不能超越法律授權,必須於法有據。所以,當務之急是修改現行公司法、證券法等法規,明確持股會等法律地位,為員工持股製度提供法律依據。還要修訂稅法,解決目前員工持股企業普遍麵臨的因存在持股員工、持股公司自然人股東、持股公司、實體經營公司等多重主體造成的多重納稅問題。要製定支持政策,對向員工持股提供信貸支持的銀行等金融機構給予按一定比例減免貸款利息收入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