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混合所有製形成與發展

第二節 混合所有製形成與發展

改革開放30多年,我國選擇了一條有別於西方市場理論的漸進市場化改革道路。這條道路由於有別於西方的市場經濟理論—特別是西方市場經濟理論的核心價值自由和平等,盡管中國經濟在實踐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從改革初期至今,在理論上卻備受爭議,人們總是從理論上質疑這種改革方式的合理性。原因很簡單,漸進式市場經濟改革形成了國有和非國有兩大類不同的經濟成分。這兩大類經濟成分又有許多種表現形式,它們共同形成了當前我國特有的混合所有製市場經濟體係。而這兩類經濟成分在市場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平等的,這顯然與西方現有的市場經濟理論相左,以至於現在還有許多西方國家不承認我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但是我國的市場經濟所取得的經濟成就卻是被西方國家政要所驚歎的。

以完全競爭市場作為效率標準,也可以很容易地從理論上認識到,混合所有製市場經濟中,混合經濟成分會提高相同經濟成分或不同經濟成分之間的競爭程度,從而提高市場經濟效率和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在市場經濟中最優的混合所有製,從量上看,是兩類所有製經濟成分的經濟規模和總量相當為最佳,這樣既能使相同所有製經濟主體內部的競爭程度提高,又能使不同所有製經濟主體之間的競爭程度相當,從而使經濟的市場效率達到最高,消費者福利達到最大。中國的改革實踐說明,在現實經濟中通向自由和平等的理想市場(完全競爭市場的核心價值所在)的最有效(最快速)之路,卻是不平等混合所有製市場經濟形式。然而,在輝煌的經濟成就背後,我國現階段混合所有製經濟形式也暴露出它的弊端,即政府和市場分不清、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社會矛盾加劇等,這些問題都將影響現實經濟社會的穩定持續發展。

其實,混合所有製不是新的提法,但是現在與以前混合所有製內涵有所區別,是當前混合所有製改革的深化,包含一些新的特點和認識。

我國經濟體製變遷中混合所有製經濟的表現形式和改革主線,那就是受經典理論指導,生產關係(作為基本經濟製度的所有製也是如此)一定要適應並促進生產力的發展。縱觀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情況,我國的經濟發展趨勢基本上是由多種所有製成分(包括混合所有製)逐漸走向單一公有製,緊接著非公有製逐漸發展,然後公有製經濟與非公有製經濟實現混合的過程,這一過程也是我國從市場經濟體製向計劃經濟體製過渡、再從計劃經濟體製向市場經濟體製改革的過程。

我們以混合所有製為角度分成四個階段,說明在市場經濟體製中混合所有製能提高經濟的市場效率,但混合所有製有兩層內涵,即資本層麵和經營層麵。從資本方麵來說,就是以股份形式的資本混合為主;從經營角度看,可以是偏國營、混合經營、經營主體市場化等,具體如下所述。

第一個階段是從1949年新中國成立至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從多種經濟成分(包括混合所有製)逐步走向單一公有製經濟,這一過程中混合所有製(尤指國家和私人合作的國家資本主義經濟)是股份形式的資本混合和經營層麵的偏國營,屬於一個過渡形式,也逐漸走向了消亡。

新中國成立後,在1949年到1952年的國民經濟恢複時期,我國實施“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基本經濟政策,國營成分比重逐漸上升。這一階段可以看成是多種經濟成分共存,還存在混合所有製經濟(國家和私人合作的國家資本主義經濟),該階段所有製混合的目的是為了恢複國民經濟並把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成社會主義經濟成分。這一階段的混合所有製從前述兩個層麵來看,是資本混合和經營權的偏國營,因為此時國家資本主義的發展均在國家計劃安排下,為社會提供產品、為國家經濟建設積累資金和提供就業崗位。

中共中央於1952年底提出了過渡時期的總路線,也就是“一化三改”,即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並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目前主流觀點認為雖然三大改造存在一定問題,但在綜合考慮當時意識形態、帝國主義的威脅、對蘇聯一邊倒傾向影響後,三大改造是唯一選擇。截至1978年,在全國工業總產值中,全民所有製企業占77.6%,集體經濟占22.4%,個體私營經濟幾乎不存在,生產資料所有製結構已成為單一的公有製,此時也沒有了混合所有製成分。

第二階段是從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至1997年黨的十五大召開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認真總結了以往所有製問題上的經驗教訓,製定了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逐步消除了所有製結構不合理對生產力的羈絆,在保持公有製主體地位的同時,個體、私營、外資等非公有製經濟從無到有,從允許存在到定位“有益補充”和“重要組成部分”。雖然允許非公有製經濟發展,多種經濟成分並存,但由於對非公企業的發展處於摸索階段,且非公經濟力量不大,沒有大範圍地發展混合所有製,公有製企業和非公有製企業之間並沒有

太多交叉。

其中,1978年至1992年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過渡階段,這一時期確立的經濟體製是以計劃經濟為主、商品經濟為輔,從而允許非公有製經濟成分在公有經濟體製外發展。在這一階段,由於非公有製經濟發展剛起步,因此混合所有製經濟形式處於萌芽狀態。具體來說,1981年黨的十一屆四中全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提出,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變革和完善必須適應於生產力的發展狀況,有利於生產的發展。國營經濟和集體經濟是我國基本的經濟形式,一定範圍的勞動者個體經濟是公有製經濟的必要補充。1984年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決定》指出,要積極發展多種經濟形式,進一步擴大對外的和國內的經濟技術交流。

總體來說,隨著對所有製形式認識的提高與理論上的突破,我國在實踐中采取了一係列措施,使得公有經濟得到鞏固的同時,非公經濟通過市場(商品經濟)得到極大發展,經濟活力不斷上升,使所有製結構從1978年以前的單一公有製,逐步形成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成分共同發展的局麵。不過雖然非公有製經濟有所發展,但是畢竟基數小,非公有製經濟和公有製經濟的混合所占份額很小,另外,國企總體來說還存在很多問題。於是,催生了新一輪的改革。

1992年黨的十四大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目標。十四大報告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是同社會主義基本製度結合在一起的。在所有製結構上,以公有製包括全民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經濟為主體,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為補充,多種經濟成分長期共同發展,不同經濟成分還可以自願實行多種形式的聯合經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其他企業都進入市場,通過平等競爭發揮國有企業的主導作用。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指出,堅持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在積極促進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發展的同時,鼓勵個體、私營、外資經濟發展,並依法加強管理。隨著產權的流動和重組,財產混合所有的經濟單位越來越多,將會形成新的財產所有結構。

綜上,經過了20年對非公有製經濟的探索,不僅理論更加成熟,而且非公經濟不斷發展壯大,此時混合所有製的發展有了理論基礎和實踐基礎,再加上當時國企麵臨很多困難以及非公有製企業需要尋找新的領域,兩者一拍即合,開始了大範圍的混合,發展以股份製為代表的混合所有製成為明確的方向。

第三階段是從黨的十五大開始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公有製和非公有製經濟開始實施大範圍的混合。這一階段,混合所有製形式開始快速增長,但是仍然采取簡單地以股份製為代表的混合經營模式。黨的十五大報告確立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製度: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報告》提出了混合所有製經濟概念,並指出要全麵認識公有製經濟的含義。公有製經濟不僅包括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還包括混合所有製經濟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公有製的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國有經濟控製國民經濟命脈,對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公有製實現形式可以而且應當多樣化。《報告》提出,要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製度是國有企業改革方向。要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實行規範的公司製改革,使企業成為適應市場的法人實體和競爭主體。

此後的數次黨代會中出台的重要報告或者文件,大多都對混合所有製進行了闡述。例如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國有大中型企業尤其是優勢企業,宜於實行股份製,要通過規範上市、中外合資和企業互相參股等形式,改為股份製企業,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重要的企業由國家控股。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除極少數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的企業外,其他企業積極推行股份製,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要求進一步增強公有製經濟的活力,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製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製成為公有製的主要實現形式。黨的十七大提出,以現代產權製度為基礎,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

該階段公有製和非公有製開始實施混合是符合經典理論的,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此時,混合所有製形式是資本混合下的偏國營逐漸轉向混合經營,因為非公有成分的地位在不斷上升。盡管10多年來混合所有製經濟發展取得一定效果,但仍有不足。雖然國企改製後基本脫離運轉困境,但仍然存在效率低下、政企不分等一些問題,還有必要繼續深化改革;另外,還需要繼續促進非公經濟的發展,由於混合經營使得非公有製成分麵對公有成分強勢勢力時不得不屈服,再加上政府的幹預,從而產生無效率,因此非公經濟加入混合所有製的積極性不高。綜合考慮,還有必要深化混合所有製改革,從混合經營向經營主體市場化過渡。

第四階段是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為深化混合所有製改革階段。該階段針對之前混合所有製

的弊端,將深化對混合所有製的改革,在股份製為主體的資本混合前提下,從注重偏國營及混合經營變為注重經營主體市場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公有製經濟和非公有製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經濟,是基本經濟製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於各種所有製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製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製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製企業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決定》還提出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製,組建若幹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近年來,混合所有製形式的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在逐步增加,所起的作用日益增強。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提供的數據,到2010年混合所有製經濟占工商登記企業注冊資本的40%以上,到2012年,混合所有製經濟占企業法人單位的比重達15%,占城鎮就業的比重達14%左右。而據證監會統計,截至2013年10月,混合所有製經濟形式的上市公司占我國境內上市公司的比重在80%以上,資產比重在90%以上。這說明,除了各種所有製經濟獨自成長發展之外,混合所有製經濟越來越成為各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基本途徑,成為體現我國基本經濟製度的實現形式,也成為我國企業的一種基本組織形式。

經過30多年的改革探索和實踐,國有企業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經濟效益大幅提高,布局結構明顯改善,管理體製日趨合理,總體上實現了與市場經濟的融合。

道路決定命運,方向決定成敗。國有企業改革隻有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製經濟,堅持公有製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才能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製力、影響力;才能適應市場化、國際化新形勢,才能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才能承擔社會責任。

正如2014年4月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的,電力、電信、石油、石化、鐵路,包括資源開發等領域可以先放開,率先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配套改革可以遲緩些。對於哪些央企可以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先要解決央企的分類問題。在國資改革中,將按功能分類國企,采取不同監管手段,其核心是在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的基礎之上,厘清同一企業中的政策性業務與競爭性業務。對國企進行分類管理、考核,是國企下一步改革的基礎。

但是我們也看到,一百多家中央企業的集團層麵要不要發展混合所有製企業?每家企業規模、所處的行業不同,下麵的二級公司幾千家,從哪個層麵開始實行混合所有,這都需要摸索經驗。

許多相關人士認為,對於國有企業在經濟領域的控製可能將以國有獨資、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三種方式實現。

國有企業特別是母公司層麵的股權改革也可能采取四種形式。第一類是涉及國家安全和國計民生的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可以采用國有獨資的形式。第二類是涉及國民經濟命脈和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國有企業,可以保持國有絕對控股。第三類是涉及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行業的重要國有企業,可以保持國有相對控股,非國計民生的,可以不壟斷,放向市場。第四類是國有資本不需要控製可以由社會資本控股的國有企業,可以采取國有參股的形式,公益或者是公共事業,比如說像公交和地鐵,就是老百姓的權益要保障。

目前我們知道,央企引入非公資本形成的混合所有製企業已經超過一半;控股的上市公司中非國有股權比例也已經過半,但國企實行混合所有製麵臨的深層次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比如“三項製度(勞動、人事、分配)改革”是最基礎的改革,但好多國有企業都沒有做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建立企業經理人製度,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這些問題的解決,設計現行幹部管理體製的改革,也涉及企業和社會的穩定。

國資委人士也表示,“發展混合所有製企業,建立職業經理人製度,就要由市場決定分配水平,國外跨國公司總經理數百萬年薪,央企中世界500強公司行政任命的負責人薪酬如何協調也需要解決”。

2014年3月,2014年中央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工作會上,明確了中央企業用工分配工作,要圍繞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中心任務,加快構建更加市場化的用工分配機製,逐步完善適應管資本為主要求的用工分配監管模式,不斷健全與中央企業功能定位緊密結合的激勵約束機製。允許混合所有製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國資委人士還表示,不論混合所有製企業進行的探索有多少困難,但是沿著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更好地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大目標,要堅定地走下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