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基礎工程:全麵加強黨員隊伍建設_三、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三、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和黨的活動的主體,黨員教育管理是黨的建設中一項基礎性和經常性的工作。黨的先進性體現、黨的領導開展、黨組織的戰鬥力增強、黨員作用的發揮都離不開黨員的教育管理。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以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為重點,加強和改進黨員隊伍教育管理”,這是新形勢下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根本要求,要切實抓好這項工作。
(一)加強教育培養,提高學生黨員思想政治素質
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黨員的質量關係到黨的生命。《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的若幹意見》指出,要加強教育培養,提高學生黨員思想政治素質。
加強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堅持早教育、早發現、早培養,在高校新生中開展黨的基本知識教育,提高學生對黨的認識,引導學生積極向黨組織靠攏。把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作為發展學生黨員工作的著力點,重視做好思想上入黨工作。建立健全分層培養、分步銜接的入黨積極分子教育體係,以校級黨校和院(係)分黨校為主陣地,開展黨的曆史和優良傳統、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任務教育以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教育。探索實行黨校培訓與社會實踐、誌願服務、談心談話等相結合的學生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方式,幫助入黨積極分子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修養,端正入黨動機。健全入黨積極分子動態管理機製。在入黨積極分子所在黨組織發生變動時,注意做好培養教育工作的互相銜接。
強化黨員教育培訓。以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為重點,針對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等不同類型學生特點,構建多層次、多渠道的學生黨員經常性學習教育體係。注重集中學習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組織學習和自我教育相結合,學生黨員每年參加集體學習時間一般不少於16學時。以重大節慶日、重要活動、重要節點為契機,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教育活動。運用讀書講座、主題報告、知識競賽、學習標兵評選等教育載體,激發學生黨員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發揮黨員榜樣的教育作用,通過選樹先進典型,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影響學生黨員。
拓寬黨員教育培養途
徑。堅持理論學習與實踐鍛煉相結合,組織學生黨員廣泛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引導學生黨員牢固樹立宗旨意識,探索學生黨員服務同學、服務群眾、服務社會的方式,注重教育寓於服務,服務體現教育。開展學生黨員承諾踐諾、誌願服務活動,設立黨員先鋒崗、黨員責任區,推動學雷鋒活動機製化、常態化,為學生黨員加強黨性鍛煉、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搭建平台。
(二)健全管理機製,增強學生黨員隊伍活力
黨員管理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途徑之一,是實現黨的政治路線的重要保證。隻有通過一係列有效的管理工作,才能使黨的先鋒模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使黨的先進性得到充分體現。《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的若幹意見》指出,要健全管理機製,增強學生黨員隊伍活力。
嚴格黨內組織生活。落實“三會一課”製度,根據學生黨員特點和需求,豐富組織生活內容,創新組織生活形式,開展開放式、互動式黨內活動,進一步提高組織生活效果。堅持和完善民主評議黨員製度,結合每年一次的專題組織生活會,組織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改進和完善民主評議方式,注意聽取群眾意見,發揚黨內民主,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健全黨員黨性定期分析製度,定期集中開展學生黨員黨性分析評議活動。嚴肅組織生活紀律,院(係)黨組織要經常檢查學生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對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及時進行批評幫助。
加強黨員組織關係管理。理順黨員組織隸屬關係,確保每個學生黨員都能納入黨的一個基層組織的管理之中。對畢業生黨員,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係及時轉移到所在單位黨組織;工作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將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對在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係過程中推諉扯皮、無故拒轉拒接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上級黨組織要批評教育,及時糾正
。對偽造黨員身份證明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改進流動黨員管理。探索新形勢下學生流動黨員的有效管理方式,保證學生黨員無論流動到哪裏,都能納入組織管理,參加組織生活。對外出學習、實習的學生黨員,學校黨組織要在其外出前進行教育並提出要求,外出期間及時向其通報黨內重要情況,配合流入地黨組織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畢業生黨員其組織關係保留在原就讀學校黨組織的,學校黨組織要承擔對其教育管理責任,黨員本人要主動與學校黨組織保持聯係,按規定交納黨費。加強對出國(境)學生黨員管理工作,完善出國(境)學生黨員與黨組織聯係製度和組織關係管理製度。
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健全黨員能進能出機製,對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的學生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並予除名。對理想信念不堅定、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的學生黨員,黨組織應對其進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處置不合格黨員要按照穩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理恰當、手續完備,不定比例、不下指標,認真執行規定,嚴格審核把關。對被勸退和除名的學生黨員,黨組織和有關人員要做好思想引導等工作。
(三)完善服務機製,促進學生黨員健康成長
關愛幫助學生黨員。堅持以人為本,從政治、思想、學習和生活上關心愛護學生黨員。建立高校黨員領導幹部、基層黨組織負責人、黨員教師聯係學生黨員製度,經常進行談心談話,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聽取意見建議。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廣泛開展結對幫扶等活動,幫助解決學生黨員在學習、生活、就業等方麵的實際困難。
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尊重黨員主體地位,落實學生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推進學校黨務公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等製度,發揮學生黨員在班級、院(係)和學校事務管理中的作用。完善黨內選舉製度,擴大選舉工作中的民主。推行學生黨員旁聽學校黨組織會議等做法,健全黨組織向黨員大會定期報告工作並接受評議製度,不斷拓寬學生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途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