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女人的好奇不同

“上次算你厲害,這次你還能一口道出嗎?”鍾靈笑得像狐狸一樣,指了指身邊那黑衣女子。

那黑衣女子這次騎了匹黑色駿馬,引來一陣**。

剛才有人小聲對同伴說:“她就上次在這裏殺人的那個黑衣蒙麵女,這次騎馬應該是為了逃跑方便……”下麵的話還沒來得及說完,人已經被那黑衣女子幾馬鞭抽倒在地。

秦朝心裏已經百分之百認定她就是木婉清,卻強忍住笑,回答道:“不能。”

“我當然知道你不行。”鍾靈做了一個往桌底下鑽的手勢,笑眯眯地道:“但你上次表現那麽厲害,現在最怎麽差勁,總不會一點都說不出來吧!”

秦朝再三推辭,見她一直不肯就這麽算了。猜她上次被嚇壞了,這次故意帶了木婉清來為難自己,絕不肯就輕易放過,幹脆豁了出去,一臉正色道:“還是上次那句話,你一定要我說,我也不是真的說不出來,隻是怕嚇著了你們。”

“憑你?”那黑衣女子隻說了兩個字,樓上頓時安靜了一大半。

“唉!何必呢!”秦朝一聲長歎,像背書一般背了一段又一段,直到木婉清的袖箭再次飛過耳邊才停下。

箭一射,對向鍾靈的目光,木婉清頓時懷疑自己上了當。其實對方也應該快要說完了,隻是自己確實再堵不起。如果隻說與自己相關的事情還好,誰讓他說到了自己的師父,還讓那麽多不會武功的外人聽見,自己總不能都殺了滅口,隻好先讓他住口。

剛才那一箭,木婉清本來以為他又會像上次一樣狼狽,沒想到連躲避的動作都一直不見他有,不由好奇心大增,開始上下仔細打量。

秦朝自己都不知自己怎麽回事,對木婉清的顧及實際上竟然還不如鍾靈,不過有一點現在就敢肯定——木婉清對生命更加熱愛,鍾靈對生命更加冷漠。

木婉清一直戴著麵紗,性情與書裏寫的一樣古怪,動不動就罵他:“臭男人!”

秦朝表麵表現男人的大度,一直忍氣吞聲,暗地裏小手段不斷。比如說,《尋秦記》裏項少龍俘獲烏廷芳那一段,本來已經是很精彩的描寫,到了木婉清麵前又變了,加了重料,恨不得直接來個真人示範。但開始說得並不很過分,很刺激人,而是由淺入深,緩緩深入細節,加重味道。若換了個女人,或許隨時都可以避開不聽,但那絕不是木婉清的風格。

很自然的,那木婉清嘴裏漸漸又多了一個‘淫賊’的口頭慣號。

“那時代的女性隻要被你奪得她的芳心,其直接大膽遠非現在的女性所能比擬時……”木婉清嘴裏又大罵:“臭男人!”屁股又坐著不肯走。

秦朝自知是怎麽一回事,心裏暗笑,臉上則不敢露出一絲一毫的譏笑。得趁熱打鐵,快些往下說,把人吸引住,讓人緩不過神。事後木婉清再發脾氣也遲了,不該聽的都聽了。

“秦龍知道像烏廷芳這種情竇初開的女孩,耳根最軟,若不打鐵趁熱,把生米煮成熟飯,說不定遇上英俊的連晉時,又會轉投他的懷抱……”木婉清忍不住又開始罵人,大罵秦朝比連晉還卑鄙無恥,還下**賤,但手段不行,因此不討女人歡心,反而很討人厭。

秦朝不理,繼續說道:“秦龍以最溫柔和討好的方式,讓這少女**於他。事後又做足工夫,又疼又哄,使她享受到女性從男人身上所能得到最甜美的滋味……”

木婉清大罵:“你這流氓,比下三濫的淫賊還豬狗不如,說得這麽清楚,肯定有過很多的經驗,壞了很多女人的貞潔。快點從實招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一不小心,又用了秦朝盜用的口頭禪,一陣臉紅,雖然明知別人的視線被麵幕給遮擋住了。

秦朝依舊表麵不理,嘴裏麵更下功夫,繼續說道:“不片晌烏廷芳已嬌軀扭動,臉紅如火,還主動愛撫他的虎背。秦龍想要保持體力,暗暗心驚,離開了她的小甜嘴,軟硬兼施,又哄又嚇,把她迫回家去……”

木婉清又一次不吐不快,罵秦朝比太監還不是男人,還滿足不了女人,又偏要惹女人生氣。

秦朝發現,書裏的內容越讓木婉清著迷,木婉清罵他就罵得越厲害。這罪魁禍首,原是自作自受,正因他說得太好了。其中最露骨的大都避開眾人,隻講給木婉清一個人聽。

鍾靈的輕功連木婉清都自愧不如,喜歡悄無聲息地躲在一邊偷聽。因此鍾靈也漸漸讚同了他‘淫賊’的稱號,畢竟盜版項少龍的泡妞技巧太高超了!不隻男人羨慕和嫉妒。

但就像鍾靈所言:“罵書裏的人罵得最凶,別人半句聽不見,根本毫無意義;罵書外的人卻不一樣。”同理,這‘淫賊’的稱號送給書裏的主角毫無意義,遠不如送給他秦朝實用。

至於‘臭男人’的稱號,木婉清喊得,鍾靈喊不得。因為鍾靈為了控製蛇蟲,弄得一身藥氣。其中一些蛇藥臭得要命,和其它藥物混在一起,臭上加怪,怪上加臭,習慣了都覺得很不好受。有次秦朝被罵狠了,氣上心頭,曾當著鍾靈的麵說:“木婉清倒是當得起香美人的雅號,但一身香氣隻比普通美人怡人,比不了龔婉身上那種沁人心脾的幽香。龔婉不欲招惹麻煩,用其它香水掩蓋,但騙不了我。”話外之意是說:“你罵我‘臭男人’,你鍾靈一身藥味,難道就很好聞嗎?”鍾靈不知該怎麽回,真想讓閃電貂在他身上咬上十口八口,但不知怎麽,終究還是下不了手。

最氣不過的是,最近老是做那種不該做的夢,《尋秦記》中的某個女人變成了自己,最最不可原諒的是那男人。夢中醒來,多次懷疑自己對那男人動了情,但馬上又否認了。因那人說書的窮酸樣,與自己心目中的男人相距太過遙遠。或許將來會有所改變,但那畢竟與現在無關。但為什麽?見那小柳當眾要了他一把木梳,要他在上麵刻上他的名字,自己的心裏會覺得很不舒服。見他不像書裏的秦龍,連送上門的美人都拒之門外,自己的心裏會很高興……

鍾靈不知該怎麽形容自己那複雜多變的心理,但有一點不得不肯定——在對待他與其他女人的關係上,自己表現得太過敏感。這種敏感,甚至超過了那位名義上的未婚夫。

鍾靈想過,送一個丫環給他,既可以增加彼此間的朋友之情,又可以減小那些無謂的男女之情,還可以占用第一個女人的位置,占了小柳最想占的那個位置。但每次事到臨頭都下不了手,最後總能找到一大堆的理由。另外,鍾靈還很擔心他與好友木婉清,覺得兩人的關係越來越奇怪,很不正常。雖然怎麽看都產生不了男女之情,但不知道為什麽,老是忍不住擔心。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擔心什麽。或許像木婉清所說:“必須消滅掉大壞蛋秦朝,世界才可以恢複幹淨。最終一把火徹底燒了《尋秦記》,這世界就徹底幹淨了。咱們便可以不用再管這些,恢複原來的自由,想幹什麽,就幹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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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吃力不討好。但秦朝是那麽重視基礎的一個人,怎麽會如此不智?原來他的劍術一直在勤練基礎,鍛煉心與手之間的配合,鍛煉神經反應、發力和命中。對於基本劍術中的基礎,大部分人隻練習一個月,頂多練習三個月,但他至少用了別人十倍的時間,一直堅持到現在都沒放棄過這種最笨的方法。

小時候力氣小,用竹劍、木劍;長大了,練力氣用短劍,練技巧用軟劍,練實戰用西洋十字劍;現在才偶爾用一用更長更重的正式鐵劍,或比正式鐵劍更長更重的斬馬劍。

最開始以‘刺’為主,在刺這一招上花的時間和精力至少是其它基本劍招的十倍。

接下來開始偏重於‘拔’,在拔劍上花的時間和精力至少是刺這一招的兩倍。

從辛雙清那兒獲得無量劍的劍術後,開始偏重於‘絞’,在絞上花的時間和精力至少是拔的兩倍。

秦朝的劍術,大半是利用書本自我摸索而來,曾被辛雙清笑話“劍都不會握的絕世好劍!”,害得別人怎麽都學不會;曾被木婉清戲稱“懶得連劍術基礎都不練,就練成了絕世劍法,老天太他媽欺負人!”當那十分目中無人的秦夕落,第一次正麵對上,一樣免不了十分糾結的時候,木婉清和辛雙清等人都突然覺得心情大好。隻是辛雙清學不了木婉清的——想笑就笑,想幹什麽就幹什麽,不分時間、地點、場合。

基本劍術最易學難精。

刺這一招,不用學都能使,但秦朝用了別人幾十倍的時間,都還難免覺得不夠。否則在不用內力的情況下,都應該能擊敗出盡全力的辛雙清。類似《笑傲江湖》中令狐衝,在內力盡失的情況下,隻仗著‘獨孤九劍’,就能擊敗那些名門大派的掌門級高手。按秦朝的推算,理論上,自己的一劍流絕不在那‘獨孤九劍’之下,厲害的是令狐衝。換做還在家鄉的時候,小說畢竟隻是小說,當不得真。但是現在,會不了令狐衝有段譽,會不了‘獨孤九劍’有六脈神劍。可現在缺乏條件,勝不了墨子劍法,怎麽勝六脈神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