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給別人機會就是給自己機會

與我三年未曾謀麵的法國人薛靜博又來到了沈陽獨自出公差,事先在網絡上聯係,聘請了我的朋友小詠做他工作時候的英文翻譯。小詠比我年長八個月,給薛靜博當翻譯時剛結了婚,先生在遼寧省美術出版社工作,是個喝啤酒像喝水一樣的畫家,有點絡腮胡子,他媳婦非說他像拉塞爾克羅。

工作之餘,薛靜博與小詠偶爾談起了他之前在中國的工作經曆。

他說這不是他第一次來沈陽了,從前來過一次,當時接待他的是一位法語女翻譯叫做Miao小姐。

他說他的中文名字薛靜博就是她幫忙給起的。

他說後來還通了幾次郵件,不過還是斷了聯係了,所以這次來隻找到了英文翻譯幫忙。

我們這個翻譯的圈子很小,小詠又是我蠻要好的朋友,聽他描述覺得大約是我,在還沒有跟我溝通確定的情況下對薛靜博說:“你說的這位繆小姐,很有可能是我的朋友……”

JP聽了也沒什麽表情,隻說道:“如果是的話,如果她願意的話,請你請她出來,我們一起吃頓飯吧。”

小詠在電話裏把情況複述到這裏,我有一會兒沒說話。

“吃飯”不一定是“純吃飯”,而跟法國人“吃飯”很有可能在之後變成“純不吃飯”。所以對於這一個交往並不算多的舊識的邀請,我的態度還是頗慎重的,思考還是很深邃的。

小詠問:“去不?你去我就定時間。”

我略沉吟,然後深邃地說:“我也不知道……”

我長得這麽大,頗交了幾個很對脾氣且很直接甚至略微有些野蠻的朋友,小詠說:“我旁敲側擊地打聽過了,他還是單身,高等私立學校畢業的工程師。從接電話的跡象來看,好像是沒有什麽女朋友,畢竟是老外,工資不好問,我會慢慢調查的。不過現在我的意見……”小詠似乎是把電話換到了另一隻手上,“去。為什麽不去?給別人機會就是給自己機會。”

小詠大姐自己結婚之後就把好友們的戀愛和結婚很是當作了自己的責任,每次給我和其餘的幾隻剩女介紹什麽人見麵的時候總是揀最直接和務實的信息介紹:

某男學曆,身高,工作,父母身份,社會背景,是否有車有房。

然後在你踟躕不定的時候勉勵你,“去。為什麽不去?給別人機會就是給自己機會。”

法國人隻說“一起吃飯”,居然被小詠扯到了這裏,而她所說的這些恰符合了我的預感與擔心,我覺得她的話說得太直了,讓我有點尷尬,就在電話這邊說:“你胡說八道什麽啊?法國人就說一起吃飯,你還扯什麽單身、女朋友的。你這麽說,我跟你講,我不去。”

小詠陰陰地笑了,“你還跟我唧唧歪歪的,容我提醒你一件你很有可能已經忘卻的事情,你二十七了,你知道吧?你連個男人都沒有,你的人生很悲慘,這直接會影響你的生理健康,我覺得你現在越長越像個男人……”

她簡直越說越惡毒,我大喝:“你母親的!”然後bia地就把電話給掛了。

然後我在二十分鍾之後想明白了,給小詠發了一個短信:

什麽時間,什麽地點,你們定吧,然後通知我。

損友就是這樣,話說得很難聽,但是你能聽出來她是為你好為你著急的,但是話真的很難聽。二○○七年六月十三日,我去赴約會那天對著鏡子化了好長時間的妝,然後挑了一條小白裙子,頭發披散開,戴了一對小珍珠耳環,總之就是盡量溫柔盡量女性,以掩飾小詠說的我“越長越像個男人”的趨勢。

所以說到這裏我得承認:這時候再遇到JP,我的想法跟從前很不一樣了,有些額外的心思與用心的準備,我看到他的時候,眼光也不太一樣了,觀察變得很仔細。

那天我們約好了六點鍾在喜來登一樓大堂見麵,我沒有遲到的習慣和技巧,就提前五分鍾到了,在樓梯旁邊的沙發上坐下等其餘的三人:JP,小詠還有她老公。

這是個漂亮豪華的所在,米色大理石的地麵亮得能倒映出高跟鞋的影子,空氣裏麵流動著輕柔的鋼琴聲和大束大束的白百合綻放出來的香氣。阿瑪尼店旁邊是什麽什麽表,酒店的門口總是停泊著一些造型奢侈牌號雄奇的黑色車子,衣冠楚楚的紳士淑女和脖子上戴黃金色狗鏈的鄉土大款出出進進。

我對這個地方也不算是陌生,領導有時候在這裏會見或宴請外賓,我接待的很多外國人也住在這裏,JP他們第一次來沈陽的時候,我在這裏跟他們說“你好”,也是在這裏跟他們說“再見”的。我知道三樓的某一間大廳去掉前麵的舞台還有後麵留給媒體記者照相的空間,可以容納大約二十張圓桌,裏爾城市共同體的主席在台上致辭,沈陽地方政經工商界的來賓掌聲雷動。我也知道二樓某小廳常年是電視上那種會談雙方領導隔著小桌相向而坐,列席同誌在兩邊對坐的形式,翻譯的位置在領導後麵,是沒有靠背的方形椅子,坐著比友誼賓館的舒服一些,我有時候翻譯得很好,也有時候翻譯得很糟糕。

可是就像我的工作性質一樣,我可能參與很高規格的談判,很熱情洋溢的會見,坐在領導身邊上電視照相。可是這些東西屬於我嗎?

這個漂亮的酒店不屬於我,甚至沒有一個房間屬於我。這個阿瑪尼店不屬於我,甚至沒有一個小飾物屬於我。這個戴金鏈子金表的土大款不屬於我。這個西裝革履戴無框眼鏡的準精英男也不屬於我……當然了,想屬於我我也不一定稀罕要。

忽然六點鍾準時,一個老外從轉門外麵走進來了。

我幾乎一眼就認出他來,因為他跟三年前幾乎沒有任何變化:長袖襯衫,純棉的休閑褲子,仍像寶貝一樣地背著他的筆記本電腦,還是那個疑似馬仔的造型,還是那種不受任何人影響的寧靜。

我走過去之前心裏想:這個老外會不會屬於我呢?

行啊,給他也給自己一個機會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