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種 埋積賊

馬廳尊獲積賊,先給本銀,勸令改過。不改,後重法枷責。又不改,是一而再再而三,終無改過之日矣。及活埋除滅,誠為快事。

予曾見泰州州官,拿獲賊人,即用大鐵棍,約重二十餘斤,手足鐵環釘堅,朔望赴官驗看,許其沿街求乞,兼令各處尋覓夥賊。若有續獲,又將鐵棍釘續獲之賊。予親見帶鐵棍而行者三人,是亦治賊之一法,較之活埋,還留其命。

揚州有個積年賊,叫做:“孫駝子”,這人矮小如猴,任你高樓大屋,將身一縱即上。更有本事,隻用手指掐著梁椽,空中可行數十步。遠近被其偷竊者甚多,恨不得寢皮食肉。

那時有清軍廳馬老爺諱驤,手下有四、五個老快手,專會捕盜。因報有失賊,馬廳尊著令老快緝捉。不三、四日,即將孫駝子拿見馬公,直認不辯。馬公極仁慈,因吩咐道:“為人在世,諸般生意俱可養生,何苦做賊偷竊?獲著夾打吊考,九死一生。本廳念汝初犯,一板也不打,反捐俸銀五兩,給汝做本錢。或賣薪蔬度活,改過自新。若再做賊,必盡法打死,決不輕饒。”

孫賊叩頭感恩,領銀而未曾三個多月,本銀用完,舊性複起。又往一家偷卷一空。失主報了馬公,老快又獲孫賊,見馬公,問實直招,隨將孫賊重責四十板,枷兩月。釋放時,又當堂吩咐道:“本廳今從寬饒死。若或再犯,你莫想有命。”孫賊叩頭感頌而去。

過了幾個月又偷,又被捉獲。馬公一見孫賊,大怒道:“本廳兩次如何吩咐?如何苦勸?奈汝堅不改過。可知再放汝回去,仍是不改。”即著皂頭往材板店內,買棺一口,抬到堂上。即令把孫賊用繩捆緊,活活放在棺內釘好,即令抬出北門活埋了。取具土工小甲看守無失甘結回複。抬在府大門外,看的人眾擁擠不開。我曾去擠看,尚聽得棺內叫喊。自埋賊之後,揚城內外賊盜俱無。百姓夜眠安枕,皆感激馬公之法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