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報仇 (2)
那天,如果小二爺被帶出了這個門,被帶出了這個酒店,他的下場就和我開始下車的下場一樣,不死即殘。
但是,他沒有。
因為,這個包廂裏麵有一個人。
一個小二爺今天專門請過來,是主要宴請對象的人。
按理說,這樣的情況下,就算是廖光惠親自來了,也一定鎮不住場麵!因為歸根結底,所有事的背後本來就是衝著他而去。他要真在的話,不直接綁他就算不錯了。
那麽,為什麽這個人卻能鎮住場麵,並且救下小二爺呢?
答案很簡單:
這個人是場麵上的人。
具體是哪個部門,什麽職位,我就不說了,這裏麵牽扯到一些永遠都不能寫,也永遠都不能說的私事。
我隻能說,他是一個流子最怕的部門的人,他的職位隻要說出來就可以鎮住我們市幾乎所有的流子,他在當時的名氣更是基本等同於流子的祖宗。
而打過的幾次交道,讓我深刻了解,他更是一個手段高超、精明厲害到讓我高山仰止的人。就是他,在這些人一進門的時候,立馬意識到這些人並不是一時衝動的行為,而是處心積慮地想要辦人。
對付這樣有組織、有預謀的犯罪行為,在我們市,當時來說,那是絕對再也沒有任何一個人比他更牛逼了。
所以,他沒有恐嚇,也沒有暴怒,更沒有冒著危險去反抗。
他隻是一眼就看出了誰是領頭的人,然後安安穩穩坐在那裏,在那些人駕著小二爺準備出門的時候,拿起桌麵上的手機,報出了自己的名字與身份之後,不慍不火地對著那位領頭者,說了這樣一句話:“哎,聽你們口音也是市裏的人。你聽好一下,今天,你們隻要敢把這個人帶出門,我馬上就打電話,兩個小時之內,我找到你們。”
沒有人不相信!
在知道他的身份之後,沒有一個人不相信。每個人心底都同樣清楚,兩個小時之後,一定會被他找到,如果被他找到了,那又會是什麽樣的下場。
如果不想惹下天大的麻煩,隻有兩條路:殺了他滅口,或者放人。
隻可惜,這個世界上,有些人是殺不得的,連動都動不得!
能出來負責辦綁架這種事情的人,一定都是得力的人。他們打了這麽多年的流,這個道理,怎會不懂?
所以,他們隻能放人。
所以,他們隻能是目瞪口呆,兩股戰戰,自認倒黴。
但是,他們不算太倒黴,真的不算。
為什麽我寫自己和小二爺所遇到的事情寫得這麽快?不是因為我改了向來吊人胃口不償命的風格,而是因為,比起當天發生的第三件事情而言,這兩件隻能值這麽多的文字,寫多了不值。
那些奉命去辦第三件事的人,才真正倒了八輩子血黴,才真正值得我多放些文字在他們的身上。
其實,現在想來,對後來險兒的事情,我和小二爺是需要負一定責任的。在我們兩個人出事之後,我們先後回到了場子裏麵,但是我們卻沒有一個人通知險兒。
因為,第一,我們當時還並不確定是誰幕後策劃的這件事情,確定不了對手就沒辦法行動;不行動的話,告訴他除了多一個人憂心之外,也沒有其他的用;再說,我們也不是剛出道,從來沒有遇過事情的小流子,打打殺殺的事情早已經見得太多,多到讓我們每個人都有些麻木。第二,當天地兒也單獨出了門,但是他沒有遇到任何事情,我們就想當然地認為對手的目標隻是我和小二爺兩人。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險兒在陪他的家人。
那天一整天,險兒都很高興,也很幸福。
自從開始打流以來,他給他的家庭帶來的隻有痛苦與悲傷。
尤其是他這次跑路回來之後,他每一次回到九鎮家裏,再出門,他的媽媽都會送出很遠很遠,一直送到九鎮邊上神人山腳下通往市區的那條公路旁。險兒說,無數次,他都在汽車的後視鏡裏看著自己的母親越變越小,直到朦朧。
他的媽媽擔心自己的兒子這次一走,又會像上次一樣,數年都不曾歸來,或是……永遠。
險兒其實是一個非常有孝心的人,他每次遇到這樣的情況,也感到很傷心,也曾很多次都想過不打流了。
但是,他回不了頭。
因為不打流的理由雖然有千千萬萬條,回不了頭的理由卻也有一條:
一個已經結下了無數仇家,犯下了很多血案,無論在警方的案底還是在道上的資料都快有一尺來厚的人;一個從少年時代就開始打流,墮落懶散的流子生涯,導致白天基本起不了床,一到夜晚卻精神煥發,用慣了如同流水般來去無蹤的錢,而根本不知道節省,攢錢為何物的人;一個算牌、數錢、出刀、拔槍的速度比翻書寫字打電腦要快得多的人;一個習慣擁著女人睡覺,卻不知道對方是否愛過自己,自己又是否愛著對方的人;一個睡覺之前,不把門窗關好,並且在門後抵上一把凳子,枕頭下放著一把槍,後背靠著牆,就絕對不能入睡的人;一個從小就被街坊鄰居背後議論指點,責罵討厭,現在走在街上卻人人尊敬,而這種唯一的尊敬隻是來自金錢與名聲的人;一個如果不往上走,就會被下麵踩得死無葬身之地的人;一個過了今天,根本就不知道有沒有明天,更不用提什麽規劃未來的人……
他不打流又還能去做什麽?又還能靠著什麽去生活?
這就是人們口中經常所說到的那句話:回不了頭。
這樣一條理由,無奈、無力而又無情,偏偏重若千鈞、足抵萬條。
正是這樣的心態,讓險兒對於家庭,一直有著一分很大的愧疚感。今天,他終於等到了一個報答的機會。
從小和他關係極好的姐姐還有一個多月就要結婚了,父母專門進城來找他商量女方擺酒設宴的事情。險兒拿出了五萬元錢,又陪著父母一起去訂好了擺酒時需要的煙酒、糖果之類的東西,然後再去了一趟“周大福”,為她姐姐選了一對“百年好合”的小金人。
這一天,險兒真的很高興,很幸福。
並不是因為他給了家裏錢,錢買不到、挽不回的東西太多太多。錢,永遠都不是萬能。
但是,通過金錢,讓他找到了一點安慰,對於自己良心的安慰。
這個世界上,沒有錢,也確實是萬萬不能。
隻是,幸福永遠都是短暫的,尤其是對於我們兄弟這樣的人來說。我們犯下了太多的罪孽,三尺之上,漫天神靈也就剝奪了我們長久的幸福。
偶爾賞賜的幸福隻是讓我們更加明白那種得不到的痛苦。
所以,險兒的幸福結束得很快,就在當晚,就在他同樣幸福了一天的父母身旁。
也許是在外頭漂泊的那段歲月中,兩人隻能生死相依,彼此扶持的緣故,大海與險兒,除了睡覺不在一起之外,基本上每天都是焦不離孟,孟不離焦。
回到我們市之後也是一樣。
險兒為此還曾經當著我的麵罵過大海幾次,說他窮地方出來的,當賊當習慣了,沒眼界沒出息,一天到晚隻曉得跟在屁股後頭,也不知道自己去多交幾個朋友。
每次,大海都是耷拉著腦袋,也不回嘴,一邊任險兒在那裏罵,一邊顯得非常認真地頻頻點頭。可罵過之後,險兒起身,他還是照樣跟著一起起身,罵得狗血淋頭依舊不悔,屁顛屁顛走在後頭。
當時,大笑不已的我們,誰都不會料到,就是大海這樣沒有出息的習慣,日後居然會救了險兒一命。
出事那天,險兒並沒有開車。
他想要好好陪陪父母,嫌開車不如打的方便。而身邊的大海雖然在這段時間已經學會了開車,卻又還沒有駕照。他們四個人白天把該辦的事情都辦好了之後,準備去吃晚飯。吃飯的地方定在我們市城西,離險兒住的那個小區不遠處的一家小火鍋店。
在趕去的路上,險兒就給當時已經在跟隨他辦事的小黑打了一個電話,讓小黑幫他把車子開過來,等下吃完晚飯,他要送父母回九鎮。
冥冥間注定,這個再也平凡不過的電話,成為那個血腥夜晚的起源。
自從進入市區跟隨廖光惠以來,我們兄弟在江湖上就已經聲名鵲起,可是,在打拚的期間,險兒遠在關外。現在,雖然他回來了,歸來的時間卻也並不長,更加不曾做過任何一件足以引起道上朋友們重視的事情。
所以,除了像廖光惠、龍袍、海燕、和尚兄弟等與險兒打過交道的人之外,真正能夠認識他的人並不是很多。對於我們市的江湖來說,當時的險兒還僅僅隻是一張生麵孔,一個陌生人。
打流並不是武俠小說中的江湖,基本上不可能有那種組織極為嚴密、情報網絡無孔不入的幫派存在。像險兒這樣初來乍到的陌生人,別人很難知道他每天喜歡做什麽、經常去哪裏等等這些比較私人的事情。
但是,險兒有一個很顯眼的特征。
前麵我說過,我們市是一個不大的二級城市。在二十一世紀初,中國的絕大部分二級城市中,奧迪A6並不是一種大家都能買得起,跑爛大馬路的常見車型。
那麽,有著一張號碼很牛逼、很好記的車牌,還是一個年輕帥哥開的奧迪A6,那就更不常見了。不常見到幾乎每一個路過的人都能注意到、想得起。
很不幸,張總送給我,最終轉送給了險兒的那張奧迪A6車,就有一張很牛逼、很好記的車牌。而險兒,絕對是一個非常年輕、非常英俊的司機。
這,就是一個比任何線索都要更好的特征。
那天,辦險兒的人就是盯住了這個特征。
因為,幾乎是在小黑開著那張奧迪車趕到火鍋店的同一時間,那些人也就接踵而來。
一般,險兒不用車的時候,車子都會停在我們夜總會前麵的私人停車位上,以方便我們其他的兄弟用車。
那天,車子就是停在那裏。而那批人,想必早就已經在附近守候了不短的時間。
小黑當時正在女朋友開的一家小服裝店裏,陪女朋友一起吃盒飯,接到險兒電話之後,馬上打了張的士趕到夜總會下麵取車。
當時的時間大概是傍晚七點鍾的樣子,那個時候,我其實已經打電話告訴了正在場子裏麵的賈義,我在傍晚所遇到的事情。而小二爺也會在不久之後就回到場子裏麵。如果小黑在取車的時候能夠去一下樓上,那麽他就會知道出了什麽事情。
那麽,後麵的故事也許就不會發生。
隻可惜,他並沒有。
他隻是在底下一樓險兒專用的那個電子儲物櫃裏麵拿出了備用鑰匙,然後直接開走了汽車。至於身後不遠處的路麵上,是否有過一張始終尾隨在後的車,根本不曾多想的小黑一無所覺。
十多分鍾之後,汽車停了下來,停在了險兒與他們約好的那家飯店門口。
這是一家在很多二級城市中常見的那種生意很好的小飯館,小小的門麵,不是很衛生,卻一定很美味。
這家飯店的特色是小火鍋,桌底一個微型液化氣罐,用根橡皮管子連著桌上一個油乎乎的小火爐,架上一鍋又紅又辣的鍋底,邊涮邊吃,便宜美味,很是愜意。一到入夜,生意爆棚,老板就將桌椅擺在了門前的街道上,兼營消夜。
險兒他們幾個人當時就坐在店外人行道的一張桌子上,小黑趕到的時候,險兒和他的父母已經開始吃了,大海卻不在。
大海是甘肅人,正如他臉上的皮膚受不了我們這裏潮濕的氣候,而長出一層又一層青春痘一樣,他的味蕾也實在是有些受不了我們這個地方特有的辣。
所以,在火鍋一端上桌,他心驚膽戰地瞟了眼那一鍋紅湯之後,打了聲招呼,徑直跑到旁邊一家賣燒烤的攤子去點燒烤了。
他離座五分鍾左右的時間,小黑落座。
小黑坐下不到兩分鍾,那些人也就趕到了。
當時,險兒剛好仰頭喝完麵前的一杯啤酒,酒杯還沒有完全放下來,就看到一張白色麵包車緩緩停到了四五米遠處的街道旁。
大概停了四五秒鍾,不見人下來,車燈也沒有熄。險兒當時還罵了一句:“這個卵人,不吃飯就走吵,停在這裏做什麽,車燈也不關,對著別個照,照死個人!”
他的話剛出口,他的媽媽就搭腔了,“別個停個車,關你什麽事?你這個伢兒,怎麽還是這麽一個混賬脾氣,你這麽大了,脾氣要改下唦,這個脾氣今後要吃虧的。”
險兒並沒有回答他媽媽嗔怪責備的話語,因為眼前出現的一個場景,讓他已經顧不上回答了。
幾乎在他媽媽說話的同時,車門“唰”的一聲,向旁邊打開,幾個年輕人快步走了下來。
每個人手裏都拎了一個東西。
一個狹長,或用報紙,或用衣物包裹著東西。
險兒當時就意識到了危險。因為,他知道那些人手裏拿的是什麽。無數次,他辦事的時候,也是拎著同樣的包裹。
沒有誰會吃飯的時候帶上這樣的東西。
他準備提醒小黑,話未出口,車上又下來了兩個人。
兩個最後從車上下來的熟人。
走在前麵半步的男子,個子不高,也不矮,卻有著一個和身體極為不協調的大肚腩。整個腦袋上的頭發都幾乎剃光,隻有頭頂處留著一片短短的青茬子。又短又粗的脖子上掛著一根可以拴狼狗的碩大金項鏈,臉上的皮膚白皙光潔,卻長一個紅彤彤、如同橘皮一樣的酒糟鼻子。
走過來的樣子,氣派之大,如同霸王在世、高官出巡,仿佛這條街上隻剩下他一個是人,別的都變成了不屑一顧的癩皮狗。
這個男子身後是一個看上去三十出頭的男人,一雙狹長的眼睛死死盯著險兒,一言不發,半邊嘴角上掛著一絲奇怪地笑意,充滿了仇恨、得意與殘忍。
吳總,和那天飯局中姓馮的小子。
險兒認了出來。
於是,他也站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