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隻要一間有愛情的閣樓 (1)
談戀愛的時候,他住集體宿舍,每每她大老遠地坐車來看他,若碰上舍友們識趣,兩人還可有個無人打擾的小角落溫存親密片刻。若是舍友們隻顧自己玩的高興,忘了這對難得一聚的小戀人的存在,他也隻好悄悄把她拉到上床去,而後兩個人在吆五喝六的劃拳聲中,用筆和眼神在這小小的方寸之地上默默交流,倒也覺得有無限的幸福和溫情,在緊握的掌心裏,暢通無阻地穿行。
有一次他們坐在床上看窗外流轉的燈火,見那美麗皎潔的月亮下,一扇扇透著溫暖光芒的窗子,她便不覺傷感,不知這個城市裏的哪一扇門和窗,是為她和他這樣收入不高的找工仔準備的。正出神時,一旁的他遞過來一張紙,紙上畫了一座綠樹環繞、鮮花滿園的別墅。她知道他的意思,是讓她放心,總會有一天,他會給她一座漂亮的房子。她卻隻是笑了笑,拿起筆在一間小小的閣樓上畫了一個圈,又在這狹小局促的閣樓裏,畫了兩顆緊緊偎著的心,方含笑遞給他。他看了,當著嘈雜宿舍裏來往的人,一把將她摟在懷裏,低聲向她呢喃:寶貝放心,我不管多苦多累,都會給你一間能遮風敝雨的房子。
以後的日子裏,兩個人便拚命地工作,為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城市裏,有個溫暖棲息的小家,而節衣縮食地攢錢。有時候她在飯菜或衣服首飾上對自己苛刻,被女伴們撞見了,就會遭她們一通不輕不重的嘲諷,說她有這樣好的頭腦,不如省下來算計個有車有房的老公,說不定連她這個窮男友也能接濟一下呢!這樣的冷嘲熱諷,她每每聽了,都是無聲地咽下了,並不說與他聽。也不是沒有羨慕過那些因為嫁了有錢的老公,而無需自己費力拚搏的姐妹們。也有富貴子弟看上她的天生麗質,百般地追求。但是想起那個有月亮的晚上,兩個人的誓言,這樣的誘惑和躁動,於她便都無足輕重、不值一提了。
等他們終於攢夠了一筆錢,可以買一間像他住的集體宿舍那樣的房子時,他卻在看房回來的路上,動了商機,說不如先把這筆錢拿出來,在繁華地帶盤個小店做生意,做得好怕是一兩年便可掙出一筆買更大房子的錢。她聽了沒吱聲,抬頭看看遠處居民樓上那些溫暖柔和的燈光,想著自己小小的夢想,又要晚兩年方能實現,不免有些失落;但看看身邊興奮得不知所措的他,還是輕揚起下巴,給他一個鼓勵的微笑。
接下來的兩年裏,她依舊過著節儉的日子。而他,辭了職後自己經營一家音像店,竟是如魚得水,生意很快紅火起來,一年後便連本帶息全部收回,而且將店麵擴大了一倍。她有時候坐車過來幫他打理,看他忙得一天見不著蹤影,便將一些話悄悄咽回去,不再給他添煩。臨走還會把自己剛發的工資,偷偷放他兜裏,以便助他將生意做的更大。
偶爾他會陪她在站牌下等車,和她談起自己的宏偉誌向,說要把這個城市一半的音像店都兼並了,讓她做人見人羨的老板娘。她聽了隻是握握他的手,看車過來了,與他說再見,一直等車開啟,看不見他了,才會拿出已是發暗的紙來,對著上麵那個被圈起來的小小的閣樓,看得流下淚來。
轉眼又是一年,他的店麵擴得愈加得大,但效益卻在日漸地降低。他的才智終於在經營如此大的店麵上,失了效。又過了半年,竟是入不敷出。最後,他的全部資金,隻夠經營一家十幾平方的音像店。
她過來安慰他,說隻不過是一切從頭再來;人,終究還是遠比錢財更重要得多。他聽了,卻依然傷心;又說早知道這樣,把錢置購一座上等的房子好了,不至於像如今,錢財散盡,連個安身之處都沒有得到。
她默然無聲,伸手從兜裏拿出一張紙來給他看。他看見那座被他描繪得富麗堂皇的別墅裏,輕輕圈起來的小小的閣樓,還有裏麵,兩顆親密相偎著的心,突然間明白,這些年來,她想要的,亦是他應該給她的,隻不過是一間,有愛情的閣樓。
愛情未畢業。
他在愛上她以前,因為斐然的文采,和出色的外語主持天分,算得上學院裏一個風雲級的人物。不知有多少的女孩子,偷偷地暗戀於他,將情書放在教室的窗台上。也有大膽的女孩,在路上攔截他,紅著臉問他能否一起去看場電影。但他當時情竇未開,沒有喜歡的女孩,所以對於這樣熱烈的追求,他幾乎毫無感覺,隻一心專注於學業。但這樣的淡然,反而惹來更多女孩子的愛戀。女孩子們皆說,他越是堅持自我,高傲行走,他在她們心裏的影像,便越是印記深刻,且特立獨行。
而她,便這樣在他的視線裏,從一群女孩子中脫穎而出。他記得見到她的時候,他正要上台,報下一個要出場的節目。在後台的幕布旁,不小心撞到了她。他急急地說抱歉,她卻莞爾一笑,柔聲道,沒關係。他隻是匆匆地一瞥,便再也無法將她清澈純美的笑容,從心底祛除。
這樣深的印記,讓他的那次主持,因為走神,而糟糕至極。他常常說著說著,便忘了台詞,有時明明看著手中的提示,還是給念錯了。一整場晚會,他的口誤,竟達十幾次之多。等他走下台時,甚至有學生當麵指責他,說他為學院丟了顏麵。
他當然是不在乎。事實上,他在晚會一結束,便去找了她。他約她去看通宵的電影,並因此在第二天,被查夜的老師毫不留情地在曝光台上記下一筆。
熱戀中的他,與昔日桀驁不遜的自己,迥然不同。他的個性,漸趨溫和,早晨習慣跑步的他,將路線改成了他與她宿舍之間幾百米的短途。他總是第一個從床上跳起來,跑去食堂買來早點,而後在她宿舍樓下等她慢騰騰起床。他會為了她的一句話,而一晚上不眠不休,轉輾反側。而在往常,他都是利用睡覺前的一個小時,寫上一兩千字的文章,投給報社的。他還時常地逃課,隻為轉遍大街小巷,為她買無意中提及的一款衣服。常常當她發來短信說喜歡他的禮物的時候,他正在教室裏,因為沒有回答出一個問題,而被看好他的老師批得一無是處。
他與她談戀愛的第一年,他的一門外語考試,沒有及格,是交了補課費,又突擊了十幾天,才勉強補考通過。他們相愛的第二年暑假,他帶她四處遊山玩水,花光了身上的錢,途中冒險逃票坐上火車,但還是沒有逃得過車警的火眼金睛,將之當麵在火車上好一通訓斥。他們相愛的第三年春天,昔日真誠勸說他堅持寫作的編輯,漸漸與他失去聯係,最後連他自己都幾乎想不起,最初曾因為文筆而被許多的女孩子們仰慕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