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絞縊〈絞刑〉之刑 (2)
當時的明世宗不愛上朝,極少打理朝政,大部分時間都多在後宮跟術士陶仲文一起煉製長生不老的仙藥。為了煉製這仙藥,明世宗在各地挑選一千多名少女,要他們入宮煉藥。
這些年幼的女孩進宮後要先接受身體檢查,確定她們是處女後,才有資格成為仙藥的藥引,用她們的處女月經來煉丹。
為保持這些宮女的潔淨,這些宮女不能進食,隻能吃桑葚、飲露水,違者就以亂棍跟拳頭伺候,有二百多名宮女因此被打死!
這些宮女中,有一個叫楊金英,一個叫刑翠蓮,兩人因為犯了錯,被罰每天都要早起去采集甘露,別的宮女可以輪班休息,她們卻被勒令每天都必須工作。兩人苦不堪言,對明世宗充滿無限的怨恨。
嘉靖二十一年,兩人看護的一隻「千年神龜」突然死在池中,眼看小命難保再加上舊仇,楊金英與刑翠蓮幹脆先下手為強,打算殺死明世宗!
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十月二十一日淩晨,楊金英與刑翠蓮聯合其他不滿明世宗的十六名宮女,打算趁皇帝入眠時,用黃絲緞勒死他。
眾人悄悄來到龍床,將繩結套在明世宗脖子上。但慌亂中,楊金花係了一個死繩結,黃絲緞怎麽勒也勒不緊,隻把明世宗勒昏而已。
過程中有一宮女通風報信,告知明世宗皇後此一弒君行為。皇後匆忙趕到與太監們一起製伏這些宮女們。
審判完畢,明世宗將楊金英與刑翠蓮為首的十六名宮女通通「淩遲」處死。
四、弓弦絞死
除了繩子與黃絲緞,弓弦也可以當作勒死人的刑具。
明末清初,鎮守山海關的吳三桂引清兵入關。為了逃離清軍追殺,南明永曆帝朱由榔流亡到緬甸。
很快的吳三桂就攻打緬甸,眼看情勢不對,緬甸王將永曆帝的侍衛殺死,然後將永曆帝交給吳三桂。押解回雲南昆明後,永曆帝被囚禁於蓖子坡的金禪寺內。
要如何處置永曆帝吳三桂可說是傷透腦筋,按清朝慣例,凡是明朝重要宗室、親族,擒獲後都要押解回京城,由皇帝定奪處置。不過吳三桂卻主張就地處決永曆帝,以防途遠生變。
清廷最後同意其主張,交給吳三桂處置。吳三桂原本要將永曆帝斬首,但清軍將領考慮他之前乃一國之君,於是下令將永曆帝父子拉進廟內勒死。
清兵於是合力用弓弦勒死永曆帝,然後焚毀其屍。
弓弦絞殺的方式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劊子手在後麵開始旋轉那張弓,弓弦在脖子愈轉愈緊,受刑人的氣就愈來愈少,最後終於窒息而死。
據說永曆被勒死時,「風塵突地,屋瓦俱飛,霹靂三震,大雨傾注,空中有黑氣如龍,蜿蜒而逝。」
永曆帝死時四十歲,南明朝也宣告滅亡。之後百姓同情永曆帝,痛恨降清的吳三桂,便將蓖子坡改名為逼死坡。
十六國時期前秦的皇帝──符堅,相傳也是被弓弦絞死。北齊名將斛律光(斛ㄏㄨˊ)遭到讒言陷害,最後同樣被弓弦絞殺而死。
還有,大唐皇帝──唐太宗李世民差點也被弓弦給勒死。
唐高祖武德九年,(公元626年7月2日),李世民帶領兵士發動「玄武門之變」,意圖殺兄鞏固自己的權位。
政變當天,玄武門外,李世民用弓箭親手射死了自己的大哥李建成,四弟李元吉則中箭落馬,就在這個時候,李世民突然意外翻身落馬。李元吉於是起身奪走李世民的弓,準備用弓弦勒死他。
千鈞一發之際,名將尉遲恭拍馬殺到,嚇跑李元吉,救了李世民一命。之後尉遲恭一路追趕,一箭射死李元吉。
由此可知,中國的弓少了箭,依舊是名副其實的「殺人武器」。
五、站斃拐犯
「絞縊」的第三種執行方式為「絞決」或「絞首」。這刑與「扼殺」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說是一種機械化的手工死刑。
最初的絞殺是在犯人脖子上套上絞索,絞索兩端各綁上一根木棍,劊子手轉動棍子時,繩環便會扭轉然後收緊,讓犯人被勒死。這種方式絲毫不傷頸動脈,卻會讓人慢慢窒息而死。
這種處刑方式也可用來逼供,以前西班牙教廷的地牢,逼供者會將類似的絞索套在犯人的頸部,每過十或十五秒就以棍子轉緊一圈,直到犯人的供詞讓審訊官滿意為止。
科技進步後,上述的人工式絞殺更機械化,原本的繩環取代為螺絲釘,將死刑犯的頭部固定住後,劊子手轉動短柄,螺絲釘就會從頸部後方鑽刺進脖子,然後切斷頸椎。
與「絞殺」類似的死刑還包括俗稱「站木籠」又稱「立枷」,是清代刑罰之
一。
這種特製的木籠比人還要高上數倍,上端有一木枷,能夠卡住犯人的脖子,犯人腳下可墊好幾塊磚,抽去若幹磚塊,犯人身體往下一沉,木枷便可以壓迫犯人的呼吸。
抽掉所有磚頭後,犯人身體整個懸空,就會被活活吊死在木籠裏。清朝曾使用這種類似於吊死的刑罰。清代的人口販子被捉拿歸案後,不是直接處以死刑,而是先罰「站木籠」示眾後才被處死。
1900年出版的《新聞報》上,就報導了一則人口販子遭「站木籠」處死的新聞事件,新聞標題為《站斃拐犯》。
新聞報導指出,當時福建廈門的人口販子非常猖獗,幾乎每天都會發生拐賣人口事件。
官府派人抓到了一名姓張的人口販子,下令將他關進木籠抬到大街上示眾,以儆效尤。十八天後,這人口販子才被處以極刑。
「絞縊」如同其他酷刑一樣,也是劊子手索賄的方式之一。清代著名的作家方苞曾寫過一篇名為《獄中雜記》的文章,是他在刑部獄中所見所聞的記錄。
文章裏方苞寫道,劊子手會讓同夥對死囚索賄,有錢的人就對他的親屬勒索,窮苦的就當麵對本人說。
如果死囚是被判處絞刑,同夥便會對他說:「滿足我的條件,一絞就死;否則,三絞三放,再加上別的刑具,然後才讓你死。」
如果死囚將「淩遲」而死,同夥就說:「滿足我的條件,就先刺心,讓你快死;否則,就剮你的肉再砍去你的四肢,讓你慢慢痛苦的死。」
六、最後的絞刑師
清末之後,「絞縊之刑」從中國刑罰徹底消失,但或許「絞縊」是死刑當中較為人道的一種,因此世界各國現今仍有一些國家繼續使用此刑。美國就曾吊死過許多死刑犯。
翻閱現今的數據,執行方式似乎就剩「吊死」一種。這受刑方式不是讓犯人窒息而死,而是用繩拉斷頸椎,使其瞬間斃命。
在國外要吊死犯人,先進國家多半是使用絞刑台。絞刑台的構造是犯人腳站的地方有個活門,手臂粗的繩環套在犯人脖子上後,這活門一開,受刑人就會兩腳懸空往下掉,頸椎順勢被繩子給拉斷,頸椎一斷犯人立刻斃命,因此不會死得太痛苦!
美國電影《陌生的孩子》中的殺童人魔──高登.史考特,就是被法院判處死刑,執行方式就是吊死。
高登當時被指控綁架、猥褻性侵、虐殺二十多位小男孩。
1930年10月2日,高登步入吊刑室。行刑前,高登完全崩潰,法警隻好將他拖上絞架執行絞刑。由於他被吊的那一瞬間全身癱軟,導致頸骨無法立即斷裂,因此掙紮了十一分鍾才死!
伊拉克前總統海珊,則是在2006年被吊死。日本的變態殺人魔──宮崎勤因為殺害4名女童,2008年被「絞刑」處死。
1988年到1989年的日本東京都與埼玉縣二十六歲的禦宅族──宮崎勤先後綁架、傷害及殺害四名年紀四到七歲的女童。
最變態的是,宮崎勤還拍攝女童裸照、**、吃女童肉,飲女童血,幻想這麽做會讓死去的爺爺複活。此事件,被日本傳媒被稱為「東京?埼玉連続幼女誘拐殺人事件」。
宮崎勤被捕後,他不斷辯稱是卡通人物「老鼠人」所下的毒手,並且畫了一張其所謂「老鼠人」的草圖。
日本法院當時為他進行為期三年的心理評估,兩份報告指他精神不全,另一份指他有人格障礙。
宮崎勤的律師為此希望能獲得無罪判決,官司因此一拖再拖。從1989年他被捕開始,直到2006年2月,日本最高法庭才判宮崎勤絞刑。
2008年6月17日,四十五歲的宮崎勤於東京監獄被絞死,讓整整喧騰日本二十一年的變態殺人案件畫下句點。
值得一提的是,在英國有人以「絞死犯人」為職業,那個人就是1911年11月5日,出生在英格蘭漢普郡滑鐵盧市的哈利.艾倫(HarryAllen),他堪稱是「英國最後的絞刑師」。
哈利二十九歲從業,在從1941年到1964年這二十三年的行刑生涯中,總共絞死了八十二名死囚。
日記記載,哈利於1941年執行第一次絞刑,受刑人是二十四歲的庫普,他在劍橋市殺害一名農民而被判死刑。
1964年8月13日上午八時,哈利在曼徹斯特某監獄完成了其個人生涯,乃至英國曆史上的最後一場絞刑,哈利絞死了殺人犯格溫尼。
1965年,英國正式廢除死刑,絞刑這種古老的刑罰從此在該英國走入曆史。
艾伯特.皮艾爾波因特(AlbertPierrepoint)堪稱全英國絞死最多犯人的絞刑師,為英女王服務的這22年當中,他總共處死了四百五十名死刑犯,七秒半就能絞殺一名人犯。
艾伯特一直以自己的職業為榮,很少公開發表對此的看法。直到1974年出版自傳時,他才寫道:「死刑不能解決任何事情,隻是一種陳腐的、原始的報複意識的殘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