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愛斷情傷 (2)

我一聽,靠,又來了,反正你眼裏我橫豎都算不上男人,我也就沒必要費那個勁去當男人了。你樂意怎麽看我就怎麽看我,無所謂。你的評價,在我眼裏一錢不值。

“行,你覺得誰離婚時讓著女人,你就去跟他過去,我不攔著你。沒準兒你多結幾次,多離幾次,還能混個億萬富婆呢。不是新聞裏講,現在有不少女人靠結婚離婚騙錢嗎?你也去試試唄。這些年,我為家裏貢獻了多少,你貢獻了多少,你自己心裏清楚。我就這條件,願意的話咱們上民政局,不願意的話就上法院。”

其實前妻心裏也清楚:如果不同意我給出的條件,鬧上法庭也難得到更好的結果。她之所以一再堅持顯失公允的財產要求,不過是想利用所謂“弱者”身份最後忽悠一次我的同情心,或者嚇住我,讓我跟她繼續湊合。

可我對她早沒絲毫同情了,在我眼裏她是條毒蛇。我早已鐵下心來,寧可把錢燒掉、房子拆掉,也不滿足她的貪欲。

但她堅持要婷婷,說孩子是她唯一的希望;如果婷婷不給她,她誓死不會簽字。

我隻求快點解脫。猶豫了一下,想到她將來如果改嫁,帶著孩子就很難遇到條件好的人了。到那時,我可以再要回婷婷。而且婷婷那麽小,真的到法院判一般也會支持女方。

我隻得同意把婷婷暫時給她。

事後,前妻在謀求複婚時不止一次提到,她在離婚時之所以提過分的經濟要求,是因為不想離婚。

但我根本就不信。一個女人想留住男人,卻對他毫不關心,而靠算計他、折磨他,這可信嗎?

婚姻出現危機,一方希望留住另一方時,采取用霸占財產之類的拙劣手段完全是南轅北轍:感情破裂了,或許還能想辦法彌補;但人格破產了,你在對方眼裏就一錢不值。人格沒破產,夫妻做不成還能做個親人或朋友;人格一旦破產,就隻有仇人可做。

第二天上午,我打電話催她到民政局辦手續。她說上午有點忙,要我下午三點在民政局門口見。

我準時抵達民政局。泊好車下來掃視了一圈,沒見到她的人影。

平時總是我磨嘰,現在輪到她了。

我掏出支煙深吸一口,感到味道不對。一看,居然把煙叼顛倒了。又換了一支,先在車旁站了幾分鍾,覺得天氣太冷,渾身上下沒一點精神,就回到車上邊吸煙邊等待。

百無聊賴中順手扭開收音機打發時間,誰知調了兩個台,裏邊竟鬼使神差般傳來電視劇《牽手》的片頭音樂。三寶寫的這首曲子,隻有離過婚的人,才能體會到裏麵的無奈,那種深深的痛。

我的手不由抽了回來,側耳傾聽。跟隨著彷徨而無奈的旋律,思維逐漸恍惚起來。往昔的一幕幕如沉船碎片,在腦海裏漂來漂去——那些幸福,那些痛苦,那些甜蜜,那些折磨,那些希冀,那些絕望,那些摯愛,那些憎惡,古怪地交織成一張細密的網令人窒息。

樂曲結束之後很久,我才從恍惚中醒來。我知道,所有這一切就要來個了斷了。

走到這一步,也非我所願。當年我是對她發過誓的,而且一直在努力。盡管她身上千不好萬不好,可畢竟過了十幾年,她都成我生命的一部分了。恨歸恨,吵歸吵,厭惡歸厭惡,鄙視歸鄙視,可是感情還是歸感情。

現在一下子要割舍開去,我也很茫然。就像你長了一顆齲齒,它總是痛,折磨你。可有朝一日把它拔了,你會好長時間不適應,總覺得缺了什麽。盡管你痛恨它,討厭它,在它發作時賭咒發誓要把它拔了,可一旦過去那一陣,就下不了決心了,總是心懷僥幸地希望它不再發作。連一顆牙都這樣,何況是個人……

可齲齒自己是不會長好的,早晚有一天會痛得讓你生不如死,你還是要拔掉它。

一連吸了三四支煙,手機響了。

“我已經到了,你在哪兒?”前妻那種帶著凶腔的聲音傳入耳中,隻是今天多少恢複了點女人的溫柔。

“我也到了。”透過車窗,我看到她站在民政局門口,邊打電話邊目無表情地四處張望。

“不好意思,剛才路上堵車了。”她禮貌地解釋道。

“哦,沒事兒。”我支吾一聲,和她一起走進大樓,在傳達室問在哪裏辦理離婚登記。

“五樓,坐電梯上。”傳達室老頭答道。

婚姻登記大廳熱鬧非凡,幾十對新人喜洋洋地填寫各種表格。

“結婚的人可真多啊。”她輕輕感歎。

我沒做聲。此情此景,讓我回想起九年前來登記的情形。當時我對她雖心生不滿,可還懷著改變她的希望,依舊充滿了對未來的美好幻想。我猜,她肯定也記起了當年的場景。

我和她,戀愛三年,結婚九年,加起來恰好一個輪回。這十二年也不盡是痛苦和絕望,也有過甜蜜和憧憬。

我忽然想起買左家莊那套房子的事。我的第一套房是機關房改分的,不大但地段好,後來賣了。用了賣房子的錢,加上父母兄長的支援,我打算一步到位,挑中了這套一百八十平米的四居室。

那是個雙麵采光通風的板樓,結構合理。我對它滿意極了,還沒竣工就常跑工地看,幻想怎樣把它改造成溫馨的家。那時房價還不離譜,很多人還沒覺悟到要買房子,我們的眼光算是很超前的。

我挨家向裝修公司詢價。可比來比去還是嫌貴,就找了馬路隊。

馬路隊談不上什麽審美情趣,我自己承擔了設計工作,四處買參考書,不厭其煩地修改方案。馬路隊的責任心也差,每天下班我都到工地上盯著,仔細審查每個細節。

前妻做慣了甩手掌櫃,所有的主材輔材都是我買。那時也沒車,全靠兩條腿奔走於賣場間對比價格款式。從裝修開始到搬進去住,非人的三個月裏我沒休過一個假日,沒正常吃過一頓晚飯。

盡管如此,我心裏還是美滋滋的,心想自己和老婆這麽年輕就能住上這麽好的房子,一定要裝好。

最終,我花了很少的錢卻裝出了很好的效果,以至於售樓部把我這裏當做樣板房。累是累,可也滿足,畢竟是自己的家啊……

可現在這個家真的要毀了。那個熟悉的家將不複存在,那個熟悉的人將和我各奔東西。我忽然對她產生了一絲留戀,又產生了對未來的恐懼。欲走還留,欲罷不能。

放棄人生的某些東西,一定會給心靈帶來痛苦。

但失去平衡,遠比放棄更為痛苦。

一個人要想有所作為,在人生旅途上不斷邁進,或早或晚,都會經曆需要放棄的重大時刻。

“守傑。”前妻在登記室門前停住腳步。

“怎麽了?”

“今兒是情人節。”她輕聲說。

“哦,是嗎?”我微微一震,才想到原來真的是2月14日,怪不得登記結婚的人那麽多呢。在我們翻臉前,每年到了這天,我都會為她買枝玫瑰花。真是造化弄人,我居然在情人節來辦離婚。

“我今天中午出去算了一卦。”她又說。

“什麽?”

“我今天算了一卦,為你算了一卦,也為咱倆算了一卦。”

“為我算?你……怎麽突然有這個興趣了?”

“人無奈的時候,總想找點寄托……”她低著頭輕輕答道。說實話,跟她相處十幾年,很少見她這麽輕言細語。

“呃……那算卦的說什麽?”我忽然有些可憐她。

“他說,咱倆的劫數今年就會過去了。”

“呃……然後呢?”

“他還說,要是咱們分了,你找下一個也過不到頭。”

“還有呢?”我不知該說什麽好,又感覺她在詛咒我。

“還說,你三十五歲前命不好,中年後會吉星高照。但是得有元配妻子在身邊照顧你……”

她抬起頭望著我,那雙眼睛沒有凶光,隻有淚光。

我明白了,她在委婉地求和。可她做慣了霸王,不會直截了當哀求的,就假托算命先生說出這些話。

望著她,想到她是我曾愛過的女人,一瞬間我鼻子發酸。我強忍淚水,內心如波濤翻滾,試圖為這場婚姻尋求一次機會。

我再度回想起她遞給我可樂的那一瞬間……

但不由自主,我馬上又想起更多的折磨,想到生病時被她扔在家裏不管,想到她和老蟻後對我暗中算計,想到婷婷出生後她拒絕喂奶,想到她語焉不詳的夜不歸宿,想到那紙異想天開的離婚協議……

我終於明白,這些陰影將會伴隨著兩個人的一生。

我長歎一聲:“長痛不如短痛。還是早點兒解脫,各自找個合適的人吧,趁還不算太老……”

離婚登記室與熙熙攘攘的結婚登記廳截然不同,這是個小廳。除了我倆,還有對四十多歲的夫婦,女胖男瘦,兩人吵得麵紅耳赤。

不,確切地說,瘦男人邊抹眼淚邊搖頭,胖女人邊抹眼淚邊詰責。

但吵什麽我不知道,我沒心思管他們的閑事。

我申明來意,女登記員看了看我倆,程序化地問:

“證件帶齊了嗎?協議立好了嗎?”

“帶齊了,立好了。”我機械地答道。然後送上相關文件。

“證件都要複印,協議要按照規定格式。”登記員簡明扼要地說,“出門順著走廊到頭,再右轉到打字室。另外你們的照片不對,要兩寸的,照相室在打字室邊上。”

我如同機器人般,按著指令交錢,登記,照相,等待……

兩人呆坐在打字室外的長椅上,我點支煙狠狠吸著,她則把頭深埋胸前。

“我曾經相信一句話,叫天道酬勤。”我吐了口煙圈,緩緩說道,“這麽多年,為了這個家,為了你,我拚命賺錢……我寵著你,該不該我做的我都做了,我節約每一個銅板,為自己買條一百塊錢的褲子都猶豫半天,為你一擲千金眼睛都不眨。可我沒料到,你,還有你媽,竟然一直在算計我……”

說到這裏,我側目而視,見她的頭埋得更深了。

我又猛吸幾口,把半截煙頭扔在地上,用腳把它狠狠踩滅:“這下好了,從今以後,你我之間的恩怨一筆勾銷。”

“你對我太不寬容了。”她啜泣道,“過去我確實是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可我隻是不知道怎麽去愛,我真的愛你……兩年來我一直在挽救,可是你一點不給我機會……”

如她所言,前妻一直自認為她愛我。在不和我吵架時,她也會用雙臂勾住我的脖子,深情地說:“老公,我好愛你。”

而那時我也相信,她愛我。所以我總是尋找理由原諒她,或者把罪責轉移到老蟻後的挑唆上。

但實際並非如此。斯科特·派克醫生在他的書中分析道:“把真正的愛與愛的感覺混為一談,隻能是自欺欺人……把‘愛’掛在口頭上,或隻在腦海裏去想象真正的愛,並以此作為愛的證據,這些顯然是輕而易舉的事情,而通過行動去愛卻相當困難。人人都有愛他人的,但很多人隻停留在想法和口頭上。愛的願望不等於愛的行動,真正的愛是行動,是基於靈魂的行動。你認為自己愛他人卻沒有躬身實踐,就等於從未愛過。”

從這個定義分析,我是愛過她的,但她從沒愛過我。說服自己相信這一點很殘酷。這意味著我的愛給了一個從未愛過我的人。

天下還有很多自以為相愛的男女,和我們當初一樣,沒有分清什麽是“愛”,什麽是“愛的感覺”、“愛的願望”。

“不是我不給你機會。”我回答道,“十二年裏我給了你很多機會,包括幾次鬧分手,幾次鬧離婚,我都回頭了,你能說我沒給過你機會?每次你都跟我保證,我都數不清你給過我多少保證了。可你說話跟放屁一樣,次次耍著我玩……”

她仍在埋頭啜泣。看到她哭,我又有些猶豫。

但旋即硬下心來:“都是成年人了,每個人都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是一切行為都沒有後果的,有些東西誰也挽救不了。更何況,你這兩年的表現,哼,你以為能挽救這婚姻?”

“李守傑,張佳麗,是你們嗎?”打字員把頭從窗戶裏探出來,“你們的協議打好了,過來看看有沒有異議。”

“沒有異議。你呢?”我略掃一遍,問她。

“我也沒有。”她看都沒看。

我和她重回登記員麵前,那對中年夫婦依然在吵。

“你們協商好了再來。”女登記員不耐煩地下了逐客令,“下一對兒。”

我把資料交給登記員,她對著身份證看了我們幾眼,掏出份免責聲明書,還有其他幾份文件,要我們簽名按手印。

正準備簽字,前妻突然拉住我的胳膊,語速極快地小聲懇求:

“守傑,你再想想吧,為了婷婷咱們再挽回一次試試吧?”

我拿筆的手停頓了。

我湧起一陣衝動。

其實,這一刻我也很想牽起她的手,對她說,算了,佳麗,咱們回家去,咱們從頭來過。

但我抑製住了這種衝動,輕輕翕動鼻翼,咬咬嘴唇,咕噥了一句:“都到這兒了,還談什麽挽回。”

說完我手一揮簽上自己的名字,又把其餘文件一一簽名。

她猶豫了一下,也簽了。

我和她沉默地注視著婚姻登記員的手,在我們保存了九年的結婚證蓋上了“注銷”方塊章。然後,她又熟練地在兩本綠色的離婚證貼上各自的照片,加蓋鋼印後,遞給我們。

我和她都知道,我們就像兩枚落葉,脫離了那棵早已枯死的婚姻之樹。從今以後,我們會隨著風飄啊飄,不知道會飄向哪裏,不知道會遇到誰……